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馆现场属地管理办法
场馆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
场馆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场馆管理行为,维护场馆秩序,本制度制定本场馆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场馆指导思想是贯彻“服务大众,管理规范,安全第一,文明办馆”的原则。
第三条本场馆管理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场馆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适用于全体进入本场馆的人员。
第五条本场馆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本场馆管理机构负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本场馆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七条本场馆对所有进入者实行实名制管理,进入本场馆前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第八条进入本场馆的人员应当服从巡逻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违反公共秩序。
第九条进入本场馆的人员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将被拒绝入场并报警处理。
第十条在本场馆使用场地、器材和设备时,应当注意安全,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和设备。
第十一条在本场馆进行体育运动时,应当注意遵守比赛规则和参赛守则,不得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在本场馆进行文化活动时,应当遵守现场秩序,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进入本场馆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场馆管理规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本场馆制定进出场馆流程,对进出场馆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身份核验。
第十五条本场馆建立场馆巡检制度,全年24小时轮班巡查,对场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本场馆设立规范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场馆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本场馆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场馆内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本场馆制定场馆卫生制度,确保场馆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环境。
第十九条本场馆制定值班值守和岗位职责制度,保障场馆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条本场馆制定安全预案,应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案演练,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章处罚制度第二十一条本场馆对违反场馆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场馆管理规定的轻微行为,将处以警告或者口头劝阻。
公共场所现场监管制度范本
公共场所现场监管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共场所的现场监管,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管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以及进入公共场所的消费者和其他人员。
第三条监管原则公共场所现场监管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第四条监管职责(一)监管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应设立公共场所现场监管机构,负责公共场所的现场监管工作。
(二)监管内容:公共场所现场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
2. 公共卫生:卫生条件、消毒、卫生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3. 秩序管理:治安、交通、消费秩序等方面的监管。
第五条监管措施(一)日常巡查: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专项检查:监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检查,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三)行政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监管机构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联合执法:监管机构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第六条监管要求(一)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依法履行职责。
(二)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三)公共场所应定期开展安全、卫生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公共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卫生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卫生。
(五)公共场所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第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一)公共场所应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消费者。
(二)公共场所应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强迫消费者消费。
(三)公共场所应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四)公共场所应提供卫生、整洁的消费环境,不得存在卫生死角。
科技馆现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科技馆现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导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科技馆现场管理工作,提高科技馆服务质量,维护观众权益而制定的。
科技馆作为一种公共文化设施,应该为观众提供良好的参观体验和优质的服务。
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确保科技馆现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观众营造良好的参观环境。
二、总则1. 科技馆现场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观众权益,维护科技馆形象。
2. 科技馆现场管理工作应高效、便捷、友好,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 科技馆现场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参观环境。
三、工作流程1. 观众接待1.1 科技馆应提供友好的接待服务人员,接待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1.2 科技馆应设立观众接待台,提供信息咨询、导览服务等。
1.3 观众接待台应设立充分的信息咨询、导览服务设备,确保观众能够方便获得所需信息。
1.4 观众接待台应对观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准确回答,并提供相关资料。
1.5 观众接待台应做好观众离馆时的登记工作,并提供感谢观众参观的服务。
2. 参观安全2.1 科技馆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观众安全。
2.2 科技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3 科技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和监控。
2.4 科技馆应制定参观区域的安全规定,告知观众参观期间的安全事项。
3. 参观秩序3.1 科技馆应设立参观秩序标示牌,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观众参观秩序。
3.2 科技馆应制定参观秩序规定,告知观众参观秩序要求,在需要的时候进行解释说明。
3.3 科技馆应设立参观秩序管理人员,维护参观秩序,解决观众之间的纠纷。
3.4 各类观众应遵守参观秩序规定,不得干扰其他观众的参观,不得损坏科技馆设施和展品。
四、责任与奖惩1. 观众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热情接待观众,提供准确的信息,对观众的问题进行积极解答。
