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含高级实验师)评审申报流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说明:1.此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
2.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材料要求一、高、中级个人须报送以下纸质申报材料:1.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或打印后用钢笔填写,不得复印或剪贴;《贴资格证相片页》单面打印,贴大一寸相片及身份证复印件;量化指标所有子项目须在申报表体现,填写须与表中注释内容的顺序一致,如无此内容的应明确。
2.主编或参编教材(教参)或送审的论著(有则提供原件1套)3.广州市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必备条件指标审核表(原件1份)4.广州市中专高级讲师资格量化评审评价条件材料鉴定审核表(原件1份)二、学校须另报纸质申报材料: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2. 学校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册三、申报材料的整理:1.将材料按序号顺序放入袋中2.在材料袋的底侧面须注明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和申报资格3.确需更正的内容要加盖公章并签上校正人姓名4.所有表中的签名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中专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送评材料目录表注:1.此表须贴在主材料袋封面上,将材料按序号顺序放入袋中。
2.在材料袋(包括主材料袋和代表作材料袋)的底侧面均须注明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和申报资格。
3.凡复印件须由学校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并签上审核人姓名。
4.确需更正的内容要加盖公章并签上校正人姓名。
5.所有表中的签名须用钢笔或签字笔。
附件3学校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册单位(盖章):联系人及电话:注:由单位按学科分类汇总填写附件4广州市中专高级讲师资格量化评审必备条件指标审核表1.此表由本人填写,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供评委评审时参考。
2.此表须进行评前公示。
3.凡符合中专高级讲师资格条件和文件规定的在对应栏目打"√",不符合的打“×”。
附件5广州市中专高级讲师资格量化评审评价条件材料鉴定审核表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学校: _______________申报人: ____________审核小组长签名__________材料项目内容摘要备注(必填)佐证材料审核相关负责人签名㈠学历(学位) 原学历:___年_月取得_______(校)____专业学历(位)最后学历:__年_月取得_______(校)____专业学历(位)佐证材料(是/否)__按要求上传至申报系统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模块附件。
实验师职称评定条件
实验师职称评定条件实验师是科研和实验室工作中的重要角色,他们负责实验设计、数据采集和分析等工作。
实验师的职称评定是对其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一种认可和评价。
本文将介绍实验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标准。
1. 学历要求:实验师职称评定首先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
一般而言,硕士研究生学位是获得实验师职称的最低要求。
有些高级职称,如高级实验师,可能要求具备博士学位。
2. 工作经验:实验师职称评定还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通常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年限的实验室工作经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能。
3. 科研成果:实验师职称评定对科研成果的贡献也有一定要求。
这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这些科研成果可以证明实验师在科研领域的能力和贡献。
4. 技术能力:实验师职称评定对技术能力也有一定要求。
实验师需要具备熟练的实验技术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实验设计、数据采集和分析等工作。
同时,实验师还应具备对新技术和方法的学习和应用能力。
5. 学术影响力:实验师职称评定还会考虑申请人在学术界的影响力。
这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发言、担任学术组织的职务、受邀参与评审工作等。
这些都可以证明实验师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声誉。
6. 师德表现:实验师职称评定还会考虑申请人的师德表现。
实验师在工作中需要与他人合作,教导和指导学生和实验助手。
良好的师德表现可以体现实验师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
以上就是实验师职称评定的一些基本条件和标准。
当然,在不同的机构和领域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异。
申请人在评定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材料,并经过专家评审和审核。
实验师职称评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激励实验师在科研工作中的努力和成就,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
希望本文能为大家对实验师职称评定条件有一定的了解,并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准备和申请实验师职称。
实验师是科研和实验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的工作对于科研成果的产出和科技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此,实验师职称评定的公正和科学性对于提高实验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非常重要。
有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业务条件
有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业务条件一、实验技术(一)、《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相关要求1、实验员大专、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高中毕业,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者:(1)了解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2)能正确使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能够完成一般的实验任务。
2、助理实验师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一年以上,二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二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四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1)基本掌握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2)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和性能,对一般仪器设备具有初步维修的技能;(3)参加过一定数量的实验工作,能初步独立地制定实验方案,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和结果,较好的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
在实验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聘任实验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上述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二、农业技术(一)、《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相关要求1、农业技术员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和中等农业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者,经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初步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2、助理农艺师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经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具备下列第一款及二、三款之一者。
(1)能运用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
(2)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省、市、县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部(含附设中职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分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1)达到政策规定的各项要求,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不少于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2年内未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3)未受到影响参加职称评定的处理或处分,或受到的处理或处分影响期满、不影响参加职称评定的。
