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引言托儿所和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建筑设计需要符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需求等多方面考量。
本文将就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进行探讨。
二、环境选择1.选择安静的建筑环境,远离工业区、交通干道等噪音源;2.保证周围空气清新,避免污染源存在;3.通风良好,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4.考虑周边配套设施,如公园、医疗机构等。
三、建筑布局1.分区明确,划分成幼儿教室、活动室、休息室、餐厅等功能区域;2.学龄前儿童活动区域必须有专门幼儿厕所,保证卫生设施;3.考虑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确保紧急情况下儿童顺利疏散;4.室外活动场地要充足,有利于儿童体育锻炼。
四、建筑设施1.教室内部设计应美观、明亮,色彩丰富,布局灵活;2.活动室需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儿童受伤;3.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建议使用绿色环保材料;4.餐厅设施要卫生干净,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五、安全考虑1.建筑结构强度要达到规定标准,有抗震设计;2.火灾安全设施完备,定期组织演练;3.室内设施避免尖锐物品,防止儿童受伤;4.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清晰,方便儿童识别。
六、装饰设计1.底层装饰物尽可能做圆弧处理,避免尖锐角;2.墙面装饰以绿色、亲和色为主,符合儿童审美;3.设计可触摸的装饰物,鼓励儿童参与。
七、教育环境1.设计富有创意、互动性的空间,激发儿童学习兴趣;2.考虑灯光和音响设计,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3.配备体育器材、益智玩具等教育器材。
八、总结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设计者在规划和建设时应注重细节,全方位考虑儿童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个适宜成长的空间。
以上是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探讨,希望对相关规划者和设计师有所启发,为孩子们打造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1.本规范为了保障儿童安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针对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提出规范要求。
2.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特点和需求,注重安全、健康、舒适、启发性和环保性。
3.建筑面积、座位数、儿童比例等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与相关法律法规一致。
第二章:用地规划1.托儿所和幼儿园应尽量选择低噪音、低污染的用地,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
2.建筑群布局要合理,保证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遮挡。
3.用地内应设置适宜儿童活动的室外场地和园林景观。
第三章:建筑设计1.建筑内外墙面应保护儿童免受尖锐或硬质构件的伤害,采用倒棱、圆弧等设计。
2.建筑材料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避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3.室内空间应合理分区,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房间间隔、门窗高度、设备摆放等要符合儿童身高、体型和活动特点。
4.楼梯、走廊、门窗等地方要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儿童摔倒、夹伤等意外。
5.室内装修要注重环保和美观,尽量采用无毒、无害的材料。
第四章:功能布局1.室内功能布局应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休息室、用餐区等。
教室和活动室要满足展示教育、集体活动和多元化教学的要求。
2.卫生间要分设成人和儿童用,设备配置要便利儿童使用。
3.休息室要安静、温暖,为儿童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4.用餐区要考虑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设备配置要方便儿童、安全卫生。
5.室外功能布局要包括安全、适宜的儿童游乐区、绿化区和运动场地。
第五章:设备设施1.室内设备设施要合理配置,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包括桌椅、黑板、玩具、书架、儿童床等。
2.设备设施要符合儿童安全要求,防止尖锐、硬质物品伤害儿童。
3.室外设备设施要遵循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标准,设备结构要牢固、稳定,避免儿童发生跌落、碰撞等伤害。
第六章:安全防护1.建筑内外应设置适当的栏杆、护栏、防盗网等安全措施,防止儿童发生意外。
2.建筑内应配备适量灭火器材、防火门等消防设施。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平面设计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
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4.1.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
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1)幼儿生活用房。
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
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
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
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
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
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定。
(2)1988年7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见表4—3。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布局:设计师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需求,合理安排建筑的各个区域,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餐厅等。
同时,应考虑儿童的安全,如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防护装置。
2. 空间规划: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活动需要和成长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
同时,考虑到儿童的动态性和探索欲望,应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和设施,如游戏区、阅读角和户外运动场所。
3. 安全设施:建筑设计应符合儿童安全的要求。
这包括使用无毒环保材料,设置安全护栏、手扶梯、防火设施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4. 通风和采光:建筑设计应确保充足的采光和通风,以保证儿童的健康和舒适。
设计应考虑室内外温差,选择适当的窗户和遮阳措施。
5. 卫生设备:建筑设计应设置适当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卫生间、垃圾处理区等。
这样可以保持儿童的卫生和健康。
6. 环境友好:建筑设计应关注环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师应设计合理的能源消耗管理系统,支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并考虑水资源的有效管理。
7. 智能化设备:建筑设计可以考虑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如智能门锁、安全监控和互动学习设备等,以提高教学和管理效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标准而有所不同。
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87)城设字第466 号(1987 年9 月3 日)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造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造设计.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造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大型: 10 个班至 12 个班。
中型: 6 个班至 9 个班.小型: 5 个班以下。
1 .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班 21~25 人。
2 .幼儿园: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35 人.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造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造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造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造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四、能为建造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造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十一条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
