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净山保护条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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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练习题)

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练习题)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练习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整理人:张恒龙1、(单选题)根据《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的规定,梵净山生态修复治理以()为主,()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A.自然恢复生物措施工程措施B.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自然恢复C.自然恢复生物措施技术措施D.工程措施自然恢复生物措施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2、(单选题)违反《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备设施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处以()罚款。

A.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B.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D.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3、(单选题)根据《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的规定,梵净山生态修复治理按照谁损害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

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负责修复治理。

A.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B.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C.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梵净山管理机构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解析:展开解析↓4、(单选题)根据《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开发取用水资源B.禁止在梵净山新建水电站C.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开发取用水资源D.禁止在三级保护区开发取用水资源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解析:展开解析↓5、(单选题)违反《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处以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罚款。

A.10元以上40元以下B.10元以上50元以下C.10元以上20元以下D.10元以上30元以下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解析:展开解析↓6、(单选题)根据《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的规定,景区经营企业应当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告、制止。

美丽的梵净山(贵州铜仁地区江口)PPT课件

美丽的梵净山(贵州铜仁地区江口)PPT课件

九皇洞。相传明 神宗皇帝第九个妃 子看破红尘,来梵 净山修行,人称九 皇娘娘。这里是她 最后修行肉身成圣 的地方。百姓在此 给九皇娘娘塑像纪 念她 。
敕赐碑
拜佛台
由于上老金顶的路很险,景区规定了从拜佛台、敕赐碑这里上山, 由另一条路下山。
从拜佛台向蘑菇石 群方向看去,两块高 高的人形石头,相对 两无言,永远那样彼 此相望,长相厮守。 称为夫妻石。
思过崖。在两个 高耸的小崖间,两 壁如削,仅能容纳 一人穿行。传说佛 家修炼弟子,若犯 佛忌被罚在此思过 以悟其道。
在蘑菇石群旁,一方巨石耸立,形状像一只展翅欲飞的天鹰,俨然是梵净山忠 实而威严的卫士。称为老鹰岩。
这处山崖的顶端平铺着一面石台,一块巨石恰如一方巨印倒置于平台之上,人称 “翻天印”。自古便有仕途求官之人为祈如愿,在此叩拜。
接引佛:这是阿弥陀佛的化身,据说只要口中念着他的名字“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他就到路上迎接真诚的朝山客 。
黑巷子:这里的高大古树把道路遮盖起来,行成了一条幽幽的巷道,所以叫“黑巷 子”。两旁的古树奇形怪状,青苔缠绕,连理成阴,展现着原始的生态。
剪刀峡:它像一 把朝天的剪刀,在 山中剪出道路,从 峡谷中我们还可以 一眼看到金顶。
沿承恩寺登山,进入梵净山古老地质形成的奇石大观园。大自然鬼斧神工,巧夺天 工,为人类造就了无法想象的石头艺术。
闻名中外的蘑菇石高约10米,似连体又似两方巨石的重叠,上大下小,看似摇 摇欲坠,危机四伏。但它屹立梵净山已亿万年了。
蘑菇石已经成 了梵净山的“山 标”、“山徽”。
万卷书。无数页岩堆积 成的山石像一堆堆码放的 书籍。古人有诗赞:遍地 纵遭秦火劫,名山还有未 烧书。相传唐僧取经归来, 到梵净山拜谒弥勒佛,白 马偶失前蹄,经书洒落而 致。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资源管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资源管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资源管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2•【字号】铜府办函〔2020〕79号•【施行日期】2020.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资源管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函〔2020〕79号松桃县、江口县、印江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资源管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2日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资源管理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梵净山保护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调整与权限下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建立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及缓冲区区域(以下简称“梵净山遗产地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和资源管理联动机制,形成梵净山遗产地区域江口县、印江县、松桃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协作联动执法和联合管理各类自然资源的工作格局,依法保护管理梵净山,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梵净山保护管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梵净山遗产地区域各地各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资源管理联动机制建设,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梵净山遗产地区域违法活动,全面提升梵净山遗产地区域行政执法水平和资源管理效率,推进梵净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梵净山遗产地区域突出普遍价值特别是生物多样性价值为核心,不断提升梵净山遗产地区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规范资源利用。

