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办法

合集下载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

附件1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一、知识产权创造(35分)1.知识产权产出导向(知识产权信息利用)(5分)指标要求: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

指标说明:评价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信息的管理和利用水平。

评分标准:本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总分为5分,共10个小项。

根据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管理和信息利用情况进行评价。

(1)是否对竞争对手专利信息进行分析(是得0.5分,否得0分),(2)是否充分利用失效、无效专利及他国专利(是得0.5分,否得0分),(3)在各过程中是否进行了专利信息的检索与分析:①战略布局与主动防御②新产品开发、科研立项③专利申请④专利诉讼⑤产品、技术进出口⑥专利许可⑦专利投融资⑧中外合资合作(共八项,每项分别为:是得0.5分,否得0分)。

2.截止上一年底有效专利总量(5分)指标要求:企业掌握的、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数量。

指标说明:企业掌握的、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数量,包括本企业自行申请的和通过转让、许可等途径取得、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数量(需提供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本指标能反映企业的专利竞争力,并一定程度反映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收储运营能力。

评分标准:本指标为综合性指标,总5分,有效专利拥有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拥有量+有效外观设计专利拥有量。

通过将企业的数据与行业设定值进行比较计算出得分。

3.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5分)指标要求: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

指标说明:示范企业的培育以技术的创新为核心,因此将专利指标作为培育成果的主要评价内容。

设置近三年专利申请量指标,能够直观地评价示范企业在经培育后创新能力的变化。

评分标准:本指标为综合性指标,总分5分,通过将企业的数据与行业设定值进行比较计算出得分。

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近三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总量+近三年外观设计申请总量本指标与行业设定值比较,计算得出最后分数。

4.其他知识产权布局(5分)指标要求:企业在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布局情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粤市监规字〔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1〕6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支持范围第四章分配程序和分配方式第五章保留省级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第六章保留省级项目的管理第七章下放市县审批权限专项资金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及“专利奖励”两个政策任务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我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总体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主要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是指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具有较高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相关行业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企业。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注册条件申报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已取得相关工商注册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明。

企业应当依法经营,不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企业应当能够证明其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作能力,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三、知识产权运作能力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运作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运营、评估、交易等方面的能力。

企业应当能够合理利用自身的知识产权,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商业化运作。

四、科技创新能力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包括科研人员数量、科研经费投入、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指标。

企业应当能够证明其在相关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通过科技创新带动行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

五、社会贡献和产业影响力申报企业应当在社会贡献和产业影响力方面具有一定表现。

企业应当能够证明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贡献和影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运营水平。

六、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包括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市场份额等方面的指标。

企业应当能够证明其在相关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

以上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企业在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经过专家评审后方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称号。

国家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扶持政策非常多样化,包括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科研经费支持等,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提升其知识产权优势,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国家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有一定的要求,但企业应当注重长期发展和可持续创新,不仅要在知识产权方面有优势,还要注重产品质量、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提高整体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202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202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摘要:1.申报条件概述2.申报优势企业的具体要求3.申报示范企业的具体要求4.知识产权竞争力和转化运用效益的提升5.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正文: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深入推进,为了加快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和转化运用效益,有力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于2023年开展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报条件。

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

这意味着,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要有显著的优势,并且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此外,企业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

2.拥有较高的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数量,以及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显著,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接下来,我们看看申报示范企业的具体要求。

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优势企业。

这意味着,企业在经过三年的培育和发展后,需要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更为突出的表现,同时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方面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果。

在申报过程中,企业和各地知识产权局需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部署,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这有助于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和转化运用效益,从而有力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之,2023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旨在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繁荣发展,鼓励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更多成绩。

通过申报,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知识产权竞争力,实现创新能力的飞跃,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

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规范我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认定与管理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坚持“政府引导、激励创新、自愿申请、择优扶持、公开公正、总额控制”的原则,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加快区域性经济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的扶持经费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管理。

第四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及认定条件第五条申请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被县(市)区或开发区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优势)企业的;(二)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三)企业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四)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有效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件以上,近两年有专利申请或授权,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五)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强;(六)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知识产权专职或兼职人员,制定企业知识产权规划;(七)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检索和分析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八)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9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

第六条申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已被认定为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二)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三)企业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四)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部门和不少于3名(含)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五)企业创新能力强,拥有有效的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拥有有效的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且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合计10件以上,近两年有专利申请和授权,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六)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近两年核心专利转化实施率达到50%以上或专利产品、技术和服务(含国家级技术秘密)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以上;(七)全面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贯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主要包括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建立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长效机制;(八)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检索和分析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九)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实施效果显著,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对全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政策汇总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政策汇总