对于工作失职、服务不周的观众接待人员,应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政务大厅现场管理制度内容
政务大厅现场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大厅现场管理工作,提高政务大厅服务质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大厅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政务大厅现场管理应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诚实守信、礼貌待人,规范有序,高效便捷,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政务大厅现场管理应遵循“窗口为主、网上为辅”的原则,实行便民利民工作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窗口服务人员管理第五条窗口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第六条窗口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细心耐心地为群众提供服务,及时回答解决群众办事的疑问和困难,维护政务大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窗口服务人员应遵守政务大厅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恶意拖延群众办事时间,不得私自变更办事程序,不得收受群众财物,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群众索取、收受财物或服务。
第八条窗口服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现场管理第九条政务大厅应设置便民提示牌、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便于群众查询和了解政务大厅相关规定和办事流程。
第十条政务大厅窗口应设置工作时间、办事流程等提示牌,保证群众清晰了解办事要点。
第十一条政务大厅应设置服务咨询窗口,指导和协助群众进行办事咨询,解决群众的疑问和困难。
第十二条政务大厅应加强服务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窗口环境整洁、宽敞、舒适。
第十三条政务大厅应加强对群众办事仿冒、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现场监管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政务大厅应合理分配窗口服务人员,保证每个窗口有专人负责服务,做到及时周到。
第四章窗口服务流程第十五条窗口服务人员应根据群众的不同需求,引导和协助群众正确选择办事窗口,提供合理、便捷的服务。
第十六条窗口服务人员应仔细核对群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施工属地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属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工程进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相关的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管理机构1.设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管理工作,包括生产组织、资材管理、技术管理等。
2.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工程师、安全员等人员组成,各岗位职责明确,配合工作。
3.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证书和资格,负责监督现场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施工资料管理1.施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对相关施工资料进行管理,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等。
2.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资料室,存放施工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方便查阅和管理。
3.在进行施工前,施工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资料,确保施工按照要求进行。
五、施工组织管理1.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施工程序和责任分工。
2.施工组织方案应包括施工工序、施工任务、施工人员配备等内容,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及时调整施工组织方案,适应工程变化和需求。
六、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2.施工人员进场前需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掌握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4.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制定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七、环境保护管理1.施工现场管理机构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环保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对污染源进行治理和减排,确保环境质量。
3.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物,必须进行合理处理和处置。
4.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乱倒渣土、乱倒废水等行为,保护环境资源。
八、质量管理1.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工序的检验和控制。
2.施工现场要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制度
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大厅的现场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客户权益,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服务大厅的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接待、服务流程管理、办公环境维护等。
第三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应遵循便民利民、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原则,做到服务到位、责任到人。
第四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
第五条服务大厅应保持清洁整洁,环境舒适,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第六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应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持服务质量。
第二章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职责第七条服务大厅现场主管负责制定现场管理方案、监督管理现场工作、协调解决现场问题。
第八条服务对象接待人员应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积极为客户排忧解难,满足客户需求。
第九条服务流程管理人员应掌握流程规定,安排合理顺畅的服务流程,确保客户快速高效的办理业务。
第十条办公环境维护人员应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办公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监控安全人员应加强值班巡逻,保障大厅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第三章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要求第十二条服务对象接待人员应穿着整洁,行为文明,做到礼貌热情、不偏不倚。
第十三条服务对象接待人员应主动询问客户需求,主动协助为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服务流程管理人员应熟悉业务流程,提供规范的服务指引,协助客户顺利办理业务。
第十五条办公环境维护人员应定时清洁卫生,及时维修保养设施设备,确保环境舒适整洁。
第十六条监控安全人员应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转,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保障服务大厅安全。
第十七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岗或违规行为。
第四章服务大厅现场管理流程第十八条客户到达服务大厅后,由服务对象接待人员迎接并主动询问客户需求。
第十九条服务对象接待人员按规定办理客户登记及资料审核、核对,提供相关办理指引。
第二十条服务流程管理人员协助客户办理业务,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支持,确保流程顺畅。
