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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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合伙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债务承担
股本划分方式 资金募集方式
股权转让
注册审批期限
查名(1-3个工作日)——提交材料(5-15个工作日)——领取执照(1个工作日)——刻章等事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无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500万以上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估价、转让 可以估价、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不 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不可以劳务出资。 可以劳务出资。 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可不设董事会 或监事会 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
目前国内没有这种形式的公司
材料(5-15个工作日)——领取执照(1个工作日)——刻章等事宜(1-3个工作日),医药公司注册要取得
无限责任公司
不要求有最低的资本额 允许智慧或信用出资。
2个以上股东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
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 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 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而且股东间的责任 是连带的。
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注册资本 出资方式 《企业合伙法》 无 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 地使用权等可以估价、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至少应当有由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 组织、决策机构 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 机构为普通合伙人。 利润分配 税收缴纳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合伙人的利润分 配缴纳所得税 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 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 务承担有限责任
董事会、监事会为必设机构 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缴纳企业所得税,利润分配缴纳所得税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1 现代企业制度概述市场经济国家存在三种基本的企业制度: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

现代企业是"由一组支薪的中、高层经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 。

现代企业将许多单位置于其操纵之下,进行不一致类型的经济活动,处理不一致的产品与服务。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一种要紧与有效的组织形式,通常是指由两人以上经营某项共同事业所构成的一个集合体。

公司是法人中的一种,具有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其他服务性活动的权力与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

因此,公司务必依法成立,拥有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在我国的《公司法》中,"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由法定数量股东构成,全体股东仅以各自的出资或者出资额以外另加的担保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由有限责任股东构成,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仅以其所认购股份额负责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最基本的特点是募股集资上的公开性,即能够向社会公开募股集资,向社会发行股票以汲取更多的资金。

股份制企业的股权与产权是相互分离的,公司资产变动与股票流淌相分离,企业财产的处置与股东转让股票的活动相互独立。

公司进展经历了原始公司、近代公司与现代公司三个阶段。

最初的公司通常以家族团体与家族企业为起点,成为后来无限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前身。

现代公司制度是在16世纪诞生的西欧特许贸易公司的基础上,通过几百年的演变才逐步形成与进展的。

从16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是原始公司向现代公司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公司为近代公司。

近代公司分别经历了三种形式,即特许贸易公司、特许专营公司与合股公司。

到19世纪上半叶,欧美国家的工业生产开始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工厂制度过渡。

公司制基金与合伙制基金的优劣势

公司制基金与合伙制基金的优劣势

1、公司制基金成立基础更具公示效力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具公示作用,对内具有拘束力,在特定条件下对外也有约束力;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限定较少;2、公司制基金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制基金为独立法人,公司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财产额或认购的股份数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与公司,人格与财产均独立;公司制有利于隔离不同类别投资风险;合伙制基金则不具有法人资格,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公司制基金稳定性更好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制基金对出资人出资、缴付期限、增减资程序等都有相对明确、严格的要求,基金设立后,投资人的自由度和选择空间较小,基金的稳定性加强;有限合伙制基金后续资金不能如期缴付、基金不能正常运营的风险高于公司制,稳定性低于公司制;4、公司制基金治理结构成熟、完善公司制基金可依据公司法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内部决策、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固定,管理模式较为统一;基金的运营更大程度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相对于灵活的有限合伙制而言,公司制基金内部治理结构的制约机制更为有效;此外,公司制基金的制度设计和结构安排较为规范、统一;有限合伙制基金可以有更多的差异化设计,这种差异化设计致使合伙制基金不能整齐划一的标准化管理,差异化管理增加了基金的管理难度;5、公司制基金的投资者权利得到更多体现投资人作为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委任并监督基金管理人;股东会还可以直接任命基金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具有审议批准基金会计报表的权利;一般情况下,股东不直接干预基金的具体运营,实践操作中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重大投资项目行使表决权或否决权;此外,部分股东能够通过基金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有限合伙制所提供的投资者权利与公司制相比有一定弱化;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的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6、企业所得税正常缴纳公司制基金依法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当地财政增加税额;合伙制基金在基金层面不缴纳所得税;7、公司制基金在退出渠道上壁垒较少公司制基金在各退出渠道上不存在障碍;合伙制基金作为拟上市企业的股东将面临监管部门严格的审核,因此在退出渠道上存在较多障碍;。

