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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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总4页)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总4页)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总4页)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现将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规定如下:一、业主委员会及候选人的组成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共9人,其中(一号楼2人、二号楼2人、三号楼1人、六号楼2人、七号楼2人、八号楼2人、九号楼2人)华地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由正式委员9人、候补委员2人,差额选举2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共13人组成。

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均需50%以上的业主投赞成票和专有面积达到50%以上才能当选,得票数排在前9位的为正式委员,排在最后的两名为候补委员。

二、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即房屋产权登记人)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知识;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开发商或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其利益相关单位任职或以各种形式成为其股东的。

8、在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时,根据《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必须推荐有履行公务经历的委员参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1、违反本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中有关房屋租赁使用规定的;2、搭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3、拒交物业服务费的;4、拒交维修资金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6、有刑事犯罪记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者黑名单”的。

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优先。

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方式:1、业主自荐。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荐者向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领取《古蔺镇华地.曦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填好后,返回给筹备组。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XX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一、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人组成,可以设1-2人为候补委员,任期为年,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差额选举比例不得低于20%。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1、本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共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的填写务必真实、完整,如有不符合实际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确定如果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足候选人数,可以考虑延期补充推选;如果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多于候选人数,根据推选人数的多少,按候选人所代表区域,同时考虑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之后确定名单。

被推荐的候选人的资格由街道党工委和筹备组临时党组织进行确认、核实、公示,如公示期间业主有异议的,由街道党工委协调解决。

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以下条件:(1)本小区业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6)身体健康,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7)本人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任职,其近亲属在其任职的应当公示;(8)严重影响公共利益,有违章搭建、侵害相邻业主权益等违反《管理规约》的业主不能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候选人的公示候选人填写《XX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推荐表》,表格中应包含业主基本信息,愿意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为本小区公益事业服务的承诺及本人签字。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要求出具参选人员是否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有无违章搭建等相关证明。

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应当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15日前,将《XX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表》在本小区公示。

如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筹备组联系。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办法1. 前言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在我国住宅小区中广泛实行的一种住户自治组织,由业主自主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负责组织小区内的业主,协调解决小区内的各类事务,代表业主履行权利和义务。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核心力量在于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本文将介绍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的产生办法。

2. 委员及候补委员的产生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产生是通过业主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的,产生办法可分为以下几个环节:2.1 建立候选人名单在业主委员会选举前,需要委员会提前组织业主们提名产生候选人,形成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应当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信任的业主,且有着为小区居民服务的热情和能力,能够胜任委员会委员职务。

委员会可采取自主征集、所属物业公司推荐等方式广泛吸引业主参与提名。

2.2 通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提前通知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邀请业主积极参与选举。

2.3 业主大会选举在选举会议上,业主应当根据提名名单中候选人的信息和资质,依次选举出委员和候补委员。

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量应当按照小区的规模和需求来确定,可根据小区具体情况适当增减。

2.4 候补委员的产生候补委员是在选举中未当选的,但获得票数排名较高的业主,或当选的委员中提名人数较多而允许增加一名委员的业主。

候补委员在委员会委员无法履行职责时补位,确保委员会运转顺畅。

2.5 委员会委员的驳回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业主权益。

对于涉及委员会委员违法或严重过失行为的情况,业主大会有权依法行使罢免权。

3. 选举结果的公示选举结果一经产生,应当及时公示到小区业主大厅、电子公告板等地方。

选举结果的公示应当明确表明当选委员和候补委员名单,并在一定时间内开设有效的申诉渠道,确保选举公正、公开、公正。

4. 组织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在选举产生后尽快组织成立,交流工作情况,确定分工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小区自治工作进行。

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本《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是根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筹备组充分讨论制定。

具体事宜如下: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参加过违法组织。

(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三)模范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无乱搭建,挪用、侵占公有财产行为。

(四)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内工作或兼职。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具备一定组织能力,且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公德心和社会公信力:1、这一两年来是否多次参与了小区的公共公益事务活动?在业主中是否有影响力?2、在历次维护业主利益的活动中的表现如何?是否为业主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3、对小区的基本情况是否有足够的了解?4、在公众事务中是否能公正,客观,理性的处理小区各种关系?(六)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11人(其中社区代表1名)组成,候选人12名。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方式(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采取筹备组推荐和3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的方式。

