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防范及纠纷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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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打击非法集资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它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它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要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经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裁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裁室其它成员。

总公司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一)统一领导公司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二)研究、决定有关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公司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作为公司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的协调统筹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总公司合规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总公司个人业务部、客户服务部、办公室的部门负责人。

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小组职责包括:(一)落实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和规划;(三)统筹制定公司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制度流程及信息系统的搭建;(四)负责与外部监管机构及相关司法机关沟通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五)向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六)指导分支机构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七)组织开展公司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八)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金融业中的风险保险问题及解决方案

金融业中的风险保险问题及解决方案

金融业中的风险保险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保险业的作用日益重要。

保险作为金融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风险转移、风险管理等重要职责,对于保障资金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金融业中,保险业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其中包括风险保险问题。

本文将围绕金融业中的风险保险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一、风险保险问题在金融业中,风险保险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评估不准确风险评估是保险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

然而,保险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有时会出现评估不准确的情况。

这可能是由于数据不完整、风险评估方法不当等原因引起的。

一旦评估不准确,则容易导致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增加,甚至出现亏损。

2.清偿能力不足保险公司的清偿能力是其经营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然而,一些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缺乏稳健管理,往往会冒险承担过度风险,导致清偿能力不足。

一旦出现赔付巨额损失,这些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承担。

3.增速放缓保险业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进入到了增速放缓期。

这主要是由于市场饱和、竞争加剧、监管加强等原因引起的。

增速放缓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收入、利润甚至市场份额下降,增加其风险。

4.保费收入不足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

然而,一些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同质化等原因,导致保费收入不足。

这将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并增加其经营风险。

5.不良资产攀升随着金融市场的波动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一些保险公司的不良资产比例会逐渐攀升。

不良资产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资产质量,增加其清偿风险和信用风险。

二、解决方案针对上述风险保险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风险评估方面,应采用多方数据来源,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精准评估,确保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2.加强经营管理保险公司应加强经营管理,注重稳健经营,避免冒险经营。

保险公司销售行为风险管理办法-非保险金融产风险排查

保险公司销售行为风险管理办法-非保险金融产风险排查

第六条
各机构负责与销售人员签署《业务品质承诺书》 ,负责销售人员行为的日常管理。在销售人员上 岗前,要对其开展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每 年度对在职销售人员的后续教育应不少于36小时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及职业 道德,其中合规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应不少 于12小时。培训资料要留存完整,包括但不限于 培训通知、签到簿、培训课件和照片。
排查日期:
排查方法
人员
是否访谈
是否查看员工 微信朋友圈记

是否对其客 户回访
其他(列 明方法)
(本部门人员名称)


排查结果
备注
合计
说明:此表为分公司填写上报表,机构可以让本机构所属部门填写, 留作本机构排查的工作底稿。——机构此表不需上报
四、重点提示
1、各部门对所属排查期在职员工全面进行访谈。------规定动作 2、访谈及被访谈人必须本人签字。 3、访谈表统一汇总保存在机构排查牵头部门。 4、分公司部门将访谈原表交由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存档。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公司及所属各级机构。
第三条明确了《办法》适用的范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本章主要是从销售人员的入职、培训、管理等环节来明确销售行为管理风 险的职责。并要求妥善保管管理培训档案;销售人员签署业务品质承诺书。
第四条
各机构分管销售工作的负责人、分公司各销售部门负责 人是本机构,本业务条线销售行为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根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对本业务条线销 售行为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控。
本条明确了销售行为风险管理主体。
第五条
分公司各销售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业务条线销售 人员甄选录用、组织管理、教育培训、业绩考核 、解约离司等规章制度,每年对本业务条线制度 执行情况的检查不少于1次。

保险公司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中支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自查工作总结为严格规范保险产品销售规范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防范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杜绝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违规销售第三方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隐患,根据《**保险**分公司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总经理室安排部署下,保险公司**中支由人事行政部作为责任部门牵头组织,中支各部门、各四级机构全力配合,于2019年8月26日-9月25日在全司范围内对所有在职保险从业人员开展销售行为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中支于8月26日在中支周例会上组织部门经理以上层级人员全文学习了《**保险**分公司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文件,同时就具体推动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一是成立中支一把手牵头,中支各部门、各四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支销售人员品质管理小组,明确人事行政部为自查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组织推动本次销售品质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中支《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发〔2019〕34号),并在全员范围内转发学习。

