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与2008版清单计价规范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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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2013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2015年四季度安装人员培训资料2015-11-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GB50500-2013、GB50856-2013 一2013清单的主要内容及变化“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 08规范”分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见下表),并进一步明确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的两种方法。

具体变化大致如下:“ 13规范"与“ 08规范”章、节、条文增减表1)将原规定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

2)原1.0.7条对附录A~附录F的规定上升为国家计量规范。

2. 术语1)对“工程量清单”修改完善了定义,并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2)新增“工程量偏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工程设备”、“工程成本”、“缺陷责任期”、“招标代理人”、“单价项目”、“总价项目”等29个术语。

3)修改了“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定义。

3. 一般规定1)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和承包人提供材料,分别列为3.2节和3.3节。

2)将计价风险列为一节,将“ 08规范” 4.1.9条上升为强条,其条文说明修改后列为正文4条。

4. 工程量清单编制本章在“ 08规范”第3章基础上编写,由于新增计量规范,有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的条文移入计量规范。

1)规费项目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取消了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新增了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2)税金新增地方教育附加。

5. 招标控制价1)将投诉的日期从“应在开标前5天”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 天内”,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新增了投诉的内容、投诉的条件、投诉的受理以及复查的期限、复查结论的判断标准等条文,使投诉及其处理具有可操作性。

GB50500-2013新清单与08清单差异

GB50500-2013新清单与08清单差异

GB50500-2013新清单学习分享本次课程的学习主要讲了2008清单与2013新清单的差异,下面是我对本次学习内容的一些分享:一、专业划分更精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2013新清单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1、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清单中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

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2、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清单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3、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清单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新清单里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1、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清单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2、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清单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与解读

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与解读
不同点:新增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量偏差等的阐 释,术语定义区分更加明确。
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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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子目(二)
招标控制价增加了《单价合同的计量》、 《总价合同的计量》小节,具体内 容包括: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 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如何做。 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时,发承包双方应如何 做。 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的计量结果有误,发承包双方应如何做。
不同点:《2013清单计价规范》新增了对投标报价的清单组价做了明确的限 填规定以及未填的处理说明,这就要求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 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2013清单计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范的变化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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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子目(四)
合同价款调整增加了: 以下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调整合同价款(具体列项15 项); 出现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后,发承包双方应如何做 ;合同价款调整增加 了发生以下事项,发承包双方应如何处理: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工程量清单缺项 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 不可抗力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误期赔偿 索赔 不同点:《2013清单计价规范》新增了对多项引起合同价款调整事项的处理 方式做明确说明,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
3、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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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2013清单计价规范》里,对原《2008清单计价规范》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 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2013清单计价规范》里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 明确阐释。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 做了明确说明。(注: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

2013-2008区别

2013-2008区别

新清单规范亮点:13版清单计价规范1.工程价款管理2013版规范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价款全过程管理的内容进行了约定,体现了全过程管理的思想。

2.丰富了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2013版规范的条文数量由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136条增加到328条,其中对原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增减,但强制性条文总数没变,仍为15条。

3.重视过程管理2013版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计量以及价款的期中支付都有着明确详细的规定。

这体现出2013版规范由过去重结算的造价管理向重在前期管理的方向转变。

给参与方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的价款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2013版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不同点也是其亮点2013版规范的术语解释为52个,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23个术语多出一倍多,2013版规范涉及术语的范围更广,对术语的界定更全面,如对于“现场签证”的解释考虑到了发包人授权的监理人和工程造价咨询人。

具体的术语辨析如下表所示:表1-1-2 2013版规范术语辨析表序号13版清单08清单特点1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和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两者描述一致2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13版清单新增术语,从“工程量清单”作用方面再进行细化,强调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所用。

3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最新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资料

最新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资料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要把GB50856-2013作为编制依据;3、第3.0.3条,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该一致。

