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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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报告要求

产品检验报告没有格式方面的要求。

企业可以提交全性能委托检验报告。

企业也可以提交全性能自测报告,如企业提交的是全性能自检报告,则产品检验报告内容以及资料保存方面的要求如下:

1、应为产品全性能自检报告。

2、检验的产品应当具有典型性。

3、在产品检验报告中逐一列明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标出在产品技术要求中的序列号,

性能指标项目)。

4、检验结果应记录原始测试数据,并明确检验结论。

5、应有检验人员的签字。

6、企业留存所有的原始测试数据备查。

企业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包括自测和委托检验)时作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按如下要求提交了此次申请备案的(产品名称)中具典型性的产品的全性能自测报告(全性能委托检验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6号公告)中,关于“产品检验报告”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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