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

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减少运输风险,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进行详细介绍。
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旨在规范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保险事宜。
该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内容。
首先,保险责任是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该条款,人保将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灭失、破损等风险。
无论是自然灾害、事故、盗窃还是运输工具的意外事故,只要符合条款规定的范围,人保都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保险金额是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条款规定,保险金额应当与货物的实际价值相符。
在投保时,货主需要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
人保将根据这些信息来确定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注明。
再次,保险费率是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根据条款规定,保险费率是根据货物的种类、价值、运输方式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货物的价值越高,运输方式越复杂,保险费率就越高。
货主在投保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费率,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最后,保险期限是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中的最后一个重要内容。
根据条款规定,保险期限应当与货物的运输时间相符。
一般来说,保险期限从货物离开发货地开始,到货物到达目的地为止。
在这个期限内,货物的运输风险将由人保承担。
总之,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是一份重要的保险合同,它规定了人保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货主在投保时应当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只有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条款的出现,为进出口贸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它不仅能够减少货物运输风险,保护双方的权益,还能够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中信保进出口特险

持续风险管理服务
中信保不仅在风险发生时提供服务 ,还为企业提供持续的风险管理服 务,帮助企业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价格合理
透明定价
中信保的保费定价公开透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 保险方案,避免不必要的花费。
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人 民币,是国内规模较大的 保险公司之一。
中信保拥有完善的保险产 品体系,涵盖了财产保险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 多个领域。
主要业务
01
中信保的主要业务包括进出口特险、国内信用保险、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等。
02
进出口特险是中信保的特色业务之一,主要为客户提供全球范
围内的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等服务。
易中得到全面保障。
灵活定制
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业 务特点,中信保可以提供 个性化的保险方案,满足 企业在不同贸易环节的风
险管理需求。
特殊风险处理
针对特殊风险,如战争、 恐怖主义等,中信保能够 提供快速、专业的处理方 案,帮助企业降低损失。
服务优质
专业团队支持
中信保拥有一支专业的团队,为 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的保险咨 询和服务,确保企业得到最优质
优惠措施
对于长期合作的企业,中信保还提供一定的优惠措施,降低企业 的保费负担。
优质服务与合理价格
中信保以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为企业提供进出口特险保障, 让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更加安心、放心。
04
中信保进出口特险的应用场景
货物运
货物运输保险
中信保进出口特险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提 供风险保障,确保货物安全抵达目的地。
特殊风险保障
国际贸易保险种类word版

国际贸易保险种类1. 运输保险海上运输保险:针对海洋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或损坏提供保障,包括一切险和水渍险等。
空运保险:针对空运过程中货物的丢失、破损或延误提供保障,保险范围包括仓位租金、运费等。
陆运保险:覆盖陆路运输货物的损失、破损或盗窃等风险,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
2. 贸易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商在交易过程中因买方风险导致的无法收款或违约损失。
进口信用保险:保障进口商在交易过程中因卖方风险导致的无法按时交货或违约损失。
短期信用保险:覆盖贸易交易中的短期风险,通常为单个交易或几个交易提供保障。
长期信用保险:覆盖贸易交易中的长期风险,通常为较长时间的合同提供保障。
3. 投资保险对外直接投资保险:保障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的政治风险、非商业风险和非商业损失。
境外项目融资保险:保障企业在境外项目融资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确保投资回报和本金安全。
4. 进出口信用保险货物损失险:保障货物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盗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贸易债务违约险:保障进出口交易中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
政府非商业风险险:保障因政府行为导致的非商业风险,如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等。
5. 对外投资保险政治风险保险:保障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的政府风险、非商业风险和非商业损失。
财产损失保险:保障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的财产损失,包括项目资产的全面保险。
商业债务违约保险:保障对外投资企业在对接项目过程中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以上是国际贸易保险的几种常见种类,每种保险都有其特定的保障范围和适用条件,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来降低风险。
国际贸易保险的存在可以有效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的便利与发展。
进出口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费计算

