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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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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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 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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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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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特征
1、契约性——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其前提或基础。 ——意思表示一致。
企业的成立以订立合伙协议为法律 基础。没有合伙协议,就不可能成 立合伙企业。 企业的管理,亦须由各合伙人协商 一致,以协议明确约定。
Ø 张山、李斯、王武毕业了,工作难找,于是 三个人想自己创业。 Ø 设立合伙企业行吗?什么叫合伙企业? Ø 万一赔了怎么办?要有什么样的心理准备? Ø 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呢? Ø 需要什么条件呢? Ø 在设立企业时,有那些事情是必须要事先商 定的?
第一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和分类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的目的, 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 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是一种以合伙协议为 基础的企业组织形式。
*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15
2)书面协议
经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全 体签名生效。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全体合 伙人协商一致。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基础,是合伙企 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合伙 协议 应载 明的 事项
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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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人的条件问题
首先、合伙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 其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赢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 伙人,如,法官、检察官、国家公务员等。 第三、合伙人必须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即合伙人必须都是依法对合 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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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来自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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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概述 合伙企业有两种:
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专业服务机构)
有限合伙
“风险投资”
新法第2条: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法概述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 了《合伙企业法(修订案)》。该法于2007年6 月1日起施行。

1、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此外合伙协议也可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以载明合伙企业的 7、入伙与退火; 经营期限和合伙人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任意记载事项。 9、违约责任。
导言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简单,集资迅速灵活; ——创办手续简便且费用较低; ——合伙内部关系紧密,成员较稳定, 内部凝聚力较强; ——合伙人虽个人风险较大,但有利于 激发合伙成员的责任心和巩固合伙组织的信用等 优势。
合伙是个人集资创办企业的最 佳形式
英美法系合伙制度
合伙企业法
一、概述
1、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
你还可以选择那种形式呢?
公民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有三种——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链接条件
一部重要的市场主体的立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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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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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合伙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合伙是 一种从罗马时代就产生的企业形式, 可以说它是经久不衰和广受欢迎的 企业模式。

在罗马法上,合伙是一种合意契约,根据该契 约,两人以上相互承担义务将物品或者劳作集 中在一起,以实现某一合法的且具有共同功利 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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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 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出资
1、合伙人对于自己用于缴纳出资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应拥有合法的处分权 2、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也可以以劳务出资。 3、关于合伙人能否以债权、股权出资的问题,可以认为债权、股权属于其 他财产权利的范围,原则上应当允许。
追偿权——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其 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为足额支付应承担数 额的合伙人追偿。
*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13
第二节
(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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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这是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设立所规定的实质 要件,是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 法定条件。逐一介绍
*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修改动向:增加有限合伙,即允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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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方面
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须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合伙人的人数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少于两个人则不能设立合伙 企业。至于合伙企业人数的上限,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地说有当 事人在设立合伙企业时自行决定。
1、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二、设立 2、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 重点介绍合伙企业的特点、设立、合伙企 业的财产与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外部关 1、合伙企业的财产规定 系、以及入伙和退伙。 2、合伙企业内部关系的规定 三、管理
3、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规定 1、合伙企业的解散 2、合伙企业的清算
四、终止
以案说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12
3、合伙性——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利害一体。 即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受益、 共担风险。 4、责任的无限连带性—— 1)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合伙人应 以其出资之外的财产清偿债务。(约定比例或平均分 担) 2)每一个合伙人均有清偿义务,债权人可向任何 一个合伙人要求全部偿还
2、人合性——个人的联合。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自然人; ——以人的信用为基础。
合伙本质上是人的结合而非资本 的结合。合伙的信用基础是全体 合伙人而不是合伙财产。故,入 伙退伙有严格的限制,人员结构 稳定。 * 我国《合伙法》规定的合伙人是指 自然人,而对法人和类似法人的经 济组织则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 “联营”的有关规定处理。修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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