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报送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3

中国银监会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

报送说明

2017年3月

目录

通用说明 (1)

一、公共信息 (5)

1. 机构信息表 (5)

2. 员工表 (6)

3. 柜员表 (7)

4. 岗位信息表 (9)

5. 机构关系表 (9)

二、会计记账信息 (11)

6. 总账会计全科目表 (11)

7. 内部科目对照表 (13)

8. 个人活期存款分户账 (14)

9. 个人活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 (16)

10. 个人定期存款分户账 (18)

11. 个人定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 (20)

12. 对公活期存款分户账 (23)

13. 对公活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 (24)

14. 对公定期存款分户账 (27)

15. 对公定期存款分户账明细记录 (29)

16. 内部分户账 (31)

17. 内部分户账明细记录 (33)

18. 个人信贷分户账 (35)

19. 个人信贷分户账明细记录 (37)

20. 对公信贷分户账 (39)

21. 对公信贷分户账明细记录 (42)

三、客户信息 (45)

22. 个人基础信息 (45)

23. 个人客户关系信息 (47)

24. 对公客户 (48)

25. 股东信息 (52)

26. 关联关系 (53)

四、授信交易对手信息 (55)

27. 信贷合同表 (55)

28. 项目贷款信息表 (57)

29. 票据票面信息表 (58)

30. 表外授信业务 (60)

31. 贸易融资业务信息表 (62)

32. 银团贷款 (64)

33. 委托贷款 (65)

34. 个人信贷业务借据 (67)

35. 对公信贷业务借据 (70)

36. 信贷业务担保合同 (73)

37. 担保关系 (75)

38. 信贷业务质或抵押物 (76)

五、卡片信息 (79)

39. 借记卡信息 (79)

40. 存折信息 (80)

41. 信用卡信息 (81)

42. 信用卡账户交易明细记录 (83)

六、信贷管理信息 (86)

43. 授信信息 (86)

44. 贷款核销 (87)

45. 贷款展期 (88)

46. 信贷资产转让 (90)

47. 资产转让关系表 (91)

48. 贷款五级形态变动 (92)

七、交易流水信息 (94)

49. 交易流水 (94)

八、统计全科目 (97)

50. 资产负债科目统计表 (97)

51. 涉农统计表 (98)

九、资金业务 (99)

52. 资金交易信息表 (99)

53. 金融工具信息表 (102)

54. 汇率信息表 (104)

十、理财业务 (106)

55. 理财产品信息表 (106)

56. 理财产品状态表 (110)

57. 客户理财账户信息表 (111)

58. 理财产品销售明细记录 (113)

附录一: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编制规则(试行) (116)

附录二:资金交易信息表分交易子类填写说明 (122)

通用说明

1. 适用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外资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2. 数据结构:《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共包括十个监管主题域、58张数据表。数据表报送范围及数据项在《规范》中均有说明。本说明文档对《规范》的报送要求进行了细化,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一定补充。

3. 数据来源:银行机构根据《规范》要求从行内相关信息系统中获取数据,其中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核心业务系统、信贷系统、国结系统、票据系统、人力资源等。银行机构现有信息系统无法满足数据填报需求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计划,以逐步达到数据报送要求。

4. 集中采集:银行机构首次按本《规范》集中报送数据时,公共信息、客户信息、信贷管理等相关数据表报送采集时间段内存续数据,账户类及交易明细类数据报送时间段内的全量数据。报送账户、借据全量数据时,采集时间段内结清、未结清,销户、未销户都应上报。

5. 关联数据项:不同表存在数据项名称、填报内容定义相同的数据项时,应保证所填数据在这些表格中一致。例如:不同表的客户统一编号、工号、合同号应保持表间一致。“备注”栏所列“关联数据项”意为表之间数据项存在相关关系,用于指导银行机构填报存在相关关系的数据及监管查找关联数据之用,并不严格要求每条关联数据项都双向一对一匹配,不应等同于外键约束理解。

6. 银行自定义数据项:由于银行机构业务和信息系统的差异性,规范中一些数据数据项填报要求注明由银行自定义,此类数据数据项报送应注意使用中文字典或中文描述,避免使用英文或代码表示。对于《规范》中已经列出数据项值

的数据项,尽量依照标准中已有的分类上报,如果确实不能覆盖银行分类,在监管部门接受的前提下,可以使用银行自己的分类。

7. 敏感信息处理:对于客户隐私均在备注栏内做了注解,分为“隐私,暂不取”、“隐私,银行机构变形”两种情况。对于“隐私,暂不取”数据项,保留在银行机构,作为可追索数据项;对于“隐私,银行机构变形”数据项,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变形:

(1)个人身份证件号码:

若身份证件号码中有英文字母,应先统一转换成大写英文字母;

变形后的身份证件号码(38字节)= 身份证件号码前6字节(6个英文字符/数字,或2个汉字,或1个汉字+3个英文字符/数字)+ MD5(身份证件号码全文UTF-8编码)(32字符,英文按小写输出)

例:

18位公民身份号码:330102************,变形后:33010268162287691742b48cbc3ae8b70650a7

15位公民身份号码:330102*********,变形后:

3301027e8f5c8ddae58f2c370a8175b484366d

军官证/武警部队警官证:参字第1234567号,变形后:

参字e54977d990baa7a80b5fb794d622444d

护照:E12345678,变形后:E12345d65999b4039b0ae2adc5d534fa7e96b8

(2)包含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客户统一编号:

若身份证件号码中有英文字母,应先统一转换成大写英文字母;

将身份证件号码部分用身份证件号码全文UTF-8编码的MD5杂凑值替换,其余部分不变。

(3)客户名称和所有对方户名信息:

三个汉字以内(包含三个汉字)的名称,做有限暴露方式的脱敏处理,只保留最后一个字,其余长度的名称不变形。银行机构员工和业务办理人员、自然人股东、单位负责人姓名不变形。

8. 数据约束:数据结构备注中PK为监管部门作为唯一性约束的参考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