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收入再分配机制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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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第4期JournalofHarbinSeniorFinanceCollege总第100期

【经济研究】

调节收入再分配机制促进社会公平

张贵明

〔收稿日期〕2009-05-25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长春130022)

摘要:收入再分配机制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不断完善,关注民生、保障公平应是其发展趋势和永恒主题。国际金融危机的加剧,使扩大内需成为经济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收入再分配机制改革要更好地促进这个转变。

关键词:调节;收入再分配机制;促进公平

国际金融危机的加剧,导致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方式向以扩大内需为主的经济发展战略转变。通过收入再分配调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带动金融机构辅之以宽松货币政策,就能启动投资和消费市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由于中国经济体制模式和经济结构不尽合理,衍生出收入再分配

诸多问题。本文拟就如何改革收入再分配机制,发挥收入再分配作用,促进社会公平进行一些探讨,共商榷。

一、收入再分配的矛盾症结

长期以来,收入再分配机制以满足经济增长为目的,在经济生活中造成效率和公平,分配和收入,收入和消费,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的差异。

⒈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差距,实现利益均衡。个人所得税制是实现税收调节的重要载体。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很不完善,首先表现为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过低。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直接税的所得税实行累进税制,具有调节收人分配的功能。我国主要税种是流转税,它作为一种间接税和中性税,为政府组织收入。而所得税是直接税,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中的比重低,因而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限。其次表现为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上存在着设计偏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长期偏低,税率缺乏累进性或累进的程度偏低,如存款利息税按固定比例税率征收,征收方式采取分类税制,不能准确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有利于

高收入者用分散所得或分次支付方式逃税。第三表现为调节财产收益差距的遗产税、赠予税、物业税或不动产税等缺位。而现实情况是财产性的差距比收入性的差距更突出。第四表现为透明度低、监管弱。这既影响了纳税人纳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又产生隐性收人和灰色收入,逃税现象严重。这种收入再分配调节收入差距制度的滞后,必然导致所调整的利益关系失衡。

⒉我国现行体制是依据身份需要分配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资源的,脱离了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其中大部分福利和保障项目,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或城镇人口可以享受,而自由职业人员和广大农村人口无法享受,人为地拉大了二者差距。197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是134元,绝对差距是209元,相对差距是2.56:1。到2007年,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378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是4140元,绝对差距是9646元,相对差距是3.33:1;2007年,中国国家统计局前期公布的数据也表明,我国最富裕的10%人口占有了全国财富的45%,而最贫穷的10%

的人口所占有的财富仅为1.4%。所以,城乡之间差距和改革之初相比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2003年,全国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城镇户籍人口中,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最低收人组中仅有12.2%,最高收人组中则有70.3%。城镇居民中有44%的人口没有任何保险,而他们恰好集中于最低收人群。在广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虽然建立,但覆盖面小。城镇中相当多的人口、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和广大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没有解决。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改善人民生活尤其是直接用于扶助低收人者的数量过小,偏离了党和政府共同富裕目标。

⒊中国居民收入增长率长期低于GDP增长率,使广大居民很难从经济增长中获得较大的实惠,造成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呈现下降趋势。事实上我国的消费率长期徘徊在60%左右,最低年份的2004年仅为53.6%,大大低于70%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在2002年以来的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中,消费率全都处于60%以下,而且创下了1998年以来的最低点。改革开放以来,由基尼系数反映出来的收入差距,总的来说呈现

一种上升的趋势。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16,2003年已经至0.458,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已超过0.46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到达危险的边缘。这种收入水平的差距使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普遍消费能力不足,难以大量消费,而富人的消费已经没有多大的潜力,他们对普通消费已经毫无兴趣,即使有潜力,富人的消费需求弹性远小于其它阶层。同时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在和政府的搏弈中,由于政府议价力量过大,并且通过干预商业银行和软化预算约束把自身偏好显示出来,发散出的信息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由于议价力量过小,发散的信息得不到有效认可,如在房价及水、电、石油等资源价格问题上,居民之无奈、民生之疾苦可见一斑。这样一来,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利益进一步雪上加霜,结果逐渐造成有效需求不足和国内市场相对萎缩。而这种消费市场的萎缩又严重限制了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扩大,进而影响到就业市场。庞大的生产能力面对萎缩的国内消费市场,只能靠出口来解决,加大社会分配矛盾。随着国际市场风险加剧,外贸出口难度加大,矛盾更加剧烈。

⒋公平、公正地提供公共产品,特别是保证低收入者和困难群体也能分享公共产品,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从过去实施税收政策的结果看,国家税收所占比重偏大,地方税收所占比重偏小,居民所占财政收入份额偏低。在税收工作中以完成“税收调控”、“税收计划”和“税收任务”为重点,突出税收对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造成公共产品缺少,削弱了转移支付对困难群体的支持。现阶段我国客观存在着以农村贫困人口、城市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为主的三大困难群体,他们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基本生活还无法保障,谈不上进一步的发展,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已经是当务之急。我国用于教育的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长期偏低,2005年为3.12%,2006年为2.82%,远不能实现达到4%的承诺,与世界平均5%的水平差距更大。城乡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享用公共产品的严重不平等问题尤其突出。2000年,城乡15一64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为10.2年和7.3年,相差2.9年;在8699万文盲人口中,农村占75%;城市的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人口的比重分别是农村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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