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正文:----------------------------------------------------------------------------------------------------------------------------------------------------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总则一、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组织工作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我市党政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障重点、依法依规、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部机关财务的统一协调管理,提高资金运转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预算管理三、部办公室于每年下半年按照规定编制本部部门预算,其中收入预算和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由部办公室编制;专项支出预算由各科室根据下一年度的业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报部办公室汇总。
部办公室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与各科室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报经部务会议审议后上报市财政部门。
四、单位预算经市财政部门批准下达后,部相关业务科室按照批复的专项支出预算额度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提出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安排,报分管部领导审核。
五、各科室应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预算执行均衡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做到专款专用,并按市财政部门要求完成专项绩效考核工作。
部办公室对专项资金使用及进度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
支出管理六、支出是指本部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包括基本支出、专项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组织部内财务制度
组织部内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组织部内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组织部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部内各级各类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收支核对、账务处理、经费使用及监督检查等方面。
第三条组织部财务管理遵循合法、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遵循节约、勤俭的原则,保证经费使用符合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
第四条组织部财务管理实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务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组织部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内部审计、财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六条组织部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和发展需求,合理制定预算方案,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有效和科学。
第七条组织部预算编制应当充分调查研究,综合考虑各项支出需求和收入情况,确保收支平衡,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第八条组织部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应当遵循相关规定,按照政策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不得超出权限或违规操作。
第九条组织部应当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调整预算方案,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有效。
第十条组织部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情况的核对和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科学。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组织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及时和合理。
第十二条组织部应当加强资金收支的统一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严格控制预决算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三条组织部应当做好资金的保管、使用和流转,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组织部应当按照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
第十五条组织部应当及时核对资金收支情况,结算账务核对,及时办理资金结算,保证账务的准确、完整和真实。
第四章收支核对第十六条组织部应当建立健全收支核对制度,对经费的支出、收入和结余进行核对监督,确保账目清晰、真实。
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组织部财务管理,保障组织部机构的财务安全,本制度制订。
该制度适用于组织部内的所有财务管理活动。
同时,组织部全体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财务管理职责1. 预算编制组织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年度预算,相关负责人应安排专门人员制作预算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核,并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情况。
2. 费用管理组织部应根据经济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控制各项支出,明细账务记录及时进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3. 采购管理组织部应负责采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采用招标、比价等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采购程序,并建立物品采购台账,对采购流程进行管理、监督和记录。
4. 资产管理组织部应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实现资产使用的最大化价值,同时做好资产折旧、清查、盘点等工作,防止出现资产流失和损坏。
三、财务管理流程1. 预算控制流程组织部在编制年度预算之前,应根据历年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合理预算收支,并报请领导审批。
预算编制应当切实考虑部门工作和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合理的预算规模。
2. 费用流程组织部各项支出需经过预算控制后,部门财务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和支出预算编制材料申领单,并进行财务审核,审批后进行付款,同时做好及时记录和归档。
3. 采购流程组织部在采购物品时,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采购程序,不得违规行为,同时需编制采购流程材料,包括采购需求、招标公告、入围名单、评标方案等,记录和归档应当做好。
4. 资产流程组织部在资产采购后,应做好资产的入库登记,以及资产的配发和核对工作,确保每件资产都有验收手续、验收记录和价值评估,防止出现错误或遗漏的情况发生。
对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也应当有所安排,及时发现并处理资产流失、损坏的情况。
四、财务管理制度评估组织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评估,深入分析财务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修改和补充,保证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完整与有效。
组织部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组织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高效和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部所有财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组织部相关规定,结合组织部实际情况制定。
二、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组织部财务部门负责组织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保证财务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规、高效。
三、财务管理任务第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
第八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加强财务核算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加强审计工作,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财务管理流程第十三条财务预算编制:财务部门根据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收支管理:财务部门按照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确保收支平衡。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等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财务人员职责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组织部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高效。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应保守财务秘密,不得泄露组织部的财务信息。
