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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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麻醉、精神类(一类)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麻醉、精神类(一类)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麻醉、精神类(一类)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 麻醉、一类精神类药品在外包装盒的醒目位置贴上药品标签(蓝签红字),注明药品名称、剂量和支数,有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警示标识。

2.各病房保存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限于本病房内临床使用,不得私自动用或借出,须遵循医嘱用药。

3.护理人员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严格进行双人核对并在专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药品名称、批号、用法用量、剩余销毁情况、时间及执行者姓名,使用后保留好空安瓿。

4.病区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固定位置,专柜存放,双锁管理,钥匙专人保管。

保每班进行药品交接查对,并在登记本上签全名。

5.各病区根据本科室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用药情况,凭原批号的空安瓿及“麻醉和第一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和专门登记本,至病区药房处再领取相应数额的药品,药房人员需签收并记录。

6.全体护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存和使用安全。

7.对损坏的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由病区护士长填写《药品报损销毁单》,并连同药品送至住院药房备案,更换新的药品,统一登记造册报损和销毁,做好相关记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内容包含: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

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需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依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篇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依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依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需做到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需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含: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二)一、成立《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并进行人员分工,责任到人。

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地点医药公司采购。

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入库,由保管双人验收,清点到最小包装,并填写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应由专人双人保管,专柜加双锁。

五、《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建立专用帐册,专用处方,购入登记账目清楚。

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中级职称,执业医师资格的开具处方。

2、每张处方:一次剂量不得超过常用剂量,注射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其他剂型的处方一次不得超过七日量。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日做日做消耗统计。

做到日清日结,按月汇总。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患者用完的空安瓶需回收,并做记录。

按上级规定销毁。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储存柜存放处,根据我院的情况放入药方内。

____小时有人值班,预防被盗。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____制定。

(二)按照____文件,国发[____]____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____,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____月____日____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麻醉药品由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使用。

3.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写开方医生姓名,配方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超过3日用量,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处方实行专册登记应当留存至少3年备查。

5.癌症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凭市级卫计委核发的“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并指定本医院供应者,从第二次起交回上次取药空安瓿取药(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药房凭处方与空安瓿到库房换取药品。

6.各病区存放的少量麻醉药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保管登记。

药剂科有权不定期检查。

病房固定的麻醉药品换取时,必须凭处方和空安瓿(安瓿上药名必须清晰可见)换取。

麻醉药品的采购,应持市级卫计委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麻醉药品购用限量的规定,在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7、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其他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年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导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医院中用于麻醉和精神科治疗的关键药品。

为了确保医院安全运行以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监管,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二、麻醉药品管理1. 麻醉药品的购买1.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处购买麻醉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正品。

1.2 购买麻醉药品需要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在采购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2. 麻醉药品的储存2.1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

2.2 麻醉药品应当储存在专用的麻醉药品储存室中,严禁与其他非麻醉药品混存。

3. 麻醉药品的使用3.1 麻醉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师进行,且需要提前进行适当的麻醉评估。

3.2 每次使用麻醉药品前,医务人员必须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剂量,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使用。

4. 麻醉药品的监管4.1 麻醉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准确。

记录中必须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给药方式以及使用时间等。

4.2 麻醉药品的库存应当进行定期盘点,并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5.1 麻醉药品过期、破损或者其他不合格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5.2 麻醉药品的报废处理必须经过麻醉科的审批,并记录在药品报废记录表中。

三、精神药品管理1.精神药品的购买1.1 购买精神药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并报经医院的谈判质控委员会审批。

1.2 购买精神药品需要保存相关的购药材料,包括采购申请、合同等,以备查验。

2. 精神药品的储存2.1 精神药品的储存应满足相关的储存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因素。

特别是对于易受光照和潮湿影响的精神药品,应做好防护措施。

2.2 精神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药品储存室中,独立于其他药品,严禁混存。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我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一、药库管理制度:1、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门诊,病区药房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4、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5、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____年。

6、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7、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8、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门诊、病区药房管理制度:1、门诊、病区药房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周转柜内的麻、精药品药由专人负责每日清点结算。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病房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一、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二、实行“四专”管理。

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

三、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交接班者签全名。

四、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五、用后凭处方、安瓿和登记本在2h内向药房领取,剩余药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

六、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床号、姓名、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签全名七、药品标签明显,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第二篇:毒麻药品管理制度肖店乡卫生院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一、购买麻醉药品须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购用限量规定,到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在采购麻醉药品时须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在供应时必须详细核对各项印章及数量。

供应数量按卫生部规定的麻醉药品品种范围及每季购用限量的规定办理。

三、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处方医师签名后加盖病区章并注明疾病诊断。

配方应严格核对,审核人、配方人、核对人和发药人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专册。

住院病人所开每日用的麻醉药品,由护理部专人加锁保管。

手术室给予少量麻醉药品作为基数,由专人加锁保管。

手术中用麻醉药品凭空安瓿按规定处方实际用量向药房领取。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经医院临床科室诊断为恶性肿瘤的患者或确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卡按规定开方配药。