股份制与合伙制的区别

股份制与合伙制的区别

一、股份制和合作制的联系股份制和合作制是市场经济中两种广泛存在的企业制度,二者产生的基础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条件是市场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到全球化过程,股份制逐渐成为主流的企业制度。

同时,在此过程中,竞争与优胜劣汰逐渐分离出了越来越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为解决自身的各种需要而创造出了合作制的企业组织形式。

正因为如此,两种制度都起源于欧洲,都源于资本主义首先发展起来的地区;都是为了经济目的而实行的一种经济的合作和联合;都有股金形式;都有规范的章程,并体现着两种制度不同所有者创立企业的初衷;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都承担以出资额为限的责任;企业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集体讨论;都是自愿加入并可自愿退出。

除了以上相同点之外,合作制还可以转化为股份制。

如合作社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难以贯彻民主管理的合作社原则,并且因此会降低企业效率和灵活性,合作社已经和社会企业具有同等的经济功能和运行机理时,合作制就需要转化为股份制,这正是世界合作社运动中出现的一种趋势。

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经营领域还可以互补,如合作制在农业产业链的初始阶段,股份制在产业链的高端。

股份制也可由合作社投资兴办。

二、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区别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通过这一事物不同于其它事物的特点而反映和体现的。

股份制和合作制的本质区别如下:(一)合作的主体不同、目的不同、经营范围不同股份制是强者的联合、资本的合作,合作制是弱者的联合、劳动者的合作。

前者的目的是资本的增殖,后者的目的是为自身服务。

因此经营范围也不同,股份制的经营范围是能够给食利阶层带来回报的项目,合作制的经营范围是社员的经济和社会需要,如消费合作社、住房合作社、医疗合作社、文化活动合作社、咨询合作社、保险合作社等十分广泛的领域。

弱势群体的经济和社会的需求都可以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得以解决。

(二)治理结构不同股份制是三权分立,即法人所有权由董事会执掌,股东利益由股东大会体现,经营权由经理班子运作。

合伙制、公司制、信托制的区别

合伙制、公司制、信托制的区别

公司治理
运作效率
税收
不是独立的纳税主 体,可避免双重纳税
2、有限合伙制与信托制的比较 比较项目 募集渠道 募集形式 投资顾问选 择 合伙制 以普通合伙人号召 力形成渠道 承诺募集制 由普通合伙人确定 信托制 以信托公司作为渠道 募集到位制 由信托机构根据评审 标准审核后确定
治理结构
普通合伙人是管理 人,自主权度大
由投资顾问和信托公 司双重管理
证监会为合伙人, 税率按机构税率执 行,个人作为合伙 人,有多种可能性
直接以信托方式投资 证监会不认可,须以 信托加合伙制的方式 加以规避 信托作为有限合伙 人,信托持有人税收 相对确定
1、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比较 比较项目 机构与资本 的稳定性 委托代理风 险 收益与成本 合伙制 稳定性相对较低 存有一定的代理风险 选择、谈判、签约成 本较低,管理费用在 合伙协议中约定,便 于控制 普通合伙人为管理 人,自主决策权大, 可最大限度地发挥管 理者知识、技能与特 资本运作形式灵活 公司制 稳定性高 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 具有一定优势 选择与谈判成本不 高,管理费用不好控 制,运营时需支付更 多的分立制衡成本。 权力分立与制衡可能 牵制和约束管理人发 挥 提议、决策、执行与 监督各有职能归属, 有利于提高资本运作 效率 按机构性质纳税,确 定性高。可享受税收 优惠政策
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可避免双重纳税1有限合伙制与公司制比较比较项目募集渠道合伙制以普通合伙人号召力形成渠道承诺募集制信托制以信托公司作为渠道募集形式募集到位制投资顾问选择由普通合伙人确定由信托机构根据评审标准审核后确定治理结构普通合伙人是管理人自主权度大由投资顾问和信托公司双重管理证监会认可程度有不确定性直接以信托方式投资证监会不认可须以信托加合伙制的方式加以规避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信托持有人税收相对确定税收机构作为合伙人税率按机构税率执行个人作为合伙人有多种可能性2有限合伙制与信托制的比较