业主联名推荐具体事宜规定如下:1、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到XX社区领取,填好后在20XX年XX月XX日下午5点前交到XX社区居民委员会;2、推荐表必须有30名以上业主联名签字,1名业主只能参加1次推荐;3、交推荐表时应附推荐人和被推荐人住房产权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以及结婚证复印件;(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核1、筹备组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核;2、当符合条件的推荐委员候选人数超过12名时,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具体情况,采取党员优先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3、经XX社区居委会的同意及意见,认为前期的筹备组对小区情况熟悉,在小区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通过两年来参与小区的公共公益活动与政府各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所以建议前期筹备组的成员应大部分参与业主委员会的候选当中,继续发挥优势。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良好的社区生活秩序,制定本《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

第二章选举程序第二条业主委员会选举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第三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在小区建立时进行,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需经业主大会通过。

业主大会可分为现场投票形式和网络投票形式两种形式,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用候选人提名、公示、投票、计票等环节。

第三章候选人提名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以由自荐或他人推荐。

第七条自荐候选人应向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个人简历、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推荐候选人应由三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并提交推荐信及相关材料。

第四章公示与筛选第九条物业管理处应在收到候选人申请材料后,公示候选人名单及其相关材料,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第十条业主可对候选人提出异议,物业管理处应当认真查核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经过公示期和调查核实,排除不合适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第五章投票与计票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选举可采取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现场投票时,物业管理处应当提前五天通知业主大会时间、地点、候选人名单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现场投票时,业主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业主证明,按照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

第十五条网络投票时,物业管理处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投票平台,并确保业主的身份真实性和投票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网络投票截止后,物业管理处应及时进行数据统计和计票工作,并生成计票报告。

第六章选举结果第十七条选举结果应在投票结束后的五天内公布,并告知业主大会。

第十八条选举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如发生选举纠纷,业主可向社区居委会或相关部门申诉,由其进行调解和处理。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筹备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委员会选举证。

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等基本内容。

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

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规定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规定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产生规定一、前言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自治组织,旨在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为了保证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运转,需要规定产生委员的条件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说明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的产生规定。

二、委员产生条件1. 业主身份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应为本小区的业主,且业主身份应合法有效。

2. 履行义务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认真履行业主的义务,并在过去一年内未被追究法律责任。

3. 受其他委员认可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与其他委员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且被其他委员认可。

4. 公平竞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应通过公平竞选产生,并应得到业主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委员产生程序1. 选举程序1.小区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2.委员产生的时间为每届任期的开始期间。

3.委员的选举应该是公开、公正的。

4.小区业主委员会每个委员会应产生5-7位委员,选举的当选人数不得超过该委员会委员数的50%。

5.选举采用秘密投票方式进行,且需要设立选举监督小组。

2. 选举组成1.选举监督小组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并应是之前未参加选举的业主组成。

2.选举监督小组应选举一名组长,组织委员会选举流程并监督选举程序。

3.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选举监督小组。

3. 选举程序1.选举程序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小区业主应在选举开始前进行登记,确认自己的业主身份。

3.候选人应递交自荐书,经所有业主审核确认后方可参选。

4.候选人的推荐应由组织管理单位作为参考。

5.选举结果由选举监督小组公布,并报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四、候补委员的产生1. 候补委员产生条件1.候补委员应为本小区的业主。

2.候补委员应认真履行业主义务,并在过去一年内未被追究法律责任。

3.候补委员应与其他委员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且被其他委员认可。

2. 候补委员的产生程序1.候补委员的产生应在委员产生后进行。

2.候补委员的产生应按照委员产生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业主委 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 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举工作应在全体业主的监督下进行,确保选举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业主的意愿。

2、民主原则尊重业主的民主权利,让业主充分参与选举,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选择。

3、合法合规原则选举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确保选举程序合法、有效。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1、候选人资格(1)为本小区业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无不良信用记录。

(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小区事务。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2、候选人产生方式(1)业主自荐符合候选人资格的业主可以自行向筹备组报名自荐。