进出口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费计算(一)海运货物中的保险条款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办理投保的人就不同。
凡采用FOB或CFR 条件成交时,在中,应订明由买方投保(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s)。
凡以CIF条件成交的,均需向中国人民按保险金额、险别和适用的条款投保,并订明由卖方负责办理投保。
在CIF出口合同的保险条款中,必须订明下列内容:1.投保金额,或称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①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CIF价110%。
②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CIF进口货价。
保险费的计算公式:①出口货物保险费=CIF价110% 保险费率。
②进口货物保险费=CIF进口货价保险费率。
例题1:我国某外贸公司进口成交一批价值为CFR12000美元的货物。
现按CIF价格加成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则计算如下:(1)查保险费率表得出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分别为0.5%和0.04%,则总费率为:0.5%+0.04%=0.54%。
(2)将CFR价值转化为CIF价值,即:CIF=12000/(1-0.54% 1.1)=12072(美元)(3)得出保险费为:12072 0.54%=65.2(美元)。
例题2:某出口商品CFR天津新港价为12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3%,客户要求加一成投保,求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解:CIF=1200/(1-0.63%110%)=1208.37(美元)保险金额=1208.37 110%=1329.21(美元)保险费=1329.21 0.63%=8.37(美元)保险费:CIF CFR=1208.37 1200=8.37(美元)答:该笔保险业务的保险金额为1329.21美元,保险费为8.37美元。
2.险别凡我国出口以CIF或CIP 条件成交的,通常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行的货物运输的保险险别并根据商品的特点及海上风险的程度,由双方约定投保的险别。
3.以哪一个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为准目前,我国通常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生效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为依据。
进出口货运保险

进口货运险保险业 务
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按启运地成本价或者协商价确定。其中启运地成本价是指按货物在启运地购进时的成本价(以发票为准)或 调拨价或购进价加运费、包装费、搬运费等来确定。
协商价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一张投保单不同单价、不同品名的货物,保险金额应分别列明,同时须填写总保 险金额。另外,也可按照增值税发票价计算保险金额,即保险金额=货价(1+增值税)。
简介
简介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是两个重要、易出问题的环节,面对着大浪淘沙的激烈竞争, 如何规避风险、决胜于机遇与风险同在的市场浪潮,这无疑是每一家物流企业都必须面临解决的问题。
“差不多每个物流企业都经历过货损,都给客户赔过钱,只不过多少不同罢了!”一位企业负责人这样感叹。 现代物流业的实际运作,增值服务多、供应链因素多、质量难以控制,因而营运风险大,而且这种风险已经大大 不同于传统货运业所面临的风险。
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 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凡属于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 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 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
一般附加险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凡已投保海运保险一切险的就无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险,但应 当说明海运保险一切险并非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均予负责。
特殊附加险的海运战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 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 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上达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但对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所造成的 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自货物在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目 的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如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到目的港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
进出口--第六章 货物的保险 week11