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第一节普通规定第十二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造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造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最新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相关要求
4.4.1 服务管理用房宜包括晨检室(厅)、保健观察室、教师值班室、警卫室、 储藏室、园长室、所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室等房间。 各房间的最小使用面积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要求:托育机构应设有保健观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相关要求
4.4.4 保健观察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有一张幼儿床的空间; 2 应与幼儿生活用房有适当的距离,并应与幼儿
活动路线分开; 3 宜设单独出入口; 4 应设给水、排水设施; 5 应设独立的厕所,厕所内应设幼儿专用蹲位和
洗手盆。
4.4.5 教职工的卫生间、淋浴室应单独设置, 不应与幼儿合用。
4.1.17 托儿所睡眠区、活动区,幼儿园活动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的 室内最小净高不应低于表4.1.17的规定。
相关要求
4.3.6 同一个班的活动室与寝室应设置在同一楼层内。 4.3.9 寝室应保证每一幼儿设置一张床铺的空间,不应布置双层床。床 位侧面或端部距外墙距离不应小于0.60m。
相关要求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按……执行”。
强制性条文-1
3.2.8 托儿所、幼儿园的活 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 区域,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 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3h。
活动室 ---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进行各种室内日常活动的空间。 寝室 ---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睡眠的空间。
4.3.10 卫生间应由厕所、盥洗室组成,并 宜分间或分隔设置。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 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与健康,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下面是一些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
首先,建筑设计要符合建筑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消防法规,保证建筑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建议使用抗震设防等级为8度以上。
其次,建筑面积应根据幼儿园的规模和班额确定。
每个教室的面积要满足每位幼儿能够自由活动的空间,建议每位幼儿室内活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
再者,建筑要有足够的自然采光和通风。
每个教室都要有充足的自然光源,保证幼儿的视力健康。
另外,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保持空气的新鲜度。
此外,建筑设计要考虑儿童的安全。
设计围墙时要保持透明度,防止幼儿攀爬,围栏高度要符合安全标准。
在楼梯、门窗等部位要设置防护措施,以防止幼儿的意外伤害。
另外,建筑要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和逃生通道。
每个楼层都要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喷淋系统和逃生通道。
逃生通道要保持畅通,灭火器要设。
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和幼儿园是提供儿童学前教育和照护服务的重要场所,在建筑设计上应该注重安全性、教育性以及舒适性。
下面将从以上三个角度来讨论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一、安全性安全是儿童在托儿所和幼儿园内成长的基本保障,建筑设计应该考虑以下要点:1.门窗设计门窗应该符合儿童身高,且门的开启方向应该缩小锐角,这样可以防止儿童撞到角落而受伤。
另外门的开关应该设计成无法被儿童轻易开启,保证儿童的安全。
2.楼梯和栏杆设计楼梯在设计时必须考虑到儿童的特殊需求,一方面保证楼梯的坡度不过陡,另一方面栏杆的高度应该符合儿童身高。
此外,楼梯间的落地窗应该安装防护栏杆,避免儿童从窗户跌落并受伤。
3.卫生间和洗手间设计卫生间和洗手间是儿童容易发生意外的地方,卫生间的地面应该采用防滑、耐磨的材料,同时卫生间的门的设计也需要考虑到儿童的高度和安全,以防止儿童受到裸露的线路电击或者其它意外伤害。
二、教育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地位不仅仅是照顾儿童,更加重要的是给儿童提供一个学前教育的机会。
因此,在建筑设计上,应该考虑以下要点:1.活动室和教室的规划活动室和教室是托儿所和幼儿园最重要的功能空间,应该根据儿童的年龄和人数来规划。
同时,教室的风格设计也应该符合儿童审美的特点,比如采用鲜艳的颜色、可爱的图案等等,以吸引儿童的注意力,更加有效地促进他们的学习。
2.图书馆和艺术体验室的设计图书馆和艺术体验室可以促进儿童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表达能力的发展。
因此,在设计上应该考虑到儿童的需求,比如,图书馆应该有地方能让儿童自由地坐下来阅读,艺术体验室应该为儿童提供村笔、画纸让他们自由发挥想象。
三、舒适性舒适的环境能够提高儿童的学习和生活质量,因此,在建筑设计上,应该考虑以下要点:1.采光良好的采光是舒适环境的基础条件,因此,在建筑设计时应该在建筑规划中保证儿童接受到适宜的自然光。
2.通风通风也是舒适环境的基础条件,因此建筑内设计应该保证通风口健全无疵,避免因不良通风导致儿童的健康受损。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造设计规(87)城设字第 466号(一九八七年九月三日)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造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
第二条本规合用于城镇与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造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造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国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 10 个班至 12 个班。
中型: 6 个班至 9 个班。
小型: 5 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 、托儿所:乳儿班与托儿小、中班 15~ 20 人,托儿火班 21~ 25 人。
2 、幼儿园:小班 20~ 25 人,中班 26~ 30 人,大班 3l~ 35 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造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执行《民用建造设计通则》以与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造基地,并应根据城镇与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造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与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者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造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造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与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问。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在孩子们成长的早期阶段,托儿所和幼儿园是他们除了家庭之外最重要的活动场所。
因此,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设计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范,以确保孩子们的安全、健康和快乐成长。
首先,建筑的选址至关重要。
托儿所、幼儿园应建在环境安静、空气清新、日照充足的地段。
要远离各种污染源,比如工厂、垃圾处理站等。
同时,也要避免建在交通主干道附近,以减少噪音和汽车尾气对孩子们的影响。
周边应有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家长接送孩子以及满足日常的生活需求。
建筑的布局要合理。
要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包括教学活动区、休息区、游戏区、餐饮区等。
教学活动区应宽敞明亮,便于孩子们开展各种学习和游戏活动。
休息区要安静舒适,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睡眠环境。
游戏区要有足够的空间和安全的设施,让孩子们尽情玩耍。
餐饮区要保持卫生整洁,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在建筑的出入口设计上,要考虑到家长和孩子们的便捷与安全。
