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贷款的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对外的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对外的管理制度一、总则本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我公司与外部机构进行财务往来时的行为准则,确保所有财务活动合法、合规,并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财务对外交往的部门及员工。
二、财务信息披露1. 公司应定期发布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表、季度报表等,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对于重大财务决策或变动,公司应及时向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披露相关信息。
3. 在对外提供财务数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性。
三、资金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2. 对于外部融资行为,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确保融资活动的透明性。
3. 公司在进行大额资金往来时,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由专业财务人员操作。
四、合同管理1. 所有对外签订的财务相关合同,都应由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合同签订前,应对合作方的资信进行评估,以降低潜在的财务风险。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查,确保双方履约情况良好。
五、审计与监督1. 公司应定期接受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以客观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
2. 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外部财务活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防范和发现可能的违规行为。
3. 鼓励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得到及时处理。
六、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所有外部财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2. 对于识别出的潜在风险,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或转移风险。
3. 在面临重大财务决策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避免盲目决策导致的损失。
七、附则本财务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提供借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及对外借款的管理原则、程序和责任,以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涉及公司内部借款或对外提供借款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借款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审慎性原则:借款前需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借款的安全性和必要性。
3. 公平性原则:借款条件应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4. 透明性原则:借款信息应对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公开,接受监督。
四、借款程序1. 申请:借款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2. 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借款的必要性和还款能力。
3. 批准: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由相应的管理层进行审批。
大额借款需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 签订合同: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条款、利息、还款方式等。
5. 放款:财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放款给借款人。
6. 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申请时的目的。
7. 还款: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逾期未还的,按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五、责任与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借款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财务部门如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公司损失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公司银行借款行为,确保借款活动合法、合规,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不得挪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二、借款条件和程序1. 借款条件:公司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还款能力,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证。
2. 借款申请: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提出借款申请,并详细说明借款金额、用途、期限等信息。
3. 审批流程:借款申请需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提交至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4. 合同签订:经审批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的具体条款。
三、借款使用和管理1. 专款专用:借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挪用。
2. 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借款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3. 利息支付: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利息,避免违约。
四、还款管理1. 还款计划: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确保按期还款。
2. 资金来源:确保还款资金的来源,不得因还款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3. 提前还款:鼓励提前还款,减少财务费用。
五、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在借款前,应对借款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2. 风险预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导致违约的风险因素。
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资金链断裂等紧急情况。
六、监督和考核1. 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2. 外部监督:接受银行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3. 绩效考核:将借款管理和使用效果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
向公司借款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内部借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当涉及到对外借款时,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3. 公司财务部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条件与程序1. 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临时周转,可向公司申请借款。
2. 项目组因特殊原因需预支资金,可提出借款申请。
3. 借款申请人需填写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信息。
4. 部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
5. 财务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复审,评估借款风险,并提出处理建议。
6. 总经理根据财务部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三章借款额度与期限1.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其一个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
2. 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确定,但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
3. 借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经过总经理特别批准。
第四章利息与费用1. 借款自发放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2. 如借款逾期未还,将按日计算罚息,罚息率为贷款利率的150%。
3. 借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章还款方式与违约责任1. 员工个人借款应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本金及利息。
2. 项目借款应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回笼情况分期还款。
