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税:增值税发票用票调整(增量)(老会计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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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税:增值税发票用票调整(增量)(老会计人的经验)

业务简介:

纳税人因业务量变化等原因,对其核定的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下同)用量不能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可提出调整发票用量的申请,主管国税机关纳税服务部门(含五市税务分局)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确定。

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1式3份);(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加专用发票领购数量,需附送由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当月《专用发票明细表》、《销项税额汇总表》及已预缴增值税的《税收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信用社)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及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三)对申请增加数量较大的,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可要求纳税人提供合同总额与拟申请增量发票开具金额相匹配的近期合同、协议文本复印件。

工作步骤:

(一)正式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增量管理:正式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实际月用量超过核定数量,需增加月用量的:1.纳税人领取并填写《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一式三份,报纳税服务部门;2.纳税服务部门对纳税人提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接收,在CTAIS2.0内录入纳税人申请信息,出具文书受理回执单;3.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对纳税人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对符合增量要求的,根据本单位税收管理的要求核定专用发票领购量。纳税服务部出具《超限量购买发票通知书》交纳税人留存;4.纳税人持《超限量购买发票通知书》到发票管理窗口(防伪税控综合管理岗位)更改防伪税控系统信息;到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更改企业IC卡信息后,由发票发售岗向纳税人发售增值税发票。(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增量管理的特殊规定:1.月内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必须按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征收率预缴税款;2.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国税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3.综

合服务岗岗位人员受理文书后审核资料齐全《防伪税控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的录入CTAIS(V2.0)并通过“出具文书”模块打印《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告知纳税人受理日期及索取结论的日期,并将纸制材料一并转交办税服务厅分管发票的科长审核;4.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对纳税人申请资料进行确认,对符合增量要求的,根据本单位税收管理的要求核定专用发票领购量。纳税服务部门出具《超限量购买发票通知书》交纳税人留存。纳税人的专用发票月用量调整后,负责防伪税控企业发行的部门应同时更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信息。专用发票用量的有效期由纳税服务部门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主管国税机关管理需要进行确定。使用十万元版以下的,有效期原则上不低于12个月。辅导期纳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国税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根据经营需要可随时提出发票增量的申请。

税务机关完成时限:

税务机关当日内完成。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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