文化馆三馆一站活动场地的管理、预约、公示制度
文化馆三馆一站活动场地的管理、预约、公示制度
管理制度:
文化馆三馆一站活动场地的管理应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主要包括场
地维护、安全管理、场地调度等方面。
文化场馆的各个活动场地需要定期
检查,保持清洁卫生,设备维修及时,保证活动场地的正常使用。
同时,
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使用者人身财产安全。
为了保
证场地资源的适度调配,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场地调度管理系统。
场馆内
设置专人负责管理活动场地,进行场地调度。
该专人应了解各场地的情况
及使用情况,切实做好场地使用的统筹安排。
预约制度:
公示制度:
文化馆三馆一站活动场地的公示制度应当充分体现透明、公开的原则。
在活动场地进行预约时,文化场馆应当及时公示预约情况,并明确预约的
使用时间和方式。
同时,在每个场地的入口处,应当张贴有关使用规则、
注意事项等信息,使用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场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文化场馆应当定期公示各活动场地的使用率,对使用率低的场地,
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使用,充分发挥各活动场地的价值作用。
总之,建立文化馆三馆一站活动场地的管理、预约、公示制度是保证
场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基础。
文化场馆要严格履行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制度,以此提高场地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文化服务水平,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丰富、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场地。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周边区域(含“七一广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周边区域(含“七一广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嘉政办发[2011]77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周边区域(含“七一广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77号)南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周边区域(含“七一广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六月七日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周边区域(含“七一广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周边区域(含“七一广场”)的综合管理,维护该区域的交通、治安秩序和市容环境,确保公共设施的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区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周边区域(以下简称纪念馆周边区域)是指东至海盐塘路、南至中环南路、西至花园路、北至南溪路范围内的公共区域。
“七一广场”是指东至张家门港河道、南至青龙港河道、西至金谷桥港河道、北至南溪路范围内的公共区域。
第三条凡进入纪念馆周边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区域内的单位及其所属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进入纪念馆周边区域的机动车辆,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并在“七一广场”、会景园停车场、市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南湖路停车场、市体育中心停车场停放。
(一)会景园停车场、市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南湖路停车场由南湖名胜风景区管委会负责管理;(二)市体育中心停车场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三)纪念馆周边区域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管理;(四)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西侧便道二轮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由南湖名胜风景区管委会负责管理。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一、现场属地管理制度的概念现场属地管理制度是指在特定场所或区域内,通过规定和措施对管理和监控进行管控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旨在维护秩序、保障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使得特定场所或区域的管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并能够更好地实现管理目标。
二、现场属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现场属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现场属地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对特定场所或区域内的管理进行管控,提高管理效率,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有针对性,提升管理水平。
2、保障安全。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维护秩序,防范各种安全隐患,确保管理对象的安全,从而更好地保障公共利益。
3、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现场属地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对管理对象提供服务,使得服务更加规范、高效,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管理对象的满意度。
4、提升管理水平。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能够促使管理者更好地思考管理方式和方法,不断改进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使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三、现场属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现场属地管理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依法管理。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确保管理行为合法、合理。
2、科学管理。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管理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3、公平公正。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管理对象一视同仁,不偏不倚。
4、有效管理。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应当追求管理效果,确保管理措施切实有效,达到管理目标。
四、现场属地管理制度的管理要素现场属地管理制度的管理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管理范围。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应当明确管理范围,确定管理对象和管理区域,确保管理工作有具体目标和范围。
2、管理义务。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应当规定管理者的管理义务,明确管理者的责任和职责,确保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条理。
3、管理措施。
现场属地管理制度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针对具体管理对象和管理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新冠肺炎驻地管理制度范文
新冠肺炎驻地管理制度范文新冠肺炎驻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驻地管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交叉感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驻地,包括集中隔离点、方舱医院等。
第三条驻地管理应遵循“确诊隔离、疑似隔离、密切接触者隔离”原则,确保隔离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驻地管理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及时分享信息,共同打击疫情。
第五条驻地管理应根据国家疫情形势和本地疫情风险等级,动态调整管理措施。
