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比较
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差异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差异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税制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转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税收收入对于国家来说是重要的财政来源,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手段之一。
在全球化的时代,各国之间税制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不仅代表着各自税收政策的特点,也反映了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制度。
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税制差异比较显著,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背景使得中国与发达国家在税制上存在了不同的特点。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税收被视为一种压迫和不义之举,因此在历史上的几千年里,中国的税制都相对简单。
而在西方国家,尤其是欧洲,从中世纪开始税收就是政府管理和经济运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由此,西方国家的税收始终处于高水平,并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税收体系和法律法规。
二、经济结构的差异中国经济与发达国家在结构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更加多样化,经济水平普遍较高,产业分工逐步细化,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创新环境使得国家高度发达,税收相对稳定。
而中国的经济结构呈现“三产分离、二元结构”的状态,工业占据经济的重中之重。
这类“制造”型的行业不仅能够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而且他们往往能缴纳大量的税收。
但在其他领域,很难实现这种情况。
因此,税收收入也是随着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波动。
三、政策调整和执行机制的不同中国的税收制度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
政策通常是与国内经济和财政状况密切相关的,这往往意味着国家调整和改变税制的频率会比发达国家更高。
这种改革力度的频繁影响着企业的预计,尤其是涉及到长远投资计划的企业。
同时,在执行上,中国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和管理手段,支出不当、逃税等问题也较为严重。
针对以上原因,我认为中国政府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一、完善税收法规由于中国国情特殊,“成文法”更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制度的影响,因此在完全制定和执行税收税法中,需要充分考虑国家政策、文化和习惯。
建立更加完善的税法体系,并从严从实加强实施力度和执法效率,尽量减少税务纠纷和水分,相对规范的税制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合理性。
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
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1、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的种类:(1)直接税;主要是由个人或公司所得税、财产税、社会保障税等税种所组成的。
最大的特点:直接以纳税人作为对象来进行征收。
主要是按照人头来征税。
因此原则上不能转嫁税负,比如个人所得税。
(2)间接税;主要是由营业税、商品销售税和其它税种共同组成的。
它主要是对商品或劳务的买卖的流转额作为课征的对象。
它的特点是可以进行转嫁。
如营业税、商品税(3)关税;主要是指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当前地区经济、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从事了大量的国际贸易活动,由此产生关税。
一般是对于进口产品所征收的税种。
关税的征收可从两个方面:(1)它可按照所进口的商品的数量——从量税(2)可从价值角度——从价税2、发展中国家税收结构的特点:(1)在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中,直接税比重比较低;根据教材中图表看出,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所得税在各种税收中的份额逐步上升。
在人均收入比较高的国家,所得税的比重也比较大。
在发达国家,所得税是政府税收的主要税种。
有些发达国家的直接税的比重甚至高达90%,与此相比,发展中国家的直接税的比重只占了30%左右。
特别是最不发达的国家中,所得税的比重最低。
社会保障税的比重在最不发达国家中更是低的可怜,只占总收入的1、6%.所以,可以预期,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可能会随之增长,因此直接税所包括的各种税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加强的主要税种。
(2)发展中国家对关税收入的依赖比较明显;关税收入,包括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和劳务所征收的关税和规费收入在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最不发达国家组中,关税收入占所有收入的41、6%,而在工业化国家组中,关税收入只占3、7%.进口税的比重与一个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密切相关。
不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对比分析
不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对比分析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平和财政平衡。
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调整方式,下面将分别分析几个国家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美国的税制是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征税的混合税制,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货物和服务税等多种税种。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美国实行分层征税,即根据不同收入水平划分为不同的税率。