六、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组织部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高效。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规定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在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
一、经费收支管理(一)预算管理。
本部机关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按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有关规定的要求,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
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的方针。
秘书科对各科室申报的收支预算要严格审核、把关,督促检查、落实。
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各科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时,必须与秘书科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
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按市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需增拨的经费先由各科室提出书面预算,由秘书科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
(二)资金收入管理。
按市政府有关财务纪律的要求,本部及党联办、市委指定本部主管的专项工作的经费均由秘书科统一核算和管理。
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三)资金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以及其它支出等。
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管理。
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开支由业务科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1、经费支出审批的一般程序是:科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科室业务的副部长同意(重大开支报部长同意)——>秘书科进行项目审核——>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批入帐。
2、经费的审批权限:500元以内的,由各科科长审核,秘书科科长审批;超过500元的,由各科科长证明,秘书科科长审核,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批。
3、各科室组织的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培训等,事前做出开支预算,经业务分管部长同意后送秘书科核准开支预算,会后或活动后由秘书科统一结算,由主管财务副部长审批。
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部机关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进行财务活动;(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组织部机关预算编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明确预算指标,合理分配资金。
第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如确需调整,需经组织部领导审批。
第六条预算执行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组织部机关收入应依法取得,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八条收入项目及标准应明确,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
第九条收入核算应及时、准确,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完整。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组织部机关支出应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执行,合理、合规。
第十一条支出审批流程如下:(一)经办人提出支出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二)科室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三)财务部门审核,确保支出合规;(四)组织部领导审批;(五)出纳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二条支出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确保支出真实、合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组织部机关资产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事项,应经组织部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资产核算应及时、准确,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完整。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组织部机关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财务信息透明。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经组织部领导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部财务制度管理
组织部财务制度管理一、总则为规范组织部财务管理活动,保障组织部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制度管理条例。
二、预算管理1.预算编制组织部财务部门应根据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合理编制预算计划。
预算计划应包括财务收支预算、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
财务部门应及时向组织部领导提出预算计划,获得批准后执行。
2.预算执行组织部各部门及单位应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支出项目和金额。
如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预算控制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分析。
对于超支或节约情况突出的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确保预算控制不出现漏洞和失误。
三、资金管理1.资金来源组织部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拨款外资金。
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国家拨款的到账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对于拨款外资金的来源,应做好资金使用的明细记录,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法。
2.资金使用组织部各部门及单位应按照预算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用、私分或私存。
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核对。
3.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对于资金的到账、使用情况进行明细记录和核对,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四、财务记录1.账目设置组织部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账套。
对于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方面,建立详细的记录和账目,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2.业务记录组织部各部门及单位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详细的业务记录。
对于收入来源、支出对象、资产变动情况等,应做好详细记录,便于后续的查验和核实。
3.凭证管理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凭证的管理工作,对于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凭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存档和管理。
对于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应加强核对和审查。
组织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组织部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组织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部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报销、资产管理等。
第三条组织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预算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三)勤俭节约: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透明公开: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组织部门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草案。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形成组织部门年度预算。
(三)组织部门预算经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组织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组织部门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立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资金收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费用报销管理第七条组织部门费用报销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费用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二)费用报销实行审批制度,按照权限审批。