第五条身心健康要求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实践实训要求任现职以来,文化课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开展考察、调研和学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年到行业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至少累计1个月,且每5年行业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第七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做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
广东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广东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附件2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一、测试性质面试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察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二、测试目标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新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1.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较好的专业基础知识,必需的基本技能。
3.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4.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一)职业认知1.热爱教育事业,能正确认识、理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特长,挖掘学生潜质,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有所长,全面发展。
(二)心理素质1.积极、开朗,有自信心。
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热情工作;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不怕困难。
2.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
能够有条不紊地工作,不急不躁;能够冷静处理问题,有应变能力;能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偏激,不固执。
(三)仪表仪态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师礼仪和教学内容要求。
(四)言语表达1. 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
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高级实验师
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高级实验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大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具有担任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的能力,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实验课题研究与技术开发,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实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或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实验教材;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维修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实验教学或管理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高级实验师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证,受聘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五)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1或2的要求: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最新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讲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广东省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技工院校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技工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及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技工院校教师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技工教育教研机构人员。
第二章评审标准第二条广东省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同时达到本章第三、四、五、六条的要求。
第三条思想品德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热爱技工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育书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第四条知识水平标准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对本职业领域技术发展趋势、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及职业能力要求有系统的认识;能系统掌握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教育教学理念,并能应用于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五条专业能力标准专业技能高超,能胜任本职业领域企业一线技术攻关、工艺革新、产品研发等工作;具备主持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课题的能力;教育教学方法先进,对本职业领域教育教学难点有独到的解决方法,并在教学实践中做出实践性应用,形成实践性成果。
第六条业绩成果标准在职业技能鉴定、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评价中业绩突出;在培养学生提高实训教学效果上有突出贡献;在指导教师开展技能训练、实训教学或企业培训等方面成效显著;在教学仪器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高新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公开发表过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论著。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评审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申报。
凡不属于本资格评审范围,或未达到本资格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第一节校级管理第二节中层管理第三节基层管理第二章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第一节专业建设第二节教材建设第三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第四节师资队伍建设第三章教学文件制定与管理第一节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第二节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第四章教务常规管理第一节日常教务管理第二节教学秩序管理第三节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第一节课堂教学管理第二节实践教学管理第六章教学质量管理第一节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第二节教学检查第三节教学督导第七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二节升级与留级第三节转学与转专业第四节毕业与结业第八章教学人员业务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聘任与考核第三节教师业务档案第四节兼职教师管理第九章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信息管理第一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第二节教学信息管理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主体,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