﹡(暴雨大雨中雨不属于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与船舶有关的意外事故,如船舶搁浅、 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 失火、爆炸等。
﹡(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如船员突犯疟疾)
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主要包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破碎、 钩损、锈损、淡水雨淋、受热受潮、串味、玷 污等。
三种基本险的承包范围:
F.P.A.
W.P.A.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海上风险
A.R.
海上风险 + 一般外来风险
三种基本险的关系:
W.P.A. = F.P.A. + A.R. = = W.P.A. + F.P.A. + + 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一般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一般外来风险
是按CIC还是ICC投保。
第四节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一、保险程序与单据
• 保险程序 p.166 • 投保单 保险单 p.280
出口货物投保程序
投保人
投保单 1、 投 保 2、
承 保 保险单
保险公司
1.办理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的一般程序是:
a.确定投保国际运输保险的金额 •投保金额是诸保险费的依据,又是货物发生损失 后计算赔偿的依据。按照国际惯例,投保金额应 按发票上的C.I.F.的预期利润计算。但是,各国 市场情况不尽相同,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办法也 各有异。 •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有按两种办法: 一种是逐笔投保; 另一种是按签订预约保险总合同办理。
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在清王朝后期以来的几千年中,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 自然经济客观上未有建立保险制度的条件。19 世纪中叶, 英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开始对我国经济上残酷剥削和掠夺。 同时也把保险这一现代形式带到中国市场。1835 年,英 国人在港开设了第一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 鸦片战争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接踵而来,我国的手工艺 品、原料大量输出,洋货大量涌入,外国保险商号大量增 加,保险范围扩大。在民族资产阶级的呼号和要求下,清 政府下属的轮船招商局于1885 年拨银20 万两在上海创办 “仁和”、“洛和”两家保险公司(后合并为“仁洛和” 保险公司),承保运输保险业务。从此,中国才开始了有 了自己民族资本的第一家保险公司。
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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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项目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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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主要内容:
v 基本常识(补充扩展知识)
v 任务一 海上运输保险 v 任务二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v 任务三 我国进出口货物保险的
做法 v 任务四 综合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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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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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基本险
附加险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一 般
特 殊
附 加 险
附 加 险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平安险 部分损失
水渍险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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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案例思考一
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 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 总值 110%投保平安险, 6月初 货物装受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 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 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 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 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 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问:保 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 偿?为什么?
v 保证保险:是一种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担保业务,
债权人或债务人以保护债权为目的的保险;
v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一
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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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风险
风险
损失
自然灾害
费用
海上风险
意外事故
承保的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货运险培训进出口

02 进出口货运险的特殊性
进出口货运险的定义与特点
进出口货运险
指针对进出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 遭受的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
特点
覆盖运输全程,包括内陆运输、海运 、空运等多种运输方式;涉及国内外 两个保险市场;需遵循相关国家和地 区的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要求。
邮包运输保险
专门针对邮包运输过程中的货 物损失提供保障,保费较低。
货运险的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
当前,全球货运险市场呈现出稳步增 长的趋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 如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货 运险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理赔效率也在 不断提高。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货运险的 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拓展服务领域
02
随着全球贸易的多样化发展,保险公司应拓展服务领域,满足
不同行业的风险保障需求。
加强国际合作
03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货运保险市场的互联互通,共同应对
全球贸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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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根据货物的种类、价值、运输方式和路线等因素选择适合 自己的货运险产品。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选择有 经验的保险公司。
问题2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怎么办?
问题3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怎么办?
解决方案
首先应了解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若认为拒赔理由不充分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在投保时了解清楚 保险合同中的免赔条款和除外责任也很重要。
案例分析
这个案例说明了货运险在规避运输风险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投保货运险,企业可以降低因 运输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同时,选择适合的保险公司和保险 条款也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措施。
进出口贸易的货物运输保险如何投保

进出口贸易的货物运输保险如何投保在进出口贸易中,货物运输保险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保障措施。
它可以帮助企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减少因意外损失带来的经济压力。
那么,如何正确地投保货物运输保险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类型。
常见的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又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
在选择保险类型时,要根据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以及贸易条款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比如,如果货物价值较高、运输路线较长且经过的地区风险较大,可能就需要选择保障范围更广的一切险;如果货物相对不易受损,运输路线较为安全,选择基本的险别可能就足够了。
确定了保险类型后,接下来要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
在选择保险公司时,要考虑其信誉度、财务实力、理赔服务等方面。
可以通过查阅保险公司的评级报告、了解其过往的理赔案例以及咨询其他企业的经验等方式来评估保险公司的可靠性。
然后,需要明确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保险金额一般是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
对于进出口贸易,货物的实际价值通常包括货物的成本、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在确定保险金额时,要确保足额投保,以充分保障货物的价值,但也不能过度投保,以免增加不必要的保险费用。
接下来是保险期限的确定。
保险期限应涵盖货物从起运地发货人仓库至目的地收货人仓库的整个运输过程。
对于海洋运输,保险期限通常遵循“仓至仓条款”,即从货物离开发货人仓库开始,到货物进入收货人仓库为止;对于陆上和航空运输,保险期限的起止点也需要明确规定。
在投保过程中,还需要如实告知货物的相关情况。
这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包装、价值、运输方式、运输路线等信息。
如果隐瞒或谎报重要信息,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损失时无法获得赔偿。
进出口货物的保险

