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和林业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知
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细则
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细则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细则一、前言林业建设项目是指在林地上、林下及其相邻区域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造林、林改、抚育、保护、利用、追踪、监测等一系列林业活动或工程,旨在维护生态环境、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法规法律和国家标准,我们需要制定一份完善的竣工验收细则,在验收时从项目设计、施工和环保三个方面进行详尽测评,以确保林业建设项目的顺利落地,同时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对社会生态、经济与环保的贡献作用。
二、竣工验收细则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投资的林业建设项目,包括森林造林、森林抚育、森林培育、林改、风景林、公园林等林木、竹木、果木、油茶、海棠等林木的种植,以及林下经济作物种植、水土保持工程、山地治理、防火、防洪、荒漠化治理、乡村旅游和林产品深加工等工程。
三、验收前准备工作1. 建立项目档案。
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申请报告、施工图、设计方案、施工合同、技术协议书、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
2. 制定验收方案及计划。
验收方案应包括验收标准、所需要的技术和设备及验收人员等资料,验收计划应包括验收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人员名单。
3. 建立相关标准和规范。
要根据林业法规、技术规定制定项目的验收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四、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勘察、资料审查、设备检验和材料检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技术检查和质量检查,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项目设计的合理性设计方案应考虑到森林站位、地形地貌、水文水土、气候条件、资源情况以及相关配套设备和网格管理及人员编制等因素,同时考虑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必须对应用的材料、设备和劳力资源做出明确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
验收人员要梳理工程设计文件,确保工程的时序和流程合理,施工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施工及验收过程的质量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检查工程质量。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8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现将《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4月7日2015年40件民生实事安排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2015年,继续突出优先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目标,在完成好省民生工程实事基础上,整合资金300亿元以上,办好40件民生实事。
一、群众生产生活1.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3100万元(2015年完成3100万元),全面实施上犹江水库及章江沿线水源地保护工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2.续建上犹江饮水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25.94亿元(2015年完成1亿元),加快上犹江引水工程建设,全面改善中心城区及上犹、南康、赣县沿线居民饮用水质量。
〔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市环保局、上犹县政府、南康区政府、赣县政府〕3.优化城市路网工程。
统筹安排资金32.01亿元(2015年完成17.71亿元),打通章江南大道西延、金秋路、学府路等断头路;加快实施红旗大道与八一四大道、赣江源大道与会昌路等道路交叉口、五洲大道下穿京九铁路涵洞、南门口下穿隧道等交通节点改造;加快南河大桥扩建、章江新区次干道、支路网31个路段建设;推进蓉江新城路网、和谐大道、黄金大桥、武陵大桥、客家大桥、佳辰路等道路桥梁建设;开工建设大广高速南康南互通。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5.27•【文号】办计字[2005]31号•【施行日期】2005.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办计字〔200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检查和总结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规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现将《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
附件: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二○○五年五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检查和总结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规范项目竣工验收,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含国债资金),按基本建设程序由国家林业局审批、审核的林业建设项目(不含营造林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计划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工程建设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权限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刘 杨河南省禹州市审计局,461670 河南省禹州市建设路东段,E-mail:gzg1982@摘 要: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将是未来政策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审计的重点关注内容。
尽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如何让百姓能从这项民生工程中真正受益,是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工程建设 投资 审计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这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首次写进党代会报告。
由此可见,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将是未来政策的重要着力点,也是审计的重点关注内容。
尽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近年,各级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审计调查揭示的一些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尽快解决,让百姓能从这项民生工程中真正受益。
一、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定义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的一种特殊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目前,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各类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以及工矿区、棚户区改造住房,其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与公共租赁住房是当前最主要、最普遍的形式。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党中央切实改善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到2020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林业围栏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我单位林业服务中心2011年度公租房工程现已竣工验收合格,已具备竣工备案条件。
现将该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三类民用建筑,共含 2 个单体,位于林业服务中心,结构类型砖混结构,建筑地下 0 层,地上 5 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合理使用年限工程总造价 781342.60 万元,其中水电造价万元,安装造价万元。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工程的主要功能,由勘察,由设计,由施工,由监理。
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本工程于年月日立项批文,文号,于年月日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于年月日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于年月日取得施工许可证,证号。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三、对参建各放的评价:四、工验收情况: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个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了验收组人员签署的一致意见:现竣工验收会上所提的需整改问题,已在我们督促下整改完毕,现请予备案。
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名)法人代表:(公章)年月日篇二:关于申请解决护林网围栏的报告关于申请解决护林网围栏的报告化隆县林业局兹有金源藏族乡多西村,位于金源乡政府东北方6公里处,地处脑山,缺乏经济来源,生活条件普遍极为艰苦。
一九七二年,在当时人民公社的指导下,开展了植树造林大会战,本村也不例外,同全乡人民一起,在村西河滩空地(扎乡滩)进行了大规模地植树造林活动,造林面积达350亩,约种植苗木19万多株。