目前美国最高个人所得税率达到了37%,但是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婚姻、赡养子女等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在企业税方面,美国于2018年进行了重大改革,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1%。
此外,美国还实行较为严格的财产税制度,对个人和企业的房产、股票等持有财产征收税收。
二、瑞典瑞典是欧洲社会福利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瑞典的税率相对于其他欧洲国家较高,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为57%。
但是,瑞典的社会福利制度和公共服务较为完善,如医疗、养老和教育等都由政府提供,并能够覆盖所有公民。
在企业税方面,瑞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2%,但该国对企业的高管奖金、股票期权等也进行额外征税。
三、中国中国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种税种。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2018年起中国实行了新个税制度,将原有的7级税率改为了11级,最高税率为45%,但是针对低收入群体有更多的税收免除和减免。
在企业税方面,目前中国企业所得税率为25%,但在区域和行业方面也会有不同程度的优惠和减免政策。
此外,中国还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房地产税制度,对房地产中介、房地产托管、房地产经纪、代理和房地产中介管理等机构和个人都将征收房地产税。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调整方式,涉及到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社会福利和财政平衡等多个方面。
因此,在制定和修改税收政策时需考虑实际国情和民生需求,既要强化税收收入,也要保证公平公正,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财政收入制度税收制度
595.84 604.12 627.59 624.77 582.91 609.75 759.38 822.33 794.43 743.93 639.00 827.41
2630.87 3082.79 2919.51
100.22 111.88 103.54 96.01 95.69 98.74 119.06 146.15 168.75 181.61 172.41 172.22
1997
5286.89
3283.92
1324.27
678.70
1998
6018.47
3628.46
1575.08
814.93
1999
6371.09
3881.87
1668.56
820.66
2000
7280.24
4553.17
1868.78
858.29
2001
8351.21
5357.13
2064.09
929.99
2004年财政统计资料\国家财政分项目收 入.XLS
(二)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
就是税收体系而言,当代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实 行复合税制,即由多种税系的多个税种组成国家的 税收体系。复合税制由于税种多样,各司其职,主 税、副税相互配合,通常能够充分发挥国家税收应 该具有的各种功能,如筹集资金、收入分配、宏观 调节、经济控制等。复合税制的形成,与社会经济 发展和政府财政开支不断扩大有直接关系。在复合 税制下,按照“经合组织”依据不同税基对税收进 行分类的方法,目前各国的税收体系,即形成各国 政府财政收入主体的税收结构,可以大致地划分为 四个大系,即所得税系、货物税系、财产税系和社 会保险税系。
650,244,947 660,475,445 675,673,952 717,321,668 774,023,837 850,201,510 934,368,068 1,029,513,216 1,141,335,868 1,218,510,654
安徽大学《税收学》复习思考题
《税收学》复习思考题一、名词解释外部效应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
即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分为正外部性 (positive externality) 和负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
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
一般包括前转和后转两种基本形式(还有消转与税收资本化)。
复合税制复合税制是指在一个课税主权范围内,同时课征两种以上的税收。
税制结构税制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根据其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机制、税收征管水平等各方面情况,合理设置各个税类、税种和税制要素等而形成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制体系和布局.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指导制定税收法令制度和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
税收政策是和预算政策一起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核心问题是税收负担问题。
公共产品公共产品(Public good)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
一是非竞争性。
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是非排他性。
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替代效应税收的替代效应,是指税收对纳税人在商品购买方面的影响,表现为当政府对不同的商品实行征税或不征税的区别对待时,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使纳税人减少对征税商品的购买量,而增加对无税商品的购买量,即以无税商品替代征税商品.单一税制所谓单一税制就是在一个税收主权范围内,课征某一种税作为政府税收收入的唯一来源税负归宿税负归宿指税负转嫁的最后结果或税收负担的最终落脚点,它表明转嫁的税负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
税制结构比较
2.阿彻标准
美国众议院税收方法委员会主席比尔·阿彻在批评性 地评价了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税制改革时说,“今 天的税法比1986年税制改革前更糟”。于是,他针 对美国的情况提出,对于建立一种可以增加收入的 税收制度来说,应该用以下5个标准来评价税制改革 建议。
