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包含公务差旅费、项目差旅费等范畴。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申请与审批第三条差旅费报销申请1.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当提前至少3天填写并提交财务部门。
2.申请单应认真列明差旅费用明细,包含交通费、留宿费、餐饮费等。
3.申请单应附上差旅费发票、行程单、差旅费标准等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审批1.差旅费报销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2.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相关看法。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五条差旅费标准1.公务差旅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在标准由财务部门定期更新。
2.项目差旅费标准由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经费预算确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范围1.公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含交通费、留宿费、餐饮费、会议费等。
2.项目差旅费报销范围由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凭证1.差旅费报销凭证应包含有效发票、行程单、出差申请单等。
2.每张报销凭证都应注明差旅目的、出差日期和地方、交通方式和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流程第八条差旅费报销流程1.员工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并提交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有问题,则退回申请人;如无问题,则进行财务审核。
3.财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转交给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4.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相关看法。
5.财务部门依照审批看法进行核准并进行财务报销。
第五章差旅费报销管理第九条差旅费报销核算1.差旅费报销核算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内容包含差旅费用明细、差旅费报销标准、核准金额等。
2.财务部门应及时与报销人核对报销金额及相关事宜,并做好记录。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1)
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管理制度,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蓉(成都市的五城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省政府驻外省办事机构。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1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 乘坐火车,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第八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1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标准:副省级人员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第十条 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出差地所在地区(地、市、州)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定点饭店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某地区(地、市、州)定点饭店政府采购最高价格即为该地区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也渐渐变得繁琐和多而杂,差旅费报销管理也成为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极为紧要的一项。
为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以确保差旅费报销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制度的重要内容2.1 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任务需要出行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餐费、留宿费、通讯费、保险费等。
2.因公外出期间的其他费用,例如参观考察费等。
2.2 差旅费报销管理程序差旅费报销管理程序包括以下流程:1.出差申请:出差前,申请人应向主管部门提出出差申请,申请出差时间、目的、行程布置、估计花费等信息,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2.出差备案:事业单位应当对出差情况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材料交由财务管理部门记录备案。
3.差旅费用报销:出差人员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支出,并在出差结束后尽快向主管部门提交差旅费报销申请,申请报销范围内的差旅费用。
4.差旅费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报销。
5.差旅费汇总: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汇总,并定期向领导层报告差旅费支出情况。
2.3 差旅费报销管理的注意事项在差旅费报销管理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差旅费报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出政策范围。
2.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当照实填报,并供给真实凭证。
3.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变更出差布置或更改行程。
4.差旅费用支出应当严格依照预算布置。
3. 制度执行制度应当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并追究不执行、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的责任。
在实在执行中,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强化统筹协调,协作搭配,切实做好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工作。
4. 结语建立和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的一项紧要任务。
通过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有效地保障了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6.05.27•【字号】•【施行日期】1996.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1996年5月27日)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实行本规定后,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差旅费控制数。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表内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
项目火轮飞其他住宿费标准(元)等级标准车船机交通省外省内职务工具一般特殊市地县地区地区州(市)一一按省政府副省长以上软等等实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席舱舱报 100 140 70 60车位位销省级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被聘任或任命为省级机关正副总工程师、局总工程师,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二普按主任工程师,文化艺软等通实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席舱舱报608030 25 职务工资在五档(含位位位销五档)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
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普按硬等通实其余人员席舱舱报406025 20车位位销(三)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在180元以上(含180元),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的,现工资等级尚未达到五档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
