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任务清单-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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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 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应急管理部 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应急管理部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一、完善应急管理机制1. 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区的应急联动,形成应急管理工作的合力。

二、加强自然灾害防治1. 强化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提高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推进防洪减灾工作,加强河流湖泊等水域的监测和治理。

三、加强事故灾难防范1. 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2. 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社会安全治理1. 强化社会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 加强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3.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1. 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应急指挥系统、信息报送系统等建设。

2.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提高应急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 推进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

六、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1. 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2. 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3. 推进应急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以上是2024年应急管理部的工作任务清单,我们将按照任务清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危险化学品是现代化工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物质,但由于其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

为此,制定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到2024年,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全面提升,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使用不断规范化、标准化。

2. 任务:(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力可依。

(2)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3)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风险评估和事故应急预案,提升事故应对能力。

(4)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运输安全水平。

(5)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管理,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性。

(6)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能力和水平,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减少损失。

三、重点措施1.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1)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2)制定具体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明确各行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要求。

2. 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1)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准入及备案制度,对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准入许可,对原有企业进行备案。

(2)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停产整顿。

3. 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1)对石油化工、化学品制造、制药、冶金等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1.06.07•【文号】应急厅函〔2021〕129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并保持高位运行,高温、暴雨、强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已经成为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为针对性防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现就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深层次的风险排查,有效防范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和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重点排查范围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生产储存企业,其他化工企业参照进行排查。

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排查范围,确定企业名单。

三、排查重点内容(一)严查“三超一抢”行为。

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的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化工企业是否存在超设计生产能力、超设备设施负荷能力进行生产的行为;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情况。

(二)严查不具备开车条件而开展试生产的行为。

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存在设备设施还未安装完毕、人员还未培训合格、未制定并组织审查试生产方案等不具备开车条件的情况下,为抢占市场而开展试生产的情况。

(三)严查延迟检修带病运行行为。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任务清单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任务清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3
严格规范执法检查
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32
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6
规范产业布局
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交通运输部、司法部(原国务院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统筹协调,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部 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应急管理部 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应急管理部 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一、引言应急管理是一项关乎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应急管理部作为我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为了更好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应急管理部在2024年制定了一系列工作任务清单。

本文将针对这些任务清单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期为我国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和建议。

二、提高突发事件预警能力在2024年,提高突发事件预警能力是应急管理部的首要任务之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类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对预警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技术研究与创新,在传统预警手段基础上引入新技术手段,并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1. 加强科技研究与创新为了提高突发事件预警能力,在2024年我们需要加强科技研究与创新。

首先需要加大对传统预警手段的改进与升级,在现有基础上引入新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其次,要加强对新兴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如无人机、卫星遥感等,以提高对灾害事件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同时,在研究与创新过程中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和智力优势。

2.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共享是提高突发事件预警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2024年,我们需要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机制。

这需要各级相关部门部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加强合作与协调,在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方面实现无缝对接。

同时,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时要注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确保敏感信息不被滥用。

三、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2024年,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能力。

1. 完善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完善是提高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基础。

在2024年,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相关部门部门和各类救援力量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最新整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表.docx

最新整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表.docx
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特殊作业手续不齐全的,停产整改
立即处置
17
风险管控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示范
风险管控不到位,标准化体系运行脱节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风险管控不到位,标准化文件与运行脱节的,限期整改
2020年2月底
18
承包商管理
承包商管理混乱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的,立即整改
逾期未完成风险评估的停产

11
打非治违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
未批先建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非法建设的上限处罚
立即处置
12
试生产
试生产无保障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未组织专家论证不得试生产
立即处置
13
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手续
超范围非法生产经营使用
负有相关监管职能的部门
非法生产经营的上限处罚
立即处置
参建单位有关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参建单位;各级住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省建筑施工专委会成员单位
责令立即整改,依法实施处罚
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4
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执行施工安全标准
施工单位;各级住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省建筑施工专委会成员单位
责令立即整改,依法实施处罚

5
部门监管责任
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摸排底数不清
负有相关监管职能的部门
建立安全风险摸排台账
立即处置
6
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
各环节监管责任不明
县级政府
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责任清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2.17
•【字号】陕安委办〔2022〕14号
•【施行日期】2022.0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为深入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任务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任务责任清
单。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5月29日前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医药化工企业农业企业重点在役装置安全风险诊断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和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开展回头看并组织开展监管检查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责任部门
治理任务
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
进度情况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安办
1.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街道层面动员部署、组织检查督导、信息汇总、目标考核等工作。
5月29日前
5.编制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5月29日前
6.组织开展本地区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编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
督促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重大危险源企业、带化工反应釜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
按时间节点推进
7.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制定方案、部署动员
4月5日前
检查督导
5月25日前
目标考核
年底
2.负责制定本部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辖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台账,督促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台账
5月30日前
3.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医药化工企业在役装置安全诊断设计、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和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整治“回头看”。
长期坚持
市容办
1.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行业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开展本行业全覆盖动员;制定危废处置行业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危废处置行业全覆盖动员;确定1名科室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4月2日前
2.信息报送
攻坚行动方案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职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但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制定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管理的核心。

企业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预测、预防、控制、处置和救援等各个环节,应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检验企业应急预案可行性与针对性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业应随时举行应急演练,以便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时性、完整性与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效能。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要求员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规范的存储、搬运、使用和举报,做到“好管先管人、好管必管好人”。

并且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贮存,确保危险化学品的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

4.现场应急处置企业的现场应急处置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公司经验丰富的现场指挥员,并备有指挥车和应急设施。