并且安置护林点,安排护林员长期守护。
几年后,整个河滩一片绿树丛荫。
到了1980年,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许多兄弟村社都放松甚至放弃了林木防护。
乱砍乱伐,不到两三年的功夫,整个河滩林地,一片荒滩秃岭。
但本村在新的村委会的领导下,不但没有放松、防弃树林防护,反而加强了防护措施,运用开工资选派护林员到闲置人员轮流防护等措施。
几十年如一日,一直沿续到现在。
三十年来经过林业局和乡党委政府批准处理成材杨树上万多株。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主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2]222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主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主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2】2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主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八月七日南京市主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主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群众居住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省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迎青奥、建城市、惠民生为重点,继续强化实施新一轮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程,进一步突出保障民生、改善环境、统筹城乡、提升品质,推动我市早日建成人民幸福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
二、工作目标在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领下,推行改造与整治相结合,统筹制订全市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用3-4年时间基本完成主城区的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分级负责、政策保障”的思路,扎实推进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
2012年,完成主城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规划,全面启动改造工作;2013年,重点突破,统筹实施;2014年6月青奥会前,重点完成中心区主干道、重点风景区周边和涉及青奥场馆周边的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任务;2015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实现危旧房片区和城中村居住条件彻底改善,生活环境明显提高,城市功能加速完善,城市品质明显提升。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整版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整版一、项目概述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关乎职工生活品质、提升林场整体形象的民生工程。
项目主要包括拆除危旧房、新建住宅楼、配套设施建设等。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降低风险,提高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施工目标1.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在预定目标范围内。
2.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3.提升林场职工生活品质,改善居住环境。
三、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前期准备(1)成立项目指挥部,明确各成员职责,加强沟通协调。
(2)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技能。
(3)编制施工预算,合理分配资金。
(4)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阶段(1)拆除危旧房①对危旧房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拆除方案。
②选择合适的拆除设备,确保拆除过程中安全、高效。
③拆除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清理,为新建工程创造条件。
(2)新建住宅楼①根据设计图纸,编制施工图纸,明确施工要求。
②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提高施工质量。
③严格把控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3)配套设施建设①根据规划要求,完善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
②配套建设绿化、停车场、活动场地等设施,提升居住环境。
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配套设施顺利投入使用。
3.工程验收与移交(1)工程验收①对新建住宅楼、配套设施进行质量、安全、消防等验收。
②验收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工程达到预定目标。
(2)工程移交①将工程移交给林场,确保工程顺利投入使用。
②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施工保障措施1.安全保障(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质量保障(1)严格把控材料质量,选用优质材料。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3)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1•【字号】黄石政规[2010]20号•【施行日期】201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黄石政规〔2010〕20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黄石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考核办法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五年内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三年之内完成”的精神,市委、政府提出了“三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完成公共租赁房房源筹集任务和形成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体系,达到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全部实物配租,基本解决''新生代''、'' 夹心层''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下,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先后被住建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列为“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开发性金融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试点”,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抢抓试点机遇,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举全市之力,形成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城区政府属地主抓,社会、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齐抓共建、克难攻坚的体制,将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按“双迎”抓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任务书、进度表,将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运用媒体公示和对单位工作评价、干部任用考核挂钩等方法,强力推进。
林业总场管护站实施方案
目录第一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章总论 (1)1.1 项目提要 (1)1.2 项目建设背景 (1)1.3 项目必要性分析 (2)1.4 主要建设内容 (2)1.5 编制单位 (3)1.6 编制依据 (3)1.7 项目建设工期 (3)1.8 项目资金情况 (4)1.9 项目效益 (4)第二章项目建设基本条件 (4)2.1 建设条件分析 (4)2.2 基础设施现状 (5)第三章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5)3.1 项目建设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5)第四章项目建设方案 (6)4.1 总平面布置 (6)4.2 建设规模 (7)4.3 建筑设计 (8)4.4 结构设计 (11)4.5 排水设计 (13)4.6 电气设计 (16)第五章项目招标采购方案 (18)5.1 招标范围 (18)5.2 招标形式 (18)5.3 招标方式 (18)第六章项目实施计划与施工组织 (19)6.1 实施计划 (19)6.2 施工方式 (19)6.3 施工组织 (19)第七章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20)7.2 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2)第八章效益分析 (23)8.1 社会效益 (23)8.2 生态效益 (23)8.3 经济效益 (23)第九章保障措施 (24)9.1 组织保障 (24)9.2 政策保障 (24)9.3 措施保障 (24)9.4 资金保障 (24)第二部分附图1、某林场职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效果图第三部分附件1、某林场职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预算书2、某林场职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图某某林场职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提要项目名称:某国营某林业总场某林场职工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某国营某林业总场建设单位:某国营某林业总场某林场法人代表:某(某林场场长、林业高级工程师)建设地点:某国营某林业总场某林场院内项目性质:新建1.2 项目建设背景某林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于2014年立项批复,2015年3月开工建设,项目总造价629.83万元,占地面积4964.58㎡,总建筑面积2423.6㎡。