环保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精)

环保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精)
良好氛围。
规范环保行为
培训有助于企业和个人了解环保法 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从而规 范自身的环保行为,避免因违反法 规而受到处罚。
推动绿色发展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有助于引 导企业和个人走向绿色发展的道路 ,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 发展。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与收获
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涵盖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体系结构、核心内容和实施要求等 方面,重点讲解了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制 定了大量的环保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环保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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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阶段(1970年代)
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建设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制 定一些零散的环保法规。
发展阶段(1980-1990年代)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我国加快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步 伐,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重要 法律。
宪法中的环保条款
环保基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规定了国家 保护环境的基本职责和公民的环境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 保领域的基本法,规定了环保的基本原则 、制度、法律责任等。
环保单行法
环保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针对特定的环境问题或资源保护对象,国 家制定了大量的环保单行法,如《水污染 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环保法规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02
企业需要投入资金进行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增加企业成
本。
环保法规对企业市场形象的影响
03
企业的环保表现将影响其在市场中的形象和声誉,进而影响企
业的经营和发展。
企业经营管理中环保法律法规的遵守与应用

一图看懂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学习解读专题PPT

一图看懂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学习解读专题PPT
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依法解决青藏高原地区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灾害风险防范、绿色发展途径等方面 存在的问题,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学习解读2023年新颁布的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起草过程和主要考虑
我方将对该地块进行整体规划,为保 证规划 设计各 项要求 的落实 ,所有 租用土 地上的 附着物 ,包括 但不限 于树木 、经济 作物、 房屋、 临时建 筑、水 泥坪、 菜地等 ,我方 应有处 置权。 租用合 同签订 时,附 图标示 各户地 块相关 位置、 面积。 后期整 体建设 时,根 据一体 化规划 设计要 求,不 再保留 各地块 的界线 标识。 该地块 涉及一 套房屋 、二块 宅基地 ,我方 租用后 ,将保 留相关 土地的 土地属 性,以 解决经 营性用 房建设 的需求 。该地 块涉及 的6间 烤烟棚 ,拟重 新规划 拆迁改 建为民 宿用房 。 我方将对该地块进行整体规划,为保 证规划 设计各 项要求 的落实 ,所有 租用土 地上的 附着物 ,包括 但不限 于树木 、经济 作物、 房屋、 临时建 筑、水 泥坪、 菜地等 ,我方 应有处 置权。 租用合 同签订 时,附 图标示 各户地 块相关 位置、 面积。 后期整 体建设 时,根 据一体 化规划 设计要 求,不 再保留 各地块 的界线 标识。 该地块 涉及一 套房屋 、二块 宅基地 ,我方 租用后 ,将保 留相关 土地的 土地属 性,以 解决经 营性用 房建设 的需求 。该地 块涉及 的6间 烤烟棚 ,拟重 新规划 拆迁改 建为民 宿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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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2023年新颁布的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起草过程和主要考虑
我方将对该地块进行整体规划,为保 证规划 设计各 项要求 的落实 ,所有 租用土 地上的 附着物 ,包括 但不限 于树木 、经济 作物、 房屋、 临时建 筑、水 泥坪、 菜地等 ,我方 应有处 置权。 租用合 同签订 时,附 图标示 各户地 块相关 位置、 面积。 后期整 体建设 时,根 据一体 化规划 设计要 求,不 再保留 各地块 的界线 标识。 该地块 涉及一 套房屋 、二块 宅基地 ,我方 租用后 ,将保 留相关 土地的 土地属 性,以 解决经 营性用 房建设 的需求 。该地 块涉及 的6间 烤烟棚 ,拟重 新规划 拆迁改 建为民 宿用房 。 我方将对该地块进行整体规划,为保 证规划 设计各 项要求 的落实 ,所有 租用土 地上的 附着物 ,包括 但不限 于树木 、经济 作物、 房屋、 临时建 筑、水 泥坪、 菜地等 ,我方 应有处 置权。 租用合 同签订 时,附 图标示 各户地 块相关 位置、 面积。 后期整 体建设 时,根 据一体 化规划 设计要 求,不 再保留 各地块 的界线 标识。 该地块 涉及一 套房屋 、二块 宅基地 ,我方 租用后 ,将保 留相关 土地的 土地属 性,以 解决经 营性用 房建设 的需求 。该地 块涉及 的6间 烤烟棚 ,拟重 新规划 拆迁改 建为民 宿用房 。