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07〕227号省级各部门:经省政府批准,现将《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由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
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省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OO七年九月六日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蓉(成都市的五城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省政府驻外省办事机构。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概述差旅费报销是指员工在公务差旅期间发生的交通、食宿、交际招待等费用的报销。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保障单位财务合规,制定本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员工在公务差旅中的差旅费报销事宜。
三、差旅费报销申请1.出差前,员工应按照出差申请流程进行出差申请,并说明出差目的、时间、预计费用等内容。
2.差旅费报销申请需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凭证和票据。
3.出差回来后,申请人应尽快向财务部门提交差旅费报销申请。
四、差旅费报销审核1.差旅费报销申请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和核实。
2.财务部门审核时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的票据和凭证,核实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3.如果发现差旅费申请存在错误或问题,财务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完整或进行调整。
五、差旅费报销审批1.差旅费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需要经过领导审批。
2.领导审批时应对差旅费的必要性进行评估,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3.审批通过的报销申请会尽快进行报销,审批不通过的需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六、差旅费报销标准1.差旅费报销标准应根据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制定与员工职位、职级相适应的差旅费用标准。
2.差旅费用标准应包括交通、住宿、餐饮、交际招待等方面的报销限额。
3.差旅费报销标准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与市场价格相符合。
七、差旅费报销凭证1.差旅费报销申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票据和凭证,如交通票据、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
2.票据和凭证应包含完整的信息,如发票抬头、价格、消费日期等。
3.票据和凭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保存,以备未来核查和审计使用。
八、差旅费报销核算和报销1.差旅费报销核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报销金额准确无误。
2.报销金额应与实际支出相符,并符合财务规定的报销标准。
3.报销过程中,财务部门有权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查,确保报销费用的合规性。
九、差旅费报销审计和反馈1.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报销行为合规合理。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3]6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3〕6号)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现将《四川省省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省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以及工作人员出差必须按规定实行定点办会和定点住宿,未实行定点办会和定点住宿的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二、2013-2014年度省级党政机关出差及会议定点饭店统一使用中央党政机关采购的定点饭店。
请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市(州)财政部门在4月1日前与定点饭店补签《省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协议》。
三、2013-2014年度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址:/clf2013/和。
附件:四川省省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2013年3月6日附件:四川省省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2号)、《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07]227号)和《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川委厅[2007]2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含省级直属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
省级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省级一、二类会议以外的会议原则上应通过电视电话或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经批准确需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办会。
行政单位差旅费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差旅费管理,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责任明确,追究责任。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范围第四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二)住宿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住宿费用;(三)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公活动所发生的伙食费用;(四)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公活动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五)其他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不包括以下费用:(一)出差人员个人消费;(二)非因公出差所发生的费用;(三)出差人员应报销而未报销的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六条差旅费报销标准根据出差地点、出差人员职务、出差性质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如下:(一)交通费标准:1.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2. 出差人员乘坐出租车、长途汽车等非公共交通工具,按照实际费用报销。
(二)住宿费标准:1. 出差人员住宿,按照规定的标准报销;2. 住宿费报销标准根据出差地点、出差人员职务等因素确定。
(三)伙食补助费标准:1.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规定标准报销;2. 伙食补助费标准根据出差地点、出差人员职务等因素确定。
(四)市内交通费标准:1.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规定标准报销;2. 市内交通费标准根据出差地点、出差人员职务等因素确定。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程序第七条差旅费报销程序如下:(一)出差人员填写《出差审批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二)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三)财务部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四)报销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差旅费报销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职工因公务差旅产生的费用报销管理。
三、管理标准3.1 差旅事前审批1.差旅事务的布置和决策应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在事前进行审批,并签署差旅费预算表。
2.差旅费预算表应包含差旅目的地、时间、交通工具、留宿标准、伙食标准等认真信息。
3.差旅费预算表应提交财务部门备案,并由财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差旅活动。