(2)业主联名推荐_____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推荐符合候选人资格的业主。

3、筹备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小区内公示。

三、选举投票1、投票权的确定业主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和户数计算投票权。

2、投票方式(1)现场投票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业主凭有效身份证明进行现场投票。

(2)书面委托投票业主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受托人应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投票。

3、投票时间选举投票时间为_____天,具体时间为_____至_____。

4、投票地点在小区内设置_____个投票点,方便业主投票。

5、选票的发放和回收(1)筹备组在投票前将选票发放给业主。

(2)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好的选票投入投票箱。

(3)投票结束后,由筹备组组织人员进行选票的回收和统计。

四、计票和唱票1、计票和唱票工作在选举投票结束后进行,由筹备组组织实施,并邀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代表以及业主代表进行监督。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及委员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及委员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及委员选举办法第一条 阳光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阳光街道、阳光社区工作人员、本届业委会部分成员组成换届筹备工作组负责筹备实施,阳光小区业委会换届监督 临时)工作组、市物业监督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二条 阳光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拟设5-13人,由换届筹备工作组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业委会成员候选人分配比例考虑小区状态、规模、户数及建筑面积因素初步将各区域的上限人数定为:多层区6人 、别排区2人、二代高层区5人 。

最多13人。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先由业主、组织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进行自荐、推荐 一名业主推荐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被推荐区域候选人人数上限),经换届筹备组审核并征求被推荐人本人同意,换届筹备工作组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以得票者的专有面积大的当选 如区域内报名的业主大于该区域候选人上限人数,将在换届筹备组投票之前,针对该区域的报名业主增加一个自我推荐环节)。

产生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在小区内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无异议后,择日递交业主大会选举。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法定业主即房屋产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1.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4.具有一定组织能力;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6.常住本物业管理区域,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8个月以上,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8个月以上;7.本人、配偶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或有利害关系企业中及其关联企业内任职;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1.中共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社区“两委”班子成员;3.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4.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大会表决规则、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根据国家相关物业法律法规及政府指导文件,结合本物业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表决规则。

一、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的认定。

1、专有部分面积。

专有部分面积按照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2、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车位等待定空间在首次召开业主大会时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业主人数。

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房屋套数)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

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按一人计算。

4、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二、选票与表决权1、选票。

每位业主持有一张选票,每张选票具有同等效力。

2、表决权。

业主应当自行行使投票权,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投票权,被委托人可同时代理其他业主的具体人数不得多于5人,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投票权,业主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行使投票权,业主行使投票权,选票一经投入投票箱,不得再进行任何更改。

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在业主大会制定大会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作出规定前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三、会议形式首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筹备组应当将选票发放到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投票的业主所持有的投票权数对应的专有部分面积,应当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投票的业主人数应当超过总业主人数的二分之一,业主大会会议方有效。

四、表决程序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可组建若干收发票组、唱票组、计票组、监票组等工作组,每组三人以上,由筹备组成员和从本物业管理区内招募的热心业主组成,委员候选人及其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回避,不能担任收发票、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筹备组根据业主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根据《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候选人中的中共党员占总候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七)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月以上;(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月以上;(九)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鼓励业主中的中共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以及具有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长的业主积极参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发挥先锋模范和专长作用。

二、采用下列第项方式分配候选人名额:1以幢为单位,幢候选人名;2 .以单元为单位,幢单元候选人名;3 .以楼层为单位,幢—楼层候选人名;4 .划分为个区域。

其中:住宅候选人名(别墅〈排屋>名,公寓名,其他物业一名),非住宅候选人名(商业物业名、办公物业名、其他物业名);5•o三、采用下列第项办法产生候选人:1 .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和业主报名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2.o如该分配区域无业主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或无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该分配区域业主发放候选人推荐表或向整个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候选人条件和名额分配区域及推荐区域内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确定。

请有意参加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现场报名或领取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年—月—日—时前交至O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章程,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在本市实际居住﹡(七)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直属单位任职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一)住宅名,其中号楼至号楼名;号楼至号楼名;号楼至号楼名;(二)办公楼名;(三)商场及店面名;(四)车库及其他名。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下述办法产生:(一)业主签名推荐(二)开发单位推荐(三)居委会推荐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注:1、房屋层高超过2.2米,能独立办理产权且计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才计算投票权数,才分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第二条(六)和(七)款,各物业管理小区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用。

