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制度明确了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规定,凡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及接触手持式电动工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生产、装配、调试、试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职责
3.1安环部是手持电动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手持电动工具台账、统一编号,定期组织使用部门开展绝缘电阻的检测,监督检查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情况等。
3.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部门负责召集有资质的电工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绝缘电阻检测,每年1次;发放工具标识,并将所属部门、登记编号和责任人填写完整后,将标识贴在手持电动工具上。
3.3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管理,建立部门内部台账,部门台账应与公司总台账一致,部门安全员督促本部门员工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管理规定
4.1工具按电击保护方式分为:
4.1.1Ι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4.1.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
防措施,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Ⅱ类
工具应在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工具结构符号“回”。
4.1.3Ⅲ类工具
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2手持电动工具应该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凡采购、维修、报废均应登记备案。
4.3部门对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应包括:
(1)工具是否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监督、检查工具的使用和维修;
(3)对工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4)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5)组织有资质的电工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绝缘检测。
4.4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使用时,操作者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5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还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 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Ι类工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Ⅱ类、Ⅲ类工具的电源控制箱和电源藕合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操作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4.6Ι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PE)。
4.7 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不得随意更换,应使用标准电源线。
4.8 手持电动工具的插头、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头、插座中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接地线(PE);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起来。
4.9 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4.10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进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是否有产品认证标志及定期检查合格标志;
(2)外壳、手柄有否裂缝或破损;
(3)保护接地线(PE)联接是否完好无损;
(4)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5)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6)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7)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9)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4.11每年定期测量手持电动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每年至少检测一次,Ι类工具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Ω,Ⅱ类工具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7MΩ,Ⅲ类工具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MΩ;绝缘电阻用
500伏兆欧表测量。
4.12经定期检查合格的工具,应在工具的适当部位,粘贴检查“合格”标识。
4.13长期(2年及2年以上)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
4.14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线(PE)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其中电源线维修接头不超过2个。
4.15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对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的工具必须办理报废手续并采取隔离措施。
4.16报废的手持电动工具,由各部门进行存放,且在管理台账上进行注明。
5附录
5.1 工具安全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