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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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公式

污染物排放公式

污染物排放公式污染物排放公式是用来计算环境污染物质的排放量的一种数学公式。

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成为了环境管理和监测的重要工作,而污染物排放公式作为计算方法之一,具有便捷、透明、科学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各个领域。

污染物排放公式的种类很多,一般根据污染物种类、排放源类型、排放方式等因素进行分类。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污染物排放公式。

一、气态污染物排放公式气态污染物是指可以在空气中传播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气态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废气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废气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其中,废气流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次级参数法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污染物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时间一般为1小时。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公式废水污染物是指排放至水体的各种含污染物的废水。

废水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其中,废水流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次级参数法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污染物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时间一般为1天。

三、固体污染物排放公式固体污染物是指固体颗粒状污染物,如粉尘、废物、垃圾等。

固体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排放量、排放浓度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量其中,排放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称重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

总之,污染物排放公式是一种重要的计算方法,通过对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能够更好地了解环境污染的状况,从而采取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措施,维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的平衡。

因此,对污染物排放公式的应用和推广,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环保意义。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正确的计算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

本文将介绍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方法及其应用。

首先,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需要准确的监测数据作为基础。

监测数据可以通过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等方式获取,包括污染物的浓度、流量、排放口位置等信息。

在获取监测数据时,需要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监测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排放系数法、质量平衡法和监测法。

排放系数法是指根据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因子和产量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适用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计算;质量平衡法是指通过对生产过程中原料、产物和废物的质量进行平衡计算来确定污染物的排放量,适用于水体和土壤污染物的排放计算;监测法是指直接对排放口进行监测,获取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

不同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污染物和排放环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应用。

此外,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还需要考虑排放因素的影响。

排放因素包括排放温度、湿度、压力等因素,这些因素会影响污染物的物理状态和化学性质,从而影响排放量的计算结果。

在计算排放量时,需要对这些排放因素进行合理的考虑和修正,以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结果需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应用。

通过对排放量的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污染物的排放规律和特点,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计算结果还可以用于制定环境保护政策、评估环境风险、指导企业生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总之,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确的计算方法和准确的计算结果对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本文介绍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能够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投入=产品+流失
定额法——总量法的另一种表现形式,首先
求出单位产品的污染物流失量,再根据生产
中的产品总量,求取污染物流失总量。
(5)物料横算结果的分析及应用
生产吨产品或半成品的原料实际消耗量;
生产吨产品或半成品的各污染物排放量; 物料流失位置和排放形式、流向;
2、进出系统过程中无化学变化的物料衡算
3777
生产用水
54000
36000
生产废水 处理站
18000
总 废 水 排 量 2 1 7 7 7
第四节 废气排放量计算
一、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
1、锅炉燃料耗量计算
产生饱和蒸汽的 锅炉,燃料耗量:
热水锅炉的耗煤 量:
2.理论空气需要量的计算
(1)固体和液体燃料
1kg燃料完全燃烧时的理论空气量
第五节 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的计算
一、用水量的计算 1、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 用水量=地下水源+地面水源 (2)循环给水系统 (3)循序给水系统——串级给水系统
2、用水总量的计算
工业用水总量=厂区新鲜用水量+重复水量
3、新鲜用水量的计算
新鲜水量指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或城 市自来水取用的新鲜水总量。
H2O 0.8g/L
1kg燃料燃烧生成的总体积为:
(2)气体燃料
(3)经验公式 在不掌握燃料准确组成的情况 下,烟气量可用以下经验公式
计算。
(4)烟气总量的计算
烟气总量m3/h= 燃料耗量kg/h×实际烟气量m3/kg
(5) 对于小型锅炉
二、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计算
1、烟尘量的计算
个体产污系数是指特定产品在特定工艺(包括原 料路线)、特定规模、特定设备技术水平以及正 常管理水平条件下求得的产品生产污染物产生系 数。

