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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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全市防汛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x气象局“ xX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分析:X年汛期(4〜6月)平均雨量略偏多,为750〜810mm(多年平均值为758.6mm), 有明显降水集中期,预计有阶段性较强降水时段,呈现时空分布不均匀的特点,汛期气温全市气温略偏高,雨量略偏多,部分地区有洪涝或内涝发生。因此,必须提前做好暴雨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准备,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近几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结合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预计我市X年度地质灾害灾情将可能在局部强降雨时段会出现较严重灾情。地质灾害总趋势是:3月-7月上旬,特别是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降水集中期,当连续降水达到150 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频发。丘陵和山区的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边坡、矿山尾矿库、

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旅游景区(点)高陡岩体等地段,

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山区的沟谷狭长、坡面汇水面积大、物源丰富的地段,容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市已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可能出现异常或形成地质灾害。8月至10月下

旬如出现干旱,将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因此,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不能掉以轻心。

二、全市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今年,我市各类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区域和时间是:

(一)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区段。南部山区秀

市、淘沙、石江、荷湖、蕉坑等一带的中低山岩浆岩、变质岩类,由于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切割大,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区段。覆盖型石灰岩区的尚庄、

曲江、梅林等地,上覆地层分为二叠系、三叠系碳酸盐和碎屑岩。由

于该区域地下岩溶充分发育,地下水位变化易诱发地面塌陷。丰城矿务局矿区、洛市矿区和杉林矿区、曲江、尚庄等地由于矿山多、采掘量大,容易造成采空区塌陷。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重点防范时期。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期为3月至7月上旬后期,如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可能延长到

8-9月;地面塌陷重点防范期为1-3月和8-10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乡镇(街道)

和部门,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山区乡镇和农村高陡切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告知当地乡镇(街道)、建设单位,指导、督促做好防治工作。

要逐点制定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救等措施,制作“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二)狠抓监测预防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对全市已发现的15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核查,按照其稳定性、险情级别、成灾概率等因素确定监测点,由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分点组织监测小组进行监测。二是落实隐患点的监测预防责任。建立以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为骨干、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的市、乡、村、组四级监测网络,按照群测群防的要求,成立监测小组,负责当地重要地

质灾害点的监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动态监测,并及时报告地质灾害前兆信息,保障信息畅通。三是搞好应急准备与临时避险工作。凡划定为地质灾害预警点的危险地段,市自然资源局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分赴现场加强监测和开展防范指导工作,所在地政府(街办)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防灾预案及避险、抢险、救灾方案,准备抢险救灾人员,筹备必要

的物资器材。当险情发生时要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做好险区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四是确保监测时间。汛期每月的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为固定监测日,每月监测6日。暴雨期间要加密监测,每天至少1次;连续暴雨,每天至少2次。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全市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采取

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条件的应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以遏制、减缓、消除险情;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工程建设(包括切坡建房)引起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根据“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负责治理,直至隐患完全消除;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治理不合理的危险点,要限期搬迁;属异变、临界级险区居民,汛期应异地居住转移避让,力求发生灾害时无人员伤亡。

(四)及时搞好抢险救灾。灾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有关

部门要立即查明灾情,及时上报灾情信息,并按既定方案搞好抢险救灾工作。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派出技术人员调查灾情范围,观察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认真指导现场监测和抢险救灾工作。抢险任务基本完成后,灾害发生地所在乡镇(街道)要尽快统计人员伤

亡情况,评估灾害损失,上报灾害防治方案并切实做好灾害善后处理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调度工

作。有关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部门配合。市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技术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水利、交通、农业农村、供电、林业、卫健、民政、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密切配合,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的宣传。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范围内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

力,大力提高防灾责任人和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应对灾害的自救与互救能力,努力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汛期持续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和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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