3.2 差旅费报销凭证1.差旅费报销凭证应包含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发票、机票、车票、留宿发票、餐费发票等相关费用凭证。
2.差旅费报销凭证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由参加差旅的人员签字确认。
3.差旅费报销凭证应依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财务部门。
3.3 差旅费报销流程1.差旅人员在差旅结束后应当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将相关凭证和报销申请表交给所在部门的行政人员。
2.行政人员负责核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并将其提交给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在收到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凭证后,对其进行审核和核对,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工作。
3.4 差旅费标准1.交通费:差旅人员选择交通工具应以经济、安全、效率为原则,交通费用依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2.留宿费:差旅人员依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选择留宿,留宿费用依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最高标准。
3.伙食费:差旅人员依据差旅地的伙食费标准进行报销,伙食费用依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最高标准。
4.其他费用:差旅人员在差旅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通讯费、会务费等,应依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最高标准。
四、考核标准1.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和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差旅费报销流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3.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单位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单位出差报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出差报销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护单位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时的费用报销,包括差旅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三、出差计划管理1. 出差计划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批,并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原因、目的、地点、时间等内容,报批后方可安排出差行程。
2. 出差计划需事先做好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费用,节约开支。
四、费用报销管理1. 出差费用必须符合单位规定标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2. 差旅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必须使用单位统一的出差报销凭证进行报销。
3. 出差报销凭证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包括发票、机票、火车票、住宿凭证等相关凭证。
4. 报销时需填写出差报销单,注明费用明细和金额,附上相关凭证,由出差人员和出差领队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财务审核。
5. 费用报销需在出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五、费用审核管理1. 财务部应对出差费用进行审核,并核对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的真实性。
2. 如发现费用报销存在虚假、超标、重复报销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出差人员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 审核完毕后,财务部应及时将费用报销情况上报单位领导。
六、费用核销管理1. 审核通过的出差费用应当及时进行核销,不得存在未核销款项。
2. 财务部应做好费用核销登记,并定期核对出差费用报销情况,确保费用的准确、及时核销。
七、违纪处理1. 对出差费用报销中存在虚假、超标、重复报销等违规行为的人员,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2. 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单位出差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出差费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九、附则1. 对于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并在出差报销单中注明明细和金额。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黑财行[2008]30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黑财行〔2008〕30号)省直各单位:《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行[2007]56号)下发后,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认真予以执行。
最近,我们陆续接到一些单位财务部门和有关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中一些具体条款如何执行的问题,现经整理,做统一答复,供各单位财务部门在执行中掌握。
2008年6月6日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一、省级差旅费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单位?答:省级差旅费管理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其中省直事业单位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在哈尔滨市以外市县的垂直管理单位和驻省外的办事机构。
其他自收自支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二、省级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开支标准做了哪些调整?答: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省级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原来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的出差类区划分,将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合并为公杂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定额包干,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按职务级别凭据报销。
具体调整如下:(一)伙食补助费。
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二)公杂费。
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和通讯等费用支出。
(三)住宿费。
到省外出差,副省长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套间每人每天600元,正副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一人住标准间每人每天300元,其他人员两人合住标准间每人每天150元;到省内出差,副省长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套间每人每天480元,正副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一人住标准间每人每天240元,其他人员两人合住标准间每人每天120元。
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防止差旅费的浪费和滥用,保证公款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本机关的差旅费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的含义差旅费是机关单位为办理公务实际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通讯、保险、杂费等费用。
第二章差旅费支出第四条差旅费支出的原则差旅费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需差旅;(二)花费合理;(三)节约用水电。
