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方案
河南省2020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
河南省2020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附件5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为认真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加快推动各类锅炉改造升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指导、奖补激励的原则,强力推进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燃煤设施整治改造,持续推进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实施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工业燃煤设施拆改,进一步提高各类锅炉排放标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清洁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基本完成中型燃煤锅炉拆改。
2019年10月底前,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省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1/ 4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且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
对按期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严禁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
企业完成锅炉拆改任务后,要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核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核查申请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并将核查意见、锅炉拆除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和拆除改造情况汇总表存档备案。
(二)加强燃气锅炉升级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4蒸吨及以上的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
新建工业燃气锅炉同步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三)加强燃油锅炉升级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的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80毫克/立方米。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
3.改造完成后,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十、项目总结
本方案旨在通过对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mg/m³,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改造过程中,注重安全性、环保性和经济效益,确保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本次改造,将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6.调试优化:完成改造后,对锅炉进行调试,调整燃烧参数,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标。
7.验收评估:组织专家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八、改造效果评估
1.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30mg/m³。
2.燃烧效率:改造后,锅炉燃烧效率提高3%以上。
3.能源消耗:改造后,能源消耗降低5%以上。
2.调整燃烧参数: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优化燃烧器结构,提高燃烧效率;
3.增设烟气再循环系统:在锅炉尾部增设烟气再循环风机,将部分烟气引入燃烧器,降低火焰温度;
4.优化控制系统:采用先进的控制策略,实现燃烧过程的实时监控和优化调整,提高锅炉运行稳定性;
5.更新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对锅炉本体进行改造,提高热效率,降低氮氧化物排放。
第2篇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
一、前言
为响应我国环保政策,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是氮氧化物的排放,本方案针对某地区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通过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和优化锅炉运行参数,旨在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同时提高锅炉的热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二、改造目标
1.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
4.安全性:改造后,锅炉运行安全性提高,故障率降低。
5.经济效益:改造成本在合理范围内,投资回收期≤3年。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施工方案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施工方案一、背景介绍燃气锅炉是工业和民用领域常见的供暖设备,但其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对环境有害,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为了减少燃气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提高环保水平,低氮改造成为迫切需求。
二、改造目标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主要目标是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实现燃烧过程更加充分、高效,最终达到绿色环保标准。
三、方案设计1. 燃烧系统优化通过调整燃烧参数,优化燃气锅炉燃烧系统,使燃烧更加完全,减少氮氧化物的生成。
2. SNCR技术应用选择合适的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技术,通过喷射尿素溶液的方式,在适当温度下还原氮氧化物,降低排放浓度。
3. 烟气循环利用引入烟气循环利用技术,通过回收部分烟气中的热能,提高热效率,减少排放。
4. 智能控制系统安装智能控制系统,通过监测燃烧参数,实现精准控制,提升燃烧效率,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四、施工流程1. 前期准备•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和施工计划•确定改造所需材料和设备•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2. 施工操作•拆卸原有设备,清理燃烧系统•安装SNCR设备和烟气循环利用装置•调试燃烧系统和控制系统3. 后期验收•对改造后的燃气锅炉进行运行测试•评估排放数据,确保达到低氮排放标准•出具改造工程验收报告五、效果评估对改造后的燃气锅炉进行长期监测,持续跟踪排放数据,确保低氮改造方案的有效实施,达到节能减排的预期效果。