(三)报销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履行特殊审批程序。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八条组织部门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的责任。
(二)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事项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加强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九条组织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接受以下监督检查:(一)内部审计:组织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对组织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第七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组织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组织部财务制度范本
组织部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组织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组织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报告、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规使用。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组织部资金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五条组织部的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组织部的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和开支标准,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
第七条组织部的银行账户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销户应经过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与执行第八条组织部预算编制应根据国家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组织部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预测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九条组织部预算执行应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和开支标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十条组织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确保预算的执行效果。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一条组织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反映组织部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变动情况。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组织部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不得有虚报、漏报、谎报等行为。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三条组织部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十四条组织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防范财 务风险。
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范围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倡导节约文化,培养员工勤俭意识
财务管理制度应 遵循民主原则, 确保透明度和公 开性。
实行民主管理, 让员工参与财务 管理,提高员工 的财务管理意识 和参与度。
建立健全的民主 监督机制,确保 财务管理的规范 化和合法化。
使用计划:制定 年度预算,按计 划使用
使用监管:建立健 全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内部审计和监 督检查
PART FIVE
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奖 金、福利等
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 差旅费、会议费等
项目经费支出:包括专项工作 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
其他经费支出:包括培训费、 招待费等
审批权限:明确各 层级领导审批权限 和金额限制
制度规定: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 额上缴至指定账户
流程:开票、收款、核对、上缴等 环节需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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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财务人员负责核对收入并 监督上缴
违规处理:未及时上缴或私自截留 收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收入来源:主要包 括财政拨款、专项 资金、行政事业性 收费等
使用原则:按照规 定用途使用,不得 挪用、挤占、截留
预算调整的程序: 需按照规定的程 序进行预算调整, 包括申请、审核、 审批和执行等步 骤。
预算调整的审批 权限:不同级别 的预算调整需由 相应级别的领导 审批。
预算调整的监督: 对预算调整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 确保预算调整的 合理性和规范性。
PART FOUR
收入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确保收入合法合规
收入来源:财政拨款、专项 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组织部财务制度
组织部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组织部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财务收支公开透明,保证财务管理依法行政。
2、确保经费合理分配。
按照组织部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合理的预算,并依据预算科学合理地分配经费。
3、加强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管理和控制财务风险,防止财务资产的滥用和浪费。
4、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对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估,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财务管理职责1、组织部财务部门负责组织部的全面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预算编制、开支审批、票据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3、全体职工都应遵守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挪用经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组织部的财产。
四、预算管理1、组织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经费需求进行预估,制定年度预算计划。
2、预算编制应符合实际工作需求,遵循合理、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3、经费预算应做到清晰明确,分解到各个具体项目,使得经费使用情况可以清晰监控和跟踪。
4、年底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五、资金管理1、组织部应建立健全资金收支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和保障。
2、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挪用或转移资金,确保用途合理合法。
3、组织部应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收支进行登记、审核、核对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4、对现金资金进行专门管理,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现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六、票据管理1、组织部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对收支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和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票据的领取、用途和归档应有明确规定和记录,保留票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组织部机关 财务管理制度
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组织部机关的经费收支管理,保障机关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预算1.年度预算每年组织部机关在上一年度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并经过部门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2.执行预算预算执行时,组织部门负责人要对每项预算进行审查,查看预算是否配合遵循了相关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
同时,负责人要根据不同的项目安排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不得超出预算使用范畴。
三、财务支出管理1.经费支付组织部门经费使用需事先编制“经费支付计划表”,报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
财务部门在收到支付计划表后准确无误的核对对应金额,避免发生经费使用异常情况。