①简化征税程序和纳税程序。 ②尽最大可能激励储蓄。 ③最大限度地限制地下经济。 ④去除出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含的税金。 ⑤增加进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含的税金。
(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1. 以所得税额或财产额为课税对象,税源比 较固定,聚财功能较强,较易使用累进税率, 有利于宏观调控。
2. 个人所得税考虑了各种费用扣除,能体现 纵向和横向公平。
3.税负不易转嫁。 4.不会对物价产生直接的影响。
不足:
1.有可能损害效率——如果累进税率过高 2.计算和管理相对复杂
50
服装生产 200
100
100
服装批发 250
200
50
服装零售 350
250
100
合计
350
结论:
在全额流转税下,分工生产的税负大于 全能生产的税负,多环节的全额流转税 会阻碍社会分工
在增值税流转税下,两者税负相同,不 会对企业的生产组织产生影响,有利于 专业化、协作化生产和社会分工。
福(Sandford,1993)采用了3条标准来评价澳 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英国、美 国等6国的税制改革。
①税制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改革者确 立的目标。
②税制改革的可持续性。
③税制改革产生合意的或不合意的副产品 的程度。这些副产品是指税制改革所产生 的可能预测到也可能没有预测到的主要影 响。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一、概述税收制度是国家的重要财政工具,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本文旨在探讨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包括税种、税率、税收基础和税收征收方式等方面,以此比较各国税制的优劣,为税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二、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1、美国税收制度美国税收制度主要由联邦税和各州税两部分组成,联邦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最主要的一种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不同档次,而企业税则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征税。
各州税主要包括销售税、烟酒税、车辆税等,税率也因州而异。
在税收征收方面,美国实行的是自首制度,纳税人需要主动申报缴税。
2、日本税收制度日本税收制度涵盖了多种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等。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也是根据收入水平不同而分为不同档次,而法人税则是对公司的营业额进行征税。
日本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制度,雇主需要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国税局,商家也需要在销售商品时从消费者手中代扣缴纳消费税。
3、德国税收制度德国税收制度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同时还包括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7档,而增值税税率为19%。
德国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需申报纳税,但税务机关也可以进行检查与调查。
三、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1、印度税收制度印度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服务税、关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是最主要的两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因收入水平而异,而企业税根据公司的净收益进行征税,税率为30%。
印度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可以自行申报缴税,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
2、巴西税收制度巴西税收制度主要由增值税和所得税两部分组成,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7%,而个人所得税则分为多个档次,税率最高达27.5%。
在税收征收方面,巴西实行的是自首制度,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以确保纳税人遵守法律规定。
3、中国税收制度中国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种税种。
中国与发达国家分税制比较谈
中国与发达国家分税制比较谈作者:吉庆尕兰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3年第7期吉庆尕兰(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西宁 810000)摘要: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它将一个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其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两个收入体系,为各级政府行使相应的事权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本文将从分税制的模式出发,分析分税制在不同国家有着何种差异,在国家财政起着何种作用。
关键词:分税制;财政;征税方式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8-0275-01我国自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制,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理论上的不成熟和实践上的经验不足,我国的地方税制还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成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客观上要求我国财税体制向国际惯例靠拢。
我国分税制模式取自于美国、日本一些国家的成功做法,下面就中、美、日地方税制作一比较分析。
一、美国地方税制及其特点1、美国的地方税制。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宪法把美国政府分为联邦、州、地方三个级别。
与三级政府相适应,税收也实行三级管理。
各级政府都有明确的事权和独立的征税权。