3. 逾期未还款的,除加收罚息外,还将影响员工的信用记录及未来的借款资格。
4. 对于恶意拖欠借款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担保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贷款业务,明晰操作流程,防范项目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委托贷款业务,是指公司根据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委托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本息的业务。
第三条法人代表省担保集团公司对外签署委托贷款业务合同。
经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代理人可以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委托贷款业务合同。
第四条客户申请委托贷款条件(一)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二)具备所在行业资质资格;(三)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环保符合要求;(五)贷款用途清晰;(六)后续经营期间有足够的营业现金流量,或有较强的市场融资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七)其它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客户可提供的担保措施(一)土地、房产、设备等可登记的抵押物抵押。
(二)其他资产抵押.(三)股票、债券、银行存单等易于变现的权利质押。
(四)第三方法人信用保证:1、上市公司;2、专业的担保公司,其净资产的10%能覆盖本次融资额度;3、规模较大的企业,其净资产的10%能覆盖本次融资额度。
(五)关键管理人员或关联人员、实际控制人提供自然人信用保证。
(六)其他必要的担保措施。
上述担保措施可组合使用.第六条委托贷款业务评审,实行项目评审委员评审制.第七条额度管理1、单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2、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实收货币资本的20%。
第八条操作流程1、业务部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委托贷款利率、期限、担保措施等要素。
2、项目经理A、B角进行业务调查,提交调查报告.3、业务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报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核。
4、风险控制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报主管风险控制副总经理审核。
5、项目评审会出具项目评审意见,报法人代表审批。
6、风险控制部有关人员会同项目经理A角负责向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出具《委托贷款申请表》等材料;7、接到委托银行同意接受委托的通知后,风险控制部有关人员会同项目经理A角根据审批的委托贷款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措施等条件,与借款人及委托银行办理有关手续,落实担保措施,通知财务部按照批准金额向委托银行结算账户存入委托资金.8、风险控制部有关人员会同项目经理A角经有权人批准同意负责向委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
对外借款管理管理办法【战略报告管理咨询相关资料】
精心整理【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对外借款的管理,规范本公司对外借款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本公司对外借款的安全和增值,依据《民法通则》及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借款是指以货币资金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即公司的一切借款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企业行为,非盈利性借款本公司概不受理。
第三条?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本公司在组织资金,进行借款等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对外借款的原则:(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必须同意此对外借款管理制度;(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五)必须坚持过户抵押的原则;第二章?对外借款的审批权限第五条?本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借款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公司对外借款决策权限:经营信息部提出方案,报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后,财务策划部具体实施。
第七条?公司对外借款,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对借款的安全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
对确信为可以借款的,按照本公司的管理规定,应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三章?对外借款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对外借款的决策人,对公司对外借款作出决策。
第九条?经营信息部成立借款项目调查小组,主要负责对借款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借款建议书。
第十条?财务策划部为对外借款具体办事机构和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借款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并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为对外借款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借款人的人、财、物进行监控,对借款人进行跟进和考核,及时向执行董事汇报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
?第十二条?财务策划部审计人员负责对借款的效益进行事前审计。
第十三条?经营信息部负责对对外借款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等进行审核。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借款行为,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借款依据1. 公司借款应当以经济效益和公司利益为前提,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确认。
2. 公司借款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经济实力确定借款额度和期限。
第三章借款方式1. 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借款方式,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筹集股权等。
2. 公司借款时应当根据借款金额、期限等因素来选择最适合的借款方式。
第四章借款审批1. 公司借款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
2. 借款审批应当符合公司内部规定的程序和流程,不能擅自行事。
第五章借款管理1. 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2. 公司借款管理应当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章借款风险1. 公司借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
2. 公司应当做好资金预测和规划,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第七章借款利用1. 公司借款应当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不能用于不正当用途。
2. 公司借款应当加强资金利用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和有效。
第八章借款监督1. 公司借款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借款行为合法和规范。
2. 公司应当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章借款报告1. 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借款情况,包括借款额度、期限、用途等。
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借款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章借款违约1. 公司借款如出现违约情况,应当及时与债权方协商解决,避免影响公司信用。
2. 公司借款违约应当及时报告给公司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一章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如有修订,须经董事会批准。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之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以上为公司借款管理制度,凡公司内部借贷行为需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外部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外部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公司外部借款行为,确保借款活动的安全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公司在进行外部借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审慎决策、风险可控、成本最低、程序合法。
二、组织结构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外部借款的管理工作,该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并明确各自职责。
同时,根据借款规模和复杂程度,可适时聘请外部专家或顾问参与评估与决策过程。
三、借款程序1. 申请:各部门在有外部借款需求时,应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关键信息。
