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电气安全的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学校、医院、宾馆、商场等。
第三条电气安全应以人的安全为中心,坚持安全预防第一的原则,以防范事故、减少危害为目标,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手段,落实电气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操作、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电气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机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电气安全意识。
第六条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与相关部门的工作相互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共同提高电气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电气安全管理部门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履行职责,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拆除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电气和用电安全。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气和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本规定;(二)组织制定本部门、车间的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电气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组织电气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五)参与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其他与电气和用电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电气设备与用电设施管理第八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
第九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设计、选型、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二)具备足够的机械强度、电气性能和绝缘性能;(三)安装位置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四)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五)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查。
第十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内容(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预防电气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电气作业活动。
第三条电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电气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电气安全基本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标准。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七条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验、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八条电气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第九条电气设备运行中,禁止以下行为:(一)超负荷运行;(二)擅自改变电气设备的运行参数;(三)私自拆卸、改装电气设备;(四)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电气设备。
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等。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标准;(二)设计合理,布局合理;(三)设备选型符合实际需求;(四)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运行中,应当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运行中,禁止以下行为:(一)擅自改变电气设备的运行参数;(二)擅自拆除、改动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三)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电气设备。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试验;(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三)更换损坏的电气元件;(四)保持电气设备的整洁、完好。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炉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电是指在工程施工、装修、迁建、展览、演出等活动中所使用的非永久性电气设备及其所需的电源、电缆、插座等设备。
第四条电气检修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修理、改装等工作。
第二章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施工单位在进行临时用电前,应编制详细的临时用电方案,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并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的设备。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电缆应埋设在地下或高架通道内,不得随意放置于地面上,避免被车辆或人员碾压。
第八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电缆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临时用电设备的接线、插头应牢固可靠,接触点应保持干燥无积尘。
第十条使用移动电源或移动电缆时,应定期进行外观和绝缘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备案。
第三章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进入电气检修作业区域前,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衣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停电状态下进行,同时采取引线接地保护措施,避免电气设备带电作业。
第十三条电气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工操作证书和绝缘检测证书,否则禁止进行检修作业。
第十四条电气检修作业需要使用高空作业设备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电气检修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电气检修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确保无电源线暴露、设备残留等不安全因素。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备定期维护与检修,必要时更换使用,避免使用老化或损坏的设备。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安全第一,依法管理。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合理,预防,综合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改造、运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选用,应当考虑设备的规格、可靠性、安全技术指标等因素,确保使用安全。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装、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禁违规安装、改造。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运行,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不得私自操作和调整设备。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维护,应当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电气工作人员安全管理第十条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电气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服从工作指挥,不得擅自为他人进行电气工作。
第十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应经常参加安全培训,及时了解新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十三条电气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四条电气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不得进行私自调整和维修。
第四章电气安全監督检查第十五条电气安全监督检查应当定期进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六条电气安全监督检查应当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对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电气安全监督检查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五章电气事故处理第十八条电气事故应当及时发现、报告,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九条电气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追究责任。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及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气安全作业人员及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安装、改造等作业活动。