其基本特点是:一是税种上划分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自成体系,各级政府都有“当家”税种,主要税种同源分享。
联邦税收体系以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三大直接税为主体,辅之以消费税、遗产和赠与税、关税;州政府的税收体系是以销售税、总收入税为主,辅之以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遗产税以及其他税种;地方政府的税收体系以财产税为主体,辅之以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种。
二是税收高度分散,地方政府独立行使归属于本级政府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
三是多样化的共享税源协调方式和自上而下的补助制度。
国内外税收制度比较研究
国内外税收制度比较研究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既源于不同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背景,也受到各国政策目标和发展阶段的影响。
本文将对国内外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异同并探讨其影响。
首先,我们来分析国内税收制度的特点。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
我国税收主要来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主要税种,对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征税。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利润进行征税,而个人所得税则对个人的收入进行征税。
此外,我国还实行了资源税、消费税和关税等其他税种。
税率方面,我国实行分级税制,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征收不同的税率,以保障社会公平。
与此相比,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更加复杂多样。
以美国为例,其税收制度涵盖了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
联邦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遗产税等,各州则有权制定自己的税法。
这种分权的税收制度可以有效适应不同州的经济差异和发展需求。
而在欧洲国家,如瑞典和丹麦等,高税率和福利制度是其税收制度的显著特点。
这些国家征收较高的税收以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实现社会公平和福利共享。
在国内外税收制度比较研究中,我们还需要关注税收征管的机制和效率问题。
在我国,税收征管机构主要是税务局,其职责包括纳税人登记、征收和税收征管等。
税收征管机构的效率和公正性对于税收制度的发展至关重要。
与此相比,在一些发达国家,如新加坡和瑞士等,税收征管机构的效率较高。
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科技手段,实现了税务数据的共享,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便利性。
此外,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透明度也是国内外税收制度比较研究的重要内容。
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决定了税收政策的可预测性,有利于企业和个人的长期规划。
在国内,我国税收制度的稳定性相对较高,税制改革相对较少,有利于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税法Ⅱ第三章国际税收
第三章国际税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第三节国际税收协定第四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第五节国际税收合作【知识点】国际税收概述一、概念国际税收是指对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开展跨境交易行为征税的一系列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
【提示1】国家间对商品服务、所得、财产课税的制度差异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基础。
【提示2】国际税收的实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提示3】跨境交易从资本或资源的输入、输出角度,可分为“出境交易”和“入境交易”。
“出境交易”是资本或资源从本国输出到外国的交易,“出境交易”主要涉及对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进行征税的问题。
“入境交易”是资本或资源从某一外国输入到本国的交易。
“入境交易”主要涉及对非居民纳税人的境内所得进行征税的问题。
【提示4】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和防范国际避税,可以由一国通过国内立法单方面采取措施进行,但通过国家间签订税收协定,以双边或多边方式采取措施可提高国际税收治理的效率。
【典型例题】(2017年考题)国际税收产生的基础是()。
A.跨境贸易和投资等活动的出现B.不同国家之间税收合作的需要C.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都对跨境交易征税的结果D.国家间对商品服务、所得和财产课税的制度差异『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国家间对商品服务、所得、财产课税的制度差异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基础。
二、国际税收原则和国际税法原则(一)国际税收原则:(解决按什么标准征税,国家间如何分配征税权)1.单一课税原则:跨境交易产生的收入只应该被课征一道税和至少应该被课征一道税。
2.受益原则:纳税人以从政府公共支出中获得的利益大小为税收负担分配的标准。
【提示1】国际税收规则将跨境交易中的积极所得(主要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的征税权主要给予来源国,将消极所得(主要通过投资活动取得的收入)的征税权主要给予居住国。
【提示2】跨境交易中,个人主要获得的是投资所得,企业主要获得的是生产经营所得。
按照受益原则,居住国更关心对个人的征税权,将对个人的征税权分配给居住国比较合理,应将对企业的征税权分配给来源国。
财政学 税收制度
财政学 税收制度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比较
最明显的特点是: • 发达国家是以直接税为主 • 发展中国家是以间接税
• 二、我国税制的历史演进
• (一)1994年之前的税制演进 • (二)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
• 二、我国税制的历史演进