六、麻醉药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麻醉药品处方由药房加盖麻醉药品专用章发给病区,按上述规定使用。

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制度
4
专用处方
1. 麻醉药品使用专用红处方,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2. 处方前记除一般处方项目外,还应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3. 空白专用处方实行统一编号、计数管理,由后勤仓库负责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4. 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期满后需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5
专册登记
1. 药房对麻醉药品处方进行分品种、 病区、手术室等使用麻醉药品后也应进行专册登记。3. 专册登记保存期限为3年。
2
专库(柜)保管
1. 药库设立特殊药品仓库,麻醉药品必须储存在保险柜内,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2.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醉药品必须储存在保险柜内,并安装监控装置。3. 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双人双锁保管。
3
专用账册
1. 麻醉药品的采购、入库、出库均进行专用账册登记,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2.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3. 各药房麻醉药品实行基数管理,领取后的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麻醉药品的五专管理制度
序号
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
1
专人管理
1. 医院特殊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2. 药剂处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3. 药库、药房、病区等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验收、保管、发放、登记及空安瓿和废贴等废包装的回收管理。4. 各病区、手术室麻醉药品由护士长指定专人负责基数管理,班班交接,每日清点。

医院药库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调配、使用、销毁等工作。

3. 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采购与验收1. 采购: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 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储存与保管1. 储存:麻醉药品应专库(柜)储存,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实行分区管理。

2. 保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潮湿、受潮、受热、受冻、受污染等。

3. 出入库:药品出入库必须填写《麻醉药品出入库登记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

五、调配与使用1. 调配:麻醉药品的调配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 使用:医护人员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合理用药,防止滥用。

六、销毁与报告1. 销毁:过期、变质、损坏的麻醉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2. 报告:发现麻醉药品丢失、被盗、滥用等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七、培训与考核1. 培训:定期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 考核:将麻醉药品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药库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麻醉药物使用与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使用与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使用与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麻醉药物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得到安全有效的麻醉,并保障医院内部麻醉药物的严格监管与合理使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使用和管理麻醉药物的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等部门。

3. 麻醉药物采购与储存3.1 采购程序医院麻醉药物的采购由麻醉科负责,采购程序如下:1.麻醉科依据临床需求提出药物采购计划。

2.采购科依据麻醉科的采购计划进行询价比较,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麻醉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药物的采购。

4.采购科对所采购的药物进行验收,并与麻醉科签订药物交接单。

3.2 药物储存1.麻醉药物应存放在特地的麻醉药品储存室,禁止将药物存放在非专用地方。

2.麻醉药物的储存室应保持乾净干燥,温度适合,且离火源远。

药品应依照规定温度储存。

3.麻醉药物的储存室应设有特地的管理人员,并实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药物的安全。

4. 麻醉药物使用4.1 使用前准备1.麻醉科医生在使用麻醉药物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麻醉科医生应核实药物的名称、剂量、有效期等信息,并确保药物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3.麻醉科医生在使用麻醉药物前,应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告知患者可能显现的麻醉相关风险,并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4.2 使用技术要求1.麻醉科医生应依照规范操作程序,正确使用麻醉药物,并保证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麻醉药物的给药途径和剂量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手术需求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

3.麻醉科医生在使用麻醉药物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动,并及时调整剂量和药物使用方案。

4.3 记录与存档1.麻醉科医生在使用麻醉药物时,应书写麻醉记录,包含麻醉用药和剂量、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监测结果。

2.麻醉药物使用完毕后,麻醉科医生应将相关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当保管。

5. 麻醉药物管理5.1 指定责任人1.医院应设立麻醉药物管理委员会,明确麻醉药物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病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储存和规范使用,防止麻醉药品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2.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发放。

3. 护理部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回收和销毁。

4.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防盗、防抢、防丢失。

三、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与保管1. 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向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2. 麻醉药品应储存在专用药品库房内,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3. 麻醉药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4. 麻醉药品的入库、出库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5. 麻醉药品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

四、麻醉药品的使用1.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患者病情,遵循最小剂量原则。

2. 麻醉药品的使用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亲自执行,护士根据医嘱进行操作。

3. 使用麻醉药品时,护士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等,确保准确无误。

4. 麻醉药品的空安瓿、空瓶、空注射器等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1. 麻醉药品使用后,空安瓿、空瓶、空注射器等废弃物应立即回收,并由专人负责登记。

2. 麻醉药品的回收与销毁应在保卫科监督下进行,确保药品安全。

3. 销毁麻醉药品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一)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由主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科、药学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见医院下发文件)。