二、明确自查重点,落实工作举措根据中支统一部署,**中支以部门及营业区为单位,由各部门、各四级机构负责人负责在**支公司门、本机构内勤、日常出勤的外勤人员范围内开展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的全面自查。

(一)自查重点1、排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

2、排查在职保险从业人员自媒体发布的信息,关注是否包含非保险金融产品及其他人寿保险产品的宣传信息。

3、由各四级机构对本机构职场进行自查,中支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中支及各四级机构职场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职场放置的宣传材料进行排查,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经营产品外的其他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宣传资料。

保险行业的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

保险行业的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

保险行业的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保险行业是一种金融服务行业,其主要目标是为客户提供保障和风险转移的服务。

然而,保险行业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业务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为了确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客户的权益,保险公司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保险行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它通过对各项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估,以便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以下是保险行业常见的风险评估内容:1. 业务风险评估:包括保险产品设计的风险和业务流程的风险。

保险公司需要评估各类保险产品的潜在风险,并对销售渠道、投保人群等进行风险分析,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2. 市场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需求的风险和市场竞争的风险。

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市场趋势和竞争对手的动态,对自身定位和市场份额进行评估,以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

3. 操作风险评估:包括内部管理的风险和信息安全的风险。

保险公司需要评估公司内部各个环节的风险,包括人员管理、流程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流程以规范操作。

二、防范措施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保险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并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

以下是常见的防范措施:1. 产品设计和定价: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保险公司需要合理设计产品和定价,确保产品能够覆盖潜在的风险,并具有市场竞争力。

2. 风险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再保险来转移一部分风险,以分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再保险可以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再保险方案。

3.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保险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和要求,加强合规管理。

4. 信息科技安全:随着数字化的发展,保险公司的信息安全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公司的敏感信息,保险公司需要加强信息技术安全防护,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等。

保险业如何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

保险业如何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

保险业如何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保险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风险防范工作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危害性。

保险业如何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建立健全内部风控机制。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风险控制指标的制定和风险报告制度的建立等。

通过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及时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

其次,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员工应当了解非法集资的特征和表现形式,掌握非法集资防范的方法和技巧,能够识别非法集资风险,减少受骗的可能性。

第三,加强合规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机制,包括合规风险评估、合规培训、合规监控和合规报告等。

通过合规管理,保险公司能够及时掌握非法集资风险的动态,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加强信息披露。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将保险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等重要信息告知投保人。

投保人能够在充分了解保险产品风险的前提下做出理性投资决策,减少被非法集资欺骗的可能性。

第五,加强监管合作。

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的工作,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发生。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报告非法集资的线索,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情况,帮助监管部门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第六,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公众传递正确的理财观念和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

通过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综上所述,保险行业要做好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内部风控机制,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加强合规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加强监管合作,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等。

只有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有效地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发生,保护投保人和保险市场的利益。

保险公司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报告

保险公司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报告

保险公司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报告目录1. 引言1.1 背景和意义1.2 结构概述1.3 目的2. 非法金融活动的形势分析2.1 非法金融活动的定义与类型2.2 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与影响2.3 全球非法金融活动发展趋势分析3. 保险公司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3.1 内部管理不健全导致漏洞存在3.2 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与技术支持3.3 法律法规和政策缺失或不完善4. 保险公司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策略和措施4.1 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建设4.2 创新监测手段与技术应用,提高效能和精准度4.3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跨境追溯和执法5. 结论5.1 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5.2 保险公司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中的责任和作用5.3 建议和展望1. 引言1.1 背景和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非法金融活动日益猖獗,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保险行业作为金融机构的一部分也面临着非法金融活动的威胁。

非法金融活动包括违法犯罪行为、欺诈等,不仅对保险公司自身造成损失,还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当前形势下,保险公司必须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监测手段与技术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提高防范和打击能力。

本报告旨在总结探讨保险公司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策略和措施。

1.2 结构概述本报告共分为5个章节。

首先,介绍引言部分中背景和意义(1.1)以及整个文章结构概述(1.2)。

其次,分析非法金融活动的形势,包括定义与类型(2.1)、危害与影响(2.2)以及全球发展趋势(2.3)。

然后,探讨保险公司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内部管理漏洞(3.1)、监测手段与技术支持缺乏(3.2)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3.3)。