备注:特别注意是多个单位工程多个工程师参与的项目要保持一致性!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的规定:以“t”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m”、“m2”、“m3”、“kg”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台”、“个”、“套”、“根”、“件”、“组”、“系统”为单位,应该取整数;5、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 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米;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米;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米;附录J消防工程5米;附录K给排水工程3.6米;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米;二、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在D.4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中较原清单规范增加的项目如下:⑴增加“端子箱(台)清单项目;⑵把“风扇(台)”“照明开关”和“插座”从原清单的“小电器”分离出来;2、在D.8电缆安装中,与原清单规范不一致的地方:⑴电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⑵原清单“桥架”放到D.11配管配线中(金属线槽、钢制桥架的主结构厚度1.5mm以下(包括1.5mm)执行金属线槽安装相应项目,主结构厚度1.5mm以上执行钢制桥架安装相应项目);⑶增加“030408005铺砂、盖砖保护板(砖)”清单项目;⑷增加“电力电缆头”和“控制电缆头”清单项目;⑸增加“防火堵洞(处)、防火隔板(m2)、防火涂料(kg)”清单项目;⑹增加“电缆分支箱”清单项目;(7)原清单“电缆沟土方挖填”删除,套用土建部分清单;(1-2)0.45m3/m,每增加一条,土方量增加0.153m3/m);(8) 电缆穿刺线夹按电缆中间头编码列项;(9) 电缆井、电缆排管、顶管,应按《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08清单与13定额差异,E1-E13

08清单与13定额差异,E1-E13

清单表清单编号清单名称计量单位清单内容定额章节10501001垫层10501002带形基础10501003独立基础10501004满堂基础10501005桩承台基础10501006设备基础10502001矩形柱10502002构造柱10502003异形柱E.2现浇混凝土柱(010502)m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型钢混凝土柱扣除构件内型钢所占体积。

柱高: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六08定额E.1现浇混凝土基础(01050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如为毛石混凝土基础,项目特征应描述毛石所占比例m³三10503001基础梁三10503002矩形梁10503003异形梁10503004圈梁10503005过梁10503006弧形、拱形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梁长: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10504001直形墙10504002弧形墙10504003短肢剪力墙10504004挡土墙二E.4现浇混凝土墙(010504)m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 ㎡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计算内,短肢剪力墙肢截面的最大长度与厚度之比小于或等于6倍,L、Y、T、十字、Z 形、一字形等短肢剪力墙的单肢中心线长≤0.4m,按柱项目列项六E.3现浇混凝土梁(010503)m³体积,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2013清单与2008清单对比资料

2013清单与2008清单对比资料

橡胶板楼地面 橡胶卷材楼地面 塑料板楼地面 塑料卷材楼地面 楼地面地毯 竹木地板 防静电活动地板 金属复合地板 水泥砂浆踢脚线 石材踢脚线 块料踢脚线 现浇水磨石踢脚 线 塑料板踢脚线 木质踢脚线 金属踢脚线 防静电踢脚线 石材楼梯面层 块料楼梯面层 水泥砂浆楼梯面 现浇水磨石楼梯 面 地毯楼梯面 木板楼梯面
20207001 装饰板墙面
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 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 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20208001 柱(梁)面装饰
011208001 011208002
20210001 带骨架幕墙 20210002 全玻幕墙
31
011210002
32 33
011210003 011210004
34 35 三、天棚装饰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 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 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 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 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011210005
硬木扶手带栏杆 、栏板 塑料扶手带栏杆 、栏板 金属靠墙扶手 硬木靠墙扶手 塑料靠墙扶手 石材台阶面 块料台阶面 水泥砂浆台阶面 现浇水磨石台阶 面 剁假石台阶面 石材零星项目 碎拼石材零星项 目 块料零星项目 水泥砂浆零星项 目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 度)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 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011107001 011107002 011107003 011107004 011107005 011107006 011108001 011108002 011108003 01110800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13版不同(汇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13版不同(汇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13版对比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08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而“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则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条文说明量化、执行性更强。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并给出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公式)08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具体操作和计算方式,可执行性更强。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下列内容列项:1 工程排污费;2 工程定额测定费;3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4 住房公积金;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 工程排污费;2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3 住房公积金;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5 工伤保险“13新规范”规费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增了工伤保险,与市场发展同步更新,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在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章节里,只是简单提到发承包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双方协商、提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cxy】03、08、13清单计价规范条文对比