1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火电行业

1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火电行业

Eso2

2Bg
(1 q4 ) St,ar 100 100
K
(4)
式中:EO2—二氧化硫排放量,t; Bg—锅炉燃料耗量,t; 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 St,ar—燃料收到基全硫分,%,St,ar 取核算时段内最大值;
2
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 q4 与炉型和燃料等有关,可取生产商锅炉技术规范书等确定的制造参数,燃煤锅炉也可 参考表 1,燃气和燃油锅炉取 0。
千克/吨--原料 毫克/立方米-原料
千克/吨--原料 千克/吨-原料 千克/吨--原料 千克/吨-原料 千克/吨-原料
烟煤
3.63
无烟煤
5.51
无烟煤
5.பைடு நூலகம்3
褐煤
4.71
褐煤
4.9
238.6
121.4
1.52
103.9 1.66 0.25 3.41
5 2.646
8
表 A.2 废水污染物排放产排污系数一览表
1
2.1 实测法
实测法是通过实际测量废气排放量及所含污染物的质量浓度计算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分 为自动监测实测法和手工监测实测法。其中,自动监测实测法是指根据 DCS 历史存储的 CEMS 数据中的每小时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平均烟气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 见公式(2);手工监测实测法是指根据每次手工监测时段内每小时污染物的平均排放浓度、 平均烟气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见公式(3)。
K 随燃烧方式而定,一般可按表 2 选取。
表 2 燃料中的硫生成二氧化硫的份额
锅炉型式 K
循环流化床炉 0.85
煤粉炉 0.90
燃油(气)炉 1.00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废水排放量计算对于废水排放量的计算,需要考虑废水的流量和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

通常情况下,废水流量可以通过测量流入或流出废水的管道截面积以及流速来计算。

而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可以通过专业化的仪器进行化验分析。

因此,废水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废水流量与污染物浓度的乘积来获得。

2.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较为复杂,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燃烧工艺、燃料成分、温度、排放速度、废气密度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如质量平衡法、体积流量法、烟囱气体抽样法等。

质量平衡法是常用的一种计算方法,它基于质量守恒原理,通过分析燃烧系统进出口的质量和成分,计算出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体积流量法则是根据气体通过烟囱的体积流量来计算排放量,需要监测烟囱的截面积、风速等参数。

烟囱气体抽样法则是通过抽取烟囱气体样品,经化验分析获得污染物浓度,再结合烟囱的流量计算出排放量。

3.固体废物排放量计算固体废物排放量的计算可以根据废物产生量和废物中污染物的含量进行。

废物产生量可以通过对废物的监测和统计获得,而污染物的含量则需要进行化验分析。

通过将废物产生量与污染物含量的乘积,可以计算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4.噪声排放量计算噪声的排放量通常以声功率级(Lw)来表示。

计算噪声排放量需了解噪声源的声源数据,如声功率级和频率特性。

噪声源的声功率级是通过实验室测试或厂商提供的数据获得的。

采用指定的计算公式,结合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和距离来计算噪声的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在计算过程中要结合当地的环境法规和标准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要确保准确可靠。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的排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能够准确评估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我们需要了解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一、污染物排放系数的概念污染物排放系数是指单位时间或单位产量内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

它是衡量污染源排放强度的重要指标。

不同行业、不同污染源的排放系数有所差异,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测算。

例如,对于废气的污染物排放系数,可以通过每单位能耗或每单位产量排放的污染物量来计算。

二、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1. 根据污染源产量和排放系数计算这是一种常用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已知污染源产量和排放系数的情况。

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 = 产量 ×排放系数以单位时间为例,如果我们已知某工厂每天生产的产品数量为1000个,而该产品的排放系数为0.1吨/个,那么该工厂每天的污染物排放量就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排放量 = 1000个 × 0.1吨/个 = 100吨2. 根据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系数计算对于一些能源密集型企业,也可以通过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系数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 = 能耗 ×排放系数以单位时间为例,如果我们已知某电厂每天消耗的煤炭数量为1000吨,而该煤炭的污染物排放系数为0.5吨/吨煤,那么该电厂每天的污染物排放量就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排放量 = 1000吨 × 0.5吨/吨煤 = 500吨3.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在实际情况中,有时候我们并没有准确的产量或能耗数据,这时候可以通过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废气流量进行监测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假设一个煤炭燃烧锅炉的废气流量为10000立方米/小时,而废气中二氧化硫(SO2)的浓度为100毫克/立方米,那么该锅炉每小时的SO2排放量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排放量 = 流量 ×浓度排放量 = 10000立方米/小时 × 100毫克/立方米 = 1000克/小时 = 1千克/小时 = 1吨/小时通过监测数据计算排放量的方法可以更加直观和实时地了解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是一种在环境污染防治领域中应用的计算方法,这是由于环境污染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带来不利影响。