第二章驻地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驻地管理应有专门的管理部门,由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驻地管理应做好隔离人员信息登记、隔离期间的卫生与防控工作、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与支持等工作。
第八条驻地管理应有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凡进出驻地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核实、体温测量和健康问询。
第九条驻地管理应根据隔离人员的不同情况,科学安排活动时间和活动区域,避免人员交叉感染。
第十条驻地管理应保障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足够的食物、饮用水和日常用品等。
第三章驻地管理措施第十一条驻地管理应设立专门的隔离区域,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进行单独隔离,并加强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驻地管理应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随时处理隔离人员的突发状况。
第十三条驻地管理应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工作,保持驻地的清洁与卫生。
第十四条驻地管理应做好各类物资的管理与调配,确保驻地有足够的防护用品和急救设备。
第十五条驻地管理应建立完善的通讯机制,提供隔离人员与外界的联系渠道,满足其正常的沟通需求。
第四章管理人员职责第十六条驻地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防控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疫情防控组织工作。
第十七条驻地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隔离人员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驻地管理人员应做好信息收集与分析,及时更新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治疗进展。
第十九条驻地管理人员应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关心隔离人员的情绪变化和心理需求,及时提供帮助。
展厅场地管理制度
展厅场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展厅场地管理,提高展览效果,充分发挥展览场地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展览环境,便于展览物品的陈列和观赏,本制度依据《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展厅场地管理制度是指对展览场地使用和管理的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办法,包括场地的日常使用、维护和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展厅场地进行展览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场馆。
第二章展厅场地使用第四条展厅场地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
第五条展厅场地的使用需提前向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才能使用。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场地进行展览。
第六条展览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不得含有违法违规的物品。
第七条展览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清理整理展览场地,保持整洁卫生,并交还给管理部门。
第三章展厅场地维护第八条展览场地的维护应当由管理部门负责,实行常态化巡检和日常维护。
第九条若使用单位在展览过程中意外破坏了展厅场地,应当及时通知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和赔偿。
第十条展览场地发生紧急事件时,使用单位应当迅速配合管理部门进行处置和处理,确保参观者和场地的安全。
第四章展厅场地安全第十一条展览场地应当设置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当为参观者提供必要的安全警示和指导,确保观众的安全。
第十三条展览场地应有完善的安防设施,如监控摄像头、消防设备等。
第五章展厅场地监督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对展览场地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并处理。
第十五条撤销或停止使用展览场地资质的决定必须经过合法程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使用单位,管理部门有权采取限制使用展览场地或撤销使用资格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八条对于制度中未涉及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服务大厅现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大厅所有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服务大厅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服务大厅现场管理的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解决现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现场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
3. 服务大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现场管理工作。
四、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职责1. 服务大厅现场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监督各部门执行现场管理制度情况。
(3)协调各部门关系,解决现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4)定期对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2. 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现场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实施。
(2)监督各部门执行现场管理制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
(3)收集来访人员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4)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现场管理水平。
3. 服务大厅各部门职责:(1)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服务大厅现场秩序。
(2)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现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安全保卫等。
(3)加强与现场管理办公室的沟通,及时上报现场管理问题。
五、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要求1. 服务大厅现场环境:(1)保持服务大厅干净、整洁、有序,无乱扔垃圾、乱贴乱画等现象。
(2)保持地面、墙面、玻璃等设施完好无损。
(3)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方便来访人员找到相应服务窗口。
2. 服务大厅设施设备:(1)保持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报修,确保不影响正常服务。
3. 服务大厅安全保卫:(1)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大厅安全。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来访人员注意安全。
(3)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文化馆场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化馆场地管理,确保场地使用秩序,提高场地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馆内所有对外开放的场地,包括展览厅、演艺厅、排练室、多功能厅等。
第三条文化馆场地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文化服务。
第二章场地使用申请与审批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使用文化馆场地,应提前向文化馆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场地使用时间、用途、人数、所需设施等。
第五条文化馆将根据场地使用申请,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和优先顺序,进行审批。