六、结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通过科学的方案设计和施工操作,可以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提高燃气锅炉的环保水平,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标准、方案及费用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是我国工业锅炉行业发展的一个新发展方向,为了减少燃气锅炉废气中的氮排放,许多用户选择进行低氮改造。
本篇文章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标准、技术方案和费用。
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标准由于国家对于各地的锅炉低氮改造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各地施行的低氮改造标准不同,大致分为30mg/m3和50 mg/m3两种。
1、京津冀地区,西安、太原、成都、长沙等几个省会城市:30mg/m3;2、江浙沪皖等南方地区,山西、河南,济南:50mg/m3。
为了避免因二次低氮改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建议不管当地是否出台政策,新上锅炉或者低氮改造锅炉都按照30mg/m3标准进行。
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主要通过配置低氮燃烧器和加大锅炉的炉膛尺寸来实现。
为了帮助企业节约成本,配置合适的低氮燃烧器分级燃烧技术+烟气内循环技术可以实现低氮改造,将其排放量控制在小于30mg/m³。
目前燃气锅炉的低氮改造方案有以下两种:1、FGR技术,即自身再循环燃烧器,对于天燃气锅炉来说目前主流成熟低氮排放技术就是分级燃烧加烟气再循环法。
采用FGR低氮燃烧技术,针对使用锅炉进行改造升级,采用超低氮燃烧机,将新进炉的冷空气过量系数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最终达到减少排烟热损失,降低排烟NOx含量的节能减排效果。
FGR低氮燃烧技术是一种利用助燃空气的压头,把部分燃烧烟气吸回,进入燃烧器,与空气混合燃烧。
由于烟气再循环,燃烧烟气的热容量大,燃烧温度降低,NOx减少。
另一种自身再循环燃烧器是把部分烟气直接在燃烧器内进入再循环,并加入燃烧过程,此种燃烧器有抑制氧化氮和节能双重效果。
2、全预混燃烧,全预混燃烧也可实现低氮排放,但是运行中问题较多,经常出现金属编制燃烧网堵塞导致燃烧问题,无法长期稳定运行,北京质监局已作出安全风险提示(见下图)三、燃气锅炉改造费用在各大生产性企业中,2吨、4吨、6吨、10吨、15吨、20吨燃气锅炉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类型了,这些燃气锅炉的低氮改造费用往往受低氮燃烧器的选择影响较大。
2018年河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方案
2018年河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方案河南远大锅炉是国内最早建立起来的工业锅炉生产单位,我公司主要从事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煤锅炉等环保锅炉的研发与生产,燃煤锅炉改造以及低氮锅炉改造等。
很多用户对我省的煤改气,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不是很清晰,下面简答介绍一下。
为落实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河南省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对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实施资金奖励或补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原则和范围(一)奖补原则“早完成、严标准、多减排、多奖励”原则。
(二)奖补范围1.严于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的大气污染工程治理示范工程改造项目;2.严于国家、省要求的结构调整项目;3.在工程治理、节能改造等领域严于国家、省有关要求的、具有前瞻意义的试点工程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4.严于国家、省有关要求的,鼓励类清洁能源结构改造项目。
(三)资金来源奖补资金来源中央及省财政拨给本市可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不足部门由市级财政承担。
二、奖补标准(一)燃煤锅炉拆改。
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拆改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对2018年10月底前(含2016年、2017年)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奖补;对2019 年10 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 万元/蒸吨奖补。
2016 年、2017 年按期完成拆除任务的10 蒸吨以下(含10蒸吨)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2万元/蒸吨奖补。
(二)煤气发生炉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煤气发生炉(含2016 年、2017 年)完成实施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的,给予拆除单位每台10万元奖补。
(三)生物质锅炉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含2016年、2017 年)生物质锅炉实施拆改的,给予不低于2 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四)重点行业示范工程建设。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8〕6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6日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明、活力特色、幸福和谐之城。
(豫政办〔2018〕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14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1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以下简称各县区政府、管委〕目标相同)一、工作任务(一)推进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清洁取暖体系建设,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开展工业燃煤设施拆改,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强天然气和电力保障,推进我市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1.加快全市清洁取暖体系建设(1)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供暖建设。