一般情况下,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是根据排放源、流量、污染物成分等因素来计算含污染量,用以控制和管理环境污染。

一、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步骤:1. 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首先,应利用噪声监测仪、分析仪等仪器,测量与污染有关的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排放量;2. 计算污染源的排放:根据排放源的性质和情况,运用物理、化学等多种计算方法,来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3. 统计污染物排放量:综合分析排放源及其所涉及的污染物排放量,为清污排放提供参考。

二、传统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 浓度折算法:把污染物的折算浓度反推污染源的排放量,以浓度变化和流速来求解;2. 恒定浓度法:根据排放时的污染物的恒定浓度,通过能量守恒定律来求解;3. 流量回归法:通过流量变化,将排放和污染物浓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回归;4. 稳定比变化法:污染物在一段实验时间内,浓度及流量的变化关系是确定的。

根据参数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5. 持久性有害物质综合计算方法:根据污染源排放物所带有的污染物的特性,运用持久性物质污染模型,综合考虑气、水和固体媒质的污染物排放。

三、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要素参考:1. 污染物种类:一般可考虑机械物质、化学物质及其他有毒物质的排放;2. 排放源情况:包括排放口的形态、排放面积、排放口水位、排放口流速等;3. 污染物浓度:指排放源污染物浓度及污水中污染物浓度;4. 污染物排放量:指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水污染物排放量;5. 水环境影响参数:包括水流变化系数、耗散系数、迁移系数等。

因此,正确运用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可以防止污染物污染环境、保护人类健康,从而达到减少污染、维护环境良性循环的目的。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燃煤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燃煤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一氧化碳。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煤的品种、燃料的含硫量、燃烧条件以及排放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估算。

2.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移动源污染物主要包括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车辆类型、行驶速度、行驶里程、使用的燃油种类以及排放控制技术等因素进行估算。

3.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进行估算。

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或者通过工业生产过程中原料使用量、产品产量以及使用的能源种类等因素进行计算。

二、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或者根据废水处理工艺中的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和单位产量等因素计算得到。

2.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农业面源污染物主要包括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所导致的污染。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农田面积、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以及使用的种类进行估算,也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来计算。

三、土壤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在实际计算过程中,除了以上所述方法外,还可以利用统计学的方法,通过对污染源的普查和监测数据的分析,推算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时必须选择准确的参考数据和方法,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同时,对于大型工业企业或重点污染源,应建立完善的排放数据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报送排放数据,以实现动态管理和控制。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污染物的排放量计算公式。

一般来说,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流量。

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是指单位时间内单位排放流量内的污染物含量,通常以mg/m3表示;排放流量是指单位时间内排放出的废气、废水或固体废物的体积或质量,通常以m3/s或kg/s表示。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

其次,对于废气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废气的温度、压力和湿度等因素。

一般来说,废气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理想气体状态方程或湿空气状态方程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另外,对于废水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废水的流量、浓度和排放方式等因素。

一般来说,废水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污水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计算公式和参数可以参考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定。

最后,对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固体废物的质量、密度和排放方式等因素。

一般来说,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质量平衡法或体积平衡法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总之,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正确的排放量计算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希望以上介绍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解析

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解析

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解析理论上,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有三种: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污染物排放系数法,下面就这三种方法一一阐述。

一、实测法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连续计算设施和仪表,直接确定污染源的排放量。

用自动监控的连续计算计量依据确定排放量是最合理和科学的计量污染物的方法。

污染源排放量的实测法计算,日常更多是使用检测计量和分析手段,测量废气,污水的流速、流量和污水及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使用环保部门认可的测量依据,通过公式计算,计算各种污染物质排放总量的统计方法:g=kqc;c=∑cq/∑q。