3、第四条规定中,开发建设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数合计不得超过候选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4、第五条规定中,差额比例不低于候选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联系人:地址:电话:时间:特此公告。

___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引导阳光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依法有序履行职责,进行自我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营造共建共管共治的良好居住环境,提升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认同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业主委员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规定,在长安区郭杜街道阳光社区的指导下,经过2023年5月14日阳光小区业主代表会议的讨论商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方式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小区业主联名推荐产生或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7名,候补委员2名,采用差额选举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20%,原阳光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5名,候补2名,1名候补委员张三于2023年5月12日因出售房产辞去候补委员。

因此,本次增补产生4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以房产证为准,未办理房产证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夫妻共同房产配偶也认定为符合条件业主;2、长期在本小区居住的业主,具备充足必要的工作时间履行职责;3、符合条件的党员、法律工作者、具有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的业主优先;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规约;6、履行业主义务,未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7、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或本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任职;8、具有一定公信力、组织能力,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9、不得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等不当使用的行为;10、热心公益事业、公正廉洁、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程序1、业主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到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联名推荐或自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名业主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2、联名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由阳光社区和阳光小区业委会按照联名推荐业主人数的多少为序确定4人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若最后一名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出现并列,由阳光社区和阳光小区业委会对推荐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行谈话协商录取一名;如果谈话无法确定1名候选人,则并列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重新进行联名推荐,票数多者当选;4、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不足时由阳光社区和阳光小区业委会提名,提名时阳光社区和阳光小区业委会业主代表应在本组团进行入户走访征求业主意见,走访户数不低于该组团总户数的20%,并做好走访记录;5、阳光社区和阳光小区业委会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候选人参选资格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退还相关资料并说明理由。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组织,按本办法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或被业主大会集体终止任职资格的,可以参照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在一个月内成立临时业主大会筹备组,由筹备组负责在3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提前换届选举。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超过2届。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5名,候补委员2名,按业主大会投票结果,得票多者当选。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主任1名。

主任人选的产生,由业主委员会的委员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其主任人选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第六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七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一)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四)做好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三章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公约,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自荐报名的方式产生。

候选人资格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筹备小组负责确认。

第九条报名参选的业主须提供个人信息、竞选纲领、履职廉洁承诺书等资料,在小区内公示7天,接受业主监督、选择。

七: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通过代表大会)

七: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通过代表大会)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筹备组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镇政府工作人员一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一名、建设单位代表一名、业主代表六名。

第三条本小区采用业主代表大会制,业主代表以单元为单位进行推选。

每位业主代表当选,须经其所在区域过半数的面积及人数同意。

业主代表持所代表区域的全部投票权。

第二章产权登记第四条本次选举投票权数将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确认。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

第五条投票前须确认业主代表身份,形成业主代表投票权清册;业主代表投票权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六条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代表身份后发放业主委员会选举证。

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代表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等基本内容。

业主代表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代表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七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一)长期居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拖欠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未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恶意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五)具备开展工作必要的身体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十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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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业委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长沙市的有关规定,在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和桂庄社区领导的指导下,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面向全体业主产生本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产生办法如下:
—、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9名,候补委员名额为3名。

故候选人名额为13人,
二、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富景园小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不能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议事规则;
2、违反管理规约;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候选人报名方法: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小区内所有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均可作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参选候选人。

2、业主可以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成为第一届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3、业主也可以20人以上联名推荐产生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参加的,应提供被推荐人的同意书(签名)。

4、所有候选人报名时都必须提供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房号、楼宇买卖合同编号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自荐或联名推荐候选人应到筹备组办公室领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或《富景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五:候选人产生过程如下:
1所有参选候选人,由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筹备组的审查意见应向业主公布,包括公布经审查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名单和不符合的意见。

2经审查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参选候选人超过13人时,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参选候选人范围内进行投票表决,依次以得票多者确定为候选人参加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六、候选人登记、候选人产生、候选人公示等选务工作,可根据需要由筹备组聘请业主或业主家属协助完成。

候选人产生后,在小区内张榜公示,并同时在在“富景家园—和谐”QQ群中公布,并提交给第一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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