接着,提出保险公司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策略和措施,涵盖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建设(4.1)、创新监测手段与技术应用(4.2)以及积极参与国际合作(4.3)。

银保销售行为违规风险及应对措施

银保销售行为违规风险及应对措施

银保销售行为违规风险及应对措施1. 引言1.1 概述银行保险业务是指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销售保险产品来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保险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由于一些银行在推销银保产品时存在违规行为,给消费者和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了许多风险。

本文将对银行保险销售中存在的违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加强监管并提高企业内部风险管理能力。

同时,本文还将通过实例分析和案例说明,具体解读一些典型的银行保险销售违规案例,并总结出后续处理及其带来的警示启示。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除引言外,第二部分将重点分析银行保险销售违规风险的定义、常见类型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

第三部分将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设立有效监管机制、加强员工培训与教育,以及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部分将通过实例分析和案例说明,具体阐述一些涉嫌银保产品销售违规的银行案例,并对其后续处理进行探讨。

最后一部分为结论与展望,对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概括,并展望未来发展前景。

1.3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全面分析银行保险销售中存在的违规风险,并提出有效应对措施,促进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实例分析和案例说明,加深对典型违规行为的认识,并总结出处理经验和启示。

同时,希望通过本文的撰写,引起社会各界对于银行保险销售违规问题的关注,并呼吁相关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2. 银保销售行为违规风险分析2.1 销售行为违规的定义银保销售行为违规是指在银行与保险机构之间合作开展的银行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伦理道德标准的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可能包括虚假宣传、非法搭售、强制购买、滥用权益等。

2.2 常见的银保销售行为违规类型(1)虚假宣传:部分从业人员可能通过夸大产品收益、隐瞒风险以及误导性宣传方式来吸引客户购买银保产品,使其对产品风险和条款不真实地理解。

保险公司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中支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自查工作总结为严格规范保险产品销售规范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防范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杜绝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违规销售第三方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隐患,根据《**保险**分公司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总经理室安排部署下,保险公司**中支由人事行政部作为责任部门牵头组织,中支各部门、各四级机构全力配合,于2019年8月26日-9月25日在全司范围内对所有在职保险从业人员开展销售行为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中支于8月26日在中支周例会上组织部门经理以上层级人员全文学习了《**保险**分公司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文件,同时就具体推动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一是成立中支一把手牵头,中支各部门、各四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支销售人员品质管理小组,明确人事行政部为自查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组织推动本次销售品质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中支《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发〔2019〕34号),并在全员范围内转发学习。

二、明确自查重点,落实工作举措根据中支统一部署,**中支以部门及营业区为单位,由各部门、各四级机构负责人负责在**支公司门、本机构内勤、日常出勤的外勤人员范围内开展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的全面自查。

(一)自查重点1、排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

2、排查在职保险从业人员自媒体发布的信息,关注是否包含非保险金融产品及其他人寿保险产品的宣传信息。

3、由各四级机构对本机构职场进行自查,中支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中支及各四级机构职场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职场放置的宣传材料进行排查,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经营产品外的其他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宣传资料。

金融产品销售的风险防控原则

金融产品销售的风险防控原则

金融产品销售的风险防控原则在金融市场中,销售金融产品是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的种类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这给金融机构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金融产品销售必须遵循一定的风险防控原则。

一、明确投资者需求金融产品销售的第一原则是明确投资者的需求。

金融机构需要通过与客户的充分沟通,了解其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时间等因素,确保所推荐的金融产品符合客户的真实需求。

在销售过程中,金融机构应克制自身的利益诱惑,不得向投资者推销不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二、全面披露金融产品信息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前,应全面披露产品的基本信息和相关风险。

这包括产品的投资范围、风险评级、运作机制、收益预期等内容。

如有必要,还应向投资者提供明确的风险提示,以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其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并做出知情决策。

金融机构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语言通俗易懂,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复杂化。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适当性测试为了保证金融产品销售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金融机构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适当性测试。

通过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等因素,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为其推荐适合的金融产品。

适当性测试是确保金融产品销售符合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四、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时,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这包括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流程以及有效的风险监测与报告机制等。

金融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工作,有效控制金融产品销售风险的发生和扩散。

五、加强监管与合规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产品销售时,必须加强监管与合规。

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产品销售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不得利用虚假宣传、违规操作等手段误导和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六、持续跟踪与回访服务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对客户的投资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