进出口货物的保险1. 介绍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
由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遭受损坏、丢失或被盗,保险可以为进出口商提供经济保障,确保其贸易活动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进出口货物保险的基本概念、种类以及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方式。
2. 进出口货物保险的基本概念进出口货物保险是指在货物从出口国运输到进口国的过程中,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进行保险的一种方式。
它通常由进出口商购买,保险公司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担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3. 进出口货物保险的种类3.1. 全保险(All Risks)全保险是最常见的进出口货物保险类型。
它覆盖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所有风险,包括损坏、丢失、被盗等。
全保险通常提供全额赔付,并且可以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额外的保险费用。
3.2. 一般平均险(General Average)一般平均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救援或保护货物而产生的损失由所有参与运输的人共同分担的一种保险方式。
一般平均险通常适用于国际海运,并由国际海事法规定。
3.3. 货物运输险(Marine Cargo Insurance)货物运输险是一种专门为海上货物运输而设计的保险。
它覆盖了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风险,如海啸、海盗袭击等。
货物运输险通常由进出口商购买,以保护货物免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
3.4. 货运责任险(Freight Liability Insurance)货运责任险是一种保护承运人(如货船公司或货运代理)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担的责任的保险方式。
它通常覆盖承运人在货物运输中发生的损失或损坏,并为承运人提供与其运输服务相关的责任保险。
4. 如何选择进出口货物保险选择合适的进出口货物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一些考虑因素:4.1. 货物价值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选择保险类型和保额,确保能够覆盖货物的全部损失。
4.2. 运输方式根据货物的运输方式选择相应的保险类型。
例如,海上货物运输通常需要购买货物运输险,而在陆运或空运中可能需要不同类型的保险。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基本知识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基本知识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基本知识在中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最常用的保险条款是C.I.C.中国保险条款,该条款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订,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批颁布。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基本知识,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Q01 为什么要投保进出口货运险?单证交易、退税制度、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的三个显著特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外贸操作员经手买卖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二是一套以提单为核心的单证文件。
交易以这套单证为对象,谁拿到了这套单证,谁就是货物的主人。
正因为大多数时候是凭单据而不是实物交易,因此即使货物本身完美无缺,而单证有瑕疵则很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反过来,即使货物有问题,而单证齐全,仍可以如期顺利交易。
为了避免最终货主因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灭失而遭受经济损失,进出口货物必须办理保险已成为国际惯例。
另外,相对于国内贸易,国际贸易运输路途更为遥远,运输风险更大,火灾、爆炸、沉船、灭失、损坏等风险频发;时常遇到共同海损、海上救助、海事担保等海商海事问题,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法律问题多,因此,更有必要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2015年发生的典型货损案例2015.01.02:载有8000吨原木的巴拿马藉货船“佳运”号从巴布亚新几内亚前往福建晋江途中,在菲律宾东北约300海里处倾斜、沉没。
2015年一季度:国际海事局披露,2015年一季度,印尼海岛事件频发,有2艘船被劫持,19艘船被登船。
越南武装抢劫事件数量上升,越来越多的小偷闯入停泊在海防港和头顿港的船只。
2015.05.07:“铭扬州179”轮与集装箱船“穗东方332”轮在珠江口碰撞,57个集装箱落水。
2015.06.10:“新鸿328”集装箱船在广州港附近水域发生自沉,72个集装箱落水。
2015.07.11:利比里亚籍集装箱“Kamala”轮在中国东海发生火情,甲板上众多集装箱被大火吞没。
2015.07.13:宁波籍散货船“万利8”轮由张家港装载3700吨钢材开往台湾高雄,塞拉利昂籍杂货船“恒润”轮由越南装载5000吨矿砂开往韩国,两船在舟山海域发生碰撞,“恒润”轮沉没。
外贸知识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与国际贸易的发展密不可分。
国际贸易中存在着许多风险,特别是货物在运输中面临着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威胁以及各种额外费用的支出。
国际贸易的绝大多数货物是由海上运输完成的,但海上运输又是处在海洋这种特殊环境下的一种运输方式,船、货极易遭受海上风险的侵袭和威胁,从而可能导致船、货的灭失或损害。
因此,贸易商需要保险来分散风险、分摊损失,保障自身的利益。
由于运输工具不同、货物性质与价值的差异以及海上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差别,从而货主需要保障的范围和程度也不同。
因此,为了适应贸易商的不同需要,海上保险可以承保不同责任的保障范围和程度,即不同的保险条款和险别。
不同的货物可选择投保不同的险别。
在出口贸易中,出口商依照贸易术语的不同,有可能要承担投保义务,因此,作为贸易的当事人之一,出口商应熟悉货物保险实务。
可保利益与投保责任在保险中,通常情况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所投保的货物具有可保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和进口商何时具有可保利益?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责任归属于出口商还是进口商?本节将对此问题予以阐述。
一、可保利益可保利益(Insurable Interest),又称保险利益或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所具有的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是法律所承认的、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
换言之,这种经济利益可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受到损害,也可因不发生保险事故而获得利益。
例如,在国际贸易中,海上运输的货物,若安全抵达目的地,贸易商可因此而获利;若中途灭失或损坏,贸易商的利益则可能丧失或减少。
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包括中国保险法在内的各国保险法都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如运输货物)具有可保利益,才能与保险人(保险公司)订立有效的保险合同。
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可保利益或超越可保利益的范围,则他与保险人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进出口贸易的货物保险险种如何选择

