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交易备案流程规定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流程SOP
环安部
项目名称
xxxxxxxx有限公司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流程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流程
文件编号 项目 序号
版次
⻚次 1-1 具体说明
⻚码版次
Start
采购提出办理需求
销售单位办理所需资料准备
购买单位办理所需资料准备
向xx区公安局预约办理时间( xx区公安分局电话:2406xxxx
)
1 采购提出办理需求
4 提前一天向xx区公安局预约办理时间(xx区公安分局电话:2406xxxx)
前往公安局备案 将备案凭证存档
End
制作
5 前往公安局备案
6 将备案凭证扫描发给采购,原件存档
表使 单用
《易制毒申请表》
事注 项意
1
该流程只适用于购买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流程
施君
制作日期 修订日期
销售单位办理所需数据: 1、销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销售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销售单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松江分局易制毒品办证中心出具的年度情况上报回执
作
购买单位办理所需数据:
业 步
3
1、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申请表——需盖申请单位公章
骤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办理规定及流程
一、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二)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办法》以上条例和办法对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作出以下规定: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一)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运输的;(二)在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的。
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由公安部确定和调整,名单另行公布。
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
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二、申请资料。
(一)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二)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全区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证明通过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申请规范流程图
湖里区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申请规流程
1.登陆后依次选择“菜单导航—业务申请—购买许可(备案)申请”
2.在跳出的新窗口上点击右上方“添加”按钮
3.我们看到一<省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依次选择“供货单位”、“经
办人”、“购买化学品”,将表格上面带有红色”*”号的容依次填好。
注意:申请用量及有效期,对于日常管理规企业给予两个月有效
期,两个月使用量(年需求量除于6),多次有效。
日常管理不规及有违规行为企业,给予一个月有效期,一个月使用量(年需求量除于12),单次有效。
请企业根据自身规程度填写申请数量。
4.详细填写各信息栏(用途及单耗请详细填写,年需求量请填写书
面申请上填写的数量,备注栏请添加填写经办人的及联系)
5.点击申请页面最下面的“添加”按键上传规要求的附件
首次购买仅需上传1)购销合同,非首次购买需要上传所有附件。
1)购销合同(呈请备案前7日签订,不得重复使用合同,合同上均需打印后双方企业盖章,不得签订后单方面手工补条
款),详细步骤如图所示
2)购买备案及续表(非一次有效的购买备案请上传续表,请选择正确的附件类型)详细步骤如图所示
3)发票(原件)、运输备案或送货单(跨市购买的上传运输备案,本市购买上传送货单,都需要有完整的签注及盖章)。
4)所有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页面右下方“提交”按键
注意:附件上传要选择正确的附件类型,扫描件命名要清楚,图片扫描清晰,并转正方向上传。
6.提交正确后,可在首页的待审项目中查看。
北京易制毒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流程(一)
北京易制毒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流程(一)
北京易制毒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流程
1. 登记备案的必要性
•保障国家安全
•防范刑事犯罪
•管理易制毒从业行为
2. 登记备案的对象
•从业人员的范围
•涉及的行业和岗位
3. 登记备案的流程
•登记备案前的准备
–查阅相关政策法规
–准备所需材料
•登记备案申请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与核查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
–审核通过后进行核查•登记备案
–颁发登记备案证书
–登记备案公示
4. 登记备案的后续管理
•定期年检
•变更备案信息
•停止从业或离职
•备案信息公示查询
5. 登记备案的监督与处罚
•监督机构的职责
•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后果•违反登记备案规定的惩罚措施6. 改进和完善登记备案制度
•配套政策法规的完善
•完善登记备案流程
•加强监督力度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以上是北京易制毒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流程的详细说明,完善该流程的实施将有效管理易制毒行为,确保国家安全。
同时,对登记备案对象提供了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来防范潜在风险。
为了进一步加强制度运行,需要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督工作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安全形势。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范文(2篇)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提高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打击非法制造、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报告备案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经营、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报告备案内容:1. 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信息:(1)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名称和数量。
(2)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和用途。
(3)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储存措施和管理制度。
(4)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对象和销售渠道。
2. 生产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备生产计划、生产方式、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等相关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在开始经营前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备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经营设备和营业时间,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 储存单位或个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措施,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报告备案程序:1. 报告备案的主体应填写相关报告备案表格,将完整的报告备案材料和表格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备案材料后进行审核和备案,并向报告备案主体发放备案凭证。
3. 报告备案主体应妥善保管备案凭证,备案凭证应在经营、使用、生产、储存易制毒化学品时予以展示。
五、监督检查与处罚:1.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报告备案主体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生产、经营、储存情况。
2.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备案的单位或个人,上级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暂停经营等。
3. 对于违法买卖、非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上级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制度宣传: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报告备案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七、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实施。
易制毒交易备案流程规定
依照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每个产生交易的企业必须遵守以下交易条件:1、所供货单位必须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先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向公安机关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购买备案证明.在取得购买证后购买证明审批时间要按当地公安局的审批时间为准,约为2-3天时间可以通过审批,方可购买.申请必须标明采购数量、用途、押运人.采购有专人负责.2、客户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应向供货方出具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在购买证的有效期内按购买证上核准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并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3、向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向运出地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运输备案证明,在取得运输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后方可运输提交运输备案证明要提供客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安全许可证.把资料交齐到相关部门提交到易制毒网,具体操作时间约2-3天,具体要看公安局审批速度.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的时,应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并协助运输单位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丢失、被盗、被抢后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4、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不得将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代购易制毒化学品.5、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及时同仓库保管员和相关人员一起,核对品种、数量,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交接签字手续.6、要将每批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及时、如实、详细地记入台帐,每张购买证或运输证使用完毕后,经有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后与购销合同、发票复印件一起交给信息员保管存档以备查.7、需要办理证件的化学品名二类:乙醚、三氯甲烷、苯乙酸三类:甲苯、丙酮、丁酮、甲基乙基甲酮。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
