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请律师有什么用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打官司请律师有什么用处
一、打官司律师管用吗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2.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官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3.律师接受聘请诉讼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如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担任辩护人,可以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使人民法院从辩护一方听到有利于对被告人的意见并作出正确的裁判。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律师受聘担
任诉讼代理人,以自己精通法律的长处代当事人行使诉讼行为,而且在法庭辩讼中也能抓住重点,切中要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
二、请律师值得吗?
遇上官司后,不少人觉得请律师没有必要,但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后,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给当事人以帮助。首先,在当事人需要的时候,律师会运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清楚、准确地告诉其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应当采取什么保护措施,必然或可能出现的结果;当事人的过错属于何种性质,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补救措施;如何制定周全的诉讼计划等等。其次,诉讼需按规定程序展开,如果当事人把所有程序都了解清楚再去实践的话,往往会贻误战机。
有了律师的帮助,则会大大提高效率,把必要的事情事先作出妥善安排,并能保证文件齐备、程序规范,通过律师参与这些工作,可以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讼累。再次,法律规定公民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一般只会被对方要求履行义务,只有律师更了解他当事人的权利,当其当事人的权益被侵害时,律师会帮助其寻求快捷、便利、省时省力的法律救济渠道。
三、律师能为你做什么?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律师究竟能帮你做些什么呢?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主要从事以下业务: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除此以外,时下律师的业务范围已从单纯的诉讼代理转向服务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例如可以受托代理分家析产、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办法人登记、代理订立及变更经济合同、参与项目谈判等等。
四、聘请律师有技巧
1.聘请专业律师。法律包括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各个方面,律师不可能对如此多的法律规定都很熟悉,不同的律师在不同的领域各有所长。因此,在遇到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案件时,建议对症下药,找在此方面有专长的律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2.聘请有一定经验的律师。人们普遍有一种迷信权威、追求“品牌”的心理,所以在请律师方面也会抱着“越老越好”的想法。其实这种
认识不完全正确。所以对于一般的简单案件,普通律师就都能办好;但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聘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律师相对好一些。
3.聘请综合素质强的律师。实践证明,学历和工作经历固然重要,但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更关键。现实中,不少律师并非直接来自法学院校的毕业生,而是曾从事过医师、教学、技工等不同职业,他们在处理和自己以前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时必然会得心应手。因此,专业知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律师往往是当事人的首选。
来源:(打官司请律师有什么用处
/fl/331939.html)
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如何收集证据 /fl/666119.html ∙票据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118.html
∙仲裁协会的组成 /fl/666117.html
∙诉讼的程序 /fl/666116.html
∙消费官司如何打 /fl/666115.html
∙反诉的条件 /fl/666114.html
∙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 /fl/666113.html ∙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怎么处理/fl/666112.html
∙一场官司最多经过几级法院的审理便告终结/fl/666111.html
∙哪些案件应当进行再审/fl/666110.html
∙何为“累犯” /fl/666109.html
∙证据提供规则 /fl/666108.html
∙举证期限是十五天还是三十天/fl/666107.html
∙诉讼离婚的程序 /fl/666106.html
∙什么情况应当终结执行程序/fl/666105.html
∙诉讼中的期间的计算 /fl/666104.html ∙发生经济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fl/666103.html
∙各级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范围有哪些规定/fl/666102.html
∙双方都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fl/666101.html
∙证据采信规则 /fl/666100.html
∙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fl/666099.html
∙回避的程序 /fl/666098.html
∙保证人与保证金能否并用/fl/666097.html
∙房地产纠纷案件举证须知/fl/666096.html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出示原件/fl/666095.html
∙法庭调查按什么顺序进行/fl/666094.html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fl/666093.html
∙为什么要财产保全 /fl/666092.html
∙哪些证据,不能在公开开庭时出示/fl/666091.html
∙当事人可以不举证吗 /fl/666090.html ∙除当事人申请再审可以引起再审外,其他引起再审的途径还有吗 /fl/666089.html
∙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提出反诉吗/fl/666088.html
∙如何为先予执行提供担保/fl/666087.html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提供哪些材料/fl/666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