风景名胜区条例PPT

风景名胜区条例PPT
名胜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保护景区的景物、 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培训课程系列
企业发展部 制
风景名胜区禁止的活动1
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一 下的罚款。
开山
采石 宾馆、招待所
风景名胜 区
开矿
培训中心
2
风景名胜区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3
设立应提交:名胜区资源的基本状况;拟设立的范围以及核心 景区的范围;拟设立的性质和保护目标 ;拟设立的景区游览 条件;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的所有权人。
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培训课程系列
企业发展部 制
第二章 设立
1、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物 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申请意见, 报国务院批准。
企业发展部 制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文化遗产
历史、审美、艺术、科学、人 种学、人类学角度有普遍价值.
自然遗产
审美、自然美、科学、保护角度
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培训课程系列
企业发展部 制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文化遗产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梵净山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梵净山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梵净山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1•【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梵净山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松桃自治县、江口县、印江自治县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铜仁市梵净山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做好各项工作。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第三章资源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范围第四章资源有偿使用费项目安排及使用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铜仁市梵净山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梵净山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梵净山的保护与管理,推动和促进梵净山生态环境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梵净山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是指梵净山景区门票经营企业按门票收入及其他经营性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支出后上缴的资源有偿使用费、索道经营企业按索道经营收入的16%上缴的资源有偿使用费、梵净山景区观光车经营企业按观光车经营收入的5%上缴的资源有偿使用费以及梵净山景区内经营并取得经营收入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上缴的资源有偿使用费。

第二章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第三条资源有偿使用费属政府非税收入,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第四条资源有偿使用费由贵州省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梵净山管理局”)按时清算,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私分。

梵净山冷杉的保护措施重新说明

梵净山冷杉的保护措施重新说明

梵净山冷杉的保护措施重新说明梵净山(Mount Fanjing)位于中国贵州省,是一座被誉为“中国庙宇和佛教圣地”的山峰。

在这座山上,生长着一种独特的树种,被称为梵净山冷杉(Abies fanjingshanensis)。

梵净山冷杉是珍稀濒危物种,受到了国家和国际上的关注。

为了保护这一珍贵的自然资源,各种措施已经被采取,以确保其长期存续和繁衍。

下面,我将重新说明梵净山冷杉的保护措施。

一、保护区划定和管理梵净山冷杉生长区域被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并根据其生态特征进行了合理的划分和管理。

保护区内部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保护区的巡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砍伐和盗伐的行为。

建立了保护区管理机构,由专门的管理人员监督和管理梵净山冷杉的保护工作。

二、生态恢复和栖息地保护为了提高梵净山冷杉的生存环境和栖息地质量,采取了一系列生态恢复和栖息地保护措施。

进行了土壤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土壤侵蚀和水源污染。

加强了对山地植被的监测和调查,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积极推广自然保护农业和生态修复技术,促进梵净山冷杉及其周边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三、开展科学研究和教育宣传为了更好地了解梵净山冷杉的生态特征和保护需求,开展了一系列科学研究工作。

通过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深入探索梵净山冷杉的分布、繁殖与更新机制等关键问题。

研究结果为梵净山冷杉的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

在保护区内开展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梵净山冷杉保护的认识和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及。

四、国际合作与交流梵净山冷杉的保护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保护技术和管理经验,共同推动梵净山冷杉的保护事业。

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共同制定保护目标和措施,加强梵净山冷杉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梵净山冷杉的保护措施涵盖了保护区划定和管理、生态恢复和栖息地保护、科学研究和教育宣传、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