在事故发生时要迅速召集应急队伍,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处置,减少后果影响。

同时要做好情况通报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协调联络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另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企业进行紧密的协调和联络。

在应急事件发生时,企业应积极与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协调联络。

并积极与相邻常规工业企业、居民社区和个人协商、及时互通情况,积极开展联合应急演练等。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职责至关重要。

只有加强企业内部应急管理工作,合理规范企业有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才能真正做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问题清单【模板】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问题清单【模板】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未组织专家论证、试生产超期的企业不得进行试生产
立即处置
13
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手续
超范围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过期仍在进行生产经营使用
负有相关监管职能的部门
非法生产经营停产整改,上限处罚
立即处置
14
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
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研判不符合企业实际,安全生产承诺公告牌未每日更新
未经考试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管理岗位,停产整改
2020年1月底
24
特种作业人员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无证上岗的企业停产整改,上限处罚
立即处置
25
三级教育培训
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三级教育培训学时不足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未经培训合格的、培训走形式的,上限处罚
立即处置
2019年底
2
没有建立危险化学品禁限控名单或负面清单
各级政府负责,各级发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参与
建立禁限控名单或负面清单
2020年2月底
3
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没有严把安全关
各级政府负责,各级发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参与
不符合当地产业及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不予引进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未落实领导带班、风险研判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的停产整改
立即处置
15
健全隐患排查机制
未登录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未按时录入隐患,隐患未及时整改
应急管理部门、化工企业
未严格落实“两个15天”的,停产整改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问题的函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问题的函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问题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18.09.01•【文号】应急厅函〔2018〕388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问题的函应急厅函〔2018〕388号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夏季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应急管理部部长办公会议部署,应急管理部组织6个督导组于2018年8月5日至11日对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6个省(市)的4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进行了检查,共发现223项主要事故隐患和问题(见附件),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2项。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不规范,超量、超品种储存。

南京联合全程物流有限公司无剧毒化学品经销资质却储存剧毒物质,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

舟山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库房内的涂料和环氧稀释剂储存过密,遮挡消防设施,未预留安全和消防通道,且超库房设计储量储存环氧稀释剂。

日照锦湖金马化学有限公司仓库内甲类易燃液体和强氧化物混存。

二是重大危险源未安装自动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等参数采用PLC控制,无法在控制室屏幕上显示。

南京清江石化经销有限公司T-211罐内物料为柴油,但设置的为有毒气体报警器。

天津东旭物流有限公司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但没有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属于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异丙醇储罐进出口阀门未设置紧急切断阀。

三是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中海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2018年7月11日开具的一张特殊动火票证,作业时间早于签发时间。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1.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强化事故应急管理能力。

2. 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准入管理,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监管,推进危化品生产、经营的分类管理和准入制度。

3. 加强危化品运输监管,强化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推进危化品运输的分类管理和准入制度,加强危化品运输信息化建设。

4. 加强危险化学品库房和储罐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库房和储罐的安全管理。

5. 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推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建设。

6.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化品安全的认知和应对能力,推广危化品安全知识,加强危化品安全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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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3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3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在社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构成了巨大威胁。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就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进行阐述。

一、提高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制定与修订工作,提高法规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借鉴国际经验,提高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先进性。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实施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二、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管理部门和社会各方的责任。

加大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推进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在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的职责和任务。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装备建设,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治理制定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环境监测。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对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事故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修复和补救。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追究的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开展广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工作,引导人们正确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3
安全责任缺位问题
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
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以及推脱责任、敷衍塞责;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未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应急预案未经评审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13
应急演练不到位问题
企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足,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活动,操作人员不了解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按规定频次组织综合、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演练,未撰写评估报告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未开展每三年一次的应急预案评估。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
《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应急发〔2018〕17号)。
9
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滞后问题
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不完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
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
企业未组织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未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措施,未将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甚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大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力度。

通过综合治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领导公司成立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1名常务副组长:副总经理2名成员:安全管理部、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科技创新中心、组织人事部负责人,以及所属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即日起至10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3月)。

所属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范围。

(二)治理阶段(4月至10月中旬)。

所属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巩固治理成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10月下旬)。

所属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公司安全管理部。

四、工作内容(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工程事业部要全面深入摸排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所属单位要深入查找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并建立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二)加大重大危险源管控。

所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以市住建委双控平台等信息化平台或PCIS 信息化平台应用为依托,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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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序号
治理内容
工作措施
责任分工
完成时限
1
全面摸排风险
公布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认真组织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
5
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
部署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的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6
规范产业布局
督促各地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31
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数据库,并实现部门数据共享。
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7年9月底前完成
9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
研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厘清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消除监管盲区。
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中央编办牵头,司法部(原国务院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23
严格规范执法检查
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7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要求,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7
严格安全准入
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海洋、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鼓励各地区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交通运输部、司法部(原国务院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统筹协调,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10
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
完善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增补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
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1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7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
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
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8
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
突出重点,加快剩余隐患整改进度,全面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任务,杜绝新增隐患。加快完成国家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明确市、县级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30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防范重特大事故
及早启动开展国际劳工组织《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第174号)批准相关工作,鼓励化工企业借鉴采用国际安全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原工商总局)、银保监会(原银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26
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
督促各地区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14
制定完善有关标准
尽快制修订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油气输送管道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内部安全布局等相关标准;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化工企业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整合完善化工、石化行业安全设计和建设标准。
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构监管
负责安全、环保评价机构资质审查审批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
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6
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
进一步摸清全国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
2
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
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8年3月底前
3
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
研究制定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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