对知 识产 权服 务机 构的 扶持
区内设立的专利代理机 构。
代理机构资助
区内设立的版权代理机 构。
孵化器管理机 构资助
区内孵化器管理机构。
按年度专利、商标、版权交易金额的1%予以奖励,每家交易平台每年奖励最高500万元 。
按每笔评估费的20%予以奖励,最高1万元,每家评估机构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 开发区加强知识产权 运用和保护促进办法 (穗开管办〔2017〕
24号)
1、运作满一年且代理专利申请总数达到20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落户资助;
2、对代理区内企业或个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资助1000元/件,对代理区内企业前5件
发明专利的额外资助1000元/件;对代理区内企业或个人实用新型获得授权的资助500元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政策汇总
分 类
扶持政策
条件及说明
支持内容
正版软件购买 补贴
本区企业或机构申报上 年度自主版权登记数累 计达到200件以上的。
按照其上年度购买正版软件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或机构补贴最高 100万元。
政策文件
入选省、市知识产权保 入选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的本区企业,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
3、鼓励孵化器设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对于经认定设立本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
台的孵化器管理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每年复审一次,通过年
度复审的,每年给予孵化器管理机构5万元奖励。
4、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孵化器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力度。
第 5 页,共 6 页
分 类
扶持政策
条件及说明
知识 产权 信息 分析 奖励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考评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考评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考评标准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考评标准解读介绍在当今全球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知识产权(IP)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哎,你们知道吗?我最近在捣鼓这个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申报,可真是一头雾水啊,不过经过这几天的研究,我倒是摸出点门道了,来跟你们聊聊这申报条件,说不定你们以后也用得上呢!首先啊,你得是个企业,这不用说了吧?但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企业都能申报的,得是那种在知识产权方面有点建树的。

就比如说,你得有一堆的专利、商标啊,还得是实打实的,不是那种随便搞搞就能来的。

我就见过那种,申请了一堆专利,结果一看,全是些没啥技术含量的,这哪儿行啊?然后呢,你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得健全。

啥意思呢?就是你得有专门的人管这事儿,还得有套完善的流程。

不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得有条有理的。

我听说有的企业,知识产权这块儿全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连个专门的部门都没有,这显然是不行的嘛。

还有啊,你得在知识产权方面有点成绩,得能拿出来说道说道。

比如说,你得通过知识产权的运用,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这个效益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是技术上的,反正得让人家看到你的实力。

另外,你还得有点创新精神,不能老是吃老本儿。

你得不断地研发新技术、新产品,还得能保护好这些成果。

我就认识一个哥们儿,他们公司研发了个新技术,结果一不留神,就被别人给抄袭了,那可真是亏大了。

当然啦,申报材料也得准备得漂漂亮亮的。

你得把你的优势、成绩都明明白白地列出来,还得有点文采,不能干巴巴地罗列数据。

我就见过一份申报材料,写得那叫一个精彩,连我这个外行都看得津津有味,你说这能不通过吗?对了,还得提醒你们一下,申报这事儿啊,得趁早。

你不能等到快截止了才开始准备,那肯定是来不及的。

你得提前个把月就开始琢磨,把材料准备得充分点,这样才能心里有底嘛。

申报过程中啊,还得跟相关部门搞好关系。

你得知道人家喜欢啥样的材料,喜欢听啥样的话,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嘛。

我就见过那种,申报材料写得挺好,结果因为跟人家关系没处好,愣是没通过,你说冤不冤?所以啊,想申报这个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朋友们,可得好好琢磨琢磨这些条件,别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要点》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要点》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要点》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要点是指在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时,评审机构要考核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审要点:1. 技术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和成果,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面的技术创新能力。

2. 知识产权运营能力:评估企业在知识产权运营方面的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权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

3.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评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与认证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专利合规性、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4. 市场竞争优势:评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利用知识产权取得的优势,包括专利技术在市场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实际效果等。

5. 基础设施和创新环境:评估企业所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环境,包括政府支持政策、创新资源、技术研发和转移等方面的环境。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评审要点,具体评审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和评审机构而有所调整,企业在申报时需要根据相关的要求进行准备。

清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标准

清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标准

清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标准在当今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一个经济实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清远市不仅注重企业的生产经营,更加重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为了激励和表彰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清远市制定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标准,以此来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企业基本情况1. 注册地点企业必须在清远市境内注册并拥有合法营业执照。

2. 企业规模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数额。

3. 企业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互联网企业等。

二、企业知识产权布局1. 专利数量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并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占比较大。

2. 商标注册情况企业商标注册数量较多,并且拥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

3. 著作权情况企业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著作权,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知识产权运用情况1. 知识产权价值企业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用情况,包括专利技术的转化率和商标、著作权的商业推广情况。

2. 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措施,如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等。

3. 知识产权合作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合作交流,包括与其他企业、科研机构等的技术合作和共享。

四、社会责任和影响力1. 社会责任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确立。

2. 行业影响力企业在相关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形象为行业做出积极贡献。

3. 荣誉奖励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获得过一定的荣誉或奖项,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先进企业等。