【cxy】03、08、13清单计价规范条文对比
2.0.18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07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浅谈13清单与08清单对比

浅谈13清单与08清单对比

浅谈13清单与08清单对比跨入新世纪以来,已有十四年时间。

在这十四年的时间里,我们的建设行业飞速发展,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也一直经历着重大的改革。

随着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演进,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也经历着重大的变革,从原先的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2003清单计价,到2008清单计价,再到现在的2013清单计价。

2013清单是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附录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形成1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于2012年12月25日发布,2013年7月1日实施。

它的实施,是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

这里,主要是从本人角度,结合实际工作浅析13清单与08清单的不同。

第一,专业划分更细。

08清单只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只是作为计价规范的附录,地位偏低,专业也只分为六大专业,即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矿山等。

13清单重新进行精细化调整,将六大专业细分为九专业,同时把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提到与计价规范同等重要的地位,即形成1计价规范和9计量规范的模式,具体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

13清单与08清单新旧规范对比

13清单与08清单新旧规范对比

一、专业划分更加精细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仿古建筑工程(3)通用安装工程(4)市政工程(5)园林绿化工程(6)矿山工程(7)构筑物工程(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9)爆破工程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对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行了改变2013版清单强制性的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新清单规范强制条文范围扩大。

08版清单与13版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15条。

但13版清单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加大了强制条款的作用范围,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2)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部分强制性条款由08版清单规范的“应”变为13版清单规范的“必须”,这些改变增强了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

具体内容对比如下表所示。

三、责任划分更加明确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2.0.3)(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4.1、3.4.2、3.4.3、3.4.4 、3.4.5)(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5.3.1~5.3.9)(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9.1.1)四、明确规定发承包双方风险分担的范围第一,发包人完全承担的风险——法律法规类风险。

13版清单第3.4.2条明确规定了发包人应承担的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2. 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3. 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

[最新]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偏差引起合同价款调整案例分析精讲(图表丰富)

[最新]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偏差引起合同价款调整案例分析精讲(图表丰富)

第2.0.16条: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 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 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表2-5-1 13版与08版清单关于工程量偏差的规定对比
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原工程量×1.15)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按照相关规定,应该理解为后者。
250
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2. 工程量偏差的调整原则
工程量偏差
直接调整 综合单价
工程量偏差 未超过15%
工程量偏差 超过15%
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工程量减少 15%以上
工程量增加 15%以上
综合单价 不作调整
根据上述公式:实际工程量Q1=22962.71+4320=27282.71m
调整后分部分项工程费:S=1.15Q0 P 0+(Q1-1.15Q0)P2;
S=1.15×22962.71×19+(27282.71-1.15×22962.71)×18 =501735.21+875.59×18=517495.83元 此项目合同结算价款为517495.83元。
工程量偏差变化幅度
业主承担 -15%
0 承包人承担
业主承担 +15%
(2)13版清单明确规定工程量偏差导致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即“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但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易 产生歧义,究竟指代“实际工程量比预计工程量增加的部分”还是“实际工程量比

08清单与13清单的区别

08清单与13清单的区别

08清单与13清单的区别
1、专业划分不同:13清单将08清单中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专业合并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并将仿古专业从园林中单列,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2、08清单与13清单的项目编码不一致;
3、08清单与13清单的清单内容有所改变:如土方工程中08清单为挖基础土方,13清单改为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

4、13清单比08清单新增了清单内容:如地基处理中新增了换填垫层、铺设土工合成材料、预压地基、振冲密实等清单项;砌筑工程中新增了砌筑挖孔砖护壁、多孔砖墙、多孔砖柱等请单项、砼工程中新增构造柱等请单项。