浅析保险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防范与处置建议

浅析保险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防范与处置建议

浅析保险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防范与处置建议作者:吕娜来源:《财讯》2018年第05期近年来,保险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涉案金额逐年呈上升趋势-;给保险业带来严重声誉风险,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是保险行业需长期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险公司应该结合非法集资案件特点、案件形式多渠道采取措施防范非法集资案件风隘。

保险业非法集资危害作案手段防范治理保险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主要体现为(l)主导型案件,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主要手段有虚构保险产品、虚构额外利益、私自与客户签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

然后利用假单证、假印章或者出具白条收据进行诈骗。

(2)参与型案件,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主要手段有以公司名义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产品性质,欺骗消费者退保或者进行保单质押,转而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3)被利用型案件,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合作,虚构保险或理财产品进行集资;虚假宣传保险公司为其产品刚性兑付提供保险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信用保证保险协议,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以互助计划、众筹等名义,诱导公众参与非法集资等。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危害(l)非法集资诈骗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犯罪分子骗取信任后,开始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集聚资金后,任意挥霍或转移,使受害人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2)非法集资诈骗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经济风险。

(3)非法集资诈骗件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剋倬非法集资诈骗的主要作案手段(l)“私刻公章”及“伪造单证”印章和单证管理是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完善资金管理环节,各个寿险公司对印章和单证的使用和管理都有严格、规范的流程和要求,因此犯罪分子是无法在正常渠道取得公司的印章和单证。

保险行业工作的合规和法律风险防范

保险行业工作的合规和法律风险防范

保险行业工作的合规和法律风险防范保险行业作为一种金融服务领域,承担着保护个人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

在这个行业中,保险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一系列的合规规定,以确保公平、透明和合法的经营行为。

同时,他们还需要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保险行业工作中的合规要求,以及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1. 合规要求在保险行业工作中,保险从业人员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合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1 遵守法律法规保险行业的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从业人员需要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业务操作符合规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1.2 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险从业人员需要积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真实、准确、透明的产品信息,并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和理赔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

此外,还需要合法合规地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纠纷,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

1.3 风险评估和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风险评估和管理的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他们需要了解所涉及的各类风险,并在投保、核保和理赔等环节中做出合规的决策,并及时、有效地处理和解决风险事故。

2. 法律风险防范在保险行业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是十分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2.1 业务操作合规风险保险从业人员在处理业务时,需要遵守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以避免因操作不当或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风险。

为此,公司可以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建立合规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内外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2 合同纠纷风险保险行业涉及大量的合同签订和履约工作,因此,合同纠纷可能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为了减少出现合同纠纷的可能,从业人员需要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的解释和告知,尽量减少双方的误解和争议。

2.3 信息保护风险在数字化时代,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

保险公司需要制定严格的信息保护政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保险业务风险与防范措施

保险业务风险与防范措施

保险业务风险与防范措施在当今社会,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保障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应对各种不确定性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了解这些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至关重要。

一、保险业务风险的类型(一)承保风险承保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确定保险费率、评估风险和接受投保申请时可能出现的错误判断。

例如,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评估不准确,导致收取的保费不足以覆盖可能的赔偿支出;或者对某些高风险业务过度承保,从而使公司面临巨大的赔付压力。

(二)理赔风险理赔风险主要包括欺诈性理赔和理赔处理不当。

欺诈性理赔是指一些不法分子故意制造虚假的保险事故,以获取保险赔偿。

理赔处理不当则可能表现为理赔流程繁琐、拖延,或者对理赔金额的核定不合理,引发被保险人的不满和投诉。

(三)投资风险保险公司通常会将收取的保费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来弥补保险业务的成本和利润。

然而,投资市场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影响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

(四)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拖欠保费、保险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违约等方面。

如果大量被保险人拖欠保费,将影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而合作伙伴的违约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五)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涵盖了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失误、信息技术系统故障、人为疏忽或违规操作等。

例如,数据录入错误、文件丢失、业务流程混乱等,都可能导致保险业务的效率低下和风险增加。

(六)法律风险保险业务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监管,如果保险公司未能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可能面临罚款、吊销执照等法律制裁。

此外,在保险合同的解释和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二、保险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一)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交易中,被保险人通常比保险公司更了解自己的风险状况。

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被保险人隐瞒重要信息,从而使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做出错误决策。