五、其他相关要求1. 法律合规企业必须合法合规经营,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

2. 技术创新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体现在知识产权布局和运用等方面。

以上是清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标准的相关要求,正是通过这些方面的综合评价,来决定企业是否具备知识产权优势,并进行认定。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法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法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办法一、总则1.1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规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重点工作内容是鼓励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用水平,彰显知识产权对创新激励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巨大作用。

1.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组织管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优势企业认定的申报受理、审核和专家评审等具体工作。

二、认定条件2.1申请认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2.1.1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已成为企业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与了企业的研发和战略决策;2.1.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2.1.3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

近两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2.1.4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特色鲜明。

重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工作形成特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有推广应用价值;2.1.5企业知识产权量多质高。

研发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重要核心专利;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8件(含)以上或拥有有效专利数量累计20件(含)以上,且企业当年提交发明专利申请10件(含)以上;商标在市场上有较高信誉和公众认知度,积极创建或拥有驰名商标;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三、申报3.1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3.2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3.2.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3.2.2企业建立完善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明材料,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证书,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相关学习情况,知识产权质量评价报告等;3.2.3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3.2.4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3.2.5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重大荣誉的证书复印件;3.2.6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2.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2.8其它相关材料。

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流程说明(一)

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流程说明(一)

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流程说明(一)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流程说明申报流程1.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2.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3.准备所有申报资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4.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格和相关资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5.监督和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工作6.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进行补充材料或修改申报内容7.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终评审结果考核复核流程1.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申报表格和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验证知识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复核环节2.复核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步审核的企业进行复核评估–根据复核评估结果,确定候选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对复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反馈3.公示及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通过复核的企业名单–接受社会各界对公示结果的异议和反馈4.异议处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异议进行核实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调整通过复核的企业名单5.最终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复核结果和异议处理情况,进行最终评审–评选出2023年度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6.颁发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证书给获选的企业–推动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注意事项•申报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申报截止时间前如遇问题,及时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遵守申报和审批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核结果,配合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申诉以上为关于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流程的说明。

请参与申报的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遵守相关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益处介绍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益处介绍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益处介绍许士阳2009.4.1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准备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前经常有疑虑,因为知识产权工作需要一定的人力、财力投入,但是可能短期内难以收到直接的成效,所以“知识产权能给我们公司带来什么?”一直是很多企业所关心的问题,以下整理了一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可能获得的益处,供大家参考。

广东省著名商标一、主要条件1、申请人为广东省内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广东省自然人;2、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3、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广东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4、申请人近3年无违法记录及受到处罚。

二、主要申请文件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

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商品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实用文档和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行业排名(或者市场占有率)证明。

三、申请程序1、将申请材料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步审查,3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受理,则转送文件至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3、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4、2/3评审委员表决同意的,通过评审;5、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广东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

四、省著名商标保护期限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期满需要保留的,商标所有人期满前6个月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延续申请的办理,与著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办理相同。

每次延续的有效期为3年。

国家驰名商标目前采取的是被动认定,个案有效的方式。

即国家工商局不会主动认定某商标是否有效,而是在遇到纠纷时,由商标权人提出请求。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

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规范我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认定与管理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坚持“政府引导、激励创新、自愿申请、择优扶持、公开公正、总额控制”的原则,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加快区域性经济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的扶持经费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管理。

第四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及认定条件第五条申请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被县(市)区或开发区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优势)企业的;(二)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三)企业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四)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有效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件以上,近两年有专利申请或授权,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五)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强;(六)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知识产权专职或兼职人员,制定企业知识产权规划;(七)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检索和分析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八)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9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

第六条申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已被认定为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二)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三)企业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四)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部门和不少于3名(含)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五)企业创新能力强,拥有有效的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拥有有效的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且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合计10件以上,近两年有专利申请和授权,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六)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近两年核心专利转化实施率达到50%以上或专利产品、技术和服务(含国家级技术秘密)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50%以上;(七)全面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贯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主要包括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建立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长效机制;(八)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收集、检索和分析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九)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实施效果显著,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对全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

附件1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一、知识产权创造(35分)1.知识产权产出导向(知识产权信息利用)(5分)指标要求: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

指标说明:评价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信息的管理和利用水平。

评分标准:本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总分为5分,共10个小项。

根据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管理和信息利用情况进行评价。

(1)是否对竞争对手专利信息进行分析(是得0.5分,否得0分),(2)是否充分利用失效、无效专利及他国专利(是得0.5分,否得0分),(3)在各过程中是否进行了专利信息的检索与分析:①战略布局与主动防御②新产品开发、科研立项③专利申请④专利诉讼⑤产品、技术进出口⑥专利许可⑦专利投融资⑧中外合资合作(共八项,每项分别为:是得0.5分,否得0分)。