5、13清单和08清单有些清单项的位置有所改变
6、13清单和08清单的计价表格不同:如08请单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13清单改为“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13清单与08清单的规费的内容不同:如取消了08清单中的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增了工伤保险。

8、13清单与08清单的结算方式有所不同;13清单若实际工程量与投标时出现偏差且超过15%,综合单价也相应的予以调整,并给出了详细的公式,与08清单不同。

9、08清单规范中对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13清单规范中新增了对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

13清单与08清单的主要区别

13清单与08清单的主要区别

13清单与08清单的主要区别1.清单规范“2013年版清单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2008年版清单规范”分布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

2.计算规范“2013年版计算规范”是在“2008年版清单规范”附录A、B、C、D、E、E、F基础上指定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9个专业。

正文部分共计261条,附录部分共计3957个项目,在“2008年版清单规范”基础上新增2222个项目,减少419个项目。

2.1.2 其它变动1.关于措施项目“2008年版清单规范”对措施项目仅是一个名称,为了便于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

解决了措施项目的分类列项问题。

2.关于土壤和岩石分类一方面与现行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也与地勘报告的街里相符合,便于招标人据此描述土壤类别,解决土壤、岩石的分类鉴别问题。

因此,取消“普氏”土壤分类,土及岩石类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测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重新定义。

各专业工程均按此划分执行。

3.关于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标准,将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保持一致,便于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平衡。

4.关于土方工程计算规范“2008年清单规范”计算规则导致土方工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量存在差异,致使管理机构发布的土方价格、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市场实际价格出现差异,让相关部门较难理解。

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在保留“2008年版清单规范”计算规则的同时,增加规定了:“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3~A.1-5规定计算,(上述三表内容是放坡及工作面的规定)。

2013清单规范与2008清单规范的对比研究

2013清单规范与2008清单规范的对比研究

2013清单规范与2008清单规范的对比研究摘要建设工程清单规范在建筑工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使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更好的理解和应用2013清单规范,论文先阐述了2013清单规范修订的原因以及依据,分析了2013清单规范与2008清单规范的区别,然后详细指出2013清单规范通用安装工程部分的变化,并通过实例进行了分析,旨在为建设工程单位能够更好的理解2013清单规范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关键词:2008清单规范、2013清单规范、对比研究目录1 2013清单规范的产生背景和编制原则 (1)1.1 2013清单规范的产生背景和原因 (1)1.2 2013清单规范编制原则 (2)2 2013清单规范与2008清单规范的对比 (3)2.1 强制性条款的范围扩大、语气增强 (3)2.1.1 强制性条文范围扩大 (3)2.1.2 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3)2.2 强化了项目管理中招标方的责任 (4)2.2.1 强化了招标方对于风险管理的责任 (4)2.2.2 强化了业主对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管理责任 (4)2.2.3 强化了招标方对于招标文件的管理责任 (4)2.3 开辟了以合理风险分担为指引的合同价款调整新思路 (5)2.4 从重视竣工结算结果管理转为依靠计量计价的期中过程管理.. 5 2.5体系更完善,思路更清晰 (5)2.6使用范围更广 (6)2.7内容更充实,风险和责任划分明确、具体 (7)2.8 更顺应当前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改革形势 (7)2.9规定更突出强制性、操作性 (7)3 2013 清单计价规范通用安装工程部分的变化 (8)3.1 主要变化 (8)3.1.1结构变化 (8)3.1.2项目变化 (8)3.2其他变化 (10)4 案例 (11)4.1项目概况 (11)4.2 全过程索赔管理应用 (11)4.2.1 预防索赔 (11)4.2.2 处理承包人提出的索赔 (11)4.3 索赔管理的效果分析 (13)5结论 (14)参考文献 (15)2013清单规范与2008清单规范的对比研究1 2013清单规范的产生背景和编制原则1.1 2013清单规范的产生背景和原因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8年12月1日的实施,对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来说是功不可没的。