2.费用报销组织部门在发生相关费用支出后,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
报销单必须详细记录预算科目、付款事由、金额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3.资产管理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图书、资料等。
组织部门负责人须编制“资产台账”以及“固定资产盘点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盘点,做到记录清晰完整,防范资产流失。
四、财务收入管理组织部门实行“成本收回,自收自支”原则,即所筹集的活动资金必须用于组织活动的支出;活动中多余的资金应当返还给参与者或分摊到下一次活动中。
同时,组织部门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费用,除非规定。
五、财务文件管理组织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支付计划表、经费使用报销单、发票、支票、银行对账单等文件。
财务部门应按时归档,并做好归档记录。
六、其他组织部门应认真落实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组织部门应定期对现行财务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组织工作的需要。
七、附则本财务管理制度是组织部门的内部制度,凡涉及财务事务的管理和操作均应按此制度进行。
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报请领导审批并科学程序进行。
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一、财务管理职责(一)本部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
分管副部长和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搞好机关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确保本部机关各项工作顺畅运转。
如出现财务管理混乱,要逐级追究责任。
(二)本部设兼职会计员、出纳员各一名。
出纳员由办公室指定人兼任,会计员可从其他科室指定人兼任。
会计员、出纳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心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洁身自好,不贪不占。
(三)设立行政经费、党费及其他临时专项经费账户。
除党费外,其余经费包括公选竞岗经费、考评、考核经费、远程办经费等临时专项经费,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四)会计员、出纳员管理财务应做到专账、专款、专用,账目、现金分开管理,日清月结。
当月发生的开支,应在次月5日前办理报账手续。
每月的收支情况,应制成报表于次月10日前送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报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核,再送其他部领导阅知。
每年1月20日前,由办公室主任将上年财务收支情况在部务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经费开支和范围(一)旅差费。
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途中或外勤补助以及其他旅途支出。
干部公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等交通工具,凭车票等报销凭证报销;根据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本部人员乘坐出租车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因特殊情况须经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科级以下干部出差到市外的住宿费每天一般不超过80元,市内的不超过60元。
副处以上干部出差到市外的住宿费每天一般不超过100元,市内的不超过70元,其随同人员住宿费凭发票同报。
有特殊原因需增加住宿费的,应说明原因并经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出差至县区的没有发票和对方单位已接待的,不得再报销旅差费。
途中就餐原则上不予报销。
途中补助、外勤补贴以及司机出差补助等,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但因特殊情况报销途中就餐费的,不再享受途中补助。
(二)办公用品(具)开支。
办公用品(具)的购买、维修、更换、更新等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规范组织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组织部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组织部财务部是组织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部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2. 组织部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财务部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财务收支管理1. 组织部财务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组织部的财务收支计划,并报请组织部领导审批。
2. 组织部财务部应严格执行预算制度,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组织部财务部应加强收支管理,对各项收支进行登记、审核、报销等手续,确保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
4. 组织部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对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会计核算管理1. 组织部财务部应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组织部财务部应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3. 组织部财务部应定期进行会计核算检查,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五、资金管理1. 组织部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2. 组织部财务部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账户余额的真实性。
3. 组织部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付的合规性。
六、报销管理1. 组织部财务部应建立健全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
2. 组织部财务部应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审核,确保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规性。
3. 组织部财务部应定期进行报销审核,对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财务报告1. 组织部财务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分析等,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2. 组织部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组织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组织部财务部负责补充和完善。
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和资源配置,保障财务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委机关及其下属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审批、经费使用等方面。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一条财务预算编制根据上级财务部门的要求和市委机关的工作计划,市委机关应当进行年度财务预算编制。
财务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二条预算执行市委机关在执行财务预算时,应当按照预算安排进行费用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超支情况。
对于预算执行情况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报告上级财务部门,并接受相关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财务审批管理第一条财务审批权限根据市委机关的职责和工作需要,确定财务审批权限。
财务审批权限包括经费使用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等,应当合理分配给具备相应职务和资质的人员,并明确审批流程和权限范围。
第二条经费使用审批市委机关各部门在使用经费时,必须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查、审批等环节。
经费使用审批应当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和使用规定进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和权限。
第四章费用报销与核算第一条费用报销管理市委机关各部门在发生费用支出后,应及时进行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包括填写报销申请、提交相关票据和凭证等。
第二条费用核算市委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费用核算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和分析。
费用核算应当准确反映经费的使用情况,为决策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信息。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一条资金调度市委机关财务部门应当按照财务要求和工作需要,进行资金调度和拨付。
资金调度应当根据预算安排和使用需要进行,确保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第二条资金监督市委机关财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组织部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组织部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隐瞒、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状况,不得遗漏重要事项。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组织部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第五条资金收入管理:(一)所有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二)收入项目应明确,分类登记,确保收入来源清晰。
