民间借贷纠纷若干问题论文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历史悠久、普及度高的经济行为,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民间借贷活动的日益频繁,相关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研究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背景与现状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
近年来,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和市场监管的不足,民间借贷市场乱象频生,引发了大量法律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到借贷合同效力、借贷利率、担保方式、债务追偿等法律问题。
三、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一)借贷合同效力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贷合同效力是审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由于部分借贷合同缺乏书面形式或未遵循法定程序,导致合同效力存在争议。
对此,应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合同效力。
(二)借贷利率问题借贷利率是民间借贷案件中另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部分借款人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导致利率超过法定上限。
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利率标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三)担保方式问题担保方式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然而,部分借贷合同中担保方式约定不明确或存在瑕疵,导致担保无效。
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据《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担保方式及效力。
(四)债务追偿问题债务追偿是民间借贷案件的最终目的。
在借款人违约时,出借人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追偿。
然而,部分出借人采用非法手段进行追债,导致法律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应依据《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债务追偿的合法性。
四、解决策略与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依据。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探究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探究民间借贷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对激活民间资金、促进民间经济发展、改善民间生产生活难题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但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激增,并呈现逐年跳跃式上升的趋势,纠纷诉至法院后,案件审理和执行难度加大,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一、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容易产生的误区长期以来,我国合法的放贷机构仅限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虽然民间借贷很活跃,但一直处于“地下”状态。
也正因为如此,民间借贷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也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尤其是有的当事人为了一己之利,甚至会提交虚假证据,故意误导审判,致使法庭不能正确地认定证据和适用法律,陷入被动。
1、当事人故意造假行为不容易被识破。
伪造、变造借据、合同、公证书以及虚设借贷人等形式,故意侵吞放贷人资金的行为,未经有权机关认定,其涉嫌犯罪的证据都是当事人在法庭上的争议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害人不申请司法鉴定,法庭在不能确定借据、合同、公证书真伪的情况下,仍将会以民事案件进行处理,无论最终以何种形式结案,势必会损害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在适用证据规则上,常常忽视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司法实践中,在借贷关系事实真伪不明时,相当多的民事判决直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作为法律依据,判决原告败诉。
但实际上该法条仅明确了举证责任中结果责任的含义,并未规定该结果责任为何分配给原告承担,以上处理方法实际上是无因即果。
因此,在借贷关系事实真伪不明时,应首先适用《证据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明确对借贷关系成立与否的事实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然后再适用《证据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明确由于原告未能完成举证义务,应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由于《证据规定》属程序方面的司法解释,在适用时,应同时引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应内容。
毕业论文:浅谈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专业:金融学摘要民间金融在国外称其为非正规金融,它包括: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和会等,民间借贷是民间金融主要的一种形式体现。
在国家经济体制快速发展的情况之下,民间借贷也呈现快速发展的状态。
随着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正规金融机构的很多弊端也慢慢地显现出来。
本文首先针对浙闽粤三地的民间借贷的发展情况了解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从民间借贷的优缺点对民间借贷提出建议及对策。
中小企业是一个比较动态的概念,不同的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不同,有着不同的界定尺度,并跟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加以更新。
总体上看,世界各国的划分尺度主要有雇员人数尺度、投资尺度、年产值尺度等。
就我国的情况来说,中小企业的界定也经历了逐步发展的过程,主要是根据不同行业按照销售额、资产总额、职工总数等复合指标进行划分。
从所有制上来说,中小企业的外延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民营企业。
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和国营中小企业相比较来说,国营中小企业会比较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而民营中小企业相对比较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中小企业资金融通的问题寻求不到正规金融金钩的支助,这样不仅会对企业的日常工作活动产生极大的影响,也抑制了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通过内部集资或者民间借贷来融入资金,中小企业的融资使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施展了重要作用。
居民个人作为微观经济流动的主体,其经济行为日益活跃。
居民个人经济行为可以定义为居民个人为了知足自身的物质需要,并达到一定目标而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经济流动过程。
居民个人经济行为的活跃必定会带来相应对融入资金的需求,融入的资金或者是被用于突发事件,或者是被用于再出产,又或者是用于子女上学。
因此,居民个人也是民间借贷市场的重要需求方。
民营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个人经济行为的活跃使市场对民间借贷的需求迅速进步,一些资金充足的个人或组织便进入到民间借贷市场,充当了民间借贷资金的供应主体。
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研究
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研究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其涉及到双方之间的财务纠纷,常常会引发大量的诉讼和仲裁。
该类案件在我国司法系统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一、借贷合同的签订在处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时,首要的问题就是确定是否存在有效的借贷合同。
借贷合同是借贷双方约定的文件,是确定双方彼此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等内容。
此外,在签订借贷合同时,也需要注意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如果借款人没有相应的还款能力,那么合同就没有任何保障。
因此,借款人需要提供足够的担保证明,并且在借款期限内按时还款。
二、合法性的问题在处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时,经常会涉及到一些合法性的问题。
例如,借款合同是否有效,还款方式是否合法,以及借款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等。