•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tax system in China)
财政学 税收制度
第一节 我国税收制度的历史演变
• 一、税收制度概述
• (一)税收制度的组成 • (二)税收制度的发展 • (三)税收制度的决定因素
财政学 税收制度
第一节 我国税收制度的历史演变
财政学 税收制度
第一节 我国税收制度的历史演变
(二)税收制度的发展
• 税收制度的发展是指构成税制的各个税种的演变和主体税种 的交替的历史过程。 也即税制结构(税制模式)的演变历史 。
• 纵观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税制结构的演变过程是:
简单的直接税为主 间接税为主
发达的直接税为主
财政学 税收制度
1985年所得税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相关关系
• (一) 现行增值税 • (二) 现行消费税 • (三) 现行营业税
财政学 税收制度
(一) 现行增值税
• 1.增值税概述 • 2.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
财政学 税收制度
1.增值税概述
• 该税最早发源于丹麦,于1954年创建于法国,以后在西欧和北欧各国迅速 推广,现在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的一个国际性税种。
• 商品课税是以商品和劳务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这里的“商品” 是指市场流通中的各种产品以及劳务市场中各种非商品的服务性 活动,即通常我们所讲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劳务营业 额),因此,在我国习惯上称商品课税为流转税。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比较
2.外因
(1)商品经济发达,收入水平高,大部分公 司或个人在扣除必要宽减后还有较多剩余
(2)经济货币化程度高,所得主要表现 为货币所得,非货币所得以外的实物性 收入所占比重很小,因而能够较为准确 地计算所得,公平纳税
(3)社会城市化,就业公司化,生活福 利化,因而能够有效的查核纳税人的收 入状况和费用扣除,便于实行源泉扣缴 的征税方法。
优点:既能体现纳税能力原则,又能体 现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区别对待的原 则。
三、所得税制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 (一)特点 1.课税普遍; 2.负担公平; 3.富有弹性; 4.收入稳定可靠; 5.调节经济。对消费、储蓄、投资、就业都有
影响。
(二)规律 1.从临时税发展为固定税。 2.从比例税发展为累进税。 3.从分类所得税发展为综合所得税。
的地位不断提高,例如在美国,社会保 险税在联邦税收收入中,仅次于个人所 得税,已成为第二大 税种。在瑞典等国, 社会保险税已成为第一大税种。
三、社会保险税的特点
1.累退性
2.有偿性
3.内在灵活性
四、社会保障税的课征制度1.纳税人:雇员、雇主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 由职业者。
2.课税对象:在职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和自 营人员的事业纯收益。
(二)发展中国家实行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 系的内因和外因
1.内因 (1)财政上的需要 (2)纠正结构失衡的需要 2.外因 (1)历史因素的影响 (2)经济的商品化、现代化水平较低。
三、政府职权的划分决定税权的分散或 集中
(一)发达国家政府职权的划分特点决 定了其税收制度的联邦主义属性
第二节 社会保障税
一、概念 又称社会保险税或工薪税,是为筹措社会保险
(完整word版)世界各国税制结构比较的概述.docx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
只有在复税制条件下,才会谈到税制结构,而复税制是税制模式的一种。
因此首先必须进行税制模式的分类,在此基础上来划分税制结构的类型。
一、税制模式分类税制模式分类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
(一)单一税制单一税制是指只有一个税种的税收体系。
在税收的历史上,曾经有人积极主张实行单一税制,但它始终只是在理论上存在,世界各国并未实行,因此在税收学上也称为单一税论。
关于单一税制的主张较多,而且都与不同时期的政治主张、经济学说相呼应,其理论根据及其经济基础各有差异,大致可分为四类:1、单一土地税论。
主张单一土地税的为重农学派,魁奈为其主要代表人物。
这种税收经济理论是以 " 纯产品 " 学说为基础的,认为只有农业才能创造纯产品,地主是唯一占有纯产品(剩余产品)的阶级,所以主张实行单一土地税,由占有纯产品的地主阶级负担全部税收,而免除租地农场主和商业者的一切税收负担。
至19 世纪,单一土地税又被美国经济学享利·乔治再次提出,他积极主张推行 " 单一地价税 "。
亨利·乔治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就在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
虽然随着社会生产技术的进步,物质财富迅速增长,但由于地主垄断土地,社会进步带来的全部利益都转化为地租收入,使得人民陷入贫困,生产发展受到阻碍,所以亨利·乔治主张实行单一土地税,以使土地增值收益全部归社会所有。
2、单一消费税论。
主张单一消费税的多为重商主义学派学者。
17 世纪,英国人霍布士主张实行单一消费税,废除其他一切税收。
他认为,人人都要消费,对消费品课税,能使税收负担普及于全体人民,限制贵族及其他阶层的免税特权。
至19 世纪,德国人普费非也主张实行单一消费税。
他从税收平等原则出发,主张税收应以个人的全部支出为课税标准,也就等于就全部消费课税。
因为消费是纳税人纳税能力的体现,消费多者,负税能力大,消费少者,负税能力小,对消费支出课税,符合税收平等原则。
各国的税收制度比较
税体制改革目标: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1日在《经济日报》上 发表文章,对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解读时,阐 述了下一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并提出 要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除尽快推进煤炭资 源税从价计征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外,未来还 将适时把水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促进资 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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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 对比中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差异,我 们发现我们国家税收采用的是少综合的分 类所得税,税收地位有待提高,税收征管 信息化水平不够高,导致我国偷逃税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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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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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存在的问题