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建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粤林办函[2010]206号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建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建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粤林办函〔2010〕206号)有关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有关省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农业部农垦局、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制度的通知》(建保规函〔2010〕22号)、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关于建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林场场字〔2010〕4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和省林业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粤建保〔2010〕13号)要求,为及时按要求报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决定建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情况统计制度。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准确收集信息,按时上报报表。
省林业局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要求报送的数据分类整理,编制成3个表(附件1、2、3)。
请各市林业局组织有危旧房改造任务的县、林场(含县属林场)填报并汇总,明年春节前半月一次书面报送进展情况,报送时间分别为15日和30日;明年春节后每月报送一次,报送时间为每月30日。
建设情况统计制度直至本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部完成。
各市林业局及省林业局直属林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报表、总结等请报送省林场总站。
二、确定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信息联络员。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省林业局直属林场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统计报告工作。
江津区德感南华公租房小区_8346
江津区德感南华公租房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意向性招标文件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重庆市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目录第一章物业项目介绍 (1)一、物业项目名称 (1)二、物业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三、物业管理用房 (3)四、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开发合同内容调整) (3)五、投标人的资质与条件 (3)六、有关说明 (4)七、奖惩措施 (4)第二章投标须知 (4)一、投标依据 (4)二、投标程序 (5)第三章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5)一、技术标书的项目理念和目标 (5)二、其他项目内容 (8)第四章投标书密封和送达的要求 (9)一、投标书外包装及文书要求 (9)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 (9)三、投标文件处理 (9)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 (10)一、开标 (10)二、评标 (10)三、评标程序 (10)四、定标 (10)第六章投标报价要求及评标标准 (11)第七章其他事项的说明 (12)附件一至九: (36)第一章物业项目介绍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加强物业服务水平,根据《重庆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渝国土房管发〔2004〕294号)、《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08〕776号)的要求,拟公开招标具有二级资质的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对江津区德感南华公租房小区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
一、物业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江津区德感南华公租房小区座落位置:德感街道篆山坪社南华经济合作社,在德感工业园入口处。
物业类型:商住楼四至:东邻:南华康居小区南邻:津马路西邻:荧鸿城HF组团北邻:南华公租房D组团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一)整体概况1.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睦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B组团)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A组团)施工单位: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A组团)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B组团)交付使用的日期:2013年8月2.公租房小区建总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分为A、B、C、D、E五个组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是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是重大政治任务,是国之大事。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现就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通知如下:一、尽快完善审批手续,做到应发尽发有关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带着对搬迁群众的感情,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尽快将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给搬迁群众一颗“定心丸”。
要以“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安置住房为主,地方政府认定的非建档立卡同步搬迁人口的安置住房可一并纳入工作范围,特事特办,设置绿色通道,统一组织,集中办理登记。
对手续完备的安置住房,于2020年底前完成登记发证。
因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完善导致不能登记的,有关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扶贫等部门沟通协调,抓紧摸清情况,梳理问题清单。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报请当地政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采取联合会审方式,尽快统一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应发尽发。
二、分类办理登记,简化工作流程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发改振兴〔2019〕1068号)要求,根据安置住房土地性质和取得方式、安置方式,分类办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注明“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目录第一章总论1.1、项目提要1.2、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编制依据2.1、指导思想2.2、基本原则2.3、编制依据第三章建设方案3.1、建设地点3.2、改造范围3.3、危旧房界定标准3.4、改造规模3.5、户型结构及面积标准3.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3.7、总体规划及建筑设计3.8、水、电等相关配套和服务设施建设第四章消防、安全卫生、节能措施及抗震4.1、消防4.2、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4.3、节能4.4、抗震设计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5.1、设计依据及建设地点环境现状5.2、主要污染物5.3、污染防止措施及效果第六章组织实施6.1、项目实施机构和人员组织6.2、xx县某林场2010年危旧房改造进度安排 6.3、建设用地落实及相关手续办理6.4、招投标6.5、质量管理6.6、工程验收等其他建设内容的组织实施第七章拆迁及职工过渡房安置方案第八章投资概算与资金的筹措8.1、投资预算编制依据8.2、投资预算8.3、资金筹措第九章保障措施9.1、政策保障9.2、资金保障9.3、制度保障9.4、宣传保障9.5、档案管理9.6、质量保障9.7、监理保障9.8、监督保障9.9、安全保障9.10、其它第十章产权确定第十一章效益综合评价附件第一章总论1、项目提要1.1、项目名称: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1.2、建设地点:某林场县城原人造板厂及总场所在地1.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1.4、项目主管单位:xx县林业局1.5、项目实施单位:国有xx县某林场1.6、项目负责人:彭宝竹1.7、项目建设规模:异地新建78户,建筑面积5460平方米;原址重建9户,建筑面积450平方米。
1.8、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总投资491.76万元。
其中:中央投资87万元、省级配套87万元林场及职工自筹317.76万元。