对于这些问题,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当事人的行为、交易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发现某一方行为不当,则应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问题在处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时,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还款期限是指借款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借款,而还款方式是指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
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还清借款,那么借贷方就有权要求实现债权。
此时,借贷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催收。
同时,还款方式也需要明确约定。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规定的方式还款,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其责任。
四、诉讼成本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需要注意诉讼成本问题。
如果发生诉讼,则双方都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用等。
对于一些小额借贷案件,往往存在诉讼成本过高的问题。
因此,当事人需要选择合适的法律诉讼方式,尽可能减少诉讼成本并快速解决纠纷。
五、调解和仲裁问题为了更好的解决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我们应该也需要注意调解和仲裁问题。
《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
一、引言
鄂尔多斯市作为中国西北部重要的经济中心,近年来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但同时也伴随着民间借贷的活跃。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式的金融活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其规模的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本文旨在分析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提供参考。
二、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的现状
鄂尔多斯市的民间借贷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中小企业和个人为了满足资金需求,纷纷寻求民间借贷。
这一现象的出现与地方经济活力、金融机构贷款审批难度大、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有关。
此外,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运作主要以信用担保、小额借贷等形式为主,形式多样,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三、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尽管民间借贷在鄂尔多斯市经济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1. 利率过高:部分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导致债务人的负担加重,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2. 缺乏监管:由于民间借贷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容易出现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
3. 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针对民间借贷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导致部分纠纷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4. 信贷市场的不完全性:一些资金供求关系被过度集中的融资渠道阻碍,民间资金流动受到一定限制。
四、对策研究
针对。
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论文模板
目录一、民间借贷的法律界定.......................................................................... 1(一)民间借贷的概念与主体 .................................................................................. 1(二)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2二、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解读 ................................................................. 4(一)民间借贷的本质............................................................................................... 4(二)民间借贷与高利贷......................................................................................... 4(三)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 5三、民间借贷制度的法律实践与缺陷..................................................... 6(一)民间借贷的历史发展....................................................................................... 6(二)民间借贷的现状............................................................................................... 7(三)民间借贷实践中的缺陷 .................................................................................. 9四、我国民间借贷制度的完善建议.................................................... 11(一)制定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 11(二)完善民间借贷利率制度 ............................................................................. 12(三)明确民间借贷监管主体 ............................................................................. 13(四)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13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私有制经济也发展飞速,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却十分滞后,滞后的金融体制严重限制了我国私有经济的发展,于是丰富充足的民间资本成为了私有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
[Word]民间借贷调研文章
浅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随着民间借贷的发展,因民间借贷而产生的纠纷也接接踵而至。
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诉讼中比较常见的案件类型。
因为借贷双方多为自然人,所以双方之间的借贷手续简单且不够规范,甚至有的都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等等。
这无疑为借贷双方发生纠纷埋下隐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也出现一些难度。
笔者从自身办案实践和体会出发,对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处理中的一些问题作了一些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对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的法律特征,即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或者说只有出借人交付了钱款后借款合同才生效。
详言之,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不仅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而且要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借款合意的事实。
只有具备民间借款合同和收款凭证这两个要素,才能充分证明借款的合意和实际提供了借款这两个事实。
借条,作为借款合同表现形式的载体,是设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一般情况下原告提供的借条即可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纠纷的日益复杂,在很多案例中,借条也非是设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唯一依据。