式中:g为污染物的排放量;q为介质流量;c为介质中污染物的浓度;k为单位换算系数。

浓度和流量的单位不一致时,单位换算系数k取不同的值。

在排污费计算总污染物的排放量单位一般取kg,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单位一般取mg/l,系数k取10;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一般取mg/l;系数k取10。

实测法包括连续监测和抽样监测,目前主要采用抽样监测方法。

测量污水和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流量及浓度。

例:某石油化工厂总排污口,某日污水的排放量为90000t,cod排放浓度为390mg/l,bod排放浓度为200mg/l,计算总排污口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cod排放量=污水排放量×cod排放浓度/1000=90000×390/1000=35100bod排放量=污水排放量×bod排放浓度/1000=90000×200/1000=18000比如污水中的污染物数量主要采用实测法计算,实测法直接计算得到的是排放量g=kqc,去除量:g=kqc/(1-η)。

式中:q为污水排放量m;c为排放污染物的质量浓度mg/l;η为污水处理设施对该污染物的去除率;以k为单位换算系数。

关于排放单位在同一个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废水,且每种工业废水中所含的同一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不同时,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混合排放时该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c=nσcqy/nσqyic=混合废水中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c=不同产品废水中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q=不同产品最高允许排放量m/t;y=某种产品的产量(t/d)月平均计。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一、固定源的排放量计算方法:固定源包括工厂、电厂、锅炉等,其排放量计算方法一般基于以下几个要素:1.初步确定排放物种类:首先需要了解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的组成、化学反应等特性,确定发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

2.确定排放量计算基准:计算排放量时需要确定计算基准,一般有两种方法:以物质质量为基准和以生产量为基准。

(1)以物质质量为基准:按照每个产品的生产过程、化学成分和排放浓度计算物质排放量。

这需要确定物质来自源头的占比、废气排出速率等数据。

(2)以生产量为基准:根据每个产品的生产量、每个产品单位产出的废气排放量来计算总的废气排放量。

这需要考虑到产品的不同生产阶段、产量、排放因子等。

3.确定排放因子:排放因子是指单位产品产生的废气或废水中,其中一种污染物的供给量,通常以单位产品的排放因子来衡量。

排放因子的选择依赖于所涉及的污染物的种类、过程和设备的类型等因素,可以通过实际测量、工艺模拟或根据行业规范进行估算。

4.结合排放控制设备:固定源通常会使用排放控制设备(例如过滤器、脱硫装置等)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把排放控制设备的效率考虑进去,计算出净排放量。

5.数据采集和监测:为了准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需要收集排放源的各项数据,如物质消耗量、物质成分分析结果、产品产量、排放控制设备的运行参数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获取实时数据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移动源的排放量计算方法:移动源主要包括汽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的废气排放。

其排放量计算方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要素:1.车辆种类和数量:需要确定移动源的车辆种类(如汽车、摩托车、大型货车等)和数量,因为不同类型的车辆排放量存在差异。

2.行驶里程和速度:需要获取车辆的行驶里程和行驶速度数据,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对于计算排放量是至关重要的。

3.燃料种类和消耗量:需要了解车辆使用的燃料种类以及每辆车的燃料消耗量,这可以通过车辆的维修记录、燃料购买记录等来获取。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正确计算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可以帮助监测和控制环境污染,制定合理的治理措施和政策,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

下面将介绍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放量计算方法1.排放系数法:即根据工业生产过程研究并测定的工艺特性和废水产生规律,建立废水排放系数模型,通过与生产工艺物料量的乘积计算。

污水排放量(m³)=生产物料用量(吨)×排放系数(m³/吨)2.水平方法:用流量计等直接监测污水排放量,实时监测污水产生量,可以根据单位时间的监测数据计算总污水排放量。

污水排放量(m³)=监测期间内的平均流量(m³/s)×监测时间(s)3.核算法:通过考核损耗函数,按日生产、消耗、污水排放指标,分别计算每日的供、水、排的格莱斯流量,根据排水系数的合理设定确定污水排放量。

