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奖评比规定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弘扬“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发扬团结拼搏、实事求是,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风尚,展现崇文中学学生的精神风貌,大会组委会决定,特制定以下精神文明评比办法,请各班认真学习,认真执行:
一、评比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梁晓峰
副组长:郭晓辉、王震
组员:赵冠南、李丽、朱代群、刘金生、张永俊、姜荣、刘娟
二、评比办法
(1)成立校运会精神文明评比小组,由邹解生副校长牵头,德育处蔡勇、黄勇及各级部助理1人负责执行。
(2)参加评比的各班级均以100分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加分或扣分。
(3)精神文明奖共设2个。
三、评选条件
(1)参赛运动员服从裁判、尊重裁判。
(2)讲文明、讲道德、讲礼貌、守纪律,比赛中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3)各班组织得好,能听从大会指挥。
(4)宣传工作做得好,开幕式、闭幕式队伍组织得好。
(5)各班级卫生保持、打扫工作做得好,各班级看台观众文明并积极参与。四、评比细则
评比内容包括会场秩序、会场气氛、卫生情况、宣传报道和其他等五个方面,具体细则及分值见附表。
大赛组委会
精神文明奖评比组
2016年6月1日
基本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