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

实质上是介于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也就是说它是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并不是公司。

顾名思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制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传统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双重缴税。

有限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成本大大降低。

公司制要求同股同权。

通俗点说就是谁出资最多占的股份最大就听谁的,凡事都要股东大会表决,可是在创投机构这类的投资公司,出资最多并不意味着企业管理能力很强,很多投资者仅仅是希望获得投资收益,至于公司如何管理更需要有专业性很强的人士来操作。

有限合伙制就是GP(普通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分离,自主性很强。

普通合伙人=1%的资金+无限连带责任+企业管理权,有限合伙人=99%的资金+有限责任+合伙协议利润分配。

况且,有限合伙人在承担有限责任的条件下能够实现大规模的融资众筹,在资本退出清算当面也比有限责任公司更加灵活,即使在IPO上市的阶段,有限合伙制要披露信息的义务相比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来说要宽松的多。

那么合伙创业是不是只适合于创投机构这类的投资公司呢?非也非也!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在于普通合伙人可以(唯一)劳务或者资金认缴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土地使用权,现金,知识产权,固定资产各种资本要素认缴,创业型公司创立有限合伙企业好处也是相当大的。

例如,创业公司在设计员工期权的时候,先另外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创始人担任普通合伙人,然后找一个联合创始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再让这家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创业公司的主体,成为公司的股东,这样就可以提前预留好员工的股份,当员工到期行权的时候,可以通过转股或增资获得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份,也就是间接持有主体公司的股份了。

企业做好合伙人制的六种模式

企业做好合伙人制的六种模式

企业做好合伙人制的六种模式企业合伙人制是指由几个合作伙伴共同经营一个企业,并共享利润和承担风险。

企业做好合伙人制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的模式。

下面将介绍六种常见的合伙人制模式。

1.平等合伙人制:所有合伙人在企业中地位平等,共同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

这种模式适用于所有合伙人具有相同的经验和资源,并且希望共同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情况。

2.有限合伙人制:有限合伙人制是在平等合伙人制基础上增加了有限合伙人的概念。

有限合伙人只投资资金,不参与企业的运营和决策,而由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额度,风险相对较小。

3.合伙公司制:合伙公司制是将合伙制与公司制结合的一种模式。

该制度在法律上将合伙人和公司分开,合伙人以有限责任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而不承担无限责任。

4.管理合伙人制:在管理合伙人制度下,企业中有一个或几个合伙人负责管理和决策,其他合伙人则只投资资金。

这种模式适用于有明确的领导者和跟随者角色分工的企业。

5.非平等合伙人制:非平等合伙人制是指在平等合伙人制基础上,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分配不均。

这种模式适用于一些合伙人出资或贡献大于其他合伙人的情况,可以根据贡献程度确定权益分配比例。

6.国际联合制:国际联合制是指企业与国外公司或个人进行合作的一种模式。

通过与国际合作伙伴合作,可以共享资源、技术、市场等,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在选择适合的合伙人制模式时,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规模。

不同的合伙人制模式适用于不同规模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其次,合伙人的能力和资源。

合伙人制需要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和决策,因此需要考虑合伙人的能力和资源对企业发展的贡献。

再次,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和沟通。

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和沟通方式对于企业的合伙人制模式选择至关重要,需要考虑是否能够有效合作和沟通。