2018年10月底前,我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5%以上,浚县、淇县集中供热普及率平均达35%以上。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豫发改能源〔2015〕597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5〕597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发改委(能源局),有关发电企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关于印发<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4〕1843号)要求,为促进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大气环境治理,经认真研究,现将我省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为提高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设施对煤种广泛的适应性,保障系统可靠经济运行,发电企业要优先采用成熟适用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等除尘技术,单塔双循环、双塔双循环等高效率脱硫技术以及高效率SCR脱硝技术。
二、按照《关于2015年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5〕367号)规定,2015年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的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达标运行所发电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三、为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清洁生产,对于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且经省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部验收规范验收合格的,增加年度基础电量发电利用小时200小时/年。
四、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件印发时,在建项目单位主动优化设计,机组环保设施更改为按天然气排放限值标准建设,对因此增加投资和工期延误的部分,给与一次性100小时基础电量补偿。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9•【字号】汴政办[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十二部委和六省(直辖市)政府联合下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统一要求,我市制定了《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我市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1—8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特别是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预计2018年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上年偏差,空气质量有可能出现反弹。
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要以群众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确保各项统计考核数据真实准确,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并指导县区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和管理。
燃煤锅炉改造方式及国内各省市政策、补贴标准汇总
燃煤锅炉改造方式及国内各省市政策、补贴标准汇总所属行业: 大气治理关键词:燃煤锅炉燃烧器燃煤锅炉改造当前,我国资源组成仍然以煤炭为主,生产生活大量依赖传统的煤炭资源,给大气环境带来了十分严重的污染。
煤炭资源利用最多的是燃煤电厂和燃煤锅炉,煤炭在燃烧过程中供给能量的同时,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如硫化物、氮氧化物等。
为了更好的处理能源供给与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燃煤锅炉淘汰政策,燃煤锅炉煤改气政策等。
锅炉改造方式1锅炉本体改造1)由于燃煤锅炉大部分为层燃炉,改为燃气(油)后为室燃,燃料和燃烧方式的改变将引起锅炉特性和传热特性的变化,有些变化影响到锅炉的安全运行。
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应进行校核热力计算,在热力特性分析的基础上,考虑是否要对锅炉的水循环和烟气阻力进行复核,使改造后的锅炉能安全可靠地运行。
2)对锅炉炉墙、烟道进行改造,燃煤锅炉的炉墙、烟道通常是由耐火层和保温层外加护板或红砖构成,这种结构的强度和密封性较差,锅炉改为燃气时其围护结构强度和密封性应进行必要的修理和改造,尤其是炉膛。
3)燃气锅炉应在炉膛和烟道上加设防爆门,防止爆燃时炉墙受到破坏。
2燃烧系统改造1)燃气供应系统:燃气供应管线通过一个切断阀与供气管线相连,有过滤器、调压器、电磁阀、检漏装置及点火电磁场阀等。
为防止燃气压力过低或过高对点火和燃烧安全的影响,管线上还应装设燃气压力高、低限保护装置和压力表。
2)空气供应系统:空气供应管线上也应装设压力高、低限保护装置,压力表和流量调节装置。
运行中应根据燃烧情况调节供燃气和空气的流量。
3)燃烧器系统和点火系统:燃烧器是整个燃烧系统的中心环节。
前面是空气和燃气供应,后面是锅炉排烟,因此燃烧器的热功率和调节范围、火焰形状、温度分布都要与锅炉相适应。
燃烧器的布置应以不干扰火焰的扩展为原则,火焰不能冲刷任何一方的炉壁且位置应便于操作。
3排烟系统锅炉的炉膛和烟道应保证烟气流动的畅通,防止燃气在炉膛和烟道个别部位聚积。
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对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制也越来越严格。
作为县城的燃气锅炉排放了大量的氮氧化物,对空气质量和人们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提高环保水平,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有必要对县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
二、目标降低县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并提高燃烧效率。
三、实施方案1. 技术选型:根据县燃气锅炉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低氮燃烧技术和设备。
常用的低氮燃烧技术包括喷射燃烧技术、再燃燃烧技术和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等。
2. 设备更新:根据选择的低氮燃烧技术,对县燃气锅炉进行相应的设备更新。
可能涉及到燃烧器、燃烧调节系统、排放控制装置等的更换或改造。
3. 安装调试:将更新后的设备安装到燃气锅炉上,并进行调试和测试,确保燃烧效率和排放符合要求。
4. 运行监测:改造完成后,定期进行运行监测,检测燃烧效率和排放情况,确保低氮改造效果符合预期。
5. 管理和维护:加强燃气锅炉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清洗燃烧器和烟道灰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低氮排放效果。
6. 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低氮燃烧技术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加强环保意识。
同时,通过宣传和宣传栏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意义和好处,争取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四、预期效果1. 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 提高燃烧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运行成本。