在一些涉诉金额较大的案件中,由于原告未能提供借款来源依据及给付被告借款的证据,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在审判实践中,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债务人还款的,对借条是进行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应视情况区别处理。
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的能力,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支付,除了借条又没有其他证据的,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条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
而对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需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这种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还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优秀范文五篇)
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对激活民间资金、促进民间经济发展、改善民间生产生活难题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对民间借贷这种融资行为缺少规范,民间借贷纠纷经常发生并呈上升趋势。
如此多的借贷纠纷案件不仅增加了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的难度,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笔者现就结合我院近三年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情况谈谈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
一、我院民间借贷纠纷基本情况。
1、受理情况:2009年受理的民间借贷类案件128件,占全年受理民事案件数的21%,比2008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2010年受理的民间借贷类案件154件,占全年受理民事案件数的25%,比2009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2011年受理的民间借贷类案件168 件占全年受理民事案件数的30%,比2010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2、执行情况:2009年—2011年三年共受理民间借贷类执行案件268件,其中全部执行到位的163件,部分执行48件,一时没有执行能力中止执行的36 件,确无法执行终结执行的21件。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增多。
以我院为例2009年—2011年三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并呈上升趋势,如2009年是128 件,2010年是154件,到2011年达到了168件。
2、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率不理想。
从我院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率远远低于全院执行案件的平均执行率,特别是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过多,执行申请人的合法利益未能完全实现,引起部分当事人不满。
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呈上升趋势。
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5篇)
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5篇)第一篇:民间借贷的刑法研究论文摘要:民间借贷在我国由来已久,如今更是走进了寻常百姓的生活之中,到目前为止已经是热门话题。
民间借贷虽然是来自于民间的自发形成的融资方式,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不足之处,为很多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了很多问题。
但在实际上,民间借贷在我国并没有合法的地位,处于犯罪和无罪的中间地带。
所以说,如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避免其走上犯罪道路,进一步扩大其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当前我国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民间借贷与刑法之间的关系,然后为以后我国制定民间借贷法律提供相关建议。
关键词:民间借贷;刑法;融资我国对民间借贷的管制一向严格,导致人们在提起民间借贷的时候,都会说成是非法的洗钱活动,甚至是联想成为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
在现代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由于融资便捷、参与人数比较多等优点,很容易会成为不法分子用来违法犯罪的工具,但是从实际来说,民间借贷和洗钱还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的,更不能把民间借贷说成是非法活动,造成人们对民间借贷的错误看法,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金融体系造成的,从而导致人们对民间借贷的看法十分混乱。
本文通过研究民间借贷与刑罚的相关问题,为刑法中对民间借贷的判定提出改善建议。
一、民间借贷的特征(一)参与主体众多,资金来源广泛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广泛,基本上拥有闲散资金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提供民间借贷服务,如个人、企业、个体户等。
资金的来源也各不相同,不仅包括居民的私人储蓄、企业的资金积累,还包括那些来历不明的资金和银行借贷的资金等。
在所有的资金来源之中,更多的是巨门和企业的私有财产。
此外,还能体现出出借方在金融市场找到不到合适的投资产品,所以就会将大量资金投入民间借贷志宏,进行资金调剂。
(二)隐蔽性和地域性隐蔽性主要指的是民间借贷在当前还不属于合法的融资手段,因此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只能私下进行,并且不受金融当局的监管,所以具有隐蔽性特点。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民间借贷从古至今,从地下钱庄到现在的借贷中介机构等等都离不开人们的生活。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篇一摘要:目前,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民间借贷行为的不规范对正规金融和实体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
民间借贷有问题,又为民间所需,因此,强化和完善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是我国经济发展刻不容缓的任务。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体系;监管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2-0152-02一、民间借贷的含义所谓民间借贷,一般是指直接发生在金融机构之外的个人、企业、其他经济主体及其相互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
随着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趋势加强,中小企业特别是县域及以下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增加,资金供需矛盾愈加突出。
而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趋势明显。
在此背景下,我国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民间借贷已成为企业和个人获得生产、生活资金来源的一条重要借贷渠道,在补充正规金融、推动经济较快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民间借贷的利与弊民间借贷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有其必然性。
它在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充分使用社会闲置资金、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负面作用。
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民间借贷有可能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冲击正常的金融市场。
民间借贷不加控制往往会演变成高利贷或非法集资,不仅干扰了国家正常利率政策,而且会影响区域金融稳定。
第二,民间借贷有可能影响国家产业政策。
民间借贷具有自发性,不受国家宏观调控,容易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从而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
第三,民间借贷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有可能造成债务纠纷,引发社会矛盾。
鉴于当前的经济危机,国家采取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鼓励投资,民间借贷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思考(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增多,民间借贷案件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在满足人民群众资金需求、促进经济繁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民间借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借贷合同效力、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担保责任等。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思考,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间借贷合同效力问题1. 民间借贷合同的形式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民间借贷合同采用口头形式,导致合同效力存在争议。