3. 安全制度3.1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电气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提前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电气设备的状况,如有发现异常需及时报告维修部门;•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停电,并进行必要的停电作业准备工作;•确认操作人员是否熟悉电气设备的相关操作知识和安全规定。
3.2 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电气设备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先切断电气设备电源,开启可靠的处于断电状态的控制开关,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吸烟、火种、爆炸品等危险物品的存在;•严禁在电气设备上摆放工具、材料和其它物品;•维修完成后,应及时恢复电气设备电源,试验验证电气设备是否稳定运行。
3.3 作业后整理所有作业人员应当对工作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归还使用的工具、材料,离开工作区域之前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遗漏物品、工具遗失等。
4. 紧急情况处理在进行电气安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紧急情况,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停止电气设备操作,认真观察情况;•快速撤离工作区域,并告知其他作业人员;•在发生火灾、电击、因气体泄漏引发的爆炸等情况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采取灭火、断电等必要措施;•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后,恢复电气设备的正常操作。
5. 安全管理5.1 安全教育培训电气安全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正确应对电气事故。
5.2 安全监测对电气设备进行日常巡查、检修和维护保养,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电气事故的发生率。
5.3 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防范电气事故的发生。
6. 后果与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在造成电气事故以及影响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等情况时,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进行行政处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企业电气作业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检修、操作、试验、改造等电气作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电气作业的全过程管理,包含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操作、维护、维护和修理、试验等环节。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防备为主。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4.技术先进,装备可靠,保障作业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责任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设立电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有充分的专业人员,并与企业其他部门紧密搭配。
第五条安全管理岗位职责1.企业电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电气作业的安全工作,订立和不绝优化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各部门、班组负责电气作业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电气作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除去安全隐患。
3.工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等组织应加强对电气作业安全的监督和引导,帮助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责任制度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协同管理机制。
2.电气作业人员应对本身的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引导和监督。
3.电气作业人员应依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熟识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第三章电气作业安全掌控第七条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1.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电气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进行,确保符合安全规范和设计要求。
第八条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1.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2.电气设备的维护应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维护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3篇)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是在工矿企业等场所中非常常见的一项作业活动。
然而,由于电气活动本身的特殊性,如果没有正确的安全管理措施,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严重事故的发生。
因此,有必要制定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1. 安全管理的总体原则(1)安全第一:将安全放在首位,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责任明确: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强化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3)预防为主:注重事前控制,通过合理的安全准备和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4)全员参与: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2.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1)评估与规划:在使用临时用电前,应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规划,明确电源的选择、线路布置、使用范围等。
(2)专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对电源、线路、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
(3)检测与防护:对电流、电压、漏电等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确保电源的安全稳定。
同时,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可靠的接地保护,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4)培训与警示:对使用临时用电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电气检修作业管理规定(1)作业许可制度:对电气检修作业进行许可管理,由专门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签发,确保合格人员参与作业。
(2)作业准备与预防措施:在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作业准备工作,包括停电、安全隔离、备件准备等。
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如防止误操作、防止触电等。
(3)个人防护装备:对参与电气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帽等。
(4)监控与通知:在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应设置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电气设备的状态。
同时,在作业现场明确设置警示标志,通知其他人员避让。
(5)作业记录与总结:对电气检修作业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停电时间、作业人员、作业内容等。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确保电气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责任1. 电气设施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当加强电气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2. 电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及检测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电气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四条电气设施管理1. 电气设施使用单位应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气安全管理人员。
2. 电气设施管理机构应制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二章设施建设及验收第五条电气设施设计与施工1. 电气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维修方便,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 电气设施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杜绝违章建设。
第六条设施验收1. 电气设施完成后,应进行合格验收,由专业机构进行电气设施的检测,确保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电气设施验收合格后,应制定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档案,并将其归档保存。