2. 审核: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批准:审核通过后,由董事会或授权管理层审批。
大额借款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4. 执行:财务部门负责与借款方协商具体条款,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借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
四、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对于每笔借款,都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还应定期对外部借款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借款用途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五、信息披露为保证透明度,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外部借款的相关信息,包括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偿还计划等。
六、违约责任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借款未能按期归还或者使用不当等情况,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总结:。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办法为加强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确定股东权益的实现,根据《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政策和原则第一条本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发放小额贷款为主,重点支持辖区内农户、菜农、个体工商户及中、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条本公司发放贷款要遵循“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坚持“宽、小、快、高”的原则,体现贷款面要宽,贷款额要小,周转速度要快,实现效益要高. 第三条本公司发放的担保贷款,保证贷款保证人不少于二人;抵押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70%;质押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质物面值的80%。
第二章贷款种类第四条本公司发放贷款的种类有:1、短期贷款,即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贷款;2、中期贷款,即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半以下的贷款;3、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第三章贷款程序第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详细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借款金额、用途、经营项目、还款方式及还款时间.办理担保手续时,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明、有效财产证明、抵押物清单,财产共有人身份证明,提供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担保合同书”。
以第三人财产抵押的,提供财产所有人的“授权书”。
以本人或第三人质物质押的,提供质物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贷款的受理与发放.本公司发放贷款实行“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贷款管理部门在接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要认真审查,看是否达到第五条要求,并进行实地调查,掌握借款人的详细资料,其主要内容是: 1、借款人是否本辖区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2、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是否合法;3、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和偿债能力,重点防范道德风险;4、审查抵、质押物是否超出《担保法》规定的范围;5、对抵押物的权利、末期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6、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能力及“保证担保合同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能否提供完全由自己支配无贬值风险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7、审查保证人是否多头担保,保证的贷款总额是否超出其担保能力。
企业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企业对外借款管理制度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借款审批程序,明确借款申请、审批和批准的流程,规定借款申请的条件和审批的权限,确保借款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 借款合同管理,规定借款合同的签订、备案和归档程序,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 借款利率管理,设定借款利率的浮动范围或具体数值,确保借款利率合理、公平,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借款风险评估,建立借款风险评估体系,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进行评估,以减少借款风险和损失。
5. 借款监督与控制,设立借款使用监督机构或岗位,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确保借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借款使用情况。
6. 借款还款管理,规定借款的还款计划和方式,确保按时足额
还款,避免逾期还款和产生额外的利息费用。
7. 借款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向相关方披露借款信息,包括借款
金额、用途、利率、期限等,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8. 借款违约处理,明确借款违约的定义和处理程序,包括违约
责任的界定、违约处罚措施和索赔程序,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总之,企业对外借款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借款活动的合规性、风险控制和资金利用效率,从而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国**集团公司借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借款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政府组织借入的中长期及短期借款或委托借款。
一般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
基本建设借款是指用于国家相关部门批复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限上技改项目的借款、债务置换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是指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借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预算”包括: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还贷资金来源,担保方式选择等内容。
第五条借款必须本着“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优势、量出为入、严格控制、统筹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资金成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债务结构为目标。
第六条企业不得为非被投资企业、多经企业或个人借款。
第七条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利用外资借款,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借款审批权限第八条基本建设借款审批权限(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内部核算单位、全资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
(二)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审核所管理、所属企业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审定。
(三)基层企业落实项目贷款承诺,负责编制基建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上报上一级企业。
(四)上市公司负责其直接投资项目的贷款承诺,将项目融资方案、年度借款预算征求集团公司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流动资金借款审批权限(一)集团公司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的授权借款或统借统还;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省发电公司及其所属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的年度借款预算;负责审定控股子公司年度借款预算。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管理办法公司流动资金借款管理办法第一条借款对象仅限于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严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资金。
第二条借款用途:仅限于流动资金借款。
第三条借款额度:单笔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
第四条借款期限: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为一年。