第六条场地使用申请审批流程:1. 提交场地使用申请;2. 文化馆对申请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场地使用协议;4. 用户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场地。
第三章场地使用规范第七条场地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2. 不得损坏场地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赔偿;3.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4. 保持场地卫生,不得乱扔垃圾;5. 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6. 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7. 不得在场地内吸烟、饮酒。
第八条文化馆各功能室使用规范:1. 展览厅:参展单位应确保展览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展出违禁物品;2. 演艺厅:演出活动应提前向文化馆提交节目单,确保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3. 排练室:排练活动应遵守排练室规定,爱护室内设施设备;4. 多功能厅:根据不同活动需求,遵守相关场地使用规范。
第四章场地收费与结算第九条文化馆场地使用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根据场地类型、使用时间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场地使用者应在签订场地使用协议时缴纳场地使用费用。
第十一条场地使用结束后,双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文化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地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文化馆定期对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文化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
第十五条场地使用者应配合文化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科技馆现场管理制度范本
科技馆现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馆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共设施和访客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技馆现场管理指科技馆内发生的一切事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科技馆现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服务公众、提供优质体验为核心目标。
第四条科技馆现场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馆管理规定。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科技馆现场管理应根据科技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流程,确保现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科技馆现场管理应坚持开放、平等、便利的原则,方便和满足不同访客的需求。
第七条科技馆现场管理应强调服务意识,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信息咨询,确保访客获得良好的体验和满意度。
第八条科技馆现场管理应注重环境保护,遵守相关环保规定,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三章科技馆现场管理岗位职责第九条科技馆现场管理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负责科技馆现场管理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公共安全;(二)引导和协助访客顺利进入科技馆,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三)检查和维护科技馆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如灯光、空调、扶梯等;(四)协调解决访客投诉和纠纷,维护科技馆形象和声誉;(五)参与科技馆现场演示和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如火灾、地震、人员伤亡等事件的处理;(七)维护科技馆安全防范设施的正常运行,如监控摄像头、安全门等。
第四章科技馆现场管理流程第十条科技馆现场管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一)接待访客:科技馆工作人员接待访客,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引导访客顺利进入科技馆。
(二)检查公共设施:科技馆工作人员定期检查公共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三)维护现场秩序:科技馆工作人员巡查现场,维持现场秩序,防止访客违规行为。
(四)处理投诉纠纷:科技馆工作人员及时处理访客投诉和纠纷,解决访客问题,维护科技馆形象。
(五)组织活动管理:科技馆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现场演示和活动,保障其顺利进行。
(六)应急处理:科技馆工作人员应急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保护访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办公场所现场管理制度
办公场所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办公场所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办公场所的工作和生活。
第三条办公场所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第四条办公场所管理应当科学、合理、严谨、高效,保障员工的工作权利和安全。
第五条办公场所应当建立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和规范,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文化。
第六条办公场所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办公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流程,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办公场所应当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置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办公场所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现场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管理部门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环保管理等。
第十二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办公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办公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重要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操作,确保个人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十七条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上报,配合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员工应当遵守应急预案,迅速处置,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十九条办公场所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办公场所的清洁整洁,确保员工的健康。
第二十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卫生检查,及时清理卫生死角,保持办公场所的卫生环境。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遵守卫生制度,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洁。
场馆场地管理制度
场馆场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场馆场地的使用,保障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提升场馆场地的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体育场馆、文化场所、会议中心等公共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体育馆、剧院、展览馆、会议厅等。
三、管理责任1. 场馆场地管理部门负责场馆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施维护、安全保障、服务管理等。
