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城镇建设的意义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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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城镇建设的意义及实践

关于小城镇的概念人们的理解存在很大的差异,与之相关的词有镇、集市、市镇、乡镇、村镇等等。我国的《国史通鉴》中指出:小城镇是指县城和县城以下比较发达的集镇或乡所在地,以及大城市周围农村建设的卫星城。它包或两个层次:一是城市型小城镇即县城和属镇,二是乡镇和村镇,统称为农村集镇。小城镇是一种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雏形城市,或称为初级城市。它是城市经济向农村渗透和农村生产力在一定区域集聚的结果。我国现有的小城镇是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发展与推广以及星系交流的中心。因此,顾名思义,小城镇建设就是建设这个中心。

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指出,若把“城镇”作为名词用来表达作为农村中心的社区,从字面义上看,它似乎应当属于域的一方,而实际上确是乡的中心。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农村小城镇建设成为我国城镇化建设最具活力的组织部分和主导力量。

小城镇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是衡量它的社会经济发达程度及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要在21世纪头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达到或50%~59%的城市化水平。这是一个伟大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对于整个世界都将产生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这将是全中国人民所期待的,只要党和国家把握好方向,扎实的做好每一步,这工程必将众望所归。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特别指出,“农村富余老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一、小城镇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三农”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成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不解决,中国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这是被理论和实践反复证明了的一个基本事实。这三个中,城镇化是解决其他两个问题的基础和载体。只有实现城镇化,乡村工业的发展才能产生聚集效应,实现可持续和高效率;只有实现城镇化,农民的就业转移才能实现。

二、发展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城乡的协调发展。我国农村需要转移到城镇的人口数量之庞大,客观上要求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必须协同分流。我国需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大城市圈,同时也需要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专业性强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不同的城市具有不同的功能和吸引力。在这个城镇体系中,要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为龙头和中心,小城市、小城镇为基础,中等城市为扭带,它们之间相互依托,相互协调,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走小城镇发展的道路虽然是现阶段符合客观实际的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可以超越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因此,建立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合理的比例的布局,形成优势互补的城市体系,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应该走在大中小城市合理发展的基础上,有选择地重点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道路,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

三、发展小城镇建设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化道路的一种必然选择。城市化道路的选择不仅要考虑最优,更要的是考虑可行和可能。人们过去的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城市化必须充分考虑到遍布城乡的小城镇大规模发展这一实际情况。因此,只有在原有乡村集镇的基础上发展小城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小城镇具有重要意义。小城镇作为目前中国城市化得重要途径,但不意味着我们追求的最佳目标和终极格局。

四、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国未来城市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可能的选择方案将是走总体城市化与农村城市化共同推进的道路,即在发展大中城市的同时,有计划地推行农村城市化,重点建设好一批县城镇和中心镇,使其逐步具有城市

功能,成为总体城市化的组成部分。显而易见,没有农村城市化,整体城市化将难以实现。因此,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既是整体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其重要推动力量。

五、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乡镇企业尤其是乡镇工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乡镇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大部分分布在农村,不仅难以管理,而且无法实现相应的聚集效益。通过小城镇的发展,使目前分散的部分工业企业积聚到小城镇,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最佳配置,促进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加快发展步伐,走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同时,农村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发展小城镇可以加强对资源利用的规划管理,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规模经营,有利于转变乡镇企业尤其是乡镇工业的经济增长方式。

六、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可以有效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我国目前不仅有1亿多农业剩余劳动力等待转移,而且数量每年还在增加。理论研究及客观实践已经证明依靠大中城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而乡镇企业由于正在发生增长方式的转变,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呈下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农村小城镇,可以促进乡镇企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地转移剩余劳动力。农村小城镇通过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使土地相对集中,这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前提条件。另外,农村非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可以为农业采用先进的、大型的农业机械设备提高机械化水平。同时,小城镇建设为农村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应用创造了条件。这将有利于农业生产、管理的科学化。

七、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能够促进农村小康的早日实现。小康社会是一个综合性概念。衡量小康社会的指标也是多方面的。应包括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社会分配结构、社会秩序等多方面的内容。小城镇建设可以集中相当多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信息和服务事业。这对于提高农村人口生活质量,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农村小城镇建设不仅可以通过促进工业化、商品化而为农村实现小康提供物质基础,而且也可以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从而推动农村小康的全面实现。

中国世界上最早的城镇发源地之一,但中国城镇发展缓慢,了解中国城镇发展的历史阶段和特点,对探索城镇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价值。

解放后小城镇建设进行了曲折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小城镇建设经历了一个从初步繁荣道普遍萎缩,再到全面繁荣的曲折历程。

1949—1957年是恢复与初步繁荣衰落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新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发展国民经济,如在农村中推行土地改革运动,没收地主占有的手工业作坊并分给手工业劳动者;同时这段时间里对户口的控制较松,城乡之间的迁移一般不受限制,同时,镇作为我国县辖基层政权建制被确定下来。因此,中国小城镇建设在这一阶段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从1954年开始,由于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时基本上消灭了私营经济,使城镇吸纳老动力的能力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并最终导致城镇数量和规模下降。此时,农村无法提供更多的商品粮,政府不得不限制劳动力流向城镇,同时加强了对商品粮的管制。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无法在城镇里安身立命,被迫回到农村。

1958—1978年时曲折而缓慢的发展阶段。1958年公社化后,可能是合作化合公社化中设置了新机构,更重要的是“大跃进”的进行,贯彻“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农村劳动力爆发性地涌进城市,小城镇人口猛增,1956年小城镇人口达到了4446万,小城镇人口和数量有了较大的发展,这一过程持续到了1962年。196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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