污水排放量(m³)=核算值×排水系数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总量法:根据企业对污染物的直接测定或间接推算,采用总量法对每种污染物进出口进行折算计算。

污染物排放量(吨)= 排放浓度(mg/L)× 排放流量(m³/s)× 60 × 60 / 10002.间隔法:对连续产生的污染物,按一定间隔时间抽取样本,测定各个时间间隔内的平均浓度,然后根据监测时间和频率计算总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量(吨)= 监测期间内的平均浓度(mg/L)× 监测时间(h)× 年化计数(次/年) / 10003.核算法:根据生产过程中物料的用量和污染物的产生量,通过物料平衡和质量平衡计算出污染物的年度排放总量。

污染物排放量(吨)= 原料A用量(吨)× A产污浓度(mg/kg)+ 原料B用量(吨)× B产污浓度(mg/kg) + ...三、注意事项1.在进行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时,需要准确测量物料的用量、流量和浓度等参数,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1.定点污染源的排放量计算:
-燃烧排放量计算:燃烧源排放量可以通过燃烧设备的燃料消耗量、燃料的含硫量、燃烧设备的效率和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等参数来计算。

例如,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可以通过燃烧设备的燃料消耗量和燃料的碳含量来计算。

-非燃烧排放量计算:对于非燃烧源,例如化学工厂或工业过程中的化学反应,排放量通常是根据化学方程式和原料的用量来计算的。

2.移动污染源的排放量计算:
-交通工具排放量计算:交通工具的排放量可以通过燃料消耗量、燃料类型和尾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来计算。

例如,汽车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可以通过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和燃料的碳含量来计算。

3.区域或国家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统计数据法:基于当地或国家水、电力或燃料销售数据来估计污染物排放量。

例如,可以通过能源消耗量和燃料类型来估计区域或国家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量。

-排放因子法:通过衡量不同行业的平均排放水平来估计整个区域或国家的排放量。

这种方法利用行业或设备的平均排放因子来计算。

例如,通过使用工业行业的平均排放因子和该区域或国家的该行业产值来估计一些特定污染物的总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而实际应用中可能会遇到更复杂的情况。

在进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时,应当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确保计算过程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的排放情况。

此外,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特定的相关法规和准则,进一步规定了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因此,在进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时,还应考虑遵循相应的法规和准则。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很多,除去实测法外(实测及其计算方法在此不作介绍),归纳起来主要有二种:一种是物料衡算法;一种是经验计算方法。

1.物料衡算法根据物质不灭定律,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物料量等于产品重量和物料流失量的总和。

即:ΣG=ΣG1+ΣG2式中:ΣG��投入物料量总和:ΣG1��所得产品量总和;ΣG2��物料或产品流失重量之和。

2.经验计算法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与产品产量,求得“三废”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称为经验计算法。

采用经验计算法计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时,通常又称之为“排污系数计算法”。

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值或计算值。

排污系数目前使用的有二种:一种是受控排污系数,即在正常运行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另一种是非控制排污系数,即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排放的污染物的量。

一般情况下,非控制排放系数大于受控制排放系数,二者之差即为污染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单位产品去除量。

排污系数是在用实测、物料衡算和经验估算三种方法所获得的原始产污和排污系数的基础上,采用加权法计算出来的。

目前能查找到的工业产污和排污系数的主要参考手册有二本:一本是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组织编辑的“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

该本手册给出了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轻工、电力、纺织、化工、铜铁和建材等七个工业部门根据统一的技术要求确定的不同产品,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生产规模和不同技术水平下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包括原始系数、个体系数、一次系数、二次系数、二次系数、2000年控制系数建议值,以及国外同行业的对比数据等。