最后,法律和税务问题。

合伙人制模式需要符合法律和税务规定,企业在选择和运营合伙人制模式时需要注意法律和税务方面的问题。

风险投资机构公司制与有限合伙制的比较

风险投资机构公司制与有限合伙制的比较
维普资讯
第3 6卷 第 4期
20 0 2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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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UR A L 0F S HANGHAIJAoTo G I UNI VERS TY I
文 章 编 号 :0 62 6 ( 0 2 0 5 80 1 0 —4 7 2 0 )4 0 7 3
在 风 险 投 资 发 展 初 期 较 多 地 采 用 套 司 制 目前 则 以 有 限 台 伙 制 为 主 . 于 对 两 种 组 织 结 构 的运 作 但 基 机 制 运 行 的 简 要 分 析 , 用 委 托一 理 理 论 , 风 险 投 资 家 期 望 收 入 最 大 化 时 投 资 者 所 能 获 得 的 期 运 代 从 望 收 入 的 角度 , 别 建 立 了 两 种 制 度 安 排 下 的 规 划 模 型 并 求 解 . 两 种 组 织 形 式 进 行 了 与有 限合伙 制 的 比较
金 永 红 , 张 列平 , 奚 玉芹
( 海 交通 大学 安 泰管理 学 院 , 海 2 05 ) 上 上 0 0 2
摘 要 : 风险投 资 的发展 进 程 中 . 险投 资机构 所采 用 的组 织结 构主要 有公 司制和 有 限告状 制. 在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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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异同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异同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异同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作为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既有相同之处,也有较大区别。

相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两类企业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二是两类企业都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比较简单,法律对其设立条件及程序要求一般比较低;而公司制企业的设立则比较复杂,法律对其设立条件和程序要求相对较高,而且规定有明确的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二、公司制企业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经营,权利机构是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投资者即股东参与经营应通过股东大会来进行,不得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要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执行企业事务,因故不能执行事务的要委托他人代为执行。

三、公司制企业的组织管理比较严格,法律规定其必须设
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而合伙企业则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而不须设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重要问题要由全体合伙人讨论一致同意方可决定。

四、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则要承担无限责任,即使是两合合伙允许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也必须以有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前提。

此外,在企业经营规模、国家对企业的管理等方面,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两者间也有一定的区别。

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

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

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从构成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出发,以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来划分,可把企业制度分成三类。

下面店铺带你了解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

企业制度的分类: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形式分从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形式来考察,企业制度分为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三种基本类型。

在这里,“所有者”与“所有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同的所有制,有着不同的所有者。

同一种所有制,也有着不同的所有者形式。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各国,普遍采用企业资产所有者形式这个标准作为划分企业制度的基本标准。

这三种基本形态是在市场经济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世界各国企业立法的三种主要形式。

1.个人业主制企业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这种企业在法律上称自然人企业或个人企业。

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最早产生的也是一种最简单的企业。

(1)个人业主制企业的优点:一是企业的开设、转让与关闭等行为,仅须向政府登记即可,手续非常简单。

二是利润归个人所得,无需与别人分享。

虽然它也要缴纳所得税,但是不双重课税,税负较轻,这一点与公司不同。

三是企业由业主自由经营,别人无权参与干涉,在经营上制约因素较少,经营方式灵活多样,所以处理问题机动、敏捷。

四是技术、工艺和财务不易泄密。

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保守企业有关销售数量、利润、生产工艺、财务状况等一切商业机密,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基础。

而对于个人业主制企业而言,除了个别财务资料须让税务机关知晓以外,其他均可以保密。

五是企业主可以获得个人满足。

这种企业成败皆由业主承担,如果获得成功,企业主会感到成功的满足。

所以不少企业主认为,他们在经营企业中所获得的主要是个人的满足,而不只是利润。

(2)个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一是业主要承担企业的无限责任。

所谓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全部债务时,法律强制企业主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来清偿企业的债务。

从这个角度上讲,企业主的所有财产都是有风险的,一旦企业经营失败,则可能导致企业主倾家荡产,身无分文,甚至危及社会的稳定。

有限合伙、公司制与契约型在私募基金中的区别和联系(龚华飞2015-10-28)