梵净山

梵净山
梵净山
书籍
目录
01 详细信息
02 作品摘要
基本信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梵净山,位于贵州东北部的印江、松桃、江口三县交界处。 梵净山,面积567平方千米,是武陵山脉的主峰,海拔2572米,是世界上同纬度地带动植物生态保存最完好 的地区,现已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梵净山,2018年7月2日在巴林麦纳麦举行的世界遗产大会上获准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详细信息
详细信息
作品名称:《梵净山》 作者:欧阳昌佩 作者机构:不详 语种: Chinese汉语 分类:中图分类:Q959.848 S759.9 期刊收录: 0 来源:中国西部, West China,2007,009 标识号: ISSN:1008-0694CN:51-1500/Z 中文关键词: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北部动植物海拔
作品摘要
作品摘要
摘要:梵净山位于贵州东北部的印江、松桃、江口三县交界处,面积567平方千米,是武陵山脉的主峰,海 拔2572米,是世界山同纬度地带动植物生态保存最完好的地区,现已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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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在一级保护区内,除适用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 十七条规定以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核心区; (二)在缓冲区内从事除教学科研以外的活动;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利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梵净山管理机构 应当会同市、县级人民政府相关 主管部门,依托铜仁市大数据平 台,建立森林防火、建设活动审 核审批、违法行为查处、旅游安 全管理、气象灾害预警等管控平 台。
第三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 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梵净山原有居民殡 葬活动的管理,依法规划建设公墓,并建立 相应管理制度。 梵净山原有居民死亡后,应当葬入公墓 。提倡树葬、花葬、深埋等节地生态安葬。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和环线公路可视范围 内新建、扩建坟墓和新立墓碑。
第十三条 一级保护区内,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 真性、完整性,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开展旅游和 生产经营活动。 二级保护区内,除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科研教学 、观光旅游和不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原有居民生活生 产设施改造外,禁止开发建设商业房地产以及其他破 坏资源或者景观、污染环境的项目。 三级保护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梵净山保 护规划,禁止开发建设与梵净山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各 类项目。
第六条 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局、梵净 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梵净山管理机 构),具体负责梵净山保护、利用的统一管理工作, 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制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历史遗迹、人 文景观等方面的保护管理制度; (三)保护梵净山自然生态系统、地质遗迹等, 组织开展与自然遗产保护有关的科研、科普、教育等 活动; (四)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和有关建设事项的监督 管理工作; (五)会同县、乡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建 立梵净山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社区共管共建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梵净山管理机构根据保护管理需要设立的分支机 构,负责所在区域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县、乡级人民政府编制或者修改涉及梵 净山的乡规划、村寨规划、旅游规划和其他专项规 划,应当符合梵净山保护规划,并征求梵净山管理 机构意见。
第十二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 制宜、节约用地、有利生产的原则,组织 编制梵净山内的村寨规划,实现村寨规划 全覆盖。 编制二、三级保护区内的村寨规划, 应当预留原有居民住宅用地。 原有居民房屋确因保护需要不能改建 、扩建的,可以在前款规定范围内另行申 请宅基地。
第三章 资源保护
第十七条 梵净山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梵净山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研究,
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利用综合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对植物、动物、大 气、水体等实施动态监测,为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梵净山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农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 告梵净山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名录,并设立保护标志。 梵净山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普教育场馆,编制科普视听资料,展示、宣 传梵净山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风貌。
第九条 鼓励梵净山内村组、社区制 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共同参与梵净 山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举报或者劝阻 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的行为。 对梵净山保护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 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 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条 梵净山管理机构 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相关主 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编制 梵净山保护规划,经市人民 政府批准后实施。 梵净山保护规划应当按 照统筹资源配置、明确分区 保护管理、合理布局村寨、 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进行编 制,并与梵净山内已依法批 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世界自然遗产等规划相 衔接。
第三十一条 梵净山景区经营 企业应当通过展览展示、讲解咨询、 智慧服务等方式,向游客提供相关 的旅游信息,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 人员和安全设备设施,设置安全须 知标牌和警示标志,加强易燃易爆 物品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 检查。 景区经营企业应当对游客的不 文明行为进行劝告、制止;游客拒 不改正,并造成环境、资源损害的 ,应当及时报梵净山管理机构或者 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在二级保护区内,除适用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还禁止下列 行为: (一)在禁火区内户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划定区域外烧烤、野炊、露营、游泳; (三)砍伐、放牧、捕捞; (四)擅自截流或者改变河流、溪流、瀑布的自然状态; (五)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六)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进入梵净山的游客,应当遵守景区管理规定,不 得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不得损坏公共设施、攀折树木 花草、随意丢弃垃圾。 禁止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进行穿越、攀岩等活动。 违反前款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救援费用的,由活动组织者 或者被救助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县、乡级人 民政府应当加强梵净山乡村 旅游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督 管理,引导使用电能、液化 气、沼气等清洁能源。 乡村旅游经营者不得违法 占地、侵占河道摆摊设点和 直排污水、乱扔垃圾。