第五条差旅费的支出范围发生差旅费的情况包括:(一)外勤;(二)业务考察、调研;(三)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六条差旅费的保险机关单位应当购买员工差旅保险,保证员工出差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第七条差旅费报销的流程差旅费报销包括差旅费的核定、凭证批准、报销审批、报账入账、财务审核等流程。
第八条差旅费报销申请材料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当包括报销申请表、差旅费明细表、相关凭证等。
第九条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包括预算控制、审查核实、审核公示、财务审计和会议决议等程序。
第四章差旅费管理监督第十条差旅费管理监督机构本机关设立差旅费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差旅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差旅费物证保存机关单位应当保存差旅费的报销凭证,做到真实可查。
第十二条差旅费监督检查差旅费监督检查可以通过审计、监督检查等形式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执行本办法,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机关负责人。
附件列表:(1)报销申请表;(2)差旅费明细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1)预算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财务审计:指主管部门对机关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核。
本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1)员工的差旅费开消可能过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统一控制;(2)员工的差旅费报销申请可能会存在虚假情况,应当进行严格审核,如有违规行为应当追究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一、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一)财务票据及其附件仍有“残缺不全”1、使用非有效票据进行财务报销。
接收和使用内部结算票据及其他往来票据,使用如市场上购买的非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盗版发票等网上不能查询的票据和不按国税、地税、财政等各类票据用途和类别使用票据以及白条进行财务报销。
不仅规避了税收,扰乱了票据管理秩序,掩盖了支出事实,而且导致财务管理的混乱。
2、财务报销票据要素难以完整规范。
报销无印章发票、报销无使用单位“抬头”的发票和报销内容不详细发票等;报销附件不齐全或无附件、支出理由不充足的票据,不能明白“支出了什么”和“为什么支出”;报销业务与发票时间、或与其所附的附件时间或内容或与票据领用单位、开票单位不一致、不对称;财务报销业务未能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管理程序和要求以及特殊的、重大的支出事项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必要审核审批等,影响了财务报销业务的真实性。
(二)各类违规支出行为仍然“屡禁不止”1、发放补助补贴奖励等“踩踏红线”。
一是仍然存在发放政策不支持的补助补贴津贴奖励等。
仍有单位仍然踩着政策的红线发放加班补助、值班补助、特岗津贴,超标准、超月份发放奖励性工资或发放奖励性工资没有政策依据或政策依据不足等。
二是仍然存在自设名目发放补助补贴津贴奖励等。
还有单位仍然依据似是而非的依据和过去惯例,自设名目发放司机出车补助、课题奖励、宣传奖励、档案贡献奖、论文奖、学校管理奖励、教育培训奖励、职称培训和学历培训补助等各类奖励和补助。
2、报销公务接待费“花样百出”。
一是同城同区域公务接待开支。
政策规定同城同区域内的公务活动不得进行公务接待开支。
仍然存在用同城或同区域单位公务活动联系函堂而皇之的报销公务接待费用问题。
二是异地公务接待开支。
政策规定公务接待必须在本单位所在地进行,非本单位所在地,属异地接待。
有的单位报销的公务接待费用看起来手续齐全,但其报销的接待票据显示是其他地方餐馆或宾馆。
差旅费管理办法1
差旅费管理办法1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和优化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三、差旅费申请流程
1. 员工在出差前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差旅费用预算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结束后,员工需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的票据等证明材料;
3. 由员工主管审核报销单后,报销单送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4. 财务部门在收到报销单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四、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1. 交通费:按照公司规定的交通工具及标准报销;
2. 住宿费:按照出差地的合理住宿标准报销;
3. 餐饮费:每日标准按照公司规定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4. 其他费用:如办公用品、通讯费等,需有明确的使用证明并符合公司规定的报销标准。
五、注意事项
1. 员工在差旅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2. 任何私人消费均不得作为差旅费用报销;
3. 若发生报销单填写错误或虚假情况,将会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任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本大家遵守规定,认真执行,提高公司差旅费管理的效率。
机关事业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管理,规范差旅活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执行任务时的差旅活动。
第三条差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实事求是,合理开支;(三)公开透明,严格审批;(四)强化监督,确保廉洁。
第二章差旅审批第四条差旅审批权限:(一)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二)出差预算由财务部门审核;(三)出差审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差旅审批程序:(一)部门负责人填写《差旅审批表》,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员、预算等;(二)财务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如预算不符合实际需求,应予以调整;(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差旅审批表》。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六条差旅费用报销范围:(一)交通费:包括火车、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二)住宿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三)伙食补助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四)市内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报销;(五)其他费用:根据出差实际需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第七条差旅费用报销程序:(一)出差人员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费用明细等;(二)部门负责人审核《差旅报销单》,签署意见;(三)财务部门对《差旅报销单》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应予以退回;(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差旅报销单》;(五)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差旅纪律第八条差旅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差;(二)出差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三)出差期间,不得参加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四)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拖欠。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
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差旅费的使用管理,保障公款的合理使用,提高单位差旅费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差旅费支出管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因公出差、在外停留和因公务需要产生并由单位支付的差旅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费用。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应坚持严格控制总量、规范使用程序、合理结算报销、明确责任追究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利益。