各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手术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科主任负责。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制订各岗位人员职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权限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五)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办理的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淄博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二)药品采购员依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办理规定》准备材料填写医疗机构基本情形信息,并依据临床用量和库存量公道提出年度购用申请表,由药学部门负责人,医疗办理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法人审核具名并加盖印鉴,加盖XXX公章。

上报XXX存案审批本单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麻醉药品(打针剂)购用申请表》。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库保管员和计划员依据临床用量及各药房库存制订后交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员填写《麻醉药品(注射剂)购用申请表》,报院办公室加盖医院公章后方可进行采购。

医院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医院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就医院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具体管理措施进行详细论述。

一、制度建立1.明确责任分工:医院在设立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时,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分工。

包括医务部门、护理部门、药事部门等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特别是医护人员要强化医疗安全责任意识,时刻将患者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2.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是病区毒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的基础。

要建立毒剧麻醉药品的进出记录、使用记录、库存管理等相关档案,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方便随时查阅。

3.定期培训和考核: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毒剧麻醉药品管理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医护人员掌握并遵守管理制度。

二、具体管理措施1.麻醉药品登记管理: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的注册登记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来源真实和合法,严禁私自购买和使用。

同时,要做好麻醉药品的分发和领用登记,实行一人一卡一用,杜绝麻醉药品的滥用和浪费。

2.药品存储管理:医院病区的药品存储要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药品的保存环境符合要求,避免温度过高或者过低造成药品损坏。

麻醉药品要单独存放,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存,防止交叉感染和误用。

3.使用前核对:医护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前,必须核对患者的身份和病史,确保使用的药品和用量符合患者的实际情况。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剂量使用,杜绝因操作失误导致的意外事件发生。

4.药品废弃处理:麻醉药品使用完毕后,医院要建立废弃药品的处理机制,及时将废弃药品送交专门的部门进行销毁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外流,防止药品二次利用带来的安全隐患。

5.事件报告和处理:医院要建立健全的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对麻醉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和登记,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卫生部 卫医发【2007】39号
2007年1月25日
《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53号令
2007年5月1日
指南、诊疗规范、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
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 导原则
卫生部
1993年
指南 NCCN成人癌痛指南 美国国立癌症综合网络 2010年
诊疗规范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2011年版)
卫生部
2011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与监督管理
而没有疼痛的个体并不存在这些特殊的受 体,此时任何进入体内的阿片类物质大部 分都直接与脑内的受体结合,造成阿片类 药物浓度突然增高,增加了药物成瘾的可 能。
疼痛病人精神依赖发生的可能性 有多少?
1、回顾性调查24000例使用阿片类药物镇 痛的患者(无药物滥用史),发现只有7例 成瘾,占0.029%(Fredman DP,1990)
如何避免成瘾
成瘾的发生率与药物的给药方式有关 慢性疼痛: ×注射给药:血药浓度突然增高→成瘾 √控、缓释制剂:血药浓度相对保持恒定 在正确使用时,成瘾的风险不存在或极少见。
精神药品
定义:直接多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 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
2 麻精药品政策法规介绍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
2002年1月21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42号
2005年11月1日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
卫生部

2024年麻醉药品药品管理制度15篇

2024年麻醉药品药品管理制度15篇

2024年麻醉药品药品管理制度15篇目录社区卫生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夜间配备保安人员值班。

门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的,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换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时,由医、护人员持病员处方和等同处方支数的空安瓿到药房换取同量药品。

7、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0、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验收管理制度目的:为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入公司,特建立一个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收货与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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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各病区在护士长统一领导下须有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

二、各病区及手术室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品种、数量,上报院
长批准、备案,由病区药房发给备量,并建册,领用、消耗逐日登记,班班交接。

三、麻醉药品注射后之残佘量,须监督销毁,并有记录。

四、凡备麻醉药品的病区切应加强安全防盗意识,设置固定专柜,加锁存放,
不得与其他药品混置。

五、各病区护土长均应向医院签订“病区麻醉药品管理责任书”,凡由于管理
失职造成的流失,追究病区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
一、麻醉药品与一类精神药品在发放与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格管理。

二、凡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与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严格做到“三查七对”,
确保病人用药药名、剂量、用药途径准确无误,再行投药。

三、用药前应对病员的用药史详细询问,有无使用麻醉药或一类精神药品史、
成瘾史、戒断史,以决定用药选择方案。

四、投药后应对病员进行严密观察,了解治疗效果及反应情况,并随时记录在
案。

五、当病员发生除治疗目的外的不良反应时,除采取积极治疗措施外,应在
12小时内上报不良反应监察领导小组,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草表,经小组分析核实后,确为麻醉药品引起的可疑不良反应,上报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

六、对市场推广的麻醉药品新品种,及各专业治疗推广的新疗法,应慎重对
待,严格控制,必须经药事委员会讨论、院长批准方可试用,并及时观察总结,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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