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馆现场属地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九

新馆现场属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 的

为保证福建科技馆展品安装及布展装修阶段施工安全、文明、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规范现场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职责,特制订本机制。

第二条 定 义

施工现场属地管理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设备进出、成品保护、防火、防盗和人员准入等方面的管理和现场各专业之间作业工序安排、公共资源配置、接口界面协调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为实现“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协调共进”的目标,各展品安装及布展装修阶段施工现场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即在现场协调办统筹领导下,在甲方各项目部的具体协调下,以各展厅(馆)布展施工(标段)为单位实行施工现场整体管理职责,各承包商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福建省科技馆新馆展品安装及布展装修阶段施工现场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

第五条 各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一)土建承包商或布展施工单位的属地管理职责和义务

在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土建工程承包商为施工现场的属地管理单位。当其展厅(馆)正式全部移交给布展施工单位后,属地管理单位为布展施工单位;当仅部分区域移交给布展施工单位时,属地管理单位可为土建工程承包商或布展施工单位,但其须由甲方项目部确定(只能为一家承包商)。

上述两单位,一旦成为属地管理单位,除了做好自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品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外,还须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1、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内的其他承包商(如展品安装、公共区装修等施工单位)进

行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统一管理,包括提供配置合理、管理方便的施工、生活电源和水源接口等,按水电总消耗合理分摊和收取水电费用;建筑垃圾由属地单位统一清理,并按产生量进行分摊。各项分摊比例由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经甲方各项目部核准后向各单位收取。

为满足施工进度和正常工作要求,如相关单位不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甲方各项目部有权从相关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并直接划拨。

2、制定切实可行、合理的展品、材料运输和管理方案(由布展施工单位编制,并需与各承包商协商一致),经甲方各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3、编制所辖展厅(馆)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安排(由布展施工单位编制,并需与各承包商协商一致),经甲方各项目部批准后实施。同时,负责施工现场内各承包商交叉作业的协调管理,其中包括场地分配、工序安排、作业顺序、公共资源配置、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防火等工作。

4、成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小组,并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保安、防盗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须报甲方各项目部备案。

(1)负责各展厅(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包括24小时的临时照明、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防盗、防火设施的配置、建材、设备堆放区域的划分、垃圾清运管理、雨水、污水、渗漏水的排放以及现场定期清扫和冲洗、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的设置等工作。

(2)安全检查及巡查:一是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二是全天候巡查;三是对检查或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提醒并制止;当情况严重时或不排除时,属地管理单位须及时向现场协调办反映,以便采取措施和制止。

(3)在现场永久人行通道、临时通道和展厅(馆)入口设立保安日夜值守门岗,并建立进出本标段施工现场所有人员(人员须凭证进入)、材料、设备的清点、登记、准入、准出制度及台账。

5、确保用电安全。在所属地盘均匀分布设置二级配电箱,为后续进场单位单位提供便利,展品安装单位只允许携带三级配电箱(电缆不超过50米)进入属地。对于滥接电源等不规范、不安全用电行为,属地管理单位应及时、主动予以制止。

6、动火。除按规定履行手续外,尚应征得相邻单位的同意。

(二)其他承包商的职责和义务

在现场协调办的统一指挥下,其他承包商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各项目部以及属地管理单位的协调管理。具体职责和义务如下:

1、在现场协调办的统一管理下,在场地分配、工序安排、作业顺序、公共资源配置、成品、半成品保护、安全用电、防火等方面应严格执行甲方和施工现场制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属地管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如出现不符合相应规定要求的现象,甲方各项目部经

核实后,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按照福建省、福州市文明工地和《福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州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配置符合标准的施工设施,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措施。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文明施工、安全保卫和成品保护等要求,并将本单位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措施和人员名单报属地管理单位备案,对本单位和所属员工出现的违规行为按要求接受相应的处罚。

3、在现场协调办统筹安排下,在甲方各项目部的具体负责下,遵守水电、卫生等相关管理规定,并定期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根据现场协调办的总体安排,根据自身工作要求,配合属地管理单位编制现场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和各工序衔接安排,并细化自身专业工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好与各专业的配合协调。

第六条 施工队伍准入制度

(一)所有承包商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工完人、场清”的原则,实行施工队伍进场准入制度,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

(二)所有承包商正式进入场地施工前,均必须办理《设备安装(装修)单位进场施工许可单》(详见附件1-3),未办理《设备安装(装修)单位进场施工许可单》的,属地管理单位有权不准许其进场施工。

(三)承包商在办理《设备安装(装修)单位进场施工许可单》前,应完成如下具体工作:

1、已经编制《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

2、已完成作业人员的入场教育;

3、属地管理单位已对其进行了进场交底;

4、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了关于进场施工配合安全管理等协议;

5、与属地管理单位签订了关于临水、临电等相关协议;

6、已将各自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属地单位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小组备案。

7、监理单位已经审查通过了进场施工各项条件等。

第七条 施工场地交接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工序交叉施工中的各方职责,各承包商在主要工序交接(如:公共区域土建与展品安装及布展装修、展品安装与布展装修工序的交接)时,对场地(含附带半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