(二)市场竞争压力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为了争夺业务,降低承保标准、压低保费,从而增加了风险。

保险公司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工作总结 -2019.9.25

保险公司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工作总结 -2019.9.25

保险公司**中支严禁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自查工作总结为严格规范保险产品销售规范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防范违规销售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坚决杜绝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违规销售第三方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隐患,根据《**保险**分公司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总经理室安排部署下,保险公司**中支由人事行政部作为责任部门牵头组织,中支各部门、各四级机构全力配合,于2019年8月26日-9月25日在全司范围内对所有在职保险从业人员开展销售行为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中支于8月26日在中支周例会上组织部门经理以上层级人员全文学习了《**保险**分公司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文件,同时就具体推动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一是成立中支一把手牵头,中支各部门、各四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支销售人员品质管理小组,明确人事行政部为自查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组织推动本次销售品质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中支《关于严禁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发〔2019〕34号),并在全员范围内转发学习。

二、明确自查重点,落实工作举措根据中支统一部署,**中支以部门及营业区为单位,由各部门、各四级机构负责人负责在**支公司门、本机构内勤、日常出勤的外勤人员范围内开展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的全面自查。

(一)自查重点1、排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

2、排查在职保险从业人员自媒体发布的信息,关注是否包含非保险金融产品及其他人寿保险产品的宣传信息。

3、由各四级机构对本机构职场进行自查,中支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中支及各四级机构职场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职场放置的宣传材料进行排查,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经营产品外的其他非保险类金融产品宣传资料。

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击非法集资违法行为,防范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要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公司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裁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裁室其他成员.总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包括:(一)统一领导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研究、决定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大事项.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作为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协调统筹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总公司合规负责人担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总公司个人业务部、客户服务部、办公室的部门负责人。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职责包括:(一)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和规划;(三)统筹制定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制度流程及信息系统的搭建;(四)负责与外部监管机构及相关司法机关沟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五)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六)指导分支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七)组织开展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八)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险对非法行为与欺诈的风险管理

保险对非法行为与欺诈的风险管理

保险对非法行为与欺诈的风险管理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之一就是对风险进行管理与防范。

在保险业务中,防止非法行为与欺诈行为的发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旦发生欺诈,不仅会给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还会损害其声誉,影响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管理非法行为与欺诈的风险。

首先,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完善的反欺诈体系。

这包括建立专门的欺诈调查团队,采用先进的反欺诈技术与工具,建立欺诈数据库等。

通过这些手段,保险公司可以更加及时、有效地发现并应对欺诈行为,从而降低欺诈风险。

其次,保险公司可以加强对投保人的风险评估。

在投保前对投保人进行充分的调查与审核,可以有效地识别潜在的欺诈行为。

同时,保险公司还可以建立投保人的信用档案,对不同的投保人进行分类管理,从而提高对欺诈行为的防范能力。

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来管理非法行为与欺诈的风险。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管与审计,可以有效地减少员工与代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险公司内部的透明度与合规性,从而降低非法行为的风险。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加强与监管机构、执法部门的合作。

与监管机构、执法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报告风险事件,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可以有效地降低非法行为与欺诈的风险,维护整个市场的秩序与稳定。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对非法行为与欺诈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完善的反欺诈体系、加强风险评估、强化内部控制以及加强与监管机构、执法部门的合作,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管理与防范非法行为与欺诈的风险,确保自身的长期稳健发展。

【保险】公司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防范及纠纷处置-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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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与民间金融的风险
(五)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代销P2P产品 P2P网络借贷行业“非法集资行为”:资金池模式、不 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以及“庞氏骗局” P2P平台“骗保”常见手段:一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 员销售 P2P 产品;二是承诺 P2P 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 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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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与民间金融的风险
(一)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简要对比
民间金融 交易主体 交易对象 风险控制 监管 双方都不是金融机 构 非标准化的金融工 具(未经批准) 正规金融 至少一方是金融机 构 标准化的金融工具 (经批准)
一般无成熟的风险 有成熟成体系的风 控制措施和体制 险控制措施和体制 不在金融监管范围 处于金融监管当局 之内 监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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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置措施
(一)提高自身风险管理 (二)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 (三)加大对客户的风险提示 “两查”:查产品、查单证 “两配合”: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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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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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与民间金融的风险
(四)集资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 (包括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 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 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保险公司销售行为风险管理办法-非保险金融产风险排查