2.截止上一年底有效专利总量(5分)指标要求:企业掌握的、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数量。

指标说明:企业掌握的、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数量,包括本企业自行申请的和通过转让、许可等途径取得、且当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数量(需提供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本指标能反映企业的专利竞争力,并一定程度反映了企业的知识产权收储运营能力。

评分标准:本指标为综合性指标,总5分,有效专利拥有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拥有量+有效外观设计专利拥有量。

通过将企业的数据与行业设定值进行比较计算出得分。

3.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5分)指标要求: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

指标说明:示范企业的培育以技术的创新为核心,因此将专利指标作为培育成果的主要评价内容。

设置近三年专利申请量指标,能够直观地评价示范企业在经培育后创新能力的变化。

评分标准:本指标为综合性指标,总分5分,通过将企业的数据与行业设定值进行比较计算出得分。

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近三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总量+近三年外观设计申请总量本指标与行业设定值比较,计算得出最后分数。

4.其他知识产权布局(5分)指标要求:企业在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布局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茂名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茂名市知识产权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规范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应当遵循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市知识产权局成立茂名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知识产权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茂名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其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二)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单位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认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至少有一名企业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开展知只产权宣传培训,计划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计划配备知识产权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能较好地利用中介机构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服务。

(二)企业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执行情况良好。

(三)企业重视专利信息化建设和专利信息利用,已建立行之有效的专利信息利用渠道,研发人员会采集和分析专利信息,在利用专利信息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专利战略研究。

(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五)企业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近两年专利申请量在本地区或市内同行业中领先。

积极开展专利电子申请,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六)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10%以上。

(七)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

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逐年增长。

(八)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

(九)企业是县(市、区)知识产权重点培育和扶持的企业。

第五条申请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初见成效。

企业把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谋求自身发展、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强。

(二)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了知识产权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已成为企业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与了企业的研发和战略决策。

(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形成正式规章在企业内部执行。

(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强。

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

计划建设或拥有专利信息数据库,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分析,掌握当前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在相关部门合理利用了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的结果。

(五)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应对纠纷能力强。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按照知识产权制度和规章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六)知识产权量多质高。

研发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重要核心专利;近三年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在市内同行业中领先,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省平均增幅以上,积极开展专利电子申请,近三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商标在市场上有较高信誉和公众认知度,积极创建或拥有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

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七)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企业销售收入在市内同行业中领先,并且保持连续两年赢利,产品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八)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

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逐年增长。

(九)知识产权工作特色鲜明。

重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工作形成特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有推广应用价值。

(十)企业应属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试点企业。

所处产业须是国家、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或市内传统优势、特色产业。

第三章申报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布置具体工作安排;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本地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第七条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发展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相关文件;(三)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五)企业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六)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重大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七)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九)其它相关材料。

第八条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各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第四章认定程序第九条在认定程序中,市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建由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

与被评审企业有直接关系的专家组成员应回避。

评审专家必须遵守有关的评审制度,并对有关企业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必要时可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申报企业进行陈述和答辩。

第十一条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的评议意见,提出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候选名单,提请市知识产权局局办公会议讨论。

第十二条经市知识产权局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茂名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名单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茂名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茂名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发放相应的铭牌。

存在异议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异议理由不成立的,经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市知识产权局局办公会议讨论,市知识产权局予以认定并发放相应的铭牌;异议理由成立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取消被认定资格,按照专家组评议意见,重新提出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候选名单,提交给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知识产权局局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第十三条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被认定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四条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采取书面和实地考察的方式,对有关企业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企业,市知识产权局继续保留相关称号;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再保留相关称号。

第十六条被认定企业应承担以下义务:(一)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深化知识产权工作。

(二)按要求及时提供知识产权工作材料,并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统计,向市知识产权局上报有关数据和情况;(三)配合做好知识产权的调查、分析、研究工作和专题活动;(四)配合推广知识产权工作经验。

第十七条企业以不当方法影响认定结果或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

第六章扶持措施第十八条经费支持。

对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一定的扶持经费,专项用于企业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各级政府可配套相应的扶持经费。

第十九条综合服务支持(一)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的专利技术,优先列入“茂名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进行专利产业化扶持,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茂名市专利奖”及国家、省和市设立的鼓励发明创造的各种奖项的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知识产权项目的立项和招投标;(二)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信息利用等方面的工作给予服务支持和重点指导;(三)为企业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制止侵犯专利权行为提供咨询和指导;对其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实行重点指导;(四)为企业办理专利申请、缴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确权出证等事项提供便利条件;(五)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六)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七)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八)优先推荐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和国家、省创新型企业的评选。

第二十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

(一)适时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流研讨、业务培训和考察活动;(二)指导企业申报和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工作交流站;(三)根据需求,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巡回审查活动和与专利审查员的对接活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在本区域内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