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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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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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

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传〔2020〕X号),结合《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和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着力优化功能布局,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一)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

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

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

环评要求。全县禁止新建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铸造、有色、碳素、钙镁、煤化工、

砖瓦、陶瓷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建设。所有改建、扩建耗

煤项目(包括所有以原煤或焦炭等煤制品为原料或燃料,进

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建设项目),新增燃煤项目地区系数按

省最高标准执行,并且排污强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按照上级要求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健全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封停淘汰设备复产。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巩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整治成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排查整治不力或因监管不力导致“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综合整治,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对列入关停取缔的、整合搬迁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到位;对列入升级改造的“散乱污”企业,全面提升治理水平,达到升级改造标准。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打造清洁化能源体系

(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压减煤炭消费存量,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大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减煤目标任务。在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的前提下,逐年降低非电煤消耗占比。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以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为底线,以保障能源供应为前提,统筹规划,以气定改,以电定改,2020年采暖季前力争完成2731户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全域平原地区实现散煤“清零”。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国网XX 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2020年10月底前,建成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XX镇政府

(四)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积极拓展天然气气源,加快外输电能力建设,加快建

设电网、燃气管网和调峰设施,布局建设涵盖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的储气调峰设施,到2020年,满足全年日均3天用气需求。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XX镇政府

(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从工艺技术、主要用

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单耗先进性审查,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对未能通过能评审查的项目,

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国网XX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格落实省、市燃煤质量标准,全县

禁止生产、销售劣质煤。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煤企业使用的煤炭要符合河北

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标准。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一)加快物流运输结构调整。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

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大力发展全县“互

联网+”高效物流、“互联网+”便捷交通。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部门:县邮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重型载货汽车绕行。加大绕城公路建设力度,促进重型载货汽车远端绕行,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2020年,煤炭运输过境车辆通行运煤通道线路比例达到80%。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配合部门: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按国家要求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

货车的淘汰工作,鼓励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禁止雇用排放不达标车辆。2020年底前,对县城公共服务单位的园林绿化、道路维修、工程抢险、电力检修等尾气超标排放老旧车辆进行全面整治,分类予以淘汰、更新和改造。

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机动车源头管控。全县严格执行现阶段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要求,认真做

好新增机动车检验监管工作,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查,加强对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环节

的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等

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在销机动车排放达标。2020年7月1日起,全县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标准的燃气汽车。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警大队

配合部门: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2020年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排放检测、超标撤场等监管制度,禁

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消除冒黑烟现象。2020年6月前,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道路机械使用

责任制度,对违规使用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格予以处罚。强

化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确保我市在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

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部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县城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

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2020年全县继续推广应用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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