3. 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状况。
4. 加强环保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五、安全措施在进行低氮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进行设备更新时,要注意设备的稳定性和耐用性,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六、时间计划具体的时间计划根据县燃气锅炉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包括技术选型、设备更新、安装调试、运行监测等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
七、经费预算根据具体的设备更新和改造方案,进行经费预算,并寻找相关资金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11.16•【文号】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施行日期】2018.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等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锅炉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等环节企业节能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锅炉的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建立安全监察、节能监管和环保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提升锅炉节能环保水平。
(二)具体要求1. 全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全域和其他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2. 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下同)要求。
河南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附件河南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45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14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重点突破、系统提升,标准驱动、加强监管”的原则,加快燃煤锅炉更新改造,强化锅炉系统运行效率管理,显著提高锅炉能源利用效率;优化锅炉燃料结构,提升锅炉治污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法规标准约束,完善政策措施,构建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为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和建设美丽河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2013年为基期,到2018年,全省累计推广高效锅炉2万蒸吨,高效燃煤锅炉市场占有率提高到40%;淘汰落后燃煤锅炉2万蒸吨,完成燃煤锅炉节能改造3万蒸吨,实施能效测试的燃煤锅炉350台,全省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提高6个百分点,形成年2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减排烟尘6.25万吨、二氧化硫8万吨、氮氧化物1.5万吨。
二、加快推广高效锅炉(三)加大高效锅炉推广力度任务:调动省内锅炉生产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引导企业申请入选国家高效锅炉型号推广目录(以下简称国家推广目录),加大对列入国家推广目录内产品的推广力度。
目标:争取符合条件的省内锅炉产品全部入选国家推广目录,高效锅炉市场占有率提高到40%左右。
措施1:开展锅炉生产企业产品能效基本信息调研。
在2015上半年,主要参考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结果,完成省内锅炉生产企业锅炉产品能效基本信息调研工作,掌握有关企业及锅炉产品基本情况。
郑州市锅炉低氮改造,超低氮燃气锅炉改造方案
郑州市锅炉低氮改造,超低氮燃气锅炉改造方案国家环保政策之下,低氮改造是大势所趋。
针对低氮改造锅炉,郑州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2018 年6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 30 毫克/立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40%进行奖补;2018 年9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 30 毫克/立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2019 年4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 30 毫克/立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
远大锅炉主营业务:低氮燃气锅炉研发生产销售,低氮锅炉改造锅炉型号:1-20吨燃气蒸汽锅炉;0.7-7Mw燃气热水锅炉低氮燃气锅炉厂家:河南远大锅炉低氮燃气锅炉生产技术:烟气再循环低氮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最低排放:27mg/m³化工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含量:80ng/m³低氮燃烧器+低氮锅炉本体(大型波纹炉胆设计)超低氮燃气锅炉改造方案,锅炉超低氮改造!根据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
改造后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含量低于30mg/m³该类燃气锅炉属于超低氮排放,详细改造方案:1、更换燃烧器将普通的燃烧器更换为超低氮燃烧器,优化燃料的燃烧环境,从而降低氮氧化物的含量2、进行烟气再循环改造在现有燃气锅炉尾部烟道上开口,重新接入一根烟道,将烟气通入燃烧器进行燃烧注意:燃气锅炉尾部的开口位置需要用专业的仪器分析测量,选择最佳的开口位置改造后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含量低于80mg/m³该类低氮燃气锅炉改造只需更换低氮燃烧器即可以上两种排放标准的低氮燃气锅炉的炉胆尺寸和锅炉长度必须满足低氮要求,如果尺寸不符合要求,就不建议进行低氮燃气锅炉改造,主要原因如下:1、改造后的锅炉的效果不能保证2、热效率不能保证如需详细了解低氮燃气锅炉改造,需要低氮改造,或者需要采购低氮燃气锅炉,欢迎致电我司。
河南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8个
省环保厅
大气处
陶
冶
2018 年 10 月底前
20
指导督促各地建立重点行业全覆 盖的监控体系。
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筛选达到自动监控设施建 设要求标准,但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全部 完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 在全省基本实现污染源的 全面监控。
省环保厅
监控中心
丁卫东
2018 年 9 月底前
பைடு நூலகம்
省环保厅
大气处
陶
冶
2018 年 6 月底前
9
指 导 督 促 各地 强 化新 车 源 头管 控。 指导督促各地加强新车生产销售 10 企业监督检查。
