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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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差报销管理,提高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所有因公出差人员。
第二章出差报销规定
第三条出差申请审批程序
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明确出差任务、路线、时间等相关事宜。部门员工出差,原则上由部门经理安排,但涉及重要工作和离开公司时间5天以上的,应经分管副总经理批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报总经理审批,出差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回公司后到人力资源部销假。
第四条出差借款规定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出差若需要借款(各地营销中心借款制度及权限参照财务费报销管理办法),应根据出差时间长短、路程远近等情况,向财务适当借款。出差人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原则上每笔借款都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由于业务及时性的要求,在如下授权条件下(详见下表),经分管领导的审批后可予以执行借款,月中月底报总经理会签,借款人凭签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原出差借款无故未归还的不允许再借款。
表1:销售公司借款审批权限及流程表(单位:元)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出差人回来以后按以下程序报销差旅费
(一)当事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粘贴发票;
(二)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确认业务发生的真实性;
(三)财务部审核发票正确性和费用是否符合销售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按顺序分别由分管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审批;
(五)到财务部出纳报账;
(六)对于超过10000元的报销单,在经公司各支直线上级审核后报集团财务总监和集团总经理审批后入账;
(七)出差人返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办理完报销手续,结清所借款项。
第三章销售公司总部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第六条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一)因公出差交通工具原则上以乘坐火车、轮船及客车为主,如确实需要乘坐飞机的需请示总经理,并经总经理同意。
(二)具有同等职务的因公出差人员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表2:选择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三)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乘车时间白天超过10小时或夜间乘车超过6个小时的可购买硬卧车票。
第七条住宿报销标准:
(一)住宿实行定补报销的办法,出差人员根据职务参照以下限额标准住宿。
表3:出差住宿补标准
注:一线城市是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几个城市,以下相同。
(二)出差报销住宿费应在住宿定额标准以内定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出差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当天可完成的事情决不能拖
至第二天,当天能往返的原则上不得住宿。
(四)部门经理以下两人以上同性人员出差,根据实际情况每两人住宿标准按一人的1.5倍标准执行,其他按此类推。
第八条出差补助标准:
(一)因公出差人员出差期间补助时间以出差往返天数(以车票、住宿发票为参考依据)作为出差补助天数;早上10点以前返回本地出差补助按半天计算。
(二)出差人员根据职务参照以下补助标准执行。
因公出差补助标准
注:随同公司领导一同外出办事的随行人员,住宿、补助标准可参照公司领导标准执行。
(四)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公司到车站之间的往返出租车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市内交通费实报。
第九条、各地营销中心副经理以上行管人员出差报销标准参照本章公司总部人员出差报销标准执行。
第四章驻外营销人员出差报销规定
第十条驻外营销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本标准是针对公司各营销中心(北京、郑州营销中心指主管以下人员)、外派办事机构及专卖店的业务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驻外营销人员出差报销标准
注:销售公司派外地的工作人员,除因公业务往返公司和驻地之间按公司出差制度报销外,每年为驻地(郑州、北京等)员工报销两次驻地至信阳之间的往返车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出差报销规定同时废止。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销售公司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