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新编)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 3 页 共 32 页
第十三条 公司工程建设部的技术监督职责 (一) 组织在建风电企业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 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二) 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 风电企业技术监督网的主要职责: (一) 根据上级各项规定、制度、导则制定符合本企业实 际情况的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完成技术监督计划,做好各项技术 监督的日常工作; (二) 参与事故分析,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 备隐患; (三) 对于达不到监督指标的项目,提交具体改进方案或 措施,供领导决策; (四) 根据标准要求,配置和管理各种技术监督检测仪器 和标准计量设备。做好技术监督检测仪器、仪表的维护工作,做 好检测仪表及标准设备的定期校检和量值传递工作,确保技术监 督项目指标的准确有效; (五) 记录各项技术监督数据,建立、健全设备的各项技 术监督档案,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报表; (六) 建立和健全技术监督档案,努力实现档案规范化管 理。 (七)组织各专业技术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第 2 页 共 32 页
(四) 审批对各风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一条 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及公司的有关技术 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程、制度、导则; (二) 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制度、标准、导则、 技术措施等,并对风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 负责制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与年度计划,组织 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并进行年度总结; (四) 参与在建和已投产风电企业的有关重大、特大事故 的分析调查工作; (五) 按照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风电企业实际情 况,推广先进、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 新技术; (六) 按照技术监督工作考核规定,提出对各风电企业技 术监督工作的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的技术监督职责: (一) 监督检查已投产风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年 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 管理工作;指导各风电企业编制日常技术监督分析报表; (二) 监督指导已投产风电企业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三) 检查各风电企业签订的技术监督服务协议执行情 况。
第四条 公司应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设 备诊断新技术,持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 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风电企业(以下简称“风电企 业”)可协议委托当地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调度所(修 试所)、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当地具备资格的 技术支撑单位,对技术监督实行专业监督工作。委托管理不能取
第八条 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 第二级为各风电企业。各风电企业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是 对设备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第九条 各风电企业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技术监督网, 建立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分级管理体系,统筹管理本企业的技术 监督工作。
第十条 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国电集团颁发的有关技术监 督方针政策,行使监督职能; (二) 审批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程、制度、导 则; (三) 审批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 4 页 共 32 页
第三章 技术监督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十五条 公司统一领导所辖风电企业的各项技术监督工 作,监督并检查风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十六条 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代 表公司对各风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行使指导与监督职能,对其他 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监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风电企业提 供特定的技术监督服务项目,每年向公司报告风电企业的技术监 督情况。
第十七条 风电企业是技术监督工作的直接管理者、日常工 作的执行者和第一责任者。风电企业可按照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 有关要求选定并委托技术监督服务机构对本企业进行各项技术 监督服务工作。委托项目应以指导管理、企业无力完成的检验(试 验)项目、常规项目的校验和技术培训等为内容。风电企业应对 受委托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工作积极配合,监督和落实合同条款 的执行。各风电企业签订的技术监督服务协议须报龙源(北京)风 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核备。
第十八条 技术监督服务单wenku.baidu.com依据委托管理合同承担相应 的技术监督服务工作。
第四章 风电技术监督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风电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第 5 页 共 32 页
(一) 技术监督范围:包括电测、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 自动装置、化学、金属、振动、电能质量、节能、环保等方面, 对影响设备健康水平、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 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及评价,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 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风电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风电场 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 1 页 共 32 页
代企业对技术监督的管理和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全资及控股风电企业,各风电
企业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监督 管理细则。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技术监督工 作。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 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工程建设部分 别归口管理已投产风电企业和在建风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二条 风电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利用科学 的方法、准确的计量、先进的管理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 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十三条 公司工程建设部的技术监督职责 (一) 组织在建风电企业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 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二) 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 风电企业技术监督网的主要职责: (一) 根据上级各项规定、制度、导则制定符合本企业实 际情况的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完成技术监督计划,做好各项技术 监督的日常工作; (二) 参与事故分析,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 备隐患; (三) 对于达不到监督指标的项目,提交具体改进方案或 措施,供领导决策; (四) 根据标准要求,配置和管理各种技术监督检测仪器 和标准计量设备。做好技术监督检测仪器、仪表的维护工作,做 好检测仪表及标准设备的定期校检和量值传递工作,确保技术监 督项目指标的准确有效; (五) 记录各项技术监督数据,建立、健全设备的各项技 术监督档案,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报表; (六) 建立和健全技术监督档案,努力实现档案规范化管 理。 (七)组织各专业技术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第 2 页 共 32 页
(四) 审批对各风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一条 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及公司的有关技术 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程、制度、导则; (二) 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制度、标准、导则、 技术措施等,并对风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 负责制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与年度计划,组织 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并进行年度总结; (四) 参与在建和已投产风电企业的有关重大、特大事故 的分析调查工作; (五) 按照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风电企业实际情 况,推广先进、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 新技术; (六) 按照技术监督工作考核规定,提出对各风电企业技 术监督工作的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的技术监督职责: (一) 监督检查已投产风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年 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 管理工作;指导各风电企业编制日常技术监督分析报表; (二) 监督指导已投产风电企业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三) 检查各风电企业签订的技术监督服务协议执行情 况。
第四条 公司应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设 备诊断新技术,持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 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风电企业(以下简称“风电企 业”)可协议委托当地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调度所(修 试所)、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当地具备资格的 技术支撑单位,对技术监督实行专业监督工作。委托管理不能取
第八条 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第一级为公司, 第二级为各风电企业。各风电企业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是 对设备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第九条 各风电企业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技术监督网, 建立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分级管理体系,统筹管理本企业的技术 监督工作。
第十条 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国电集团颁发的有关技术监 督方针政策,行使监督职能; (二) 审批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程、制度、导 则; (三) 审批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 4 页 共 32 页
第三章 技术监督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十五条 公司统一领导所辖风电企业的各项技术监督工 作,监督并检查风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十六条 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公司委托,代 表公司对各风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行使指导与监督职能,对其他 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监督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风电企业提 供特定的技术监督服务项目,每年向公司报告风电企业的技术监 督情况。
第十七条 风电企业是技术监督工作的直接管理者、日常工 作的执行者和第一责任者。风电企业可按照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 有关要求选定并委托技术监督服务机构对本企业进行各项技术 监督服务工作。委托项目应以指导管理、企业无力完成的检验(试 验)项目、常规项目的校验和技术培训等为内容。风电企业应对 受委托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工作积极配合,监督和落实合同条款 的执行。各风电企业签订的技术监督服务协议须报龙源(北京)风 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核备。
第十八条 技术监督服务单wenku.baidu.com依据委托管理合同承担相应 的技术监督服务工作。
第四章 风电技术监督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风电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第 5 页 共 32 页
(一) 技术监督范围:包括电测、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 自动装置、化学、金属、振动、电能质量、节能、环保等方面, 对影响设备健康水平、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 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及评价,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 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风电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风电场 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 1 页 共 32 页
代企业对技术监督的管理和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全资及控股风电企业,各风电
企业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监督 管理细则。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公司成立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技术监督工 作。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 管理、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工程建设部分 别归口管理已投产风电企业和在建风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二条 风电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利用科学 的方法、准确的计量、先进的管理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 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