(三)定期进行收入核对,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
第六条资金支出管理:(一)支出项目必须符合预算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超支。
(二)支出凭证应齐全,手续完备,不得白条抵库。
(三)定期进行支出分析,对不合理支出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组织部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一)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购置。
(二)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确保折旧准确。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一)流动资产购置、领用、报废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三)应收账款、预付款等应及时催收、清偿,降低坏账风险。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条组织部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会计科目设置合理,会计核算方法规范。
(二)会计凭证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三)会计账簿设置齐全,账簿记录清晰、准确。
(四)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完整。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一条组织部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组织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组织部门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组织部门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组织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部门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报销、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组织部门实行年度预算制度,预算编制应遵循全面、合理、节约、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组织部门资金管理应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即收入与支出分别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资金收支必须通过账户进行,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对于预算外的支出,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费用报销管理第九条组织部门费用报销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做到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条费用报销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报销单等。
第十一条费用报销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需经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法、合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组织部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应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应经过充分论证,经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五条资产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资产,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六条资产报废或转让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七条组织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组织部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九条财务报告经领导审批后,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组织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二条组织部门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组织部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组织部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部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财务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部内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组织部领导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部门的财务工作,并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财务工作,不得挪用、私分、挤占或滥用财务资金。
第五条财务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财务管理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做到务实、守纪、勤政。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六条组织部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要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预算数目。
第七条财务预算要做到科学合理、易于执行、公开透明,确保财务资金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财务预算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不超支。
第九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要及时报告给组织部领导,及时调整预算方案,确保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好税务申报工作,保证预算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组织部的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资金的使用要符合实际需求,避免滥用和浪费,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十三条资金的调拨要经过组织部领导批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用。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资金用途清单、发票和支票等凭证,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和可追溯。
第十五条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及时进行核算和统计,对资金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六条组织部要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勤勉、细心,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及时。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账簿记录,保证会计凭证的齐全和完整。
组织部统一管理财务制度
组织部统一管理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组织部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安全,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组织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收支管理1. 财务收支归口管理:组织部设立财务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管理组织部的财务工作,实行财务收支归口管理。
2. 费用预算管理:组织部每年按照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预算方案,经机关正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对于临时性费用支出,必须提前报备财务人员,并按程序审批。
3. 支出管理:组织部财务专职人员负责核对各项费用支出的依据、金额、用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安全。
4. 费用报销管理:组织部实行费用统一结算制度,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财务专职人员负责审核、核对、登记报销记录。
三、资金管理1. 资金使用监督:组织部确立明确的资金使用责任制度,各部门、个人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使用资金,财务专职人员负责每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资金管理制度:组织部实行资金专用、专款制度,资金划拨、使用必须有明确用途和合法依据,并做好资金流动记录。
3. 财务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对组织部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四、财务报告1. 财务决算报告:组织部每年底按照规定提交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应真实、准确反映组织部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
2. 经费审计报告:每年结合组织部的实际情况进行经费审计,并报送财务审计机关备案,必要时按照要求对组织部的财务进行深度审计。