1.税收基本法缺位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已经初步行 成了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体系,但对于税 制而言,中国税收法律体系却显得相对滞 后。
• 发生通货膨胀时,纳税人名义收人增高, 加重了税负,而由于扣减额也是由名义收人 货币确定,就使得实际扣减价值降低,无形 中又提高了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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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入隐形化问题
• 虽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个 人所得税的形式除现金、实物、有价证券 外,也规定了对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参照 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但由于我国 税法对“实物形式” 好处的征管尚不是很完 善,因而大量的灰色收入仍会脱离工商部 门和税务部门的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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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将加大四类 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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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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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概念定义: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 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 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 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 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 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 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 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间接税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地位
间接税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地位间接税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同地位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目前,世界各国多以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
间接税为对商品和劳务征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通常均将税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之中,从而使税负发生转移。
因此,间接税不能体现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纳税的原则。
间接税的存在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系。
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较为落后,商品流通规模较小,市场竞争的程度也较弱,间接税的大量征收不会由于价格的提高而对交易的竞争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
相反,间接税税负易于转嫁的特点,还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
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收入相对较低,所得税税源不足,只能采用对商品课税的办法来解决财政收入问题。
间接税普遍、及时、可靠的特点能够有效地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管理、税收管理水平较低,间接税简便易行的特点有利于税收的征收。
而在发达国家,则与我们的情况完全相反,直接税一般都占有绝对大的比重。
前文说过,美国政府一半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个人所得税,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资料,在32个发达国家,直接税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工薪税和财产税)所占比重2005年平均为68.1%,间接税(货物和劳务税)为31.9%。
西方国家不喜欢间接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间接税是可以转嫁的。
关税和增值税的转嫁性显而易见,其实人们以为消费税是在向消费者收税,实际上,任何发生在交易行为中的征税,无论卖家还是买家纳税,都是对交易双方的征税,至于谁承担的税负更高,完全是由双方的刚性来决定。
如果一件衬衣要征十元钱的税,那么当消费者更需要买这件衬衣的时候,他会交税买走这件衣服,而当销售者更需要卖掉它的时候,他会减价十元钱,自己承担交税的损失。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比较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比较社会保障税(Social Security Tax)也译成社会保险税或称社会保障缴款(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s)。
有的国家薪给税(Payroll Tax)与社会保障税是作为一个税种征收的,前者与后者性质共通。
有的国家既征社会保障税,也征薪给税,两税的基本特征也接近。