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要点

13清单规范与08清单规范安装部分区别要点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要把GB50856-2013作为编制依据;3、第3.0.3条,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该一致。

备注:特别注意是多个单位工程多个工程师参与的项目要保持一致性!4、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的规定:以“t ”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m” “m2'、“m3、“kg”为单位,应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台”、“个”、“套”、“根”、“件”、“组”、“系统”为单位,应该取整数;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划分界限:GB50857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A、本规范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路灯工程的界定:厂区、住宅小区的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庭院艺术喷泉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按通用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到市政道路、庭院等电气安装工程的项目,按市政工程中“路灯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B、本规范工业管道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管道以厂区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煤气以厂区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C、本规范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与市政工程管网工程的界定:给水、采暖、燃气管道以计量表井为界;无计量表井者,以与市政碰头点为界;室外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厂区、住宅小区的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本规范相应项目执行;市政庭院喷灌及喷泉水设备安装按国家标准《市政工程计量规范》管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6清单的五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7、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本规范安装工程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附录A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10m;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5米;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5米;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米;附录J消防工程5米;附录K给排水工程3.6米;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米;二、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安装中较原清单规范增加的项目如下: D.4、在8..9、在D.8电缆安装中,与原清单规范不一致的地方:⑴电缆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13年清单与08年清单区别

13年清单与08年清单区别

13年清单与08年清单区别第一篇:13年清单与08年清单区别一、主要变化旧规范:主要侧重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旨在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是一本地地道道的技术规范。

新规范: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使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个计价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构筑起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长效机制,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的规范。

二、新旧规范异同♠相同处:新旧规范均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总则 2.术语 3.工程量清单编制 4.工程量清单计价 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6.附录♠不同处: 1.旧规范主要在于规范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而新规范则规范了从招标投标至竣工结算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行为。

2.旧规范条文为45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6条;而新规范条文则增加到13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为15条,同时增加实用性较强的“条文说明”。

3.旧规范侧重于体现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未能反映施工阶段各环节的相互关系和特点;而新规范首先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予以规范,然后针对施工阶段不同环节的特点作出专门性规定,并使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从而按照施工顺序承前启后,脉络贯通,形成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

4.旧规范提出了企业自主定价,建立起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但缺乏政府监管机制,未能充分反映我国建设市场实际情况;而新规范建立起以人为本和政府有效监管机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规定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合理分配物价波动等风险,充分体现发、承包双方风险共担,避免招标人无限度转嫁风险,同时遏制承包人以牺牲雇员(农民工)利益恶性低价竞争。

5.旧规范条文和表格只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全过程工程计价缺乏可操作性,措施项目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而新规范注重计价难点,针对施工阶段各环节的计价特点和要求作了详尽的规定,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修订了部分措施项目,并将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调整至各专业工程的附录中第二篇:0308清单区别一、1、使用清单计价的工程范围改变原03规范规定国有大中型投资项目可以使用清单计价,而08改为是国有投资项目或以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都要用清单计价,即不论工程造价多少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都用清单计价,民间投资的工程不论大小也可以使用清单计价。

13清单与08清单的区别

13清单与08清单的区别

13清单与08清单的区别完备的建筑可以米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用非单价合同的条件约定,更加清晰明确。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 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1可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处理了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工程计里时,右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 时,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咼。

(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08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而“ 13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则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条文说明量化、执行性更强。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并给出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公式)08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 13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具体操作和计算方式,可执行性更强。