对于口头形式的民间借贷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借贷关系是否存在,如借贷事实明确,则可认定合同成立。
2. 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存在上述无效情形的民间借贷合同,法院应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三、民间借贷案件中的本金及利息计算问题1. 本金计算民间借贷案件中,本金计算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
对于借款本金,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数额计算。
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计算。
2. 利息计算关于利息计算,我国法律规定了年利率上限,即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对于超过年利率上限的利息,法院应予以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应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实际出借的金额等因素,确定借款人应支付的利息。
四、民间借贷案件中的担保责任问题1. 担保合同效力民间借贷合同中的担保合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对于担保合同存在无效情形的,如欺诈、胁迫等,法院应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探析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探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借贷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借贷纠纷也在不断增加。
尤其是在民间借贷领域,因为缺少规范的法律与信用体系,借贷纠纷的发生难以避免。
本文旨在探讨民间借贷纠纷的若干问题,为我们今后预防和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是一种法律关系,指的是个人之间、私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非法人组织与个人之间等民间借款或出借资金,出现了借方违约或出借方违约,引起了被迫赔偿、逾期利息、诉讼损失、违约金等现象的争议。
由于民间借贷缺少正式的合同,纠纷难以处理。
二、什么因素导致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增加?民间借贷纠纷的增加主要有以下原因:1.同行竞争激烈:如今,民间借贷市场竞争激烈,每个出借人都想在市场上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借款人也会寻找更多的借贷机会,这加剧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
2.信用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很多借款人在借款时都不考虑信用问题,也没有正式合同,这会导致出借方和借款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所以一旦出现问题,使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就非常困难。
3.社会经济形势:经济萧条和通货膨胀使得一部分借贷主体难以还清借款,另一部分借贷主体不得已通过到处借钱来缓解资金问题,所以就有了大量的民间借贷行为。
4.监管不力:由于缺少监管,民间借贷平台的运营者不受法律约束,从而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这就会导致借贷纠纷的增加。
三、怎样避免和缓解民间借贷纠纷?1.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是约束借贷行为的重要因素。
因此,必须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使得信用在借贷行为中发挥约束作用,从而减少借贷之间的不良记录。
2.强化监管法规:目前,我国缺乏约束民间借贷行为的具体法律法规,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制定系列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加强对注册、评估、监管、约束借贷机构的行为监督。
3.提高培训和教育:需要向借款人、出借方普遍推广相关的信贷知识和金融常识,提高其风险意识,使其能够自主做出正确的借贷决策,并注意借贷过程中的风险问题。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摘要:本文旨在对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首先,介绍了民间借贷的背景和发展现状;其次,分析了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如利息计算、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债权保障等;最后,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加强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管,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1. 引言自古以来,民间借贷一直是人们财产交换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民间借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
因此,深入研究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必要性愈发凸显。
2. 民间借贷背景及发展现状2.1 民间借贷的定义和特点民间借贷是指非金融机构与个人之间进行的财产借贷活动。
与传统的银行借贷相比,民间借贷更加便捷、灵活,并且能够满足一些小额或短期的借贷需求。
2.2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近年来,中国的民间借贷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尽管国家对于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有所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高利息、合同纠纷等。
3. 民间借贷中的法律问题3.1 利息计算问题在民间借贷中,利息的计算方式存在多样性,缺乏统一的标准。
这给借款人和出借人带来了困惑,并且容易产生争议。
3.2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一些争议。
在一些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3.3 债权保障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借款人违约或无法履约,债权人难以得到相应的保障。
现有的民间借贷法律框架对于债权保障方面的规定尚不完善。
4. 解决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建议4.1 完善利息计算的规定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利息计算标准,明确计息方式和利率水平。
同时,加强对借贷双方利息计算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
4.2 加强对借款合同的监管建议国家加大对借款合同的监管力度,明确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维权渠道。
同时,借助科技手段,提供便捷的合同签署和存档服务,为借贷双方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
浅析民间借贷的若干问题与治理
告共1 份, 1 7 涉及6 家上市公司, 4 其中, 超过银行 同期贷款利 率的有3家, 5 一共发放19 5 6 . 亿元, 3 同比增长3. 利率最 82 %。 高的个别公司委托银行进行放贷, 年利率为2 . ( 45 这一贷 % 款利率是银行贷款利率的3 8 。 . 倍) 8
[ 关键词] 民间借贷 有益;] 存在 问 i5 1 - 题
中图分类号 : 8 25 F 3 . 文献标识码: A
解决之道
文章编号 :0 3 0 7 2 1 ) 10 1- 10- 60(02 0- 08 3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 公民与法人之间、 公民与其它 组织之 间的借 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
发展 的必然性 。
由于2 0 年下半年美 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 08 各国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和救市, 纷纷通过量化宽松货币政 策与扩张胜的财政政策, 救市效果如何暂且不谈, 但对于全 球经济的冲击却非常之大。 量化宽松的货 币政策使得 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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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年 第 1 2 期
《 展 研 究 》 发
响。
一
