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业细则
土地承包确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承包确权是指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确认土地承包者与承包地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确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确权的法律依据、确权程序、确权期限、确权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地承包确权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等权利的归属和流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承包期限、承包合同、承包纠纷处理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内容。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土地承包确权程序1.申请:承包人或者承包集体向发包方提出土地承包确权申请。
2.审查:发包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公示:发包方将申请材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确权:发包方根据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确认土地承包关系,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登记:承包人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土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四、土地承包确权期限1.承包期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
承包期满,承包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
2.确权期限:土地承包确权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确权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五、土地承包确权争议处理1.协商:承包人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土地承包确权争议。
2.调解: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
3.仲裁:调解不成,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土地承包确权注意事项1.明确土地承包关系:在申请土地承包确权前,要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2.遵守法律法规:申请土地承包确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规范
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坚持以现有的土地台账、家庭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地勘界测量结果,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愿,确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确权时,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四条市、县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按年度编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及年度财务预算,报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确权工作准备第五条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确权办),承担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
财政、国土、法制、档案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包方(村委会、村民小组,下同)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第六条县确权办根据年度工作进度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培训工作,将确权工作的意义、作用、基本做法、达到的效果培训到发包方和农民,让发包方和农民认可并积极参与确权工作。
加强对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队伍和现场操作人员队伍。
培训内容为调查规程、技术方法、法律政策、工作标准等。
第七条县确权办应当沟通国土资源等部门,提供国土“二调”集体耕地面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等成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规定的数学基础,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乡(镇)提供正射影像图及其相关数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厅〔202_〕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政〔202_〕69号)及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自202_年10月至202_年5月利用9个月时间,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做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
利用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和原农村集体农用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通过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确认集体所有土地的位置、界线、范围、数量。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农村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基本原则(一)保持稳定原则。
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
严禁借机非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田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面积收归集体。
(二)依法规范原则。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
(三)民主协商原则。
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
(四)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后遗症,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五)属地负责原则。
根据确权颁证实际,确权颁证工作由县统筹部署,镇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村组织实施,镇农经站、国土所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河南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8月前言为满足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需要,统一调查方法,规范登记程序,保证成果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各地和各生产单位,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实施细则相抵触,并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本实施细则的附录是本细则的规范性附录。
本实施细则由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实施细则起草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本实施细则设计人:盛国民、王西同、张晓豫。
本实施细则审定人:王成文、田群杰、高岚、张玉敏、贾行雨、张营海、李欣、王唯。
本实施细则主要起草人:邓炯、马惠、路晓明、邵亚杰、李东敏、任春太、杨书毅、曲跃伟、尹广立、邓彩、邵卫东、马海涛、付治河、孟瑶、王芳、王杨、李莉、李文彬、胡蝶、琚玲莉、王洪润、张冰冰、肖予钦、李振伟、薛振萍、杨涛。
本实施细则由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 (1)2.准备工作 (4)3.土地权属调查 (5)4.地籍测量 (8)5.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4)6.地籍调查结果公示与确认 (15)7.土地登记发证 (15)8.成果整理 (16)9.检查验收 (17)10.提交成果 (18)附录A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告 (20)附录B地籍调查表 (21)附录C指界通知书 (34)附录D指界委托书 (35)附录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6)附录F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 (37)附录G地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 (38)附录H界址点标志类型 (39)附录I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的核实结论 (41)附录J宗地图 (42)附录K地籍图图式 (44)附录L面积计算方法 (47)附录M土地登记申请书 (48)附录N土地登记委托书 (50)附录O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 (51)附录P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复查申请表 (52)附录Q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复查结果表 (53)附录R土地登记审批表 (54)附录S土地登记簿 (59)附录T土地归户卡 (63)附录U土地证书签收簿 (64)附录V宗地基本情况表等汇总表 (65)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1 总则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以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11〕77号)的有关要求,保证全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农村土地确权的实施细则有哪些
农村土地确权的实施细则有哪些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在农村地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户自愿承包经营的耕地等,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明确土地权益归属的过程。
实施农村土地确权是我国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实施细则: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二、确权范围: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农村宅基地、农村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等。
2.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三、确权主体: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确权登记和颁发证书。
2.农户:主动申请确权登记,提供相应的资料。
3.相关部门:对确权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核实,以保证确权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确权程序:1.受理申请:农户向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确权登记。
2.审核材料:相关部门审核农户提供的申请资料,并核实其土地权属情况。
3.测绘土地:对确权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测量和界定,并确定土地的具体位置和面积。
4.公告公示:将测绘结果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登记颁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土地确权证书,确权登记完成。
五、确权保障:1.土地权属:确权后,农户对土地享有明确的权属,可以依法自由流转、承包、经营和担保。
2.产权保护:确权后,土地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相应的土地经营方式。
3.禁止侵占:确权后,不得侵占、占用农户的土地,保障农户的土地权益。