为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遵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律,坚持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管理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考虑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现状和实际的需要,着重以教学文件管理、教务常规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人员管理、教学基本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等几个方面提出一些原则性的,可操作性的工作规程,使各校在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中有所遵循。
在执行中,各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学管理组织系统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一、评审范围全日制公、民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培训中心、职业高中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实习(训)指导工作的、符合相关评审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相关规定的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技术(能)课教师和实习(训)指导教师(实验师)。
二、评审等级及类型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高级实习(训)指导教师(高级实验师)、实习(训)指导教师(实验师)、助理实习(训)指导教师(助理实验师)。
三、评审条件(一)高级讲师1、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规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内,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2、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任讲师期间取得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4年底不满5年的,讲师任期须满7年。
从事地方戏曲、舞蹈及其它特殊专业(工种)技术教学工作的教师,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负责学生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老师以及长期驻厂(企业)的带队指导老师,学校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并且最少有一次为优秀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可以按规定的任职年限晋升。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工作者。
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条件,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评审。
3、教师资格条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中、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4、计算机应用、外语条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以上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晋人职字 [2005]118 号文件规定的免试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B级及以上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当年(含上一年)省级补考成绩通知单。
实验师评审标准
实验师评审标准评定标准: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解决本专业范围内实验技术问题,或参与实验课程教学或指导课程实验,且实验教学效果良好;有熟练的实验技能和技巧,能独立设计实验项目,撰写较高水平实验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取得一定价值的技术成果;掌握实验教学规律,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参加编写实验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有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人才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仅适用于我校专职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维修与管理等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东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工作指引》和校规校纪等,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二)出现教学事故且教学事故系数累计达到规定情形的,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延迟1-2年申报。
(三)凡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等级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四)违反高校教师师德行为的,延迟2年申报;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职称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满2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实验师职称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
(二)入职我校工作满一年。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达到继续教育年度学时的要求,并提供当年(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并指导过学生实验的全过程(含讲课和批改实验报告)或指导课程实验,且教学效果良好。
生物实验师(中级)评定
1、前提
资格:
硕士学位:两年后认定
本科毕业:一年后认定助理级,认定后三年可以 参评实验师。(或工作5年以上)
专科毕业:两~三年后评定助理级,评定后四年 可参评实验师。或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就可申报 实验师
材。 5、过论文关,在有效的、高档次的刊物上刊登。 6、参加每学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达到规定的分数。 7、参与学校实验室建设。
6-1比赛:
省生物学联赛 观鸟、观鱼、观蝶、认种…… 生物综合实践活动 实验技能比赛 论文比赛 自制教具比赛 创新大赛
6-2证明:
教研发言证明 学会或者研究会任职证明 指导青年教师证明 实验室建设证明
评委组由往年的一线教师和教研室人员逐渐过渡到 有实验系列人员作为分评委。
由于历史原因,我们的实验系列是放在中专学校的 实验组一起评定的。
评定信息的重要来源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main_zcps.asp
目前没有专门的中学实验系列资格条件,主要参考 《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和部分调 整的通知
材料时限:8月31日
2、流程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正常申报→高、中级资 格→送市评委会→中专→实验人员→进行录入操作。 评委会应选广州市中等师范、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中 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术 学科组。
注:我们是放到和中专讲师一个组的,但是下面还 分中学实验小组等几个分组
职称计算机4个模块合格计生证明4业绩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评估班主任工作考核产教结合成绩获奖科技开发成果应用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教师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教育教学综合表现获奖支教等情况工作内容
广州市实验系列职称初次认定条件
广州市实验系列职称初次认定条件嘿,咱今儿就来说说广州市实验系列职称初次认定的那些条件哈。
首先呢,你得有一定的学历要求哟,没点墨水可不行呢。
这就好比你要进一个好玩的游乐场,得有门票不是。
然后呢,工作年限也得够呀,总不能刚进来就想一步登天嘛,得一步一个脚印地走。
还有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也很重要呢。
就像做饭,你得真的下过厨房,知道怎么切菜、炒菜,才能说自己有点经验嘛。
业绩成果也不能少,这就像是你在游戏里打的漂亮战绩,得拿得出手呀。
另外呢,继续教育也得跟上,要不断给自己充电,不然就像手机没电了,可就不好玩啦。
哎呀呀,想想这些条件,其实也不难达到嘛,只要咱认真努力,肯定没问题的。
就像爬山,一步一步往上爬,总能爬到山顶看到美丽的风景。
在广州市搞这个实验系列职称初次认定呀,其实就是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添彩呢。
就好像给自己的车子加油,跑得更快更远。
只要咱符合条件,加把劲,肯定能顺利认定的啦。
总之呢,广州市实验系列职称初次认定条件虽然有点小要求,但咱不怕呀,只要努力去够,肯定能行的。
就像那句话说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咱就朝着认定成功的目标前进,加油吧!哈哈,等咱认定成功了,那可就威风啦!