进出口贸易的货物保险险种如何选择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进出口贸易日益频繁。
货物在跨越国界的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盗窃、损失等。
为了保障货物的安全和贸易的顺利进行,选择合适的货物保险险种至关重要。
然而,面对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如何做出明智的选择并非易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常见的进出口贸易货物保险险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
它主要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主要承保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和意外事故导致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则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加了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而一切险的保障范围最为广泛,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还涵盖了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适用于通过铁路、公路等陆上运输方式运输的货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则针对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提供保障。
邮包运输保险则是为通过邮政包裹运输的货物设计的保险险种。
在选择货物保险险种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货物的性质和特点是首要因素。
不同的货物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
例如,易碎品如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等在运输过程中容易破碎,需要更全面的保险保障;而一些不易受损的货物,如钢铁制品等,可能选择较基本的保险险种就可以满足需求。
运输方式也对保险险种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
海洋运输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大,如风暴、海啸等自然灾害,可能更倾向于选择保障范围广泛的保险险种,如一切险。
而陆上运输和航空运输的风险特点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险种。
贸易条款也是一个关键因素。
常见的贸易条款如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FOB(船上交货)等,对买卖双方承担的保险责任有明确规定。
在 CIF 条款下,卖方通常需要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而在FOB 条款下,买方则需要自行安排保险。
因此,在选择保险险种时,需要根据贸易条款来确定责任方,并选择相应的保险。
货物的价值同样不容忽视。
高价值的货物一旦发生损失,将给贸易双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选择保障更全面、赔偿额度更高的保险险种。
中国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中国人保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在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最常用的保险条款是C.I.C.(中国保险条款),该条款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批颁布。
C.I.C.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来分,有海洋、陆上、航空和邮包运输保险条款四大类;对某些特殊商品,还配备有海运冷藏货物、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陆空运输保险条款。
以上八种条款,投保人可按需选择投保。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
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伦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国际贸易保险种类