旨在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并防止其被非法使用或用于制毒行为。
根据该制度,生产、销售、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需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备案,以确保其使用目的和合法性。
具体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告备案范围: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且易制毒化学品含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管理部门将建立配套的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系统,供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信息登记。
2. 报告备案内容:申请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的信息,包括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相关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使用目的、合法来源以及处置措施等。
3. 审核审批程序:报告备案信息将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的备案编号和有效期限。
4. 监督检查:对已备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符合备案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5. 备案信息共享:相关管理部门将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备案信息库,供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和使用,以增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整体监管。
实施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有助于提高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效果,减少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使用和滥用,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准备申请材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合法料,提出申请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个人签名。
通过审核、查验申请通过当日出具证明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流程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准备申请材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料,提出申请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审核、查验申请不通过
3日内出具证明 2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准备申请材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提出申请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审核、查验申请不通过当日出具证明
备注:由于上述业务现在均为网上统一申报,故无表格样表。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办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办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禁毒部门。
二、责任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实行队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队长主持全队全面工作,并对全队工作负全面责任,队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干具体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和备案证明办理工作。
其中: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办理责任人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的分管局领导、禁毒部门负责人、分管副职、具体承办人。
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当A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权力行使及办理依据(一)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二)办理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8号)。
四、申办条件取得合法资格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及单位。
五、申办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二)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三)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六、办理程序(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的受理,承办人应根据申请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分别作以下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有关材料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审批申请;6、受理申请应当录入全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并根据一、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办理分工权限分送承办人。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申请规范流程
湖里区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申请规范流程
1.登陆后依次选择“菜单导航—业务申请—购买许可(备案)申请"
2.在跳出的新窗口上点击右上方“添加”按钮
3.我们看到一张〈福建省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依次选择“供货单
位”、“经办人”、“购买化学品",将表格上面带有红色”*”号的内容依次填好。
注意:申请用量及有效期,对于日常管理规范企业给予两个月有效期,两个月使用量(年需求量除于6),多次有效。
日常管理不规范及有违规行为企业,给予一个月有效期,一个月使用量(年需求量除
于12),单次有效。
请企业根据自身规范程度填写申请数量。
4.详细填写各信息栏(用途及单耗请详细填写,年需求量请填写书
面申请上填写的数量,备注栏请添加填写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5.点击申请页面最下面的“添加”按键上传规范要求的附件
首次购买仅需上传1)购销合同,非首次购买需要上传所有附件。
1)购销合同(呈请备案前7日内签订,不得重复使用合同,合同上均需打印后双方企业盖章,不得签订后单方面手工补
条款),详细步骤如图所示
2)购买备案及续表(非一次有效的购买备案请上传续表,请选择正确的附件类型)详细步骤如图所示
3)发票(原件)、运输备案或送货单(跨市购买的上传运输备案,本市购买上传送货单,都需要有完整的签注及盖章)。
4)所有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页面右下方“提交”按键
注意:附件上传要选择正确的附件类型,扫描件命名要清楚,图片扫描清晰,并转正方向上传。
6.提交正确后,可在首页的待审项目中查看。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操作规范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5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应当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发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单位应当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四、行政审批条件无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销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单位。
六、申请材料根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备案销售情况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销售单位、地址2、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种类、数量3、购买方的材料证明复印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当场办结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附件:1、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2、申请书示范文本(无)附件1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备案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当场办结、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
是指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交易等行为进行监管的制度。
根据中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包括能够被非法利用制作毒品的化学原料和关键设备。
具体的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企业备案: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需要向当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关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生产工艺流程等信息。
2. 经营企业备案:准备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向当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关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经营场所租赁证明等信息。
3. 报告备案: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需要定期向当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并提供相应的销售和进货记录。
4. 安全控制措施: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保障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存放、运输和销售。
5. 监督检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非法利用制毒、制造毒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2024年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