2. 管理部门应组建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场馆场地的使用计划、安排场馆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工作,保障场地的正常使用。
3.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场地进行巡查,并制定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设备的异常情况。
四、场地使用管理1. 场馆场地的使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签订使用合同。
2. 场地使用费用应提前支付,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结算。
3. 场地使用方须遵守场地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保持场地整洁、卫生。
4. 场地使用方需严格遵守场馆场地使用规定,保障场地设施的安全和完好,谨慎使用场地,不得任意破坏场地设施。
5. 场地使用方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使用,不得超时使用。
六、设施维护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场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发现设备、设施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处理。
3. 设施维护过程中,需制定维护记录,并对维护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和改进。
七、安全保障1.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场馆场地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力。
2. 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负责场地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3. 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查和演练,确保场馆场地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和救援工作。
八、服务管理1. 管理部门应优化场馆场地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2. 设立专门的服务接待台,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
3. 定期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用户投诉和意见。
九、违规处理1. 发现违规使用场地者,应立即制止并通知其改正,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使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地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基地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地现场管理,保障基地运行顺利,并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地内所有员工和访客,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基地现场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
第四条基地现场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重点、实行周密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基地现场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方可上岗。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熟知基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工作指导。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严格的纪律性和责任感,确保基地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九条基地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人员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进行评估。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十一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设备、场地、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界定和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对特殊设备和特殊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六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具备环保意识,积极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第十七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对环境保护政策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九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对环境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治理,保护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二十一条基地现场管理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展陈部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展陈部现场管理制度范文展陈部现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展陈部现场管理,保障展览顺利进行,提高展览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展陈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展览策划人员、搭建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展览部门应根据展览具体情况和要求,保证现场设施、器材的完好,确保展览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条展览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展览计划,并提前组织策划、搭建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讨论,确保展览效果和展览流程的合理性。
第五条展览部门应定期进行展览现场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讨论,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熟知本制度并且能够执行。
第二章现场管理第六条展览部门应确定展览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提前组织相应的物资和器材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展览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场指挥部,负责展览现场的调度和管理。
第八条展览部门应建立现场设施和器材清单,并进行分工和责任的明确。
第九条展览部门应建立现场勘察和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展览现场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条展览部门应进行现场施工的协调和监督,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展览部门应建立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展览部门应进行现场环境的监测和改善,确保展览环境的舒适和美观。
第十三条展览部门应建立现场工作日志制度,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展。
第十四条展览部门应根据展览具体情况确定现场使用的器材和设备,并建立相应的维护和保养制度。
第十五条展览部门应建立现场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展览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展览部门应对展览进行详细的策划和预案制定,确保展览的主题和内容有针对性。
第十七条展览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展览现场的勘察和现场规划,确定展览布局和搭建方案。
第十八条展览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展览器材和设备的准备和搭建工作。