同时给出了我国主要燃煤设备(包括工艺锅炉、茶浴炉和大灶)燃煤产生烟尘、SO2、和 NOx等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另一本是从国家环保总局主持的科研项目“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系数研究”中筛选出来的“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系数手册”。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说明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说明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说明1.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1)实际监测法1)主要内容实际监测法是依据实际监测对象产生和外排废水、废气量及其污染物浓度,计算出废水、废气排放量及其中所含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的认定各种实际监测法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获得的数据才能作为有效数据,用于核算污染物的产生、排放量。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管理办法》中第三条“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是指交通运输部委托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工作的监测机构。

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可作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环境管理的依据”。

”第四条规定“交通运输部依据本办法选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并颁发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二匚产、排污量的计算原则废水染物产排污量有累积流量计的可按废水量加权平均浓度和年累计废水流量计算得出;没有累计流量计的,通过监测的瞬时排放量(均值)和年生产时间进行核算。

废气污染物产排污量通过监测的瞬时排放量(均值)和年生产时间进行核算。

二污染物排放量统计的基本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G=KQC式中:G] ---- 废水(或废气)中污染物i的排放量,kg/a;K——单位换算系数,对废水取10-3,对废气取10-6;Q——废水(或废气)排放总量(标态)G ----- 污染物i的实测浓度(标态),废水:mg/L,废气mg/m3o在计算中,应注意浓度及流量计算的单位换算,保证计算中量纲的一致。

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通常需对样品进行多次测定,取平均值。

计算公式如下:a = C| +C2 +C3 + •..+(?”n式中:G——污染物i的实测浓度(标态),废水:mg/L,废气mg/mjC n——第n次测定的浓度值(标态),废水:mg/L,废气mg/i£;n ------ 测定次数。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某一地区或某一企业通过其生产或经营活动所排放出的某种污染物的总量。

对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控制污染物排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准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显得十分必要。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基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口的通风量以及排放时间等因素。

以下是三种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方法一:静态方法静态方法又称为平衡法,计算过程通过确定污染物在排放口内的浓度,再结合流量和排放时间计算排放量。

其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 = 浓度 × 流量 × 排放时间其中:•浓度:污染物在排放口内的浓度,一般使用取样分析得到;•流量:排放口内污染物的流量,单位通常为立方米每秒;•排放时间:单位为小时,即污染物从排放口排放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静态方法只适用于排放量较小的孤立源,如小型工艺设备或单个建筑物的排放口等。

方法二:质量平衡法质量平衡法是指基于污染物的物质平衡原理,计算源区内某一时间段内污染物排放量。

其计算公式如下:排放量 = 储存量增加量 + 反应器体积内的储存量 - 反应器体积内的收集量其中:•储存量增加量:指入口污染物浓度乘以流量,即污染物在单位时间内进入反应器体积的量;•反应器体积内的储存量:指反应器内污染物的体积,由于污染物在反应器内会发生化学反应或物理吸附等变化,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计算;•反应器体积内的收集量:指从反应器内排放出去的污染物的总量。

该方法适用于污染物排放高、浓度变化大或化学反应速率快的情况。

方法三:风险评估法风险评估法是指通过对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价,确定某个污染物在某个区域内的排放总量。