有限合伙、公司制与契约型在私募基金中的区别和联系(龚华飞2015-10-28)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型三种比较分析目录一、有限合伙企业产生的根源: (2)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历史发展 (3)〔一〕公司制的基金组织形式 (3)〔二)外商有限合伙制基金 (4)(三)国内有限合伙制基金 (4)三、公司制与有限合伙的区别 (5)〔一〕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5)〔二〕法人资格不同 (5)〔三〕增资与减资 (5)〔四〕所有项目的投资风险1对1 (6)〔五〕有限合伙公司专款专用 (6)〔六〕税收的比较分析 (6)四、契约性基金与公司制基金 (14)〔一〕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不同 (14)〔二〕契约性基金的优点 (16)一、有限合伙企业产生的根源:在基金的组织形式上,《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主要是公司制。

2007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颁布实施之后,有限合伙制成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但其治理机制中存在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职能模糊的问题,不利于充分发挥有限合伙制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压制了基金管理人对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产生合作“租值消散”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私在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中,由于基金投资人缺少对被投资项目进行估值和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但他们却控制着基金的对外投资决策权,本应由基金管理人创造的企业价值增值部分消失了,降低了基金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合作收益;在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中,由于有限合伙人参与基金投资决策,压抑了普通合伙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本应由普通合伙人创造的企业价值增值部分消失了,从而降低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合作收益。

这种造成收益降低的情形就是合作“租值消散”。

这种合作租值的消散蔓延到整个行业,就会抑制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

第二,就是合伙企业作为非法人机构相对于公司制来说相对优越的税收条件,详细分析在后文阐述。

有限合伙制以其对普通合伙人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重要的微观组织形式,在促进私募股权资本市场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公司的分类

公司的分类

公司的分类背景介绍:在商业世界中,公司是一种常见的组织形式,被用来进行商业活动和经营。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公司可以被分类。

对于投资者、经理和法律机构来说,了解不同类型的公司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其运营和职责。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公司的分类及其特点。

一、按照所有权形式分类:1. 合伙公司(Partnership):合伙公司是由两个或更多个人共同拥有和经营的一种公司形式。

合伙人共享公司的利润和亏损,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人通常会签署一份合伙协议来规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2.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结合了公司和合伙公司优点的企业形式。

它允许所有者享有有限责任,即除了投资的资本以外,不承担个人财产责任。

3. 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股东持有股份的一种公司形式。

股东根据他们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分享公司的利润和亏损,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按照经营方式分类:1. 私人公司:私人公司通常是由少数股东持有的公司,由他们决定公司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权。

私人公司的股份不对公众出售。

2. 公众公司:公众公司是一种股份公司,其股份可以对公众出售和交易。

这些公司通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遵守上市规则和法规。

三、按照注册地分类:1. 国内公司:国内公司是指在一个国家注册并在该国境内经营的公司。

它们遵守该国的法律和规定,并对当地政府和监管机构负有责任。

2. 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MNC):跨国公司是在一个以上国家注册并在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的公司。

它们通常在多个国家拥有子公司或办事处,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业务。

四、按照所有者类型分类:1. 私有公司:私有公司是由个人或少数股东拥有和控制的公司。

它们的股份通常不在公开市场上交易,股东享有公司的所有权和利润。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取得一致,注册资本少。

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政府监管少,规模没限制,企业内部协调容易。

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还是要缴的。

缺点: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损失超过企业初始投资时,需要用个人其他资产偿债,有倾家荡产的可能。

企业存在年限受到业主的寿命影响:人死了企业就没了。

大量融资困难: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本用于经营。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是两人或以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优点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需要注意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无法偿债或跑路了,其他合伙人需要分担债务,每个人都可能倾家荡产。

股权转让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还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需要在公司名称中有“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一个合伙人或多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线连带责任或无线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谁的锅谁背,其他人有限责任。

3、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被称为公司,经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并独立与所有者和管理者。

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有如下优缺点:优点:1、无线存续:即使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依然可以存续。

2、股权便于转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分成若干股,每个份额可以单独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3、有限责任:所有者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因为公司债务为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

正式由于以上优点,使得公司容易在资本市场获得资本,有限债务责任和无线存续,让投资者投资风险降低,股权便于转让,提高流动性。

公司制企业的两种主要类型是是什么?