第三章设施维护与检修第七条设施维护1. 电气设施维护人员要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洁设备,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电气设施维护人员要学习和了解设备操作手册和安全规范,提高自身维护水平。
第八条设施检修1. 电气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避免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2. 设备检修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机械与电气隔离,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第九条事故预防1. 电气设施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预防计划,加强设备维护及检修,排查隐患,确保设备安全。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事故应急处理1. 电气设施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确保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2. 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确保电气作业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规范企业电气作业流程,并适用于全部涉及电气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2. 安全责任2.1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电气作业安全,在组织和实施电气作业过程中发挥安全管理的主导作用,落实降低事故风险和提高作业安全水平的责任; 2.2 电气作业安全由电气安全专职人员负责,并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汇报。
他们应具备相关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培训电气作业人员。
3. 岗位责任3.1 电气作业负责人应负责电气作业任务的组织和管理,确保电气作业依照相关规定进行; 3.2 电气作业人员应熟识电气设备的特点、操作方法和安全措施,并依照规定参加电气作业; 3.3 监工人员应对电气作业现场实施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掌控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3.4 安全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气作业现场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矫正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 作业流程4.1 电气作业需编制认真的作业方案,方案中应包含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人员名单、安全措施等,并由电气作业负责人提出; 4.2 作业人员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应进行必需的安全培训,了解作业步骤和注意事项; 4.3 全部电气设备必需处于停电状态才可以进行作业,必需时应采取锁闭电源措施,并明确负责人; 4.4 在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时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5 作业过程中严禁随便转变作业内容和作业方法,如需更改应重新编制作业方案并经过批准; 4.6 作业完成后,必需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设备和场合的安全。
5. 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5.1 每个涉及电气作业的部门都必需订立电气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2 一旦发生电气事故,必需立刻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保护人员的生命资产安全,同时及时上报企业管理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5.3 对电气事故要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找失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避开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三篇)
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电气作业的安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并具备安全使用的条件。
2. 在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前,必须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误操作导致电击事故的发生。
3. 在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过程中,必须使用专业的工具和设备,并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操作,确保安全。
4. 在进行高电压作业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电击事故的发生。
5. 在电气设备周围必须保持通畅的通道,并设置明显的防护标识,以防止他人误入操作区域,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 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或维护时,必须进行适当的标识和隔离,防止其他人员误操作导致危险发生。
7. 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应急设备,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急救培训,以应对紧急情况。
8. 电气设备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清理和整理,确保作业区域的干净整洁。
9. 电气设备作业过程中,必须要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10. 严禁未经许可进行电气设备的改装、拆卸或使用不合格的配套设备,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二)一、总则为了确保电气作业的安全,保障电气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责任1. 电气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电气作业准备1. 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必要的工具、仪器设备以及个人防护用品。
3. 在进行电气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对作业内容和作业流程进行充分了解,并明确作业目的和安全要求。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保障电气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和减少职业病,提高电气作业质量和效益,加强对电气作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气作业施工人员、电气设备维修人员以及其他有关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电气作业中,首要原则是安全。
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
2. 预防为主:强调预防措施的存在和落实,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整体管理:对电气作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和作业后处理。
4. 依法依规:在电气作业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维护电气作业的合法、安全和有序进行。
四、电气作业管理机构1. 设立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气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2.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负责制定和完善电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组织电气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监督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安全行为;- 组织电气作业后的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五、电气作业前的准备1.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作准备和安全策划,包括:- 制定电气作业方案和计划;- 评估电气作业的风险,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确保电气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准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防护设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
2. 电气作业前必须进行人员培训和教育,包括:-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电气事故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六、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1. 电气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方案和计划进行,切实控制作业风险。
2. 电气作业过程中,必须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要求使用安全工具和器材。
3. 严禁违章操作,禁止带电操作,必须进行必要的停电和断电操作。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电气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和拆卸等。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领导层要高度重视电气作业安全,确保安全投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