第五条资金占用费率:参照最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第六条借款程序:1、申请借款的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室提交借款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资金用途、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资金占用费率、到期归还的本金及资金占用费总额等内容,并附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
借款申请书需经借款公司第一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副总经理受理借款申请书并提出意见,经班子会议审议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在借款申请书上签署最终意见。
3、对最终通过的借款申请,由集团公司财务处办理借款的相关手续。
第七条借款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借款账户,在专户内专款专用。
在借款期间内,借款公司向分管副总经理提交借款使用情况报告。
第八条借款公司应在借款到期日向集团公司财务处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同时缴纳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借款公司如需展期,应在到期前五日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提交展期申请,展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且每笔借款最多只能展期一次。
对于在借款到期日或超过到期日提出的展期申请不予受理。
展期申请中应写明展期原因、需展期的借款额、展期期限、资金占用费率、到期归还的本金及资金占用费总额等内容,并附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
展期申请书需要借款公司第一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借款展期的审批程序与借款程序相同。
第十条以下情况不予以借款:1、借款公司发生逾期未还款的记录。
2、借款公司曾有一次将借款资金挪做他用的记录,并且该次挪用在借款期间内未能更正或者发现于还款之后。
3、集团公司的资金状况不允许。
4、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不予借款的情况。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及处理1、借款公司逾期未还款,按月计收1‰逾期利息。
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模版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提供担保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依法、规范运作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包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在内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承担被担保单位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其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公司为自身债务或融资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担保审批权限第四条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董事会授权均无权代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五条下述对外担保情形,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连方提供的担保;(六)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
上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上市公司对外借款给实控人的议案
上市公司对外借款给实控人的议案示例文章篇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借款给实控人的议案》咱们都知道上市公司吧,那可是很厉害的存在呢。
就像一个大宝藏,里面有好多好多的财富和资源。
上市公司的每一个举动啊,就像是在这个宝藏上动了一下,大家都会特别关注呢。
今天咱们就来说说上市公司对外借款给实控人这个事儿。
先来说说这个上市公司里的实控人吧。
实控人就像是一艘大船的船长,他掌握着大船的方向。
在上市公司里,实控人的权力可不小呢。
那这个时候,如果上市公司要把钱借给实控人,这就好比是船上的财宝,船长要拿走一部分。
这时候船员们,也就是公司里的小股东们会怎么想呢?我有个同学叫小明,他爸爸就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
小明说他爸爸知道这个事儿的时候,可担心了。
他爸爸说:“这就像咱们家里的钱,突然要借给家里权力最大的那个人,要是他拿去乱花了怎么办呢?”你看,这就是小股东们的担心呀。
那上市公司为什么要把钱借给实控人呢?也许实控人有一些很紧急的事情需要钱。
比如说,实控人想要开拓一个新的项目,这个项目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超级重要。
就像种一棵大树,需要先给它浇很多水,这个钱就是那浇水的水。
但是啊,也有可能不是这么好的原因呢。
要是实控人只是想自己拿去享受,去买豪车、住大别墅,那这对公司来说可就是灾难啦。
这就好比是把家里准备过冬的粮食拿去换了漂亮衣服,到了冬天大家可就要挨饿了。
公司里的那些董事们啊,他们在考虑这个议案的时候,就像是在走钢丝。
一方面呢,实控人可能确实有需求;另一方面呢,又得考虑小股东们的利益。
我听我邻居叔叔说,他就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他说:“在公司里做决策,就像在平衡一个跷跷板,这边重了那边就会翘起来,要想办法让两边都平平稳稳的。
”对于上市公司的董事们来说,这个议案就是那个跷跷板。
那从法律的角度看呢?上市公司有自己的规则,就像我们玩游戏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样。
法律规定了上市公司的钱不能随便乱动。
要是把钱借给实控人,得有合理的理由,还得按照一定的程序来。
公司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贷款管理制度一个完善的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应明确贷款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合理规划贷款额度,确保贷款用于支持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如扩大生产、增加库存、改善设施等,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高风险的投资活动。
制度中应包含对贷款银行的选拔标准。
公司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利率合理的银行作为合作伙伴。
在选择过程中,公司可通过比较不同银行的贷款条件、利率水平、审批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做出决策。
同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银行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
制度应规定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
公司需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指定负责人负责贷款的申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贷款材料、与银行沟通协调、跟踪贷款进度等。
在审批流程上,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根据贷款金额的大小设定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确保每一笔贷款都经过严格审核。
银行贷款管理制度还应包括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应定期评估贷款风险,监控贷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对于可能出现的逾期还款风险,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比如建立还款储备金、多元化融资渠道等,以降低单一银行贷款带来的风险。
在还款管理方面,制度应明确规定还款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责任人需按时筹备还款资金,确保贷款按期归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利息负担和信用损失。
同时,公司应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这不仅有助于未来获得更优惠的贷款条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为了确保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应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通过内部审计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稳健运营的重要保障。
通过明确的贷款目的、合理的银行选择、严格的审批流程、有效的风险控制以及规范的还款管理,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银行贷款支持自身发展,同时降低财务风险,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篇一」20xx年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模板20xx年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也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
第三条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二章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第五条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一)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其他担保事项。
