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落户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积分落户方案

上海积分落户方案引言近年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持续加速。
为了控制城市人口的增长,许多城市开始实行积分落户制度,使城市能够更好地控制人口。
上海也是其中之一,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上海积分落户的具体方案。
背景上海积分落户方案是2019年底开始实施的。
该方案的出台,旨在解决城市人口过多的问题,同时帮助有创业、就业和良好社区附近住房情况的人士获得户籍。
方案内容上海积分落户方案是根据一定的积分制度来落户的。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积分制度。
积分试点范围上海积分落户方案试点范围分为市级和区级。
市级积分为30分,区级积分为70分。
此外,如果申请人在国家重点高校毕业,那么将增加10分。
积分累计在市区两级中,积分的累计方式不同。
在市级中,积分主要累计在申请人的年龄、学历、职业技能和社保缴纳年限上。
而在区级中,积分主要累计在申请人的居住环境、社区服务和地区经济贡献上。
单位积分各项积分均有具体的分值,例如在市级中,30分主要分成年龄、学历、职业技能和社保缴纳年限4个方面,其中学历最高可获得20分,其他均为10分。
在区级中,则70分主要分成居住环境、社区服务和地区经济贡献三个方面,其中社区服务最高可获得30分,其他均为20分。
积分限制上海积分落户方案中,还有一些限制。
例如,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申请人在上海市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否则将取消资格;申请人需连续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3年,且社保缴纳年限少于1年的,将不能申请。
结论上海积分落户方案为城市控制人口,促进城市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和手段。
因此,各位有落户需求的申请人可以根据此方案去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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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内容篇一:2019年上海落户评分细则2019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发布时间:2019-07-22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2毕业学校“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3学习成绩(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4外语水平(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7分6分4分2分8分7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19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9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2月27日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规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登记及其相关服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日常生活起居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
办理居住登记的实际地址,应当以规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部门核准的门弄号为准。
第四条(居住登记)本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办理居住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选择一个经常居住地,作为办理居住登记的实际地址。
办理居住登记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享受相关民生服务事项。
第五条(租赁房屋条件)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房屋,应当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及其相关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与人口导向政策相匹配的财力分配和保障机制。
市房屋管理局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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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办法,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
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
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也将严格规范。
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据悉,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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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19〕4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适用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适用本细则。
二、关于申办条件(一)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此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
三、关于激励条件(四)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是指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五)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是指在沪工作期间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可视作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六)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乡村学校的教学岗位、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乡镇涉农综合服务机构的农业技术等涉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2019上海投靠亲属落户政策_规章制度_

2019上海投靠亲属落户政策投靠亲属是生活中一种常见的现象,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上海投靠亲属落户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执行意见:一、关于子女投靠(一)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2.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育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体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投靠人如系未成年人的,应当依法委托一名本市常住户口人员代为监护。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1.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2.本市一方因死亡、判刑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其与外省市人员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出生后一直在本市生活的,可以在本市(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如(外)祖父母死亡或不同意落户的,可在本人、亲属或愿意接受其落户人员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四)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沪府规〔2019〕45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9〕4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0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化本市户籍管理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人才来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相关审批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相关落户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政策协调工作,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平衡、合理规划人口发展,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市房屋管理、税务、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2019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最新落户政策和要求普及

今天和各位亲科普一下留学生在上海的落户方式!首先是留学落户政策对学历方面的要求,学历方面分别分为博士、硕士、本科以及进修、做访问学者四个层面,具体要求如下:一、学历要求1、海归博士海归博士,博士无论毕业于哪所院校,只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过学历学位认证,归国后皆可在上海落户。
2、海归硕士(a)国内211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b)国内非211本科,国外排名前5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c)国外正规本科+硕士研究生(d)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211高校或者国外前5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并且国外学习时间达到六个月以上。
(既不属于国内211又不属于国外前500高校的,需在国外高校学习满1年以上)3、海归本科(a)国外排名前500高校本科毕业,且学习时间一年以上。
(b)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进修访学(a)国内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一年以上。
(b)国内副高职称以上,并出国进修一年以上。
备注:符合以上1-4四种留学落户条件的,申请前需要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且不低于1倍平均工资。
5、其他情况其他不符合2、3的,获得国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要在国外学习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应同时获得国内外高校的学历、学位。
同时申请前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保基数达到1.5倍,且个税与社保一致。
二、工作单位要求1、政策原文“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重点(a)必须是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b)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类企业;(c)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进行查询 )备注:留学生回国在上海找工作时,要事先与HR提出留学落户的要求,包括薪资、社保个税基数以及公司是否同意协助办理留学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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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落户新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落户新政策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昨天在市人保局网站上公布。
细则明确可直接落户的“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的具体概念,并透露优秀人才直接落户的办理时间为60个工作日。
11类人可直接落户上海
此前,上海公布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市人保局表示,这是贯彻全国和上海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具体体现。
它将与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一起,共同构建起本市“一般人才、非紧缺急需人才通过先办理居住证,再依条件转办常住户口;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直接办理落户”的完整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从而进一步加大本市人才引进力度。
按照“高层次优先”和“重点产业和领域优先”的思路,《试行办法》着重强调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即11类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引进重点产业领域人才
此前,相关企业认为《试行办法》对“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急需人才”未做出规定。
对此,市人保局表示,目前,本市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主要聚焦于国家确定的金融、航运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本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以及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总部经济等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产业和领域”依照市委、市政府发布的相关产业政策确定。
对于这些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本市将予以优先户籍引进。
同时,“紧缺急需人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和本行业、产业发展的需求,结合人才的学历、经历、专业、岗位等综合情况
予以确定。
今后,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相关
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及相应的引进人才范围。
《试行办法》提到,“高技能人才”也是直接落户的对象。
对此市人保局表示,这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
证书,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60个工作日后直接落户
据悉,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工作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市人保局指
定的初审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
成初审。
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后者对初审通过的材
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
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15天。
公示无异议的,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就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这也意味着,办理人才直接落户的时间为60个工作日。
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需提供用人单位申请报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学历证明、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
他需要准备的材料还包括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
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
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
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