状态。 虽然理论界有关为民间借贷正名的呼声不断, 但并未 产生现实的政策性效果。 不久前央行正式提出 “ 允许民间资 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 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 鼓励民间资 本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这才使人们看到了民间借 贷合 , 法化的曙光 。 事实上, 无论从我国信用体系自 身发展 的规律 看, 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 对金融活动的要求看, 民间借贷从
央行增发了大量的货币, 特别是美元的泛滥发 给复苏后
的全球 经 济带 来前所未 有 的通 胀压 力。
论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
论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民间借贷的兴起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如高利贷、非法集资、债务纠纷等,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因此,对民间借贷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存在的依据、问题及规制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对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进行阐述,包括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民间借贷的灵活性和便捷性等方面。
接着,分析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如利率过高、风险难以控制、法律监管缺失等。
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民间借贷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并探讨规制路径的选择。
在规制路径方面,本文将从法律、监管、市场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和规范要求,为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对民间借贷活动进行全程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
推动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引导民间借贷向阳光化、规范化方向转变,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竞争力。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依据,为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也希望引起社会各界对民间借贷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共同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中国民间借贷存在的依据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而普遍的金融现象,在中国有着深厚的历史和现实基础。
其存在依据主要源自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往往不能满足所有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灵活、便捷的融资方式,能够满足这些经济主体对短期、小额资金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民间资本的合理配置:民间借贷市场为民间资本提供了投资渠道,使得民间资本能够在市场经济中合理配置,实现其增值。
同时,通过民间借贷,资金能够流向那些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民间借贷论文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频繁。
然而,由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民间借贷纠纷频发。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现行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探讨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以期为民间借贷活动的规范提供参考。
一、引言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资金周转、经营需要等目的,以货币或其他财产权利为标的进行的借贷活动。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民间借贷纠纷频发,损害了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研究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及其合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1. 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这一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担保、抵押等行为也做了明确规定。
2. 民间借贷的主体资格民间借贷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然人作为借贷主体,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借贷主体,应具备合法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
3. 民间借贷的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间借贷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书面形式更为规范、便于维权。
4. 民间借贷的利率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5. 民间借贷的担保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民间借贷的担保制度做了明确规定,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
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方式,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而普遍的金融交易形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复杂化,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
本文旨在研究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间借贷的基本法律框架首先,我们要明确民间借贷的基本法律框架。
在我国,民间借贷受到《合同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护。
这些法律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原则,如合同自由、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
三、审理中的法律问题1. 合同效力问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合同效力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由于民间借贷往往缺乏规范的合同形式和内容,因此,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需要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和认定。
这包括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2. 利率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利率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需要对约定的利率是否合法、是否超过了法定利率上限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
此外,对于逾期利息、罚息等问题的处理也需要法院进行公正的裁决。
3. 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由于民间借贷往往缺乏规范的书面证据,因此,法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和认定。
这包括对借据、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的收集和认定。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说明上述法律问题在审理中的具体应用,本文选取了几个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案例分析。
通过分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这些法律问题的具体应用和解决方法。
五、解决策略和建议针对上述法律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策略和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民间借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2. 规范民间借贷的合同形式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纠纷中问题与对策
民间借贷纠纷中问题与对策民间借贷一直是一个争议和热点的问题,尤其是在贫困地区,贷款和借款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方式。
民间借贷的优势在于灵活、迅速、效率高等特点,而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双方的金融损失,甚至会引起社会不稳定。