2. 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履行安全责任。
3. 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电气作业安全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4. 各部门领导要积极支持和落实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电气作业安全风险的控制。
四、作业前准备1. 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
2. 对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拆卸等作业,必须进行相关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确保所需使用的工具、仪器设备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保证其正常工作。
4. 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或故障,以免导致安全事故。
五、作业操作1.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靴、护目镜等。
3. 作业现场应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安全监督。
4. 对于特殊情况或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处理。
5. 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清理、检查,并妥善存放相关工具,保持作业区域的整洁。
六、事故处置1. 在发生电气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救援措施。
2. 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事故处置流程进行处理。
3. 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责任人将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培训和考核1. 公司要定期开展电气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电气作业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安全规定。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所有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必须由经过相关培训和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2. 在进行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电路或设备的接线和参数设置。
4.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5.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人和其他人员能够清楚地识别危险区域。
6.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7. 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8.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
9.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通风良好,防止杂物和易燃物料导致火灾和爆炸。
10.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11. 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人员。
12.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并参与相关安全培训。
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工作,对于保障工人的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以下是关于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总计____字详细介绍。
一、总则1.本规定旨在规范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所有从事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企业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临时用电前的准备工作(1)制定临时用电方案:根据工程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可靠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电源位置、线路走向、用电设备等。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使用人员的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由本单位电气安全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执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进行,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验收。
第八条电气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对于老化、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必须及时停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十条严禁擅自拆卸、改装或绕过电气设备的安全装置。
第三章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电气作业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或者不按规定操作的行为。
第十三条在进行高压电气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防护用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在进行高温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服和防护眼镜,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停电作业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在对设备进行维护或检修前,确保所有电源已经切断。
第十六条电气作业现场必须进行标识和警示,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电气事故的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对于发生的电气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电气事故的受害人,必须及时给予医疗救治,并妥善处理和赔偿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对于电气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按照相关责任人的程度进行赔偿。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维护企业电气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定订立。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相关电气作业活动,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一节电气作业人员管理1.企业应依据电气作业的不同要求,设立合理的电气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全部从事电气作业的员工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作业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等学问的学习与培训。
2.企业应组织定期的电气安全学问培训,提高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电工证书,并定期进行复审,以确保其技能和专业学问的更新与提升。
第二节电气设备管理1.企业应建立电气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检测记录和维护保养情况等。
2.企业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维护保养过程应记录相关数据和维护和修理情况。
3.新购电气设备应经过专业检测和验收,并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投入使用。
第三节作业场所管理1.企业应保证电气作业场所的清洁、乾净和有序,并确保通道畅通,设备路径明确。
2.作业场所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并标明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指示标识。
3.企业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绝缘手套、护目镜和耳塞等。
第四节作业程序管理1.企业应订立相应的电气作业程序,明确作业步骤和操作要求。
作业过程中应严格依照程序进行,不得任意操作或越权操作。
2.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确定,确保作业场所、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3.作业完成后应适时清理场地,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关闭,并填写相应的作业记录。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节绩效考核标准1.企业应定期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在电气作业安全管理方面的表现。
2.绩效考核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操作的规范性、应急处理本领、事故防备和掌控的本领等方面。
3.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评定、岗位晋升和薪资调整的紧要依据。
第二节安全检查标准1.企业应定期对电气作业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觉问题应适时整改处理。
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4篇)