第二十四条 梵净山生态修复治理按照 谁损害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定 责任人。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地县 级人民政府负责修复治理。 生态修复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生物 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梵净 山管理机构应当对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行 监督。
第二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 梵净山管理机构可以在出入一 级保护区的主要路口设立野生 动植物资源保护检查点,并建 立方便原有居民出入的管理制 度。
第三十条 梵净山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梵净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经 营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景区经营企业应当接受梵净山管理机构的监 督检查。 梵净山景区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经营企业应当提前 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梵净山管理机构报告;景区经营企业和当 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二级保护区内生态旅游区(黑湾河口-鱼坳-茴香坪-金顶-护国寺-张 家坝)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核定的游客最大承载量,适时公布游客接待情 况,不得超容量接待游客。
第十四条 梵净山内各类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征求梵净山管理机构 意见。 建设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手续报梵净山管理机构备查。 建设项目施工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等要求进行施工,将弃渣、弃土堆放在专门的弃土场,不得乱堆乱弃,不得破坏周 围的自然景观、水体、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 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和施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修复生态;项目验收时 ,应当有梵净山管理机构参加。
第十八条 梵净山实行全年森林
防火,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逐 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县、乡级人民政府和梵净山管理机 构应当建立毗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完善火情监测预 警体系,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
第二十条 梵净山管理机构和县级 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梵净 山野生动物特别是黔金丝猴、大鲵等 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防止人为破坏 和干扰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禁止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野生 保护动物及其制品。
第二十六条 在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烧荒烧炭、露天焚烧秸秆; (二)露天焚烧沥青、塑料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开山、采石、取土、挖沙、开垦; (四)非法采伐林木; (五)非法移植古树、名木、大树、珍稀树木; (六)采集野生中药材、挖树兜; (七)电鱼、毒鱼、炸鱼,使用禁用渔具捕捞; (八)在河道内弃置渣土、垃圾等废弃物; (九)引进或者放生有害外来物种;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梵净山保护管理工作 情况。 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对 梵净山保护管理情况开展视察、执法检查、 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
第七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 应当将梵净山资源环境保护、 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经费列 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 的保障机制。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 梵净山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对 因承担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责 任使经济发展或者生产生活受 到限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 过财政转移支付分配、产业发 展扶持、技术培训指导等方式 给予补偿。
梵净山管理机构和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 梵净山野生植物特别是梵净山冷杉、 珙桐等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做好封 山育林、植树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 治等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 源质量。 禁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梵净山
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已有的矿产 资源开采企业应当限期关闭,并依 法予以补偿。 梵净山的废弃矿山由原采矿权 人或者投资人负责治理;原采矿权 人或者投资人无法明确,或者无力 治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 、治理恢复。
第三条 梵净山保护坚持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统一管理、共抓保护、科 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梵净山实行分区保护管理,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是指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印江洋溪省级自然保 护区茶元片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级保护区是指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印江洋溪省级自然保护区茶元 片区的实验区、梵净山—太平河省级风景名胜区凯文村至太平社区沿河一带、印江木黄 省级风景名胜区金星村片区。 三级保护区是指除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 加强梵净山保护工作的领导, 建立梵净山保护协调机制, 对相关主管部门和梵净山所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实行年度 目标考核评价制度。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 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梵净 山保护工作。 梵净山所在地县、乡级 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 好梵净山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 在梵净山内村寨 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村公 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单位和 个人应当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 许可证。 原有居民确需新建住宅的, 宅基地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得 超过省规定的标准,房屋高度不 得超过12米,建筑风格应当体现 地方特色和民族特征,与周围景 观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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