3. 财务信息公开:组织部应当及时向各级财务监督部门公开财务信息,接受财务监督和审计机关的检查,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开透明度。
五、财务风险防范1. 财政风险防范:组织部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024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经政策、法规及制度的严格执行,加强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委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1. 严格遵循国家财经法规及制度要求,将委机关所有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会部门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范畴,并全面接受监督。
各项支出均须严格遵循市行政单位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2. 加强会计核算的组织与管理,确保会计业务的准确、及时办理;定期清理债权、债务,并编制真实、准确的会计报表。
3. 委机关所有开支必须附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且原始凭证须经经办人签字确认,并按规定的审批流程获得批准后方可报销。
因公出差或借款需事先获得领导批准,并在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自制原始凭证的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制定。
4. 强化现金管理,严禁“坐支”行为;加强支票管理,确保出纳与会计岗位间形成有效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5. 财务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贯彻国家各项财经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6. 会计人员应重视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每年及时将各类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资料进行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 原则上,机关各项支出的报销时间定于每周的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为有效控制开支、减少浪费,委机关所有开支均须经主管财务的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报批制度1. 委机关各项开支应实行计划管理,报请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报销时,需凭正式发票并经财务部门按计划审核后,再由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对于开支数额较大的项目,还需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
2. 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及日常修缮等费用均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3. 千元以上的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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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一、财务管理职责
(一)本部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
分管副部长和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搞好机关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确保本部机关各项工作顺畅运转。
如出现财务管理混乱,要逐级追究责任。
(二)本部设兼职会计员、出纳员各一名。
出纳员由办公室指定人兼任,会计员可从其他科室指定人兼任。
会计员、出纳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心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洁身自好,不贪不占。
(三)设立行政经费、党费及其他临时专项经费账户。
除党费外,其余经费包括公选竞岗经费、考评、考核经费、远程办经费等临时专项经费,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四)会计员、出纳员管理财务应做到专账、专款、专用,账目、现金分开管理,日清月结。
当月发生的开支,应在次月5日前办理报账手续。
每月的收支情况,应制成报表于次月10日前送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报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核,再送其他部领导阅知。
每年1月20日前,由办公室主任将上年财务收支情况在部务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经费开支和范围
(一)旅差费。
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途中或外勤补助以及其他旅途支出。
干部公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等交通工具,凭车票等报销凭证报销;根据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本部人员乘坐出租车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因特殊情况须经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科级以下干部出差到市外的住宿费每天一般不超过80元,市内的不超过60元。
副处以上干部出差到市外的住宿费每天一般不超过100元,市内的不超过70元,其随同人员住宿费凭发票同报。
有特殊原因需增加住宿费的,应说明原因并经部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出差至县区的没有发票和对方单位已接待的,不得再报销旅差费。
途中就餐原则上不予报销。
途中补助、外勤补贴以及司机出差补助等,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但因特殊情况报销途中就餐费的,不再享受途中补助。
(二)办公用品(具)开支。
办公用品(具)的购买、维修、更换、更新等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凡一次开支在1万元以内的,由办公室请示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同意后置办;超过1万元的,由分管副部长提出意见报部长同意后置办。
购置办公用具一般应有2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出纳)共同承办。
(三)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
车辆的燃料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对号加油卡,原则上不再报销加油票据。
经部领导同意私车公用的,实报过桥过路费,出差到龙川、和平、紫金、连平等地报销油费200元。
车辆保养、维修应在市区内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出差途中除外)。
保养、维修及购置零配件所需经费一次超过500元的,应事先请示办公室主任;超过1000元的,应事先请示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
在维修点维修的费用由财务人员每月到维修点结帐付款。
每辆车的修理费、保养费、汽油费均需列出细目,单列统计,并制成表格按月向部领导通报。
(四)通讯费、印刷费等常规开支。
每月办公电话费、邮费、印刷费等由办公室统一交付,凭单据交分管办公室的副部长审批。
(五)报刊资料费。
部领导和各科室的报刊资料,由办公室统一订购。
各种与业务工作有关确需临时订购的报刊资料,要经分管副部长审批后才能订购,并按程序报销。
(六)加班用餐开支。
本部干部因完成紧急任务加班需用餐时,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主任,用餐标准一般掌握在每人50元以内。
(七)业务联系费和慰问费。
科室联系业务一般情况下不报销经费,因特殊情况需开支经费的,应事先请示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同意后方可开支,一次超过2000元的要报部长同意。
慰问干部费用按《市委组织部探望慰问干部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办理。
(八)临时专项经费。
临时专项经费纳入行政经费帐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业务科室开支专项经费事先必须作好预算报告,经办公室初核后报业务分管副部长审批;所有临时专项活动的经费使用(如办公用品经费、场租费、奖品、印刷费、接待经费等)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本部财务人员统一结算付款,经办公室主任据实审核,报业务分管副部长阅知后由分管财务副部长审批。
如经费超支须重新报批。
(九)接待费。
按《市委组织部公务接待工作制度》规定的内容、要求和审批手续办理。
以上各项费用的开支应出具正式发票。
三、审批权限
500元以下的开支,由办公室主任签批;500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报分管财务的副部长签批;超过5万元的开支,需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
四、其他
(一)党费管理。
党费由组织科设专户管理,设兼职会计、出纳各一名。
开支在1万元以内的,由组织科长初审,报分管组织科的副部长审批;超过1万元的开支,由分管副部长初审后报部长审批。
(二)借款管理。
本部干部因事借公款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超过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报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批。
借款应在一个月之内归还,因故
超过一个月暂不能归还的,应向批准借款的领导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借。
(三)票据及账簿管理。
未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同意,本部会计员、出纳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具发票、收据和账簿。
(四)经费的申请和募捐管理。
本部及各科室向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申请各类专项经费,申请报告须经办公室初核后报部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做好协调落实。
未经部长和分管
财务的副部长同意,均不得争取或接受任何单位、个人的赞助。
其他经费的管理参照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