电气作业安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作业行为,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安全第一:电气作业必须以安全为第一原则,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责任分工:本单位负责人应对电气作业安全负总责,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并对其进行培训和监督。
第五条员工教育:本单位应定期开展电气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电气作业前准备第六条检查设备: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存在任何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七条环境检查: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可能引发火灾、电击和其他危险的物品和杂物。
第八条动火作业: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并配备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管。
第九条个人防护用具:进行电气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监护措施:对于有些高风险的电气作业,必须配备专门的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电气作业操作第十一条排除电源: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加锁,确保设备处于断电状态,防止意外触电。
第十二条互锁装置:对于一些设备,必须配备互锁装置,确保在进行维修和检修时,设备能够安全停止工作,不会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
第十三条标识警示:对于电气作业区域和设备,必须明确标识和标示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绝缘保护: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材料,确保工作人员在接触电气设备时不会发生电击事故。
第十五条作业规范:电气作业必须按照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和参数,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应急预案:本单位应制定电气作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和事故应对措施,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事故。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1. 引言电气焊作业是一项常见的工程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确保电气焊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2.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3. 负责人员3.1 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监督和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
3.2 确保相关作业人员熟悉和遵守作业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4. 作业前的准备4.1 确保作业人员经过相关的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资质。
4.2 对作业现场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备、紧急疏散通道、作业区域的标识等。
4.3 确保所有电气焊设备和工具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修和维护。
5. 安全防护设施5.1 作业人员必须配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焊接面罩、防护手套、防护衣等。
5.2 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
5.3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防火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
6. 作业规范6.1 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五、电气作业安全监管
1.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气作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2.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定期组织电气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电气作业安全。
4.设备故障处理
-一旦发现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故障处理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防止因处理不当造成二次事故。
九、电气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现场安全组织
-电气作业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安全展望
-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现状,制定安全工作规划和目标。
-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在电气作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电气作业安全总结与展望(续)
3.安全文化建设
-持续深化电气作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安全文化活动,强化安全意识,使安全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2.环境安全风险评估
-对电气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在高风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
八、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1.设备选购与验收
-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设备质量。
-设备验收时应严格检查设备的技术文件、试验报告等,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6篇)
电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防止作业过程中引起的人身触电伤害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电气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外单位来本公司工作人员。
2引用标准\文件无3职责3.1安管部3.1.1负责日常的检查、监督及临时用电的审批。
3.2设备动力部3.2.1负责电气安全安装、检查、维修、保养及临时用电的审批。
3.3各相关部门3.3.1负责电气安全操作运行及保养。
4定义4.1电气作业人员的含义:电气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运行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电气管理人员。
5管理程序5.1电气设施安全的基本要求5.1.1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修或拆除,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装拆。
5.1.2各种用电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5.1.3设备上的保护、监视、指示装置等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不得任意拆除。
5.1.4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
供电箱、控制箱、电气开关内必须保持清洁无杂物,供电箱、柜的醒目部位应标明供电电压、供电负荷、交直流性质、有电危险等警示标志。
周围应保持道路畅通,检修方便。
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5.1.5凡从事地面破土、挖掘、打桩、安装地下装置等,必须事先申请,经安管部和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施工,以确保地下电缆完好及人身安全。
5.1.6由于房屋检修、新设备安装、场地调整等各种原因,与原来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有冲突时,应事先与设备动力部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施工。
5.1.7严禁使用生活电炉。
生产用的电炉,使用部门必须制订电炉的使用、保管及安全措施,不得变相用于生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电气作业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电气作业,控股子公司和外来施工单位应参照执行。
2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电气作业electricoperation指电气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操作和运行管理等作业。
2.2电气作业人员electricalworkers指直接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电气管理人员。
2.3有限空间confinedspaces指仅有1~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或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通风不良空间。
2.4手提灯handlamp一种带有一个手柄和一根软缆或软线的可移式灯具。
2.5Ⅱ类工具classⅡtool指这样一类工具:它防电击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依靠提供的附加的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没有保护接地也不依赖安装条件。
2.6Ⅲ类工具classⅢtool指这样一类工具:它的防电击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工具内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
3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3.1对电气作业人员的规定3.1.1电气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色盲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1.2电气作业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1.3电气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按规定期限参加复审。