1.9、项目建设年限:2010年九月至2011年六月2、项目建设基本情况2.1、林场概况xx县某林场成立于1969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林业局。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印发〈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发展改革委,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二 年十月二十六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以下简称危旧房 改造步伐,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切实改善固有林场职工住房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复的危旧房改造建设方案中确定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三条国有林场危旧房是指在国家林业局备案的国有林场中的泥草房、板力口泥、干打垒、土坯房等简易房屋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 等级的危房建房年限超过 年的房屋基本功能不健全需要改造的房屋。
第四条危旧房改造原则上以户为单位进行,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济实力和职工意愿,确定不同的改造模式,新建与维修改造相结合,统规统建与统规自建相结合,宜平则平,宜楼则楼。
危旧房改造要以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为目标,新建住房基本户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各地可结合当地居民平均居住水平和职工意愿,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适度调整。
改造后的房屋要保证质量,确保居住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根据当地实际,也可采取由林场统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第五条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采取中央补助,省级人民政府配套,市、县政府支持,国有林场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的方式解决。
其中中央补助每户 元,省级人民政府配套不低于每户 元。
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
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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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汇报篇1今年以来,烟台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上级确定的9月底前计划项目100%开工、年底前连同结转项目竣工60%的目标。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1-10月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根据省里统一下达的计划指标,今年我市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总量为12400套,其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200套,筹建公共租赁住房6000套,新建廉租住房400套,新增租赁住房补贴560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240套。
1-10月份,全市共新开工(筹集)保障性住房12899套,开工率为108.94%(不含租赁住房补贴);连同往年结转项目竣工9779套,竣工率为82.59%(不含租赁住房补贴)。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市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5344套、40.34万平方米,开工率为102.77%;连同往年结转项目竣工3194套、21.6万平方米,竣工率为61.42%。
(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市新开工(筹集)公共租赁住房6765套(间)、31.53万平方米,开工率为112.75%;连同往年结转项目竣工6225套(间)、27.58万平方米,竣工率为103.75%。
(三)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截至10月底,全市新开工廉租住房550套、2.97万平方米,开工率为137.5%;连同往年结转项目竣工360套、1.91万平方米,竣工率为90%。
(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情况。
截至10月底,林业部门组织全市新开工林区危旧房改造240户、改造面积1.47万平方米,开工率为 100%。
(五)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情况。
1-10月份,全市新增租赁补贴452户,完成全年任务的80.71%。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8•【字号】河政办发[2010]278号•【施行日期】201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2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国家拉动内需、保证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措施之一。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2010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林规发〔2010〕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下达广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0〕6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大局,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抓住国家启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与林场主体工程建设和林区生产力布局的优化调整的机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配套建设、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扶持、企业尽责、职工配套的运作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改善国有林场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的住房困难,推动国有林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检查和总结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规范项目竣工验收,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部分或全部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含国债资金),按基本建设程序由国家林业局审批、审核的林业建设项目(不含营造林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计划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工程建设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权限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总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林业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条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地方项目,即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所辖管理的林业建设项目,按以下投资规模分别组织验收:(一)总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二)总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结果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直属项目,即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第六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及功能的发挥。
(二)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会计档案、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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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和林业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知
摘要
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工程情况
二、明确职责,积极对接验收工作
三、督促检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四、落实责任,切实解决问题短板
××市林草局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
改造项目和林业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公租房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林规函〔20××〕283号)精神,为做好全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和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工程情况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国有林场危旧房和公租房建设项目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梳理。
要对照批复的《实施方案》逐项进行自查自验,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过,一份资料一份资料核实,摸清本辖区建设项目情况,排出竣工验收时间表、路线图,将符合条件的及时报请验收,对存在问题短板的尽快纠正补齐,为竣工验收做好必要准备。
二、明确职责,积极对接验收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和公租房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按照国有林场隶属关系,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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