保险公司销售行为风险管理办法-非保险金融产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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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2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分支机构销售风险管理,规范销售人员的 销售行为,维护公司声誉和保险业市场秩序,保 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是《办法》制定的目的及意义。 目前,根据保险行业规范发展的要求,监管 机构规范销售行为的要求日益加强,采取重 罚重处惩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为防范销售 人员销售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声誉风险、 监管风险,公司对销售者的销售行为风险管 理要进一步细化,来维护公司声誉和市场秩 序,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条明确了销售人员从事销售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三章 风险管理准则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完整准确的收集客户信 息,保证客户在投保单、投保提示书、保单回执 等公司规定需由客户填写或签名的电子和纸质保 险资料的真实性。要确保公司业务系统记录的客 户信息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本条列明收集客户信息的相关要求: ✓客户信息要完整准确; ✓确保客户在投保资料签字真实性;
第二部分
**分公司 销售行为风险管理办法
辽*办发〔2019〕20号
2019年2月
目录
目 录
总则 管理职责 风险管理准则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责任追究
附则
概述
《销售行为风险管理办法》共6章21条
1
总则(3条)
2
管理职责(4条)
3
风险管理准则(8条)
4
风险识别与评估(1条含20项)
5 责任追究(3条)
禁止性销售行为(十一)
以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 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第四章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禁止性销售行为(十二)
泄露、倒卖公司商业秘密及客户的信息资料。

保险行业违规违法案件风险防范与处置

保险行业违规违法案件风险防范与处置
什么是风险? 国际标准化组织2009年11月发布
ISO31000:2009标准《风险管理——原则与指 南》,将“风险”定义为“不确定性对目标的 影响”。 最权威的定义,风险管理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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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风险概况及案件风险形势
保险公司风险分类
不同组织和机构的分类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
国际精算师协会
近十年刑事案件概况(续)
地域分布分析
18.0 案件数(百个) 涉案人数(百人) 涉案金额(亿元)
16.0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0
24
2006-2015年各地区案件分布情况(不含总公司)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深圳 大连 宁波 青岛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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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保险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市场运行概况
违法违规多见,合规经营亟待加强(续)
主要问题
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关 联交易管理缺漏,内审建设滞后。
市场行为不规范:虚列费用,虚构中介业务、虚假承保、虚 挂保费、虚假理赔、虚假批退,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等。
财务管控不严,财务数据不准确:财务制度不健全,银行账 户和资金收付管理疏漏,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跨期分摊费用 等,偿付能力评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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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保险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市场运行概况
行业发展势头强劲,社会功能日益凸现 2015年,保险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保费收入、
资产总量、投资收益、利润总额等均创历史 新高。
保险业务继续高速增长 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经营效益大幅提升 行业实力不断壮大 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社会功能进一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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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与民间金融的风险
(四)集资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 (包括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 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 ,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不在金融监管范围 处于金融监管当局
之内
监管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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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与民间金融的风险
(二)非法集资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主要包括: (1)承诺高额回报; (2)假借保险名义仍是非法集资主要手段; (3)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案件风险; (4)出具假保单或者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 加盖私刻的公章,骗取资金; (5)利用职务便利诱骗,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 事人信任,从而骗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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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 事的下列活动: (1)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 外利益,或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理财协议”吸收资金; (2)高额利息诱导,采用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 续滚存的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消费者高额回报; (3)伪造单据印鉴,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 废收据上加盖私刻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等 等。
从刑事风险来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 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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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与民间金融的风险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一条,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的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 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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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置措施
(一)提高自身风险管理 (二)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 (三)加大对客户的风险提示
“两查”:查产品、查单证 “两配合”:配合做好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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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 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 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 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 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 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销售非保险 金融产品的风险防范
及纠纷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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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与民间金 融的风险 三、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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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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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与民间金融的风险
(一)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简要对比
交易主体 交易对象 风险控制 监管
民间金融
正规金融
双方都不是金融机 至少一方是金融机


非标准化的金融工 标准化的金融工具 具(未经批准) (经批准)
一般无成熟的风险 有成熟成体系的风 控制措施和体制 险控制措施和体制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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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与民间金融的风险
(五)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代销P2P产品 P2P网络借贷行业“非法集资行为”:资金池模式、不
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以及“庞氏骗局” P2P平台“骗保”常见手段:一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
员销售P2P产品;二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 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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