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三严”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查三严”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各级政府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和部署,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以行业监管标准化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目标,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重难点问题,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三查三严”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企业经营资质符合规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推动行业安全监管标准化。进一步摸清我区道路运输企业底数,深入排查并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难题。遏制并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三、行动组织

为更好的组织开展行动各项工作,区运管所成立全区道路运输“三查三严”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章xx所长任组长,廖洪辉书记、张xx副所长、刘xx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股、客运管理股、货运管理股、维修管理股、驾培管理股、运输安全管理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所安监股,具体负责督促、协调、指导落实“三查三严”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具体工作。

四、行动时间

XX年4月20日-7月31日。

五、行动主题

此次行动范围广要求高,区运管所各股、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紧密围绕“三查三严”主题要求开展行动各项工作,即“查市场准入、查主体责任、查行业监管,严隐患排查、严落实整改、严责任追究”。

六、行动范围

全区道路客运企业(含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三级以上客运站,城市公交企业,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各类行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4月20日-4月30日)

各相关运输企业要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

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区运管所各相关股室要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5月1日-7月15日)

各相关运输企业要按照各类别行动具体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活动,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区运管所相关股室要对本辖区内企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区运管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企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三)总结提升阶段(XX年7月16日-7月31日)

各相关运输企业要认真总结、分析本企业在道路运输“三查三严”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各项工作,提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八、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运管所各股室、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行动落实方案或计划,进一步细化行动措施,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二)“三查”要求

一要核查运输企业市场准入资质。对辖区内相关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进行摸底排查,确保企业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资

质、营运车辆技术条件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二要排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两客一危”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承运人责任险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要排查区运管所相关股室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区运管所相关股室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三严”要求

一是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全面、彻底排查,深入挖掘道路运输行业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难点问题。二要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成相关单位、企业限期整改,检查单位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治到位。三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暂停经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应资质。对运输企业相关企业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做好行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总结典型,上报先进经验和做法。请各相关单位分别于4月20日和7月31日前将行动部署情况和行动总结报至区运管所相应股室,区运管所相应股室汇总后报区运管所安监股。联系人:胡XX,联系电话:29xxx,传真:226xxx,电子邮箱:xlxxx@。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