六、确权效益:1.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通过土地确权,可以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统筹管理,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率和产出。
2.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确权后,农户可以依法流转土地,推动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
3.增加农民收入:确权后,农户可以自由经营土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经济地位。
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流程操作细则
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流程操作细则为了不断完善我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解决我市农村土地存在的“三过”(面积过大、租金过低、期限过长)和地块不实、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确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东方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操作细则。
一、准备前期工作及资料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1市级领导机构及方案市委、市政府成立东方市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法院、检察院、农业、国土、住建、水务、林业、宣传、财政、档案、法制办等部门领导,以及各乡(镇)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组织工作,制定《东方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分工责任,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预案,明确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
方案由市农业局组织制定,内容包括:(1)基本原则;(2)工作步骤(含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3)变更、注销登记的种类;(4)分工安排(农业、国土、林业、档案,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测量执行机构);(5)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6)保障措施;(7)经费安排;(8)进度安排。
工作实施方案要切实可行,各部门分工明确,同时,对于各乡镇具有共性的若干问题处理要合法合规、可操作性强。
1.2乡镇级领导机构及方案乡镇成立经营权确权登记领导工作小组,由各乡(镇)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乡(镇)主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负责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全面负责乡(镇)的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乡镇政府除细化《东方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外,还要补充下列内容,制定乡镇一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1)乡镇各村委会的耕地情况说明;(2)乡镇各村委会的经营权确权登记负责人(乡镇经营权确权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各村委会书记);(3)乡镇培训、进场的时间,详细到月;(4)乡镇突出问题的处理指导意见;(5)乡镇配合测量、指界、档案归档的人员安排等。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模版(3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模版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和权益进行确认和保护的工作,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制定具体细则,以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下面是一个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模板,供参考: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土地使用权和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定义1.农村土地确权: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土地使用权和权益进行确认和保护的工作。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农村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
3.农户:指农村的自然人家庭户,包括农民、农村劳动力等。
第二章农村土地确权的组织和工作流程第四条农村土地确权的组织1.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2.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设立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3.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政府代表等参加。
第五条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流程1.任务部署: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下达,明确责任单位和个人。
2.数据收集: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收集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权益的相关数据,包括土地权属、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人等信息。
3.确权登记: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组根据数据收集结果,进行实地核查,并将确权信息录入统一的土地确权登记系统。
4.复核核实:相关部门对录入的土地确权信息进行复核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土地确权证书发放:经复核核实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组向农户发放土地确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权和权益。
第三章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工作要求第六条数据收集要求1.相关部门应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收集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权益的相关数据。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依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相关规和政策规定,结合XX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工作;是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物权登记管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体制保障;是摸清XX县农户承包地底数、有效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农户承包地有序流转、加快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力支撑;是加快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推进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障。
三、工作范围及目标工作范围:按照的总体部署和整体规划,辖县属国有土地,城市规划县内的农户承包地只进行丈量登记不换发新证,规划县外的农户承包地进行丈量确权登记,并由XX县国土资源分局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行政村由于地处高新工业园县内,只丈量确权不换发新证。
工作目标:XXXX年XX月底完成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四、基本工作原则1、确保稳定的原则。
此项工作是在二轮土地承包基础上、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的工作,是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调整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必须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维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严禁借机违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要求规范
辽宁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农户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坚持以现有的土地台账、家庭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地勘界测量结果,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愿,确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确权时,应当执行本规范。
第四条市、县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按年度编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及年度财务预算,报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章确权工作准备第五条按照统一部署,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确权办),承担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
财政、国土、法制、档案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包方(村委会、村民小组,下同)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第六条县确权办根据年度工作进度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培训工作,将确权工作的意义、作用、基本做法、达到的效果培训到发包方和农民,让发包方和农民认可并积极参与确权工作。
加强对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队伍和现场操作人员队伍。
培训内容为调查规程、技术方法、法律政策、工作标准等。
第七条县确权办应当沟通国土资源等部门,提供国土“二调”集体耕地面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等成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规定的数学基础,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乡(镇)提供正射影像图及其相关数据。
XX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
XX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XX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组实际,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制定xx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细则。
工作原则和主要依据要坚持依法律法规为准绳,增员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以一九九八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民主管理为顺利推进我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经村民表决推举xx任组长,xx、xx、xx、xx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评议小组。
方法措施:
(一)承包面积与实际面积可以同时出现。
(注意加以备注说明)。
(二)确权的耕地面积为承包面积减去退耕还林面积,不得出现同一地块在多证上。
(三)公益事业占地。
1、村内道路两旁各留80cm-100cm不予登记,作为公路用地。
2、XXX到XXX的道路建设规划所占地的农户土地提留作为附属地,不予农户确权。
在项目没有实施前由所占地农户无偿管理使用;如项目开工实施时,应当无条件让出,村组不做任何补偿。