第五条差旅费管理应当严格遵循经济、合理、审慎、节约原则。
第六条差旅费管理应当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浪费公款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差旅费管理的所有具体操作必须记录完整,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资金使用记录。
第二章差旅费支出管理第八条出差前,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差旅费用预算和差旅费用收支计划,并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合作,合理安排出差时间、路线和费用,避免重复出差或者低效出差,充分利用现有差旅资源,提高出差效率。
第十条差旅费支出应当经过合理评估,选择最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和住宿方式,并监督对差旅费用的使用。
第十一条差旅费的报销应当凭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十二条差旅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销,不能私自抽补、冲抵或者挪用。
第十三条差旅费用超支情况,需要特殊事由退补时,应当按照程序和规定报经主管领导审批,明确责任,追究责任。
第三章差旅费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单位领导必须加强差旅费管理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差旅费管理的重视,维护财产安全和监督资金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差旅费的预算管理、报销审核和资金结算工作,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差旅计划,做好差旅准备工作,合理使用差旅费,避免浪费和超支。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是指员工在公务出差中产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必要费用。
为了规范差旅费的管理,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差旅费申请与审批1.1 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至少三天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同时抄送相关负责人。
1.2 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出差人员姓名、出差目的地、出差日期、预计差旅费用估算、差旅必要性说明等。
1.3 主管对申请进行审批,确保差旅任务合理且符合成本控制要求。
1.4 审批通过的差旅费申请将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后续报销操作。
二、差旅费的标准和计算方式2.1 差旅费的标准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差旅政策进行执行,确保统一且公平。
2.2 差旅费的计算方式应综合考虑交通、食宿、通讯等方面的费用。
2.3 具体的差旅费用标准和计算公式详见附表1。
三、差旅费报销3.1 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任务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财务部门。
3.2 报销材料包括:出差报告、差旅费用发票、车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通讯费清单等。
3.3 差旅费报销单应由出差人员本人填写,附上必要的申请和报销材料。
3.4 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审核,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四、差旅费的限制和禁止4.1 差旅费应合理使用,严禁个人私用或超额报销。
4.2 出差期间如有私人活动产生费用,应由出差人员个人承担,不得计入差旅费用中。
4.3 严禁虚报差旅费用或伪造相关发票,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五、差旅费的监督与追责5.1 差旅费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主管应配合并监督执行。
5.2 财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领导层汇报。
5.3 如发现差旅费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等问题,应立即向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违规者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表1:差旅费用标准和计算公式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交通费用计算:根据出差目的地和交通工具,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食宿费用计算:根据出差目的地和出差天数,按公司规定的食宿标准进行计算。
差旅费管理办法2篇
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篇:差旅费管理办法概述1. 引言2. 目的和适用范围3. 定义4. 差旅费预算5. 差旅费报销6. 差旅费审批7. 差旅费管理措施8. 差旅费违规处理9. 附则引言差旅费管理是指对企业员工的出差行为进行规范,合理安排出差费用,并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安全性的一项重要工作。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降低企业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企业的差旅费用能够合理控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高差旅费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的差旅费管理。
定义1. 差旅费:指员工因公务需要而发生的交通、食宿、交际、通讯、购物等费用的合计。
2. 出差:指员工因公务需要离开工作地点,前往其他地点执行任务的行为。
3. 出差期间:指员工离开工作地点开始,到达目的地后的返回工作地点之前的时间段。
差旅费预算为了合理控制差旅费用,企业应当对差旅费进行预算。
差旅费预算应该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能的员工的实际需要进行分配,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
差旅费报销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用,应当在返回工作地点后的一周内按照企业的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报销时,员工应提交准确、完整的差旅费报销单据,包括各项费用的发票、收据等。
差旅费审批员工在参加公务出差之前,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出差申请,并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应仔细核实出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对差旅费用进行审查。
差旅费管理措施为了提高差旅费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的使用范围、报销标准、审批流程等规定。
2. 加强对差旅费使用的监督,建立差旅费管理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
3. 定期开展差旅费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于差旅费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4.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差旅费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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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江油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绵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转变作风的要求,根据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公务出差,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能够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能够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或各地定点接待宾馆的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凭据报销。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伙食费补助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