连续中断电气作业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培训、考核、取证。
3.1.4在变/配电站内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体检,以后按规定定期检查。
发现患有禁忌症及生理缺陷者应予以调离。
3.2电气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3.2.1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2.2在有监护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时,电气作业人员应不少于两人,应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3.2.3严禁在雨雪天气进行露天带电的电气作业。
3.2.4严禁手上潮湿时进行送电和拉闸作业。
3.2.5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佩戴金属饰品。
3.2.6工作前应检查确认工具、测量仪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可靠。
3.2.7电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应严格按送电规定的程序进行。
3.2.8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应用手触及。
3.2.9工作临时中断后或每班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验明无电后方可继续工作。
3.2.10不应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
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断开闸刀,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严格执行“谁挂谁取”的原则。
3.2.11不应带电作业。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区域,采取严格的安全隔离措施后方可操作。
3.2.12用电产品因停电而停止动作或故障等情况导致开关跳闸后,应仔细检查有关线路和设备,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不应强行送电。
3.2.13调换熔断器,一般应切断电源,若需要带电操作时,须切断负载,戴好绝缘手套。
进行熔断器调换作业的,应先切断用电负载,作业人员戴好绝缘手套后方可进行调换作业,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熔断器的容量应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应使用超容量的熔断器和其他导体代替熔断丝(熔断器)。
3.2.14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接零),接地(接零)线的接设应符合相关标准。
在同一低压电网中不允许将部分的设备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3.2.15电气作业工作结束时,应整理材料,清点工具,清理场地,文明生产。
3.2.16凡地面破土、挖掘、打桩等涉及地下电缆管线时应向动力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技术论证,批准后方可施工。
3.2.17切断电源应先断开负荷开关,然后断开隔离开关;合上电源时,先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
3.2.18任何电线接头以及电气线路拆除后均不应将线头外露,应及时用包布绝缘。
3.2.19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周围保证畅通,检修方便;电气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应存放杂物。
3.3各电压值安全使用要求3.3.1220V/380V配电和使用要求3.3.1.1220V/380V供电箱、柜应固定安装,不应卧放或到处拖拉。
3.3.1.2供电箱、柜、用电设备、照明灯具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与供电系统的零线有可靠的连接;供电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线,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气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3.3.1.3电缆中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应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应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应用作零线,绿/黄双色芯线应用作接地线,严禁混用。
电缆(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
3.3.1.4严禁使用220V移动灯具和手提灯。
3.3.1.5严禁使用裸灯头及不封闭的碘钨灯作照明。
3.3.1.6220V手持电动工具应具有塑料绝缘外壳,使用220V隔离电源供电或采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采用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保护。
手持电动工具中的塑料外壳Ⅱ类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见GB3883.1-2008)和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中的Ⅲ类工具可不连接接地线。
使用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
3.3.1.7220V/380V分配电箱及电缆应有明显的标志。
3.3.1.8非安全电压的电源线使用时,应进行架空并应有警示标志。
3.3.1.9对于客户提供的超过380V电压的设备,应遵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
3.3.2110V配电和使用要求3.3.2.1110V电源应由220V/380V供电系统经隔离变压器获得或由独立的发电机供电。
110V供电系统应装设接地故障的监察报警设备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单相接地的故障。
3.3.2.2110V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应由专用开关供电。
110V隔离变压器的次级应装设总开关,110V的配线应装有分路开关和分支开关。
各级短路保护应相互配合,防止越级保护动作。
3.3.2.3110V照明布线可采用塑料绝缘线或橡套软线悬空架设,并加强管理。
3.3.2.4禁止使用110V移动灯具和手提灯。
3.3.2.5110V照明灯具可采用防雨胶木安全灯头,每一分路装接灯头数一般应不大于25只,每一分路的最大负荷应不大于30A。
3.3.2.6110V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电应严禁从照明线路上接出,应用橡套软线从分支开关后面引出。
3.3.2.7双层底、轴隧及潮湿危险场所禁止使用110V照明线路。
3.3.336V配电和使用要求3.3.3.136V供电设备应配备专用接线箱并采取防止人体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3.3.3.236V电压除采用单独电源供电外,如用220V/380V变压供电则应经隔离变压器供给。
电源总开关、各分路及分支开关箱应有短路保护装置,并能防止保护装置越级跳闸。
3.3.3.336V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电禁止从照明线路上接出,应用橡套软线从分支开关箱后面引出。
3.3.3.4严禁利用电焊机焊接回路线接装照明灯。
3.4生产区域配电使用要求3.4.1向船台、船坞、港池、码头、平台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线路的终端应重复接地。
重复接地可利用构造物基础钢筋或焊接地网。
对于目前采用三相三线制或三相四线制的企业,应逐步向三相五线制过渡。
3.4.2供电箱、柜应完好整洁,门盖齐全无变形,户外供电箱、柜应有防雨、防汛、防腐蚀措施,箱柜内电气元件应固定牢靠,线路连接应无松动、无发热、无烧损,进出电线、电缆应排列整齐,电缆端头固定良好。
3.4.3配电开关数量应能满足生产需要,一路配电开关只能连接一路配电出线,开关操作位置前应标明所控制设备名称、供电电压、供电容量等电气参数。
漏电保护开关每月和接电前应试跳一下,确保动作可靠。
3.4.4配电开关应具有“双重隔离,一个明显断开点”的要求。
“双重隔离,一个明显断开点”的组合形式有:a)熔断器式刀开关;b)刀开关加熔断器;c)自动开关加熔断器;d)刀开关加自动开关。
注:自动开关和熔断器应能起短路保护作用,其动作值应和供电容量相匹配。
3.4.5在易燃易爆场所安装所有电气线路以及相应设备设施应符合GB3836.1中的有关规定,如存在不防爆的线路应在作业前拆除。
3.4.6户内、户外线路,特别是潮湿、高温、有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车间、仓库等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GB/T9089.2-2008、AQ3009-2007、CB3438-1992中的有关要求。
3.5变电站安全要求3.5.1变电站应严格遵照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3.5.2变电站应做好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动物的四防工作,门、窗、排风扇洞口等处应装设金属网。
3.5.3变电站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其安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严格出入制度。
3.5.4变电站应备有合格的绝缘棒、绝缘毯、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用具并应按规定定期检测,在实物上贴有检验合格的标志。
变电站还应备有消防器材、急救箱、手提应急照明灯等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
3.6动力照明箱柜安全使用要求3.6.1配电装置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应与接地装置具有可靠的连接。
3.6.2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过电流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应尽量接近但小于被保护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同时应保证在出现正常的短时间过负荷时,保护装置不致动作而误使被保护线路断开。
3.6.3箱柜应有防雨的措施。
箱柜内的电气元器件应固定牢靠,线路连接可靠,无松动、发热和烧损痕迹。
有可能触及的外露带电体应采取屏护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