(村组与农户签订临时代管协议)
(四)在登记核实地块时,确认四界清楚无争议,相邻农户签字认可,予以登记确权;与否则,暂时不予登记确权。
本实施细则经过村民讨论、举手表决通过。
自通过日起执行。
附:参会人员(签字及指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程规定
Don't rely too much on friends, human nature basically has a bad sid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程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承包地确权及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工作,是承包地确权成果保管和使用的依据。
第三条【成果界定】本办法涉及的承包地确权成果(按存储介质分为纸质成果和非纸质成果)包括:(一)文字成果。
因为现在实际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朋友会想要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了,但是这个承包毕竟是双方当事人的私下流程和协议,有时候难免也会因为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归属发生一些问题的,因此我们国家对此作了一个土地承包确权的政策了,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程就成了大家的关注点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第二步:入户权属调查。
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第三步:测量地块成图。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第四步:公示审核。
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
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第五步:建立登记簿。
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市、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
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作业指导书(DOC 66页)
【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作业指导书(DOC66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作业指导书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2015年5月10日1 目的1.1 规范作业技术路线及作业流程,确保达到技术设计要求。
1.2 本作业指导书为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共同遵循的质量保证程序。
1.3适用于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数据库建设项目作业生产。
2、任务1、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登记簿(台帐)为依据,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
2、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调查;———重点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土地用途等信息。
(权属界址和面积)。
3、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4、规范完善土地承包合同;5、登记造册,建立健全登记簿;6、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归档;7、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8、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实现登记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项目需要提交的最终成果成果整理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文字材料、图件、簿册和数据的规范化整理。
3.1 文字报告成果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工作报告、检查报告。
3.2图件成果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公示图、鱼鳞图(签章图)、地块分布图、地籍图等图件。
3.3档案成果档案成果以承包方为单位进行档案整理。
档案成果应包含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结果证明文件、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公示结果归户表、地块分布图、户主声明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审批表以及登记簿。
(目录及顺序)3.4数据成果数据成果包括汇总表、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2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进行明确、确权、登记的过程。
农村土地确权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农村土地确权的一些具体细则,详细说明了土地确权的程序、要求和政策等方面。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程序和要求1. 信息收集:政府部门需要收集农村土地相关的基础信息,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用途、面积、位置等。
可以通过农户调查、土地调查和现场勘查等方式获取信息。
2. 权益确认:政府部门需要确认土地权益人,并与农户进行确认。
有关证明材料可以包括土地合同、土地流转协议、土地继承或转让协议等。
确认土地权益人可以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进行。
3. 审核验证: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权属和权益进行审核和验证。
这包括对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证书进行核实,确保其合法有效。
4. 登记备案: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确权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属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
5. 公示公告: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土地的确权信息进行公示和公告。
公示公告的目的是确保农村土地确权的透明和公正,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6. 权属调整:如果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发现土地权益存在争议或矛盾,政府部门需要进行调解和协调,确保土地权属的明确和合法。
7. 证书颁发:政府部门需要向土地权益人颁发土地确权证书,确认其对土地的合法权益。
土地确权证书是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可以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和权属转让。
二、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和措施1. 完善土地确权的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权益的保护和流转规定。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制度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权益的明晰和合法。
2. 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机构。
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科学、高效和公正,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3. 加大对农村土地确权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政策和程序的了解和认知。
五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县区
五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县区早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满是文件的办公桌上,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这是一个关乎农民权益、农村发展的大事,必须慎重对待。
一、工作目标我们得明确目标。
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土地流转效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3.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原则1.尊重历史、尊重事实。
在确权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让农民群众放心、满意。
3.稳步推进、有序实施。
确权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工作任务1.摸底调查。
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土地承包现状,明确确权任务。
2.确权登记。
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
3.颁证发证。
为确权登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证书,明确土地权益。
4.建立数据库。
将确权登记信息录入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
5.宣传培训。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的认识,同时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步骤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
3.开展摸底调查。
组织力量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4.确权登记颁证。
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发证书。
5.建立数据库。
将确权登记信息录入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县区_
五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县区_ 实施方案一、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五原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标是全面、准确、规范核定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形成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的农民经营主体,增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意识和经营意识,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任务:1. 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2. 为农民较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确权登记颁证后,对土地的再次流转作出严格规定,防止土地流转出现不规范的现象。
3. 将所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调配及流转交易合同和法定继承关系调查材料开展登记工作。
4. 进行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说明,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
5. 严查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材料真实有效。
三、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立县级土地管理所,负责统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工作,成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县政府农村经济发展局、县法律服务中心、县农村人事局,县级土地管理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等单位有关领导、专家、干部代表,小组可以随时召集相关人员参加。
四、技术支持和硬件保障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需要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中、立体、高效和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全县信息化建设大局。
