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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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最新)

根据X省林业局《关于请求下发统筹推进X年造林绿化工作通知的请示》(X林综〔X〕104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X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X政办〔X〕3号)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旅游岛,富美新X”和创建“森林县城”的奋斗目标,切实抓好X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X年全县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4528亩。其中:沿海森林景观带新造145亩;沿海沙岸、泥岸基干林带100亩,村庄绿化40亩,青山挂白治理60亩,省级森林村庄2个,其它造林更新183亩,森林抚育X亩,封山育林X亩。具体如下:

(一)沿路森林景观带(任务145亩)

1.任务分解

X镇任务40亩、X镇任务20亩、X镇任务15亩、县交通运输局任务70亩。

2.建设重点

新修道路绿化带造林、绿化景观带加宽造林。

3.资金补助

3000元/亩,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4.重点项目

(1)X镇X路道路绿化。

(2)X镇谷X大道连接处至山口村路段右侧景观带加宽。

(3)X镇高速路口两侧。

(4)县高速公路延伸段。

(5)X公路谷X大道连接处至宫前村的绿化带造林。

(二)沙岸、泥岸沿海基干林带人工造林(任务100亩)

1.任务分解

X镇任务50亩、经济技术开发区任务10亩、X旅游经济开发区X湾管理处任务40亩。

2.建设重点

项目用地裸地,沟渠两侧,鲍鱼场遗址,虾池回填地造林。

3.资金补助

沙泥岸3000元/亩,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4.重点项目

(1)X镇骏燊俱乐部、骏燊游艇项目地(X镇负责)。

(2)海洋科技园绿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3)X湾海边鲍鱼场拆除虾池回填后地块的绿化(X旅游经济开发区X湾管理处负责)。

(三)村庄绿化(任务40亩)

1.任务分解

X镇X村任务10亩、X镇X村任务10亩、X镇X村任务20亩。乡村振兴24个市级示范村四旁绿化。

每个村新造或提升10亩以上生态景观林,选择地块应集中连带连片,其中单片生态景观林应为面积3亩以上、以生态和景观功能为主、能长期保存下来的长生林,结合富美乡村建设,做好专项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管护措施。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6000元,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青山挂白(矿坑)治理(任务60亩)

1.任务分解

X村会仔山60亩,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

2.技术要求

针对荒废矿坑、临时取土点开展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进行植树造林。

(五)省级森林村庄(任务2个)

1.任务分解

X镇X英村、X镇X村。

2.建设要求

按照《X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考评验收“X省森林村庄”的通知》的要求建设。

(六)其他造林更新(任务183亩)

1.任务分解

X镇任务75亩、X镇任务18亩、X镇任务16亩、X镇任务74亩。

各镇要做好“三个必造”任务,即上年度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度森林火灾迹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除治林地必须造上林;盗伐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

(七)森林抚育(任务X亩)

1.任务分解

X镇任务200亩、X镇任务100亩、X镇任务400亩、X镇任务250亩、X镇任务200亩、X镇任务350亩、X镇任务350亩、经济技术开发区任务150亩(详见附件)。

2.技术要求

对中幼林龄的林分进行抚育、施肥、锄草、松土扩穴等经营管理措施,主要对近几年造林的幼林进行抚育。

(八)封山育林(任务X亩)

1.任务分解

X镇任务500亩、X镇任务500亩、X镇任务300亩、X镇任务350亩、X镇任务350亩(详见附件)。

2.建设要求

对沿海防护林郁闭度0.5以下林分进行封山育林,保护植被自然繁育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促使恢复成森林植被。封育期间设置封育林牌,专人巡护。

二、工作措施

抓好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是贯彻党的X精神,建设我县宜居宜业宜游和富美新X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确保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年底通过验收。

1.要加强组织领导。X年是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的关键一年,做好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是建成省级森林县城的基础性工作。各镇、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责任,把任务落实到各山头地块。实现植树造林的目标,不断巩固提升全县的森林生态功能水平。

2.要科学规划造林。要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宜制、注重实效”原则,各镇、村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做好营造林规划设计。按照《X省造林技术规程》做好造林作业设计。抓住造林有利时机采用1-2年Ⅰ级容器苗造林,确保造林质量。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要发挥技术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好苗木调配,加强对造林现场造林过程的指导,确保造林质量。

3.要抓住时间节点。2月10日前,各镇及相关单位要落实造林作业设计,确定用苗规格、数量、品种,并汇总上报绿化办;3月30日前,村庄绿化造林作业设计上报县绿化办,县绿化办上报市绿

化办备案;6月30日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9月份,开展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并做好整改,补植,补缺补漏;10月份,接受市检查组的检查验收;12月份,接受省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4.要增加资金投入。各镇、村及相关单位要从年度财政收入中预算造林绿化资金,加大投入、确保造林绿化资金足额到位。造林所需苗木、采取政府采购,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调配,投入资金由县财政预算生态绿化资金中列支。

5.要强化督促检查。县绿化办、效能投诉受理中心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植树造林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各镇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造林现场指导,协调解决造林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完成营造林绿化工作。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与县绿化办对接。造林进度应于每月5日、15日、25日以书面形式上报县绿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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