浅析2008清单规范与2013清单规范的不同之处

浅析2008清单规范与2013清单规范的不同之处
的保 护 。
2 . 强化了业主对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管理责任。 在 以往 的 招标 文 件 中 , 发 包人 通 常会 约定 “ 投 标 人应 对 招 标人 提 供 的 工 程量清单中给定的信息进行核实 , 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 负责, 工程 量 的误 差视 为 投标 人 已经 包含 在其 他 部分 的 报价 内 或视 为对 招 标 人 的减 让 ( 承 包人 应对 招 标文 件 工程 量清 单 的准 确性 负 责 ) ” 。在2 0 1 3 版清 单 规范第4 . 1 . 2 款中规定: “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 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 这一强制条款的出现 , 就形成了招标文件或合 同中 的条款 与清 单 计价 规 范强 制性 条款 冲 突 的情形 。这非 常 容易 产 生 纠纷 , 究 其原 因是没 有 明确 招 标 文件 或 合 同文 件 中 与 清单 计 价规 范 强 制性 条 款 不 符 的规 定 是否 有效 。目前 对 于这 一 冲突 的情 况 , 业界 有两 种 观点 : 一是 合 同至 上观点 , 即认为《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G B 5 0 5 0 0 — 2 0 1 3 ) 是 国家标 准, 并 不 是法 律法 规 , 没 有 法律 法规 的强 制力 ; 如 果招 标 文件 中 已有 约定 并 形 成合 同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另一种观点是 “ 强制性标准 , 必须执行” , 其根 据 是2 0 0 8 年住 房 和城 乡 建设 部 公 告第 6 3 号“ 关 于发 布 国家标 准 《 建设 工 程 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公告” 规定 : “ 现批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为国 家标 准 , 编号 为 G B 5 0 5 0 ( 0 - - 2 0 0 8 , 自2 0 0 8 年1 2 月1 日起 实施 。其 中 … …强 制 性条 文 ,必 须严 格执 行 ” 。 因此2 0 1 3 版 清单 规 范 的强 制性 条 文必 须 严格 执 行, 招标 文件 及合 同中 与清单 计 价规 范 强制性 条 文不 符 的规定 应 无效 。 3 . 强化 了业 主 对于 招标 文 件 的管理 责任 。 以往招 标 人为 了保 护 自己的利 益, 通常 会在 招标 文 件专 用条 款 中约 定 : 招 标文 件 的效 力 高于 投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和投 标文 件 不符 或 冲突 的地 方 以招标 文 件为 准 ; 有 些招 标 人会 把 招标 文 件 作 为合 同文 件 的组 成部 分 , 且 其解 释顺 序 紧跟 合 同协 议 书之 后 。针 对这 种 情况 , 2 0 1 3 版清单 计 价 规范 在第 7 . 1 . 1 款 中进行 了如 下规 定 : “ 实 行 招标 的 工程 合 同价款 应在 中标通 知 书发 出之 E t 起3 0 日内 , 由发 承包 双 依据 招 标文 件 和 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 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 投标文件中关 于 工期 、 造价 、 质 量 等方 面 的实质 性 内容 。 招标 文 件与 中标 人投 标 文件不 一 致 的 地方 , 以投 标文 件为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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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与2008版清单计价规范对比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3.1.1 3.1.4 3.4.1 4.1.2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 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 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 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新增)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 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 的规定编制 (新增)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 标控制价(新增)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新增) 条款 取消 3.2.3 3.2.4 3.2.5 3.2.6 3.2.7 1.0.3 4.1.2 13版清单 强制性条文规定 条款 08版清单 强制性条文规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 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 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 码不得有重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 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 计算规则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 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 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 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4 8.2.1 15 3.1.5 16 3.1.6 17 4.2.1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 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 4.1.5 用 规费和税金 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 4.1.8 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 3.2.1 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10 4.3.1 11 5.1.1 12 6.1.3 13 8.1.1
2013版与2008版清单计价规范对比表
序号 条款 13版清单 强制性条文规定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 量确定 条款 4.1.3 08版清单 强制性条文规定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 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 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 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 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 人提供的一致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 工结算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18 4.2.2 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3.2.2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 19 6.1.4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 4.3.2 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 20 11.1.1 4.8.1 理工程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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