本文将探讨民间借贷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问题1.信用不足问题许多贫困地区的借款人信用不足,导致他们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另一方面,贷款人常常高估了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借出的金额过多,以至于借款人无法偿还,从而导致贷款人和借款人均面临经济风险。
2.资金监管问题民间借贷涉及的金额巨大,因此资金监管变得至关重要。
然而,因为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不明确,缺乏有力的监管机制,容易引起恶性循环和经济风险。
3.法律监管无法跟上规范民间借贷行业,进行保障,需要有完善的法律监管系统。
但是在现实中,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管控必然无法及时落实,因此容易对借款人和贷款人带来不利影响。
二、对策1.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借款人和贷款人,建立详细、真实的信用档案,这可以有效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其还款能力,从而帮助贷款方做好风险评估。
2.提供信用担保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例如房产、汽车等。
这将增加借款人的信用,保证贷款的回报,同时减轻借款人的经济压力。
3.加强监管机制政府有必要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对于民间借贷行业进行监管,从而避免恶性循环和经济风险。
同时,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借贷、黑社会等非法行为,保护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4.法律约束通过完善民间借贷的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从法律上约束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业。
在保障借款人和贷款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规范民间借贷行业的发展,使其成为一种良性的金融活动。
5.推广金融知识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提高各方对金融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提高金融管理的能力,这可以有效地深化对民间借贷行业的了解,避免产生问题,同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风险的认识。
总之,要解决民间借贷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从加强监管机制、建立信用档案、提供信用担保、法律约束等多个方面入手,确保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民间借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和有利于社会发展。
民间借贷纠纷若干问题的研究
民间借贷纠纷假设干问题的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开展,民事主体之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民间财富大量积累,加之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大量民间闲置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众多民间借贷纠纷也随之而来。
实践中民间借贷关系主体的广泛性、其权利处分的自由性以及形式的灵活性,使得民间借贷纠纷纷繁复杂,导致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
一、民间借贷构成要件的判断(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要件民间借贷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成立要件通说包括三个要素:意思表示、标的及当事人。
1.民间借贷的主体,狭义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或并支付一定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广义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额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或并支付一定利息)的法律行为,可见民间借贷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
2.民间借贷的标的物是货币,至于货币的种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归还的,可以准许。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归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归还。
可见我国民间借贷的标的物不限于人民币。
3.民间借贷行为是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将欲成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故,一方面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备进展意思表示的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不健全,例如一方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之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出借及借款行为、出借行为是处于相对方的胁迫或者欺诈,都将影响到借款合同的成立及生效,也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须主动进展审查的事项;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决定了借贷合同的内容,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须尊重当事人的合意,在法无制止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下,应该按照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进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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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之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大量民间闲置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众多民间借贷纠纷也随之而来。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民间借贷纠纷若干问题。
实践中民间借贷关系主体的广泛性、其权利处分的自由性以及形式的灵活性,使得民间借贷纠纷纷繁复杂,导致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
民间借贷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成立要件通说包括三个要素:意思表示、标的及当事人。
1.民间借贷的主体,狭义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或并支付一定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
广义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额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或并支付一定利息)的法律行为,可见民间借贷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
2.民间借贷的标的物是货币,至于货币的种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
可见我国民间借贷的标的物不限于人民币。
3.民间借贷行为是借贷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将欲成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故,一方面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备进行意思表示的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不健全,例如一方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之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出借及借款行为、出借行为是处于相对方的胁迫或者欺诈,都将影响到借款合同的成立及生效,也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须主动进行审查的事项;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决定了借贷合同的内容,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须尊重当事人的合意,在法无禁止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下,应该按照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裁判。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民间借贷纠纷若干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