五、时间进度本次工作计划于2019年9月启动,12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六、经费投入根据整个工作流程实际需要提供优质服务,计划投入50万元,主要用于登记颁证器材及物料、网络建设、人员组建和培训、调查和核实等具体环节。
预算分别由县级土地管理所和各村按比例负责。
七、宣传工作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开展,需对村民进行宣传说明。
(精选文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细则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文件精神,为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1 总则1.1 目的和任务1.1.1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1.2 建立全省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1.2 依据1.2.1 法律法规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5、《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6、《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9、《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2日)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1.2.2 技术规范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3、《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籍字[1998]第36号)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57号)7、《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8.、《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9、《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10、《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1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1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13、《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14、《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16、《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17、《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T 2008—2005)1.3 工作范围和比例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二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一、土地确权的目的和意义:农村土地确权是为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利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土地确权的对象:1. 农村居民的宅基地2.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 农村承包经营权4. 农村其他集体土地三、土地确权的程序:1. 开展调研: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开展之前,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调查,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和农民的权益情况。
2. 公示告知:在调研结束后,需要向农民公示土地确权方案,告知他们的权益和义务,并进行听取意见或异议的环节。
3. 登记核实:根据公示结果,对农民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确保公平、公正的土地确权结果。
4. 发放证书:对确权结果无异议的农民发放土地确权证书,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
5. 信息录入:将土地确权结果录入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信息互通、共享。
四、土地确权的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土地确权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
2. 依法行政:在土地确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3. 尊重农民意愿:土地确权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知情权,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4. 保护农民权益:土地确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土地确权的保障措施:1. 制定专门的土地确权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
2. 加大对土地确权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土地确权的意义和目标。
3. 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的监督机制,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加强对土地确权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质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以上所述即为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范文,供参考。
具体操作过程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二)农村土地确权是指为农村土地的权属问题进行明确,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的行为。
以下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1. 确认土地权属:通过调查和核实,确认农村土地的权属。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4篇)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细则范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一、土地确权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确保土地权属清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1.2 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人民利益、农民利益至上的原则。
二、土地确权的程序与方法2.1 确权区划:按照行政区划和自然边界划定确权区域,确保确权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2.2 调查登记:对农村土地实施全面调查登记,包括土地面积、权属关系、土地用途等。
2.3 核实确认:通过现地核实和多方确认,对调查登记结果进行核实和确认。
2.4 数据录入:将调查登记和核实确认的数据录入土地确权信息系统,建立土地确权的数据库。
2.5 审批签发:由专门机构负责审核确权数据,对符合条件的土地确权申请进行审批签发确权证书。
2.6 公示公告:对已经审批签发的确权证书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7 产权调换:根据农民意愿和实际情况,对确权证书持有人和农村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产权调换。
三、土地确权的依据和权利保障3.1 依据:土地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和政策等。
3.2 权利保障:确权证书作为土地权属的有力证明,受到法律保护;确权证书持有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
四、土地确权的管理与监督4.1 管理:成立专门的土地确权管理机构,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4.2 监督: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公示公告、投诉举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监督。
4.3 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土地确权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以上仅为农村土地确权的一般细则范本,具体实施还需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关键是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地进行,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范文(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村土地确权政策的要求,制定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如下:一、土地确权的范围1. 农村各类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各类土地使用权的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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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业细则
1工作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核实面积、测绘成果、公示确认、梳理问题、登记造册、颁发证书、覆盖镇街的县级土地
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等。
具体如下:
1.1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
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1.2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
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状况:查
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
包土地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
地用途等信息。
1.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进一步
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在现有
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
1.4建立土地承包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
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2资料收集
2.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
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图件、土地调查、土地规划
和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资料等。
2.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
2.3基础测绘资料
2.3.1控制资料
项目区范围内及周边的国家B、C级GPS网点。
2.3.2影像资料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制作的全省1∶2000正射影像图(DOM),分辨率优于0.5
米,1980西安坐标系,高斯正形投影,按3°分带。
该成果经坐标系转换、重
新分幅后作为调查工作底图制作的基础数据。
2.4其他资料
2.4.1.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各级行政界线包括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
行政村;
2.4.1.22013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
2.4.1.3土地登记、征收、征用、出让和划拨用地登记资料;
2.4.1.4身份、户籍、婚姻登记或证明资料等。
2.4.1.5每个村家庭人员名册。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