其计算公式主要是基于根据排放物浓度估算风险,然后推导出从排放点到某个地方的浓度以及风险值,从而确定排放总量。

总结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是环保工作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应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以确定排放总量,从而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健康。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油漆、稀料中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排放量分别相加即得到苯、甲苯和 二甲苯的总排放量。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三)部分行业排污量计算系数
1、水泥制造及研磨 烘干机每kg物料排放粉尘18-40g。 球磨机每kg物料排放粉尘20-100g。 粉磨站,年生产规模60万吨水泥以上时,t产品产生粉尘
17.7kg,采用过滤式除尘,t产品排放0.177 kg粉尘; 年生产规模60 万吨水泥以下时,t产品产生粉尘22.8kg,采用过滤式除尘,t产品排 放0.228kg粉尘。
油漆中甲苯的排放量(Kg)=油漆中甲苯的含量×油漆用量(Kg)
油漆中二甲苯的排放量(Kg)=油漆中二甲苯的含量×油漆用量(Kg)
稀料中苯的排放量(Kg)=稀料中苯的含量×稀料用量(Kg)
稀料中甲苯的排放量(Kg)=稀料中甲苯的含量×稀料用量(Kg)
稀料中二甲苯的排放量(Kg)=稀料中二甲苯的含量×稀料用量(Kg)
一般情况下,排水量(吨)=用水量(吨)×85%
废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检测报告实测浓度为准;无检 测报告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按以下不同情况取值:
1、直排海企业 COD取值50mg/L,SS取值20 mg/L,氨氮取值5mg/L
《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676-2007)中“一级标准” 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烟尘排放量(KG)=该项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废气排放量 (m3)× 10-6
苯系物排放量(KG)=该项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废气排放量 (m3)× 10-6
单位名称: (公章)
喷涂废气计算说明
201*年第*季度情况: 实际使用油漆**吨,稀料**吨
其中油漆中苯、甲苯、二甲苯的含量分别为: **% **% **%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取消环保部门组织环保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自动监控数据自动监测数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1日201735号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
为什么会不一致? 如何确定?
污水:流量(m³ )*污染因子的浓度(mg/L) 废气:烟气量(m³ )*污染因子的浓度(mg/ m³ )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二)如何应用
2. 《环保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五种情形下,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 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全部按照直接排放核算。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1. 二氧化硫=2(硫转变二氧化硫质量比)×可燃性硫占 全硫分比×燃料消耗量×含硫率×单位换算×(1-未完全 燃烧的热损失) × (1-二氧化硫去除率)
注:(1-未完全燃烧的热损失):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时适用
(1-二氧化硫去除率):不按照直排进行核算时适用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1. 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优先顺序:执法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 据、自动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 证规定和技术规范。 生产负荷对比结果)。 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实测法=实际排放量 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而未采用的,按直排进行核算,采用物料 衡算法核算二氧化硫排放量,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氮氧化物和烟 尘实际排放量。采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 因子的排放量。
直接套入公式,并注意单位换算。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排放系数
1)产污系数: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 的污染物的量,称为污染物产生系数。该系数是在正常技术经济 和管理等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产生污染活动的单位强度所产 生的原始污染物的量。 2)排污系数:在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 污染物的量,称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该系数是在正常技术经济和 管理等条件下经污染控制措施削减后或经削减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的污染物的量。 产污和排污系数与产品生产工艺、原材料规模、设备技术水平及 污染控制措施有关,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的数值是企业正常生产 条件下,通过实测或物料衡算或调查所得到的单位产品产生或排 放的污染物的量。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一、污水总量核算方法1∙实测法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Wi=Qrtrpi式中:W i——某污水排放量,t;Q i-某污水平均排放量,m3∕h;t i—某污水排放时间,h;pi——污水密度,t∕r113,一般取1t∕m3o污水排放总量为各类污水的加和,计算公式如下:W=^W iZ=I2.排污系数法污水排放量可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生活区污水排放量QS(t∕d)和冲洗汽车污水排放量Qq(t/D)分别按下式计算:Q S=("M%OOOQ4=3%)OO式中:k—生活服务区或停车区排放系数,一般为0.6~0∙9,北方取小值,南方取大值;qι—每人每天生活污水量定额;Vi—生活服务区(养护工区、停车区、管理中心或收费站)人数;q?——冲洗一辆汽车用水量;V2—冲洗车辆数,辆/d(按预测昼间交通量的2%计)。

营运期废水排放量可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量(m3∕h)和服务区(养护工区、停车区、管理中心或收费站)人数确定。

无污水处理设施又外排的单位:生活污水排放量按每人每天90∙120L,排污系数一般按照0.75∙0.85计算,或者参照地方标准规定的人均日用排水量*排放系数。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o3∙2006)中附录D公路沿线设施污水量定额及污水成分中分别给出了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冲洗汽车用水量和高速公路服务管理设施污水浓度。