国际贸易保险种类国际贸易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形式,主要用于保护进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它可以为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信用、投资等多种保险类型,以确保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能够安全、顺利地进行。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国际贸易保险种类。
1.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最常见的国际贸易保险之一,它主要用于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损坏。
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分为海洋货物保险、航空货物保险和陆路货物保险等。
不同的货物运输方式对应不同的保险类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2.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一种保护进口商的信用风险的保险形式。
进口商可以购买信用保险来确保其出口商能够按时支付货款。
如果出口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信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信用保险可以给进出口商提供更多的安全感,并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3.投资保险投资保险是一种保护企业在国际投资中的风险的保险形式。
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可能面临政治风险、自然灾害风险、货币风险等各种风险。
投资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保护,减轻企业在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4.进口商担保保险进口商担保保险是一种保护进口商风险的保险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可能面临出口商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的风险。
进口商担保保险可以为进口商提供担保,确保进口商能够按时收到货物并成功完成交易。
5.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是一种保护出口商的风险的保险形式。
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可能面临买方付款能力不足或逾期付款的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可以为出口商提供保障,确保其能够及时收到货款。
6.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一种履约担保的保险形式。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可能需要提供担保来确保对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保证保险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保障,减轻其在交易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总而言之,国际贸易保险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无论是货物运输保险、信用保险还是投资保险,它们都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保护,并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外贸出口货物海运的主要保险

外贸营销咨询第一顾问夏涛博客培训活动:/vip外贸出口货物海运的主要保险国际贸易进出口过程中,货物运输方式常常不同,除小规模的陆运、航空及邮政运输外,主要还是通过海运,外贸中的保险也是以海洋运输货险为主的。
夏涛博客为大家介绍一下外贸海运的主要保险。
一、平安险(free from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
人其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
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
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
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
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外贸营销咨询第一顾问夏涛博客培训活动:/vip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措施,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
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
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二、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

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货物运输保险是为了覆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损坏或被盗等风险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形式。
以下是常见的货物运输保险种类: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Marine Cargo Insurance):- 指定货物险(Specific Cargo Insurance):对特定货物进行保险,覆盖在海上运输中可能遭受的损失。
- 开放货物险(Open Cargo Insurance):对一段时间内多次运输的货物提供保险,而不必针对每次运输单独投保。
2. 陆地货物运输保险(Inland Transit Insurance):- 公路货物运输险(Road Cargo Insurance):覆盖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的货物损失或损害。
- 铁路货物运输险(Rail Cargo Insurance):对通过铁路运输的货物提供保险。
- 空运货物运输险(Air Cargo Insurance):对通过航空运输的货物提供保险。
3. 多式联运保险(Multimodal Transport Insurance):覆盖货物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整个多式联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4. 仓储保险(Warehouse Insurance):覆盖货物在仓储期间可能发生的损失、损坏或被盗等情况。
5. 进出口货物保险(Import/Export Cargo Insurance):覆盖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在国际贸易中的运输风险。
6. 特殊险种(Special Risks):针对特定货物或特殊情况而设计的险种,比如易碎品保险、高价值货物保险等。
每种货物运输保险都有不同的覆盖范围、条件和保费。
通常情况下,货物运输保险覆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损坏或失窃情况,但需要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来确定具体的保险责任和范围。
购买货物运输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条款和细则。
cif货运保险范围

cif货运保险范围
CIF保险,即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保险,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保险类型。
其保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损失或损坏:这是CIF保险最主要的承保范围。
无论是因为火灾、爆炸、海难、海盗、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坏,买方都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2.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无论是由于过海关、过境等环节被扣留,还是由于货物被盗窃或其他原因导致货物丢失,都在CIF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3.货物在到达目的地前的损失或损坏: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目的港口的设备、环境等原因,或者目的地仓库的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坏,都包含在CIF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请注意,CIF保险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包括海上运输、空运、陆运等多种运输方式。
同时,CIF保险只适用于发达或地区,因为这些地方的保险制度比较完善,保险公司的业务也比较成熟。
因此,在使用CIF保险时,买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范围、保险费用、索赔流程等内容。
同时,买方应选择一家信誉好、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以确保索赔顺利。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或损坏,买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保险如何办理