河南省范围内禁止制造、 进口、 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 (不 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 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 检查。 省环保厅 大气处 陶 冶 全年 省环保厅 大气处 陶 冶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标准 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令第 38 号),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
牵头单位
牵头处室(单位)
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
21
指导督促各地实施重点行业清洁 生产提升行动。
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完成 60 家规模以上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规模以 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 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11
指导各地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 放治理。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在用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 省环保厅 郑州等城市试点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 建立全省非道路移 大气处 陶 冶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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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方案
河南远大锅炉是国内最早建立起来的工业锅炉生产单位,我公司主要从事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煤锅炉等环保锅炉的研发与生产,燃煤锅炉改造以及低氮锅炉改造等。
很多用户对我省的煤改气,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不是很清晰,下面简答介绍一下。
为落实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河南省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对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实施资金奖励或补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原则和范围
(一)奖补原则
“早完成、严标准、多减排、多奖励”原则。
(二)奖补范围
1.严于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的大气污染工程
治理示范工程改造项目;
2.严于国家、省要求的结构调整项目;
3.在工程治理、节能改造等领域严于国家、省有关要求
的、具有前瞻意义的试点工程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
4.严于国家、省有关要求的,鼓励类清洁能源结构改造
项目。
(三)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来源中央及省财政拨给本市可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不足部门由市级财政承担。
二、奖补标准
(一)燃煤锅炉拆改。
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拆改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对2018年10月底前(含2016年、2017
年)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奖补;对2019 年10 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 万元/蒸吨奖补。
2016 年、2017 年按期完成拆除任务的10 蒸吨以下(含10
蒸吨)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2万元/蒸吨奖补。
(二)煤气发生炉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煤气发生炉(含2016 年、2017 年)完成实施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的,给予拆除单位每台10万元奖补。
(三)生物质锅炉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含2016年、2017 年)生物质锅炉实施拆改的,给予不低于2 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四)重点行业示范工程建设。
1.2018 年9 月底前,完成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的熟料生产水泥企业,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家。
2.2018 年9 月底前,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建设,煅烧、焙烧工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碳素企业,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家。
3.2018 年9 月底前,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建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
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等设施,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家。
(五)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2018年6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30毫克/立
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40%进行奖补;
2018 年9 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2019年4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
(六)VOCs在线监控试点建设。
完成试点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单位,按照在线监测设备每台(套)10万元进行奖补。
(七)大气治理、节能改造等试点工程建设。
在汽车制造、天然气锅炉、工业炉窑等工业领域烟气(余热)回收利用、天然气节能降耗等方面列入节能改造试点工程的单位,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八)燃煤削减。
完成燃煤削减任务的县(市)区在2017
年燃煤总量基础上每削减1吨燃煤由市财政奖励150元,未完成燃煤削减任务的县(市)区每超出1吨对县(市)区财政惩罚性扣款150元。
下面简单介绍几个我司的低氮燃气锅炉现场
北京4吨和10吨低氮燃气蒸汽锅炉运行现场
项目介绍:WNS4-1.25-Q和WNS10-1.25-Q两台锅炉,使用单位是北京某实验基地。
目前两台锅炉均已经投入运行,运行效果好。
北京物业公司2台4吨燃气蒸汽锅炉运行现场
河北电池厂2台10吨低氮燃气蒸汽锅炉
远大锅炉生产技术过硬,生产的环保锅炉更是受到广大用户的一直好评,如果需要深入了解环保低氮锅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