第十九条展览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展览现场的调试和检查,确保展览正常运行和展品完好。
第二十条展览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展览现场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展览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采样人员集中驻地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采样人员集中驻地的管理,确保采样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采样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样人员集中驻地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 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管理(1)采样驻地应设有明确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标识,并确保其畅通无阻。
(2)采样驻地内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定期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信息通报与卫生许可证管理(1)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了解采样人员健康状况、驻地物资供应等情况。
(2)采样驻地应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确保驻地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标准。
3. 人员管理(1)采样人员应遵守驻地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2)采样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驻地内乱扔垃圾,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
(3)采样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进行与采样工作无关的活动。
4. 物资管理(1)采样驻地物资应按照分类、分储、分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2)物资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
(3)定期检查物资储存情况,确保物资安全。
5. 健康管理(1)采样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采样驻地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药品,以满足采样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3)采样人员出现健康问题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 安全管理(1)采样驻地应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驻地安全。
(2)采样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采样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采样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采样驻地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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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新馆现场属地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 的为保证福建科技馆展品安装及布展装修阶段施工安全、文明、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规范现场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职责,特制订本机制。
第二条 定 义施工现场属地管理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设备进出、成品保护、防火、防盗和人员准入等方面的管理和现场各专业之间作业工序安排、公共资源配置、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为实现“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协调共进”的目标,各展品安装及布展装修阶段施工现场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即在现场协调办统筹领导下,在甲方各项目部的具体协调下,以各展厅(馆)布展施工(标段)为单位实行施工现场整体管理职责,各承包商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福建省科技馆新馆展品安装及布展装修阶段施工现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
第五条 各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职责(一)土建承包商或布展施工单位的属地管理职责和义务在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土建工程承包商为施工现场的属地管理单位。
当其展厅(馆)正式全部移交给布展施工单位后,属地管理单位为布展施工单位;当仅部分区域移交给布展施工单位时,属地管理单位可为土建工程承包商或布展施工单位,但其须由甲方项目部确定(只能为一家承包商)。
上述两单位,一旦成为属地管理单位,除了做好自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外,还须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1、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内的其他承包商(如展品安装、公共区装修等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统一管理,包括提供配置合理、管理方便的施工、生活电源和水源接口等,按水电总消耗合理分摊和收取水电费用;建筑垃圾由属地单位统一清理,并按产生量进行分摊。
各项分摊比例由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经甲方各项目部核准后向各单位收取。
为满足施工进度和正常工作要求,如相关单位不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甲方各项目部有权从相关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并直接划拨。
2、制定切实可行、合理的展品、材料运输和管理方案(由布展施工单位编制,并需与各承包商协商一致),经甲方各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3、编制所辖展厅(馆)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安排(由布展施工单位编制,并需与各承包商协商一致),经甲方各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同时,负责施工现场内各承包商交叉作业的协调管理,其中包括场地分配、工序安排、作业顺序、公共资源配置、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防火等工作。
4、成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小组,并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保安、防盗等工作。
小组人员名单须报甲方各项目部备案。
(1)负责各展厅(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包括24小时的临时照明、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防盗、防火设施的配置、建材、设备堆放区域的划分、垃圾清运管理、雨水、污水、渗漏水的排放以及现场定期清扫和冲洗、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的设置等工作。
(2)安全检查及巡查:一是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二是全天候巡查;三是对检查或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提醒并制止;当情况严重时或不排除时,属地管理单位须及时向现场协调办反映,以便采取措施和制止。
(3)在现场永久人行通道、临时通道和展厅(馆)入口设立保安日夜值守门岗,并建立进出本标段施工现场所有人员(人员须凭证进入)、材料、设备的清点、登记、准入、准出制度及台账。
5、确保用电安全。
在所属地盘均匀分布设置二级配电箱,为后续进场单位单位提供便利,展品安装单位只允许携带三级配电箱(电缆不超过50米)进入属地。
对于滥接电源等不规范、不安全用电行为,属地管理单位应及时、主动予以制止。
6、动火。
除按规定履行手续外,尚应征得相邻单位的同意。
(二)其他承包商的职责和义务在现场协调办的统一指挥下,其他承包商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各项目部以及属地管理单位的协调管理。