2024年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第一章引言2024年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是指在我国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进口、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和管理,以遏制易制毒化学品滥用、非法生产和交易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健康安全的一项制度。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防止其被非法使用,减少毒品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制度背景近年来,我国易制毒化学品滥用和非法生产交易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治安和公众健康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易制毒化学品作为毒品生产的关键原料,其控制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和管理,阻断毒品生产的源头,有必要建立健全的报告备案制度。
第三章制度内容3.1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报告备案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之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生产计划。
报告内容包括生产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和备案,并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3.2 易制毒化学品进口企业的报告备案制度易制毒化学品进口企业在进口之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进口计划。
报告内容包括进口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和备案,并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3.3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企业的报告备案制度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企业在销售之前,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告销售计划。
报告内容包括销售种类、数量、购买者身份等信息。
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和备案,并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3.4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者的报告备案制度个人或单位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需要向销售企业提供购买目的和用途,并签署相关承诺。
销售企业将购买者的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4.1 相关部门负责报告的审核和备案工作,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2 相关部门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购买者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监控和分析相关数据。
4.3 相关部门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的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处罚。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范本
易制毒化学品报告备案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报告备案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报告备案内容1.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前,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告备案。
2. 报告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2) 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等详细信息;(3) 相关证件扫描件、合同或许可证明等;(4) 其他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附加材料。
3. 报告备案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任何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四、报告备案流程1. 单位和个人首先收集必要的报告备案材料。
2. 将报告备案材料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
3. 公安机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4. 若审核通过,公安机关出具备案证明,并将备案信息录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
5. 若审核不通过,公安机关将告知原因,并要求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
五、监督和管理1. 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和储存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安机关随时有权对备案单位和个人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 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调查。
六、违法和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七、附则1. 公安机关可根据需要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2. 对于特定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公安机关可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更详细的报告备案材料。
以上制度仅为参考范本,实际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操作。
北京易制毒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流程
北京易制毒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流程北京易制毒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流程1. 概述北京市对易制毒从业人员的登记备案流程十分严格,以确保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流程的每个步骤,以帮助从业人员了解如何完成登记备案。
2. 流程步骤申请材料准备•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备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准备相关从业资格证明文件;登录官方网站•打开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在网站上找到“易制毒从业人员登记备案”页面;填写在线申请表•根据网站指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从业经历等相关内容;•上传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照片;缴费•根据网站提示,完成相关费用的支付;•注意保留缴费证明;现场审核•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缴费证明和从业资格证明等材料;•严格按照安检规定进行检查;登记备案•在现场完成指定的登记备案程序;•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注册证明;领取证件•按照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注册证件;•领取后,核对证件信息的准确性;3. 注意事项•提前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以免耽误办理时间;•严格按照官方网站的要求填写申请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缴费后保留好缴费证明,以备现场审核时使用;•现场审核时应遵守安检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在登记备案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领取证件后要核对证件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和纠正。
4. 结束语通过以上流程的详细介绍,相信广大易制毒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顺利完成北京市的登记备案程序,为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重要的是,我们应始终遵守法律法规,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5. 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相关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北京市公安局服务热线:12345(仅限北京市范围内拨打)注意:本文内不可出现网址、电话号码等具体联系方式,以上信息仅为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查找和使用正确的联系方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依照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每个产生交易的企业必须遵守以下交易条件:
1、所供货单位必须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先与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向公安机关
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或购买备案证明。
在取得购买证后(购买证明审批时间要按当地公安局的审批时间为准,约为2-3天时间可以通过审批),方可购买。
申请必须标明采购数量、用途、押运人。
采购有专人负责。
2、客户在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应向供货方出具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在购买证的有效
期内按购买证上核准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
并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3、向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向运出地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或运输
备案证明,在取得运输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后方可运输(提交运输备案证明要提供客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安全许可证。
把资料交齐到相关部门提交到易制毒网,具体操作时间约2-3天,具体要看公安局审批速度)。
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的)时,应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并协助运输单位做好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丢失、被盗、被抢后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4、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不得将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转借他
人使用,不得为他人代购易制毒化学品。
5、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及时同仓库保管员和相关人员一起,核对品种、数量,确认无误
后,办理入库交接签字手续。
6、要将每批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及时、如实、详细地记入台帐,每张购买证或运输证使用完毕
后,经有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后与购销合同、发票复印件一起交给信息员保管存档以备查。
7、需要办理证件的化学品名
二类:乙醚、三氯甲烷、苯乙酸
三类:甲苯、丙酮、丁酮、甲基乙基甲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