对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的审议,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他事项,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第一款所述担保事项如构成关联交易,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当符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前款所述担保事项如构成关联交易,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当符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除本制度第五条所述以外的其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第三章对外担保的审批第七条董事会应指定公司财务部门或其他部门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以下简称“经办部门”)。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正文:----------------------------------------------------------------------------------------------------------------------------------------------------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对外担保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民商事法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企业以担保人名义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简称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经济行为。
第三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及其各级独资、全资、控股子公司(简称企业)对外担保适用本办法。
企业作为债务人以自有资产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对外担保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平等、自愿、对等原则;(二)依法担保和规范运作原则;(三)风险可控和审慎原则。
第五条对外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企业对外担保一般以保证方式为主。
第六条企业不得向监管企业范围之外的企业、自然人、非法人单位及经营状况非正常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超过其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担保额。
经营状况非正常企业是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的;(二)存在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不良记录,改正未满一年且财务状况未根本好转的;(三)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案件的;(四)已裁定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第二章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条件第七条担保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具有良好的资信及代为偿债能力;(三)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
商贸流通企业公司类贷款管理办法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公司类(商贸流通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我行与贷款申请人之间的信贷业务行为,全面提高我行信贷资产质量,切实防范信用风险,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精神,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以及我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我行贷款业务流程,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公司类贷款业务是指本行对商贸流通企业法人客户200万元(不含)以上、期限一年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的授信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业务,本行客户经理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受理贷款申请第四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商贸流通企业法人。
第五条借款申请人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借款申请人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
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2.借款申请人信誉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企业征信等无不良信用记录;3.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特殊经营企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有效经营许可证或资质证书;4.借款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品行端正,信誉优良,无违法行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5.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合法经营、且经营情况基本正常,资金使用合理;6.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贷款卡;7.已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8.企业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9.借款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75%以内;10.能够提供符合本行规定的足值、合法、有效的抵、质押物或有效足额的担保。
第六条本行对以下用途的业务不提供贷款:1.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公司外借管理制度
公司外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资产外借行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资产的外借管理。
第三章外借资产的种类(一)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通讯设备:包括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三)其他资产:包括车辆、会议室等其他公司内部资产。
第四章外借管理流程(一)申请:申请外借资产的人员需填写外借申请表,注明外借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和外借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审批:申请外借资产的人员需提交申请表至上级领导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外借操作。
(三)签订外借协议:经过审批通过的外借申请需签订外借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四)使用:外借资产的使用人员需按照约定使用,并在约定时间内归还。
(五)归还:外借使用结束后,需按时、完好地归还资产。
第五章外借资产的责任(一)保管责任:外借资产使用人员需加强对外借资产的保管,确保资产的安全。
(二)使用责任:外借资产使用人员需合理使用资产,保障资产的正常使用寿命。
(三)归还责任:外借资产使用人员需按时归还资产,如有损坏需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六章外借资产的管理(一)登记记录:公司需建立外借资产清单,登记记录外借资产的名称、数量、使用人员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监控检查:公司需定期对外借资产进行监控检查,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归还。
(三)风险防范:公司需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对外借资产的使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七章外借资产的管理(一)奖惩机制:对于按规定使用和归还外借资产的人员给予奖励,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二)投诉处理:公司需建立外借资产使用人员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外借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三)风险评估:公司需不定期进行外借资产管理情况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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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贷款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对挂靠在弘翔子公司的车辆本着扶持态度对有困难的挂靠者提出贷款需求的,经评估批准同意可以发放贷款。
第二章操作方式
第二条在具体操作借贷款过程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对贷款方进行信誉评估,可通过近期的会计报表了解经营状况,通过
往来账的情况了解归还能力,通过费用的交缴了解诚信度。
2、贷款一般按低押贷款的方式处理,由于贷款仅限于购车,故用新购置
的车辆进行低押。
3、贷款额度的限定,一般情况下按5万元贷款,也可按原车价的50%
贷款,原则上要求贷款人要有一定量的自有资金,公司才会贷放。
4、贷款期限,可分为短期和中期两种,短期为一年,中期可分为二年、
三年。
5、、对不同的贷款期限制定不同的利率,按贷款时间越长利率越高的原
则:例如一年期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为12%;二年贷款期限贷款利
率为13%;三年贷款期限利率为15%。
6、确定贷款本金、利息的归还办法:本金的归还可分为按月和按年归还
两种,如何进行归还可根据当时的情况而定,利息按国家规定的计算
办法和每月20日进行结息。
7、本金、利息的归还方式,我公司可采取从营业额中扣收的办法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