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交通繁忙的路段,要有缓冲区域,防止车辆直接靠近。
出入口的数量要根据建筑的规模和使用人数来确定,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人群。
建筑的层高和面积也有严格的要求。
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8 米,以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充足的采光。
每个孩子的活动面积应符合相关标准,以避免过度拥挤。
班级活动单元是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基本组成部分,每个班级应配备单独的活动室、寝室和卫生间。
活动室的面积要足够大,能满足孩子们的集体活动需求。
寝室的布置要温馨,床铺的摆放要合理,保证每个孩子都有足够的休息空间。
卫生间要方便幼儿使用,设施的尺寸和高度要适合幼儿的身体特点。
建筑的安全性是设计的重中之重。
楼梯的踏步高度和宽度要适中,扶手要牢固,防止孩子们摔倒。
阳台和走廊的栏杆高度要符合安全标准,避免孩子们攀爬发生危险。
室内的墙角和家具的边角要做成圆角,以减少孩子们碰撞受伤的可能性。
建筑材料要选择环保、无毒、无异味的材料,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良好。
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安全规范,插座和开关的位置要设置在孩子们够不到的地方。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一九八七年九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国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火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l~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问。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应考虑以下要素:
1. 建筑安全: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和施工必须符合建筑安
全标准,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建筑物应具备耐火性能,并
采用安全门窗和防护设施。
2. 空间布局:建筑物内部应合理布局,包括教室、活动室、操场、休息区等。
空间应充足,面积符合规定,并考虑到
幼儿的身高和体型。
3. 采光与通风:建筑物应设计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系统,确保幼儿室内空气流通,并减少病菌传播。
4. 水电安全:建筑物的水电设施应符合安全标准,避免电
击和水源污染。
5. 卫生设施:建筑物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干净卫生间、洗手池和垃圾处理设施,以保持卫生和避免感染传播。
6. 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建筑物应有多个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7. 儿童友好设计:建筑物应考虑到儿童的身高、活动及游戏需求,采用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家具、装饰和玩具。
8. 环境友好:建筑物的设计应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并使用环保材料。
9. 安全围栏:园内的室外活动区域应设置足够高度和牢固的安全围栏,以防止幼儿走失或发生意外。
10. 消防设备:建筑物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报警系统和灭火器具等。
此外,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需符合当地相关法
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
具体规范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实
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场所,为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建筑设计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以下将从空间布局、建筑材料、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空间布局1.活动空间: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置足够的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室内空间需要考虑儿童在室内活动时的安全和舒适性,室外空间需保证儿童可以安全地活动。
2.朝向和采光:建筑设计要保证建筑朝向合理,软硬装设计需充分考虑采光和通风的问题,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温度宜人。
3.通道和门宽:通道和门宽需要考虑轮椅、婴儿车和儿童活动的需要,通道应保证足够的空间,门宽应不少于1.2米。
4.厨房和休息区:建筑设计要考虑厨房和休息区的大小和布局,厨房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休息区应设计在安静的地方,避免儿童受到噪音的干扰。
二、建筑材料1.材料选择:建筑材料应符合健康环保标准,合格的环保材料能够保证儿童在室内空气质量健康。
2.涂料和地板:涂料和地板应符合环保标准,涂料要求甲醛、苯等有害物质含量低,地板要求不易滑倒,防护措施完备。
3.卫生间:卫生间内地板要求不易起翘、不易磨损腐蚀,墙面要求平整、光滑,同时安装通风设施和隔断设施。
三、安全设施1.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建筑设计中重要的一环,应符合国家标准,安装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方便疏散。
2.电气设施:电气设施应符合GM8973-1996《幼儿园电气安全标准》,应采用防水、防污染、防电击等特殊设计。
3.防盗设施:建筑设计应考虑防盗需求,安装窗户、门、门锁、报警器等设备,确保儿童的安全。
总之,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儿童的健康和安全,需要充分考虑空间布局、建筑材料、安全设施等方面,以创造更舒适、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完整版)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完整版)2019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总平面设计原则为了确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的质量,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和美观等基本要求,本规范制定。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并规定了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和每班人数。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符合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并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和防灾能力,同时符合节约土地、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除了符合本规范外,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方面,本规范规定了幼儿生活用房、幼儿生活单元和多功能活动室等术语。
在基地和总平面设计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确保建筑设计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同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和儿童安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3.1.1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设基地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3.1.2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以下规定:1.应建在日照充足、交通便利、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2.不应建在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3.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4.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相毗邻;5.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6.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1.3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应为300米至500米。
3.2 总平面3.2.1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
设计应合理地功能分区、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3.2.2 三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