见表1、表2。

第二分区:北京市、天津市、山东、河北、山西、陕西、宁夏、河南、甘肃。

第三分区:上海市、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福建。

第四分区:广东、台湾、广西、海南。

第五分区:贵州、四川、云南、重庆市。

表2冲洗汽车用水量定额二、锅炉废气产生总量核算方法1.实测法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0 __QIH∙81r/BlH2年―IOoOO式中:Q年一全年锅炉废气排放量(标态),万m3/a;Q时一锅炉废气小时排放量(标态),m3/h;B年一全年燃料消耗量,kg/a;B时一在满负荷情况下锅炉每小时的燃料消耗量,kg/ho2.排放系数法排放系数法首先计算理论空气需要量,再依此推算实际烟气量,最后计算烟气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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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料衡算与排放系数效力同等,物料衡算因子只有二氧化硫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一)费改税前后对比 4.抽样测算方法
1.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3 年 4 月 15 日 环发 [2003]64号) 四、(四)设区市级以上环境监察机构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 餐饮、娱乐、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小型排污者,采用抽样测算的办 法核算排污量。 2. 《安徽省抽样测算暂行方法》
天然气、人造气体→ 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
目录
一 二 三 四 五
排污量核定方法及顺序
监测数据 物料衡算与产排污系数 抽样测算方法 注意事项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二)如何确定核算顺序
1.根据企业行业类型确定适用附件1、附件2还是抽样测算方法 2.适用1时,确定排污单位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再 与应当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企业范围进行对比。(排污单位名单:企业 申报信息、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交送的监测数据涉及企业名单) 是 → 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再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是否有该企业的监测数 据,或者企业是否申报手工监测数据,再根据优先顺序选择适用哪种监测 数据。(执法>手工>自动) → 未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根据优先顺序选择适用哪种监测数据。 (自动>执法>手工) 否 → 应当采用自动监测的,全部按照直接排放核算。 → 未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物料衡算→ 二氧化硫 产排污系数→ 废气、污水 3.适用2和抽样测算方法时,根据相关系数,要求企业进行申报后,就可以 直接确定排污量。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一)费改税前后对比 2.监督性监测数据→监测数据
承认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而不仅是做为参考。 对于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管: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1日 厅字 ﹝2017﹞35号):明确建立“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 任追溯制度(终身负责);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由环保 部、质检总局负责落实。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1. 企业(网的文件批复,包括入管标准(COD、氨 氮、动植物油等) → 是否需要缴纳污水环保税
2. 锅炉使用情况
申报材料:锅炉型号及铭牌,天然气用量及使用票据,集中供热合 同或票据等 ; 燃料类型及使用量 → 是否需要缴纳废气环保税及 缴税因子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锅炉燃烧废气排放的污染因子
1.固体燃料 煤 → 烟尘、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 木材、植物秸秆、生物质 → 烟尘、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 (生物质锅炉的污染因子排污量核算参照燃煤锅炉方法) 2.液体燃料 石油、轻油、重油→ 烟尘、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 CO 3.气体燃料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一)费改税前后对比 1. 自动监控数据→自动监测数据
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 ,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对于监测行为的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1日 厅字 ﹝2017 ﹞35号):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明确污染源 自动监测要求。(环保部牵头,质监总局参与)
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有关具体问题 的通知》
1.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3.物料衡算方法
2.监督性监测数据
4.排污系数
比较:监控变监测;监测数据的应用范围扩大;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 方式适用顺序一致;增加了抽样测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一)费改税前后对比 1. 自动监控数据→自动监测数据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一)费改税前后对比 1. 自动监控数据→自动监测数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1日 厅字 ﹝2017﹞35号)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 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重点排污单位自行 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 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 依据。 明确取消环保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P7)
污染物排放量 核算方法(新)
目录
一 二 三 四 五
排污量核定方法及顺序
监测数据 物料衡算与产排污系数 抽样测算方法 注意事项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一、排污量核算方法及顺序
(一)费改税前后对比
(二)如何确定核算顺序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一)费改税前后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 1.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 3.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 2.监测数据 4.抽样测算方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 月1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 第682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已经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 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 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取消环保部门组织环保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一)费改税前后对比
3.物料衡算、排放系数
1)物料衡算: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排污收费制度
排放系数: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2)附件1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 方法(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 附件2 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行业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 试行) 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81号 变化:1.物料衡算优先适用于排放系数,物料衡算因子种类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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