也有的国家征收薪给税指的却是按工薪收入预提的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障税是对薪金和工资所得(即劳动所得)课征,它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得课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一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简历大全/html/jianli/ 社会保障税在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自从1889年德国创建社会保障税以来,迄今许多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不完全统计,征收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税或薪金税的国家已有80多个,几乎包括所有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动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社会保障政策和操作模式也不断调整,社会保障税处于变革的激流中。
发达国家现行的社会保障状况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障政策改革与调整的综合反映,是政府宏观经济、社会政策特别是收入政策变动的结果。
总结大全/html/zongjie/(一)社保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地位及覆盖范围总结大全/html/zongjie/1883年德国首创社会保障体系以后,英、美、加等国为了缓解工人运动风潮,稳定统治,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保障体系。
现在西欧、美、日、加等发达国家,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西欧诸国更是成为高福利国家。
这些国家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都比较宽,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退休养老保障;二是失业者及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补助;三是疾病医疗补贴。
开题报告/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各国在刚实施社会保障时,社会保障项目较窄,社保税征收率也较低,强调以收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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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能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 水平,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缺点:征管复杂,征管成本高。
3.分类综合所得税:又称混合所得税,即 按分类所得税课征以后,再对个人全年 所得额超过一定限度的部分按累进税率 进行综合课征。
代表国家是加拿大、意大利、菲律宾、 爱尔兰等国。
(四)遗产税的优点 1、平均社会财富 2、减少社会浪费 3、增加财政收入 4、补足所得税的不足 5、税负难以转嫁。
(五)扣除项目
1、丧葬费、墓地费。一般规定一个最高 扣除限额。
2、遗产管理费。主要包括律师费、认定 遗产手续费等。
(二)缺点 1、具有累退性。 2、影响生产流通的发展。
具有规则性,也就是要有循环性、反复性和周 期性。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不列入课税所得之 内。 2.净值说:由德国学者夏恩兹提出。该观点认 为,所得是指某人的经济力量在两个时点之间 的净增货币价值。它不分来源是否具有规则性
而将反复连续发生的收益和临时性、偶然性、 恩惠性收益都包括在课税所得之内。这一学说 在公平方面要优越于周期说,但没有周期说便 利。
3.消费说:由美国学者海格和西蒙斯提出。该 学说认为,凡能增加个人享受满足的东西就应 视为所得。它将经常的、偶然的、货币的、实 物的所得都列入课税所得范围。优点是符合纳 税能力原则,缺点是忽视课税的可行性。
4.交易说:是会计学界的观点,认为所得 与交易有关。一定时期通过交易实现的 收入即交易所得减去为取得这些收入所 耗费的成本费用,再减去同期亏损的余 额,就是课税所得。按这一学说设计的 所得税制比较简单,征收管理也比较便 利;缺点是课税范围只限于交易所得, 不能反映个人的实际纳税能力。
1、公益捐赠扣除。
2、基础扣除。
3、法定扣除。但赠与税不承认债务和费用扣 除。
第六章 商品课税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概述 销售税 增值税 消费税 关税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 商品课税是指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
象所课征的税收。 二、优缺点 (一)优点 1、负担普遍 2、收入充足、均衡、及时。 3、调节消费、鼓励储蓄。 4、征管简便易行。
优点:既能体现纳税能力原则,又能体 现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区别对待的原 则。
三、所得税制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 (一)特点 1.课税普遍; 2.负担公平; 3.富有弹性; 4.收入稳定可靠; 5.调节经济。对消费、储蓄、投资、就业都有
影响。
(二)规律 1.从临时税发展为固定税。 2.从比例税发展为累进税。 3.从分类所得税发展为综合所得税。
(3)以直接税为主体、间接税为辅助的复合 税制体系能够鼓励竞争、发展经济
2.外因
(1)商品经济发达,收入水平高,大部分公 司或个人在扣除必要宽减后还有较多剩余
(2)经济货币化程度高,所得主要表现 为货币所得,非货币所得以外的实物性 收入所占比重很小,因而能够较为准确 地计算所得,公平纳税
(3)社会城市化,就业公司化,生活福 利化,因而能够有效的查核纳税人的收 入状况和费用扣除,便于实行源泉扣缴 的征税方法。
3、被继承人债务扣除。包括遗产中的债 务和尚未支付的税金。
4、公益遗赠扣除。对捐赠给宗教、慈善
学术、教育等机构的遗赠作全额扣除。
5、基础扣除。指免税限额的规定。
6、法定扣除。实行分遗产税制的国家, 对继承人按其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 规定一定的扣除额。
二、赠与税
(一)概念:是以财产所有者在生前赠 与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而课征的一种税。
(二)类型
1、总赠与税制:是对财产赠与人一定时 期赠与他人财产的总额课征的制度。纳 税人是财产赠与人。代表国家是实行总 遗产税制和部分混合遗产税制的国家。
2、分赠与税制:是对受赠人一定时期内所获 得的受赠财产总额课征的制度。纳税人是财产 的受赠人。代表国家是实行分遗产税制的国家。
(三)扣除项目
(1)纳税人: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考虑继承人与遗产人的亲疏关系。