两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以下规定:1.合建的既有建筑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震、防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其基地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规定;2.应设独立出入口,并应与其他建筑部分采取隔离措施,设置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3.出入口处应设置人员安全集散和车辆停靠的空间;4.应设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场地周围应采取隔离措施;5.建筑出入口及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措施。
2023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规划设计规范》
2023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规划
设计规范》
简介
本文档是2023修订版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规划设计规范》,旨在规范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规划设计,确保儿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儿童教育关注度的提高,托儿所和幼
儿园的数量不断增加。
因此,为了提供合适的建筑设计,满足儿童
的需求,本规范经过修订,旨在指导托儿所和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工作。
规范内容
本规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空间规划:规定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的布局、面积、高度等。
2. 安全设施:明确安全出口、防火设施、安全通道等需求。
3. 卫生环境:规定洗手间、卫生间、垃圾处理等设施的设计标准。
4. 照明与通风:规范托儿所和幼儿园的自然采光、通风系统等设计要求。
5. 儿童活动空间:确定儿童活动室、操场等场所的设计规范。
6. 设备设施:规定托儿所和幼儿园必备的教具、玩具、家具等设备标准。
实施和监督
本规范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实施和监督。
托儿所和幼儿园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并接受监督。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987年9月3日)(87)城设字第4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七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该按照国家现实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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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基地选择
第条
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总平面设计
第条
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
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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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
注:、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的戏水池等。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条
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
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3章建筑设计
一般规定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条、第条的规定设置。
服务、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
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第条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条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条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m) 表
房间名称净高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音体活动室
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第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条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窗地面积比表房间名称窗地面积比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乳儿室1/5
寝室、喂奶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1/6
其它房间1/8
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
第条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nT’W不应大于75dB。
幼儿园生活用房
第条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第条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第条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
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
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条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m2 表
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备注
房间名称
活动室505050指每班面积寝室505050指每班面积
卫生间151515指每班面积
衣帽贮藏室999指每班面积
音体活动室15012090指全园共用面积
注: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m2。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应按规模的大小确
定。
3.实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可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置。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宽度为~,水龙头的间距为~。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
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沟槽式的槽宽为~,坐式便器高度为~。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
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
第条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的规定。
每班卫生间内最少设备数量表
污水池(个)大便器或沟槽(个或位)小便槽(位)盥洗台(水龙头、个)淋浴(位)
1446~82
第条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第条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
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托儿所生活用房第条
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
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
符合表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乳儿班每班房间最小使用面积m2 表
房间名称使用面积
乳儿室50
喂奶室15
配乳室8
卫生间10
贮藏室6
第条
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的出入口。
第条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
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
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第条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服务用房
第条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第条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
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
服务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m2 表
规模大型中型小型
房间名称
医务保健室121210
隔离室2×888
晨检室151210
第条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第条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
供应用房
第条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的规定。
供应用房最小使用面积m2 表厨房规模大型中型小型
房间名称
主副食加工间453630
主食库151015
副食库1510
冷藏库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