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保险如何办理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进出口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货物跨越国界的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盗窃等。
为了保障贸易双方的利益,货运保险成为了进出口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那么,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保险究竟该如何办理呢?接下来,让我们一步步来了解。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货运保险的种类。
常见的货运保险包括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又可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有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有空运险和空运一切险。
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货物特点,需要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
在办理货运保险之前,要对货物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
这是确定保险金额的关键。
保险金额一般是货物的实际价值加上一定比例的预期利润。
如果保险金额过低,在发生损失时可能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而保险金额过高,则会增加保险费用,增加贸易成本。
接下来,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
可以通过多方面的渠道了解保险公司的信誉、服务质量和理赔能力。
可以参考其他企业的经验,或者咨询专业的保险经纪人。
同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责范围、理赔程序等重要内容。
确定了保险公司和保险种类后,就可以开始办理投保手续了。
通常,需要填写投保单,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价值、运输方式、起止地点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运输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
在填写投保单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任何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导致保险合同的无效或在理赔时产生纠纷。
例如,货物的描述要清晰明确,不能含糊不清;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要如实填写。
投保单填写完成并提交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会出具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保险范围内的损失,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事故报告、损失清单、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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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提货不着、渗 漏、短量、碰损、破碎、钩损、淡水雨淋、
生锈、玷污、受潮受热、串味等。
?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
支付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 直接的、合理
的后果
?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 有效果
2、单独海损
(1)含义—— 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
方面利益的部分损失。
(2)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 损失的构成不同 ?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战争,种族冲突或一国 的军事、政治、国际政策、法律以及行政措 施等的变化。主要包括:战争、罢工、拒收
以及交货不到等。
二、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损失
实际全损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损失
(一)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 ? 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 ? 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 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的商业价值或用途 ? 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
被保险人在货物遭受了实际全损后,可按其保单
的投保金额,获得保险人的全部损失的赔偿。
2、推定全损
?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
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
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导读案例
? 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 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 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海湾战争,船 被扣押。尔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 保险公司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 保险责任范围,不予赔偿。
项目五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主要内容:
? 基本常识(补充扩展知识)
?任务一 海上运输保险 ?任务二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任务三 我国进出口货物保险的
① ③是单独海损, ② ④ ⑤是共同海损
案例思考二
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度很 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甲的毛毯 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 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了不同程度 的串味损失。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 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等级已大 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 香,无论如何不能当做茶叶了,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 理。(转下页)
?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 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 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 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推定全。损
(二)部分损失
1、共同海损
(1)含义—— 是指载货船舶在海洋运输途中遭遇自然
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东、 货主及承运人的共同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解除共同危 险,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并使航程继续完成,由船方 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 特殊 的货物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这些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可以通 过共同海损的理算,由各获救受 益方按获救价值比例分摊。
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共 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 分摊
这五个条件 缺一不可
(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及船舶与
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
?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
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所有权的费用已
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
在推定全损的情况,被保险人获得的损失赔偿有两种情况:一是 获得全损的赔偿,另一种是获得部分损失的赔偿。若想获得全损 的赔偿,被保险人必须无条件地把保险货物 委付给保险人。
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区别是什么?
? 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 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 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实际全。损
基本常识
目前世界上保险业务一般分四类:
? 财产保险 :是以各种财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利益作为
保险标的的保险; ? 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是承保制造、销售或修
理商因其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有缺陷,致使用户 或消费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制造、销 售或修理商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保证保险 :是一种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担保业务,
案例思考一
? 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 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 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 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 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 1000箱货烧毁; ②3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 被烧毁;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 员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性质来看,各属于什么海损?
债权人或债务人以保护债权为目的的保险;
? 人身保险 :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一
种保险。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一、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风险
风险
损失
自然灾害
费用
海上风险
意外事故
承保的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 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 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按照我国 1981年1 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 承保的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 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做法 ?任务四 综合训练
学习要求:
通过学习,要求掌握海上风险的种类、我国海运 货物保险的各种险别、合同中保险条款的内容以及在 制定保险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 ? 本章重点: ? 国际货运保险的内容 ? 海上损失的种类 ?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 国际贸易中的保险业务 ? 本章难点: ? 海上损失的种类、国际运输保险的险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