(2)税率:采用累进税率。代表国家是 日本、德国、法国等。
3、总分遗产税制:也称“混合遗产税 制”。是对遗产人的遗产先征收遗产税, 然后再对继承人所得的遗产征收继承税。
优点:兼蓄了总、分遗产税制的优点。
缺点:重复课税,使税制复杂化。
第一节 财产税制概述
一、财产税的概念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
产课征的税收。 财产税制是一个古老的税系,历史上最
早的税收形式就是土地税与人头税。 二、财产课税的性质和特点 (一)性质 1.与所得课税的区别:
(1)财产课税的纳税人不一定是财产的 主人(如遗产税),而所得课税的纳税 人一般来说是所得的拥有者;
(三)类型
1、总遗产税制:是对财产所有者死亡后遗留 的财产总额课征的制度。
(1)纳税人:遗嘱执行人或委托遗产管理人。
(2)课税对象:死亡者的遗产总额。
(3)税率:采用累进税率,一般设有起征点, 不考虑继承人与遗产人的亲疏关系,也不考虑 继承人的实际情况,代表国家美国、英国等。
2、分遗产税制:是对各继承人分得的遗 产份额课征的制度。
二、所得税的概念与类型
(一)概念:就是以所得为课税对象而 向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课征的税。
(二)类型
1.分类所得税:最早创始于英国,它将所 得按来源划分成若干类型,对各种不同 来源的所得,分别课以各种不同的所得 税。
优点:能体现政府的奖限意图;多采用 课源法,节省征收费用。
缺点:是不能按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课征。
(二)发展中国家实行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 系的内因和外因
1.内因 (1)财政上的需要 (2)纠正结构失衡的需要 2.外因 (1)历史因素的影响 (2)经济的商品化、现代化水平较低。
三、政府职权的划分决定税权的分散或 集中
(一)发达国家政府职权的划分特点决 定了其税收制度的联邦主义属性
供给; 3.注重发挥流转税的作用。 二、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趋向 1.间接税仍是重要的改革领域; 2.所得税比重有所下降。
第四章 所得税制
第一节 所得税制概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税
第一节 所得税制概述
一、所得的基本概念 国际上对课税所得的解释,主要有四种观点: 1.周期说:该观点认为,课税所得的来源应该
3.应纳税额的计算:社会保障税在计税依据方 面没有基本费用扣除和免征额等规定,但却规 定了课税的最高限额。即只对一定限额以下的 毛工薪收入额课征,而对超过最高限额的一部
分工资和薪金不征税。 4.税率:大多采用比例税率。 5.征管:一般采用从源课征法。
第五章 财产税制
第一节 财产税制概述 第二节 遗产税和赠与税
(2)财产课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本身的 数量或价值,所得课税的课税对象则是 财产产生的收益或所得;
(3)财产课税是对财富的存量课税,所 得课税是对财富的流量课税。
2.财产课税与商品课税的区别:
(1)财产课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属财富的 存量部分,商品课税的课税对象是流通中的商 品,属财富的流量部分;
一、遗产税 (一)概念:是以财产所有者死亡后遗留的财
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继承人课征的一种税。 在英国曾称之为“死亡税”。
(二)产生:遗产税历史悠久,早在古代的希 腊、罗马、埃及时代就已有遗产税的史迹。英 国于1694年、法国于1703年、意大利于1862年、 日本于1905年、德国于1906年先后开征了遗产 税。
第三章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税收制度比较
第一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 的特点
第二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 差异的原因 第三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
的发展趋向
第一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税收制度的特点
一、发达国家税收制度的特点 1.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高; 2.以直接税为主的复合税制体系; 3.税收制度的联邦主义。 二、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的特点 1.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底; 2.以间接税为主的复合税制体系; 3.税收制度呈现出集权化倾向。
(2)财产课税中的财产多数不参与流通,不 发生交换或交易,课征方法一般实行定期课征, 商品课税的商品都加入流通,发生一次或多次 交易行为,课征方法一般实行一次征收。
(二)特点 1.收入比较稳定 2.利于均衡财富分配 3.便于征收管理 4.弹性较小 5.课税不普遍
第二节 遗产税和赠与税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职权的划分特点 决定了其税收制度的集权化倾向
1.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的重大投资和经济 调整;
2.中央政府肩负着实现收入再分配的职责
3.发展中国家政治社会不够稳定是其税权 集中的又一重要原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三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税收制度的发展趋向
一、发达国家税制改革的趋向 1.减少了税收对经济的过度干预; 2.以减税为中心,将税收调节重点由需求转向
第二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税制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一国的税负水 平
二、直接税和间接税的自身特点及相应 的客观环境是决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 家税制差异的主要原因
(一)发达国家实行以直接税为主的复 合税制体系的内因和外因
1.内因
(1)直接税具有内在稳定器的功能
(2)直接税可以缓和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保 持社会稳定
的地位不断提高,例如在美国,社会保 险税在联邦税收收入中,仅次于个人所 得税,已成为第二大 税种。在瑞典等国, 社会保险税已成为第一大税种。
三、社会保险税的特点
1.累退性
2.有偿性
3.内在灵活性
四、社会保障税的课征制度
1.纳税人:雇员、雇主和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 由职业者。
2.课税对象:在职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和自 营人员的事业纯收益。
第二节 社会保障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