具体职责和义务如下:1、在现场协调办的统一管理下,在场地分配、工序安排、作业顺序、公共资源配置、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用电、防火等方面应严格执行甲方和施工现场制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如出现不符合相应规定要求的现象,甲方各项目部经核实后,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按照福建省、福州市文明工地和《福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州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配置符合标准的施工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措施。
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文明施工、安全保卫和成品保护等要求,并将本单位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措施和人员名单报属地管理单位备案,对本单位和所属员工出现的违规行为按要求接受相应的处罚。
3、在现场协调办统筹安排下,在甲方各项目部的具体负责下,遵守水电、卫生等相关管理规定,并定期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根据现场协调办的总体安排,根据自身工作要求,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编制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各工序衔接安排,并细化自身专业工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与各专业的配合协调。
第六条 施工队伍准入制度(一)所有承包商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工完人、场清”的原则,实行施工队伍进场准入制度,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
(二)所有承包商正式进入场地施工前,均必须办理《设备安装(装修)单位进场施工许可单》(详见附件1-3),未办理《设备安装(装修)单位进场施工许可单》的,属地管理单位有权不准许其进场施工。
(三)承包商在办理《设备安装(装修)单位进场施工许可单》前,应完成如下具体工作:1、已经编制《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2、已完成作业人员的入场教育;3、属地管理单位已对其进行了进场交底;4、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了关于进场施工配合安全管理等协议;5、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了关于临水、临电等相关协议;6、已将各自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属地单位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小组备案。
7、监理单位已经审查通过了进场施工各项条件等。
第七条 施工场地交接制度为进一步明确工序交叉施工中的各方职责,各承包商在主要工序交接(如:公共区域土建与展品安装及布展装修、展品安装与布展装修工序的交接)时,对场地(含附带半成品、成品)实体和管理职责实行交接和验收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已按《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进行了质量验收,工程实体质量、空间位置和尺寸符合各专业设计和限界的要求。
2、属地管理单位合理安排各专业、各系统的施工顺序,尽量避免工序相互干扰。
凡下一道工序对上一道工序将产生损伤或污染的工程,上道工序施工单位应采取护包或护盖等措施。
一旦发生损伤或污染要及时通报原承包商,并经双方确定采取处理或清除措施。
3、在施工工序交替、作业场地移交中,移交双方要认真填写《场地交接单》(详见附件),做到现场对口交接、界面鉴定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移交手续完整。
《场地交接单》统一由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发放、管理、收集、保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4、在工序交接中要做到人走场清,并按“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落实各方职责。
5、在多工序同时施工(如展品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和布展施工收口阶段)时,要明确各个阶段(主要工序)的主要责任单位,落实相关责任。
6、现场移交后,接收单位负有现场管理责任,并应制定现场管理规定和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场地四周一是必须设立隔离或警戒设施;二是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三是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第八条 设备(或材料)进出场制度为合理利用空间及有序作业,各承包商应提前对进入现场的展品、设备安装条件进行检查,其展品、设备(或材料)进场需填报《设备(材料)进场许可单》(详见附件,并严格按指定场区存放、设明显标示、设专人看守和按约定时间归还场区等。
(一)各承包商应对运输道路进行筹划,并提前通知属地管理单位。
如需预留,则应通报相关承包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二)对不占用公共区场地的展品、设备(或材料)进场,由各承包商自行组织,直接而有序进入现场责任区域。
(三)展品、设备(或材料)如需运离施工现场,则须向属地管理单位出具书面报告(现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公章),明确离场原因、离场设备(或材料)规格及数量等。
(四)展厅(馆)内原则上不作为加工场。
如确需设加工场地的,则应由承包商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使用面积及时间,经属地管理单位审核后报甲方各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加工。
在施工现场加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责任,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现场加工场地应在《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中予以说明。
第九条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文明施工总体要求文明施工总体要求为: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分隔,并在施工现场挂牌施工;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道路畅通平整;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无污染;工作人员佩卡上岗;工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等。
(二)现场管理组织属地管理单位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对进场施工的队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与责任性。
严格按照省、市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展厅(馆)的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并定期向各项目部、现场协调办汇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
(三)抵押金制度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所有承包商实行抵押金制度,即各承包商进场前缴纳抵押金,甲方各项目部经现场协调办批准后,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收取的罚款作为考核奖励金,并主要用于奖励安全文明行为好的单位或个人(详见附件《展品、设备安装、布展装修阶段现场管理奖罚细则》(另制定))。
(四)现场管理具体要求1、各承包商在进场前向属地管理单位申报用水、用电计划和其他诸如材料堆放、人员安排、现场施工接口等有关内容,并向属地管理单位缴纳水电费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在退场后返还)。
2、各承包商应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章程、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落实防盗、防火、防水等工作。
3、承包商在施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在施工过程中,应精心管理,各专业之间的工序、部位交接实行现场交接制度,工序衔接井然有序。
4、场地出入口美观大方,并实行封闭式管理。
5、施工现场布局合理,材料、物品、机具、成品、半成品等应严格按划定的位置堆放,并须堆放整齐和不随意改变。
6、施工废水须集中排入污水池,不得随地排放;液态废弃物要罐装,严禁污染地面,并必须堆放在属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
每日做到工完场清。
7、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才能离场上路行驶。
8、各施工作业队伍设专人打扫各自的生活、生产区的环境卫生。
生活垃圾及施工垃圾要按现场指定的区域排放,并同时向属地管理单位交纳清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