好啦,说了这么多,关于广州市实验系列职称初次认定条件,大家应该都有点数了吧。
那就赶紧行动起来,去实现自己的职称梦想吧!。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办法中职学校教师(含实验员、实训实习指导教师,下同)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人才的使命。
教师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一条教师的条件和基本要求1、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实验员、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与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之一)并取得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对尚不具备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学校应拟定计划,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参加多种形式的进修,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要求。
2、教师应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教学法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懂得职业学校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教学的技能技巧,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了解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明确所任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体系,了解相关课程的先行、并行及后继顺序;具备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注重提高计算机和外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3、文化课教师应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课教师要跟踪了解行业、企业、专业发展态势,掌握专业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执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能进行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实习指导教师须具有过硬的职业技能和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应了解本专业(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或职业资格标准,能胜任教学工作。
4、教师要管教管导,教书育人。
年青教师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教师在每一职称任期内至少担任一届班主任。
教师要结合课程教学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教师要关爱学生的思想进步和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切实维护学生安全。
第二条教师聘用1、学校应按照“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教师聘任制,公共基础课教师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保持合理的比例。
理顺评审与聘任的关系,实行评聘结合,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逐步实现教师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适应市场办学的教师管理机制。
国家教委关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的规定的通知-教职[1996]9号
国家教委关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的规定
的通知
正文:
---------------------------------------------------------------------------------------------------------------------------------------------------- 国家教委关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的规定的通知
(1996年7月11日教职〔199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授权,考虑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简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以及现阶段实习指导教师来源的实际情况,现规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其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特此通知。
——结束——。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说明:由于基础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近年在政策上不断有调整,为方便广大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掌握最新政策,特根据近年有关文件精神汇编成以下条件,如有与最新文件不符之处,以文件为准。
主要参考文件:1、粤人职[1999]2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2、粤人发〔2002〕81号《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3、粤人发[2003]178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4、粤人发〔 2004〕108号《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2003]178 号文的通知》5、粤人发〔2005〕177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6、粤教师[2008]28号《关于2008年我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7、粤人发〔2008〕147号《关于开展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培优转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养青年教师有成效,是学校的骨干教师。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并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省、市、县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部(含附设中职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分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1)达到政策规定的各项要求,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不少于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2年内未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
(3)未受到影响参加职称评定的处理或处分,或受到的处理或处分影响期满、不影响参加职称评定的。
第五条身心健康要求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实践实训要求任现职以来,文化课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开展考察、调研和学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年到行业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至少累计1个月,且每5年行业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第七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做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标准
附件1: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标准(修订)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特色和活力,特制定本标准。
一、专业方向正确,职教特色鲜明,符合本省、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就业前景及社会声誉好,在本地区、本行业同类学校中起示范、骨干作用。
二、培养目标明确,对应岗位群清晰,课程设置合理,突出技能培养。
教学管理严格,有完备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及实施性教学计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专业教学组织,管理及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改革和教研成果显著。
三、有一支事业心强、团结协作、专业理论水平较高和专业实践能力较强的专业教师队伍。
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有规划、有措施。
专业教师总数与本专业学历教育在校生数之比为1:25~1:35,其中本校在职教师80%以上。
专业教师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达90%以上,有中级以上职称的60%以上,“双师型”教师50%以上。
聘请有本行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任教。
专业带头人有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高级职称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与实训,有较强的教研和专业实践能力。
配备相适应的有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能证的80%以上。
四、有满足本专业课程要求的专业教室和实训室,实验、实训主要设备符合教育部重点建设专业设置标准的要求,现代化程度较高,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实验、实训开出率达90%以上。
有满足教学需要的专业图书,重点专业二、三年级学生人均占有专业图书15册以上,专业期刊10种以上。
五、重点专业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300人以上。
教学质量高,办学效益好。
近两年本专业毕业生获得本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比例第二产业类专业平均达90%以上(第一、三产业类专业平均达60%以上),一次就业率达95%以上。
附件2:《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对各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进行评价和指导。
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
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实验师须对本学科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及实验室科学管理方法和有关技术规范;有熟练的实验技能技巧,能独立设计实验项目,对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管理、排除故障;独立开设实验课,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论文或实验报告;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实验师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实验师资格。
(二)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外语:1、获得硕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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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
(摘自粤人职[1999]27号)
评定标准:实验师须对本学科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及实验室科学管理方法和有关技术规范;有熟练的实验技能技巧,能独立设计实验项目,对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管理、排除故障;独立开设实验课,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论文或实验报告;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实验师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实验师资格。
(二)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助理实验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外语:
1、获得硕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完成一门以上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或全过程参加过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二)编写、修改完善职责范围的工作计划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三)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和实验课的教学等工作,每年(40周)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四)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在实验教学质量评估良好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2年以上优秀。
(二)独立设计过实验课项目并被采纳,效果良好。
(三)根据教学或科研要求,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过技术改造、组合装配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本人是主要完成者),或设计、加工特殊实验装置并采用,效果良好。
(四)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五)参加的科研项目或教学研究方面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六)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实验指导书、参考资料(独立完成2万字以上),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实验指导书、教学参考资料3万字以上。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含合著,独立完成不少于2万字)。
(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2篇(第二作者)。
(三)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在中专校刊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第九条附则
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材料者,可申报实验师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
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