公司制企业的两种主要类型是是什么?

公司制企业的两种主要类型是是什么?公司制企业的两种主要类型是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的区别1、非公司制企业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其实就是你自己成立的公司就由自己的管理,不用假手于人,但同时与此相对的,倘若公司面临了什么问题,所有的责任也将一个人承担。

2)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则不同,公司并不是交由一个人管理,利润也并不是由一个人独享,所以要面对的风险自然也不用一个人承担。

3)合作制企业合作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仅一字之差,可两者之间确实千差万别。

合伙是法律概念,合作是生活概念。

合作制企业,顾名思义就是双方或多方在资金、劳动等各方面进行合作,共同经营的企业。

2、公司制企业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顾名思义就是责任有限,同时也是资源有限。

且分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两种。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则要求股东人数需在2人以上,50人以下;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想注册,最低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同了,股东人数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更多至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就如以往影视剧中所写,公司的资本全部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们认购的股份越多,所要承担的责任就越大。

企业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一、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三、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

运输经济学

运输经济学

运输消费者愿意购买且能够购买的运输服务的数量。

运输供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价格水平下,运输生产者愿意供给切能够提供的运输服务数量。

运输市场:运输参与各方在交易中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总和。

富有需求价格弹性:是指在特定的运输市场上,需求的价格弹性系数大于一是的需求价格弹性。

运输边际成本:运输需求发生变动时,运输企业必须增加或减少运输数量,因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的运输数量而引起的总成本的变动。

投资:是指在获得较多利益的期望下,现在投入资金的行为。

运输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从事运输服务活动的基本经济单元,是独立的运输服务经营。

粗放增长与集约增长:粗放增长是指靠增加投入要素,包括增加自然资源,资本和劳动等资源投入数量而实现的增长;集约增长是指靠效率的提高或者说靠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而实现的增长。

企业:是指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劳动等经济活动,以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得利润,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有法人或法律地位的经济实体。

规模经济:是指生产规模变动而引起的收益的活动。

需求价格弹性系数:指用来反映需求量随运价变化而变化的敏感程度的参数,一般用Ed表示。

从价理论:指以货物本身的价值高低为基础来确定运输价格的理论,也称为货物对运费的负担能力理论。

投资环境:指影响投资信心和投资效果的各种外界因数的综合。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总方针是:以铁路为骨干,公路为基础,充分发挥运河,包括内河、沿海和远洋航运的作用,积极发展航空运输,适当发展管道运输,建设全国统一的综合运输体系。

在运输经济学中,阐述交通运输业性质的理论主要有三种,分别:物质生产部门论、第三产业论、基础设施论。

市场由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所组成。

风险投资中有限合伙制与子公司制的比较

风险投资中有限合伙制与子公司制的比较


强 ,有限合 伙制 和私 人投资方 式在 日本 缺 乏 生 俘 环 境 , 加 之 政 府 的 扶 持 政 策 主 要 集 中 在 贷 款 贴 息 与 担 保 方 面 等 因素 造 成的 。欧洲 风险投 资组织 模式 也是 以金 融机 构 附属 风 险投 资公 司 的形 式为 主 。 在 欧 洲 各 国 的 主 要 政 策 与 计 划 中 , 其 重 点 扶 持 的 投 资 主 体 是 银 行 , 如 英 国 的 信 贷 担 保 计 划 ,德 国 的 风 险 投 资 促 进 计 划 等 等 , 都 是 针 对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从 事 风 险 贷 款 制 订 的 贴 息 与 担 保 计 划 , 其 目 的 是鼓 励金融 机构 进行 风险投 资。
总 之 , 通 过 上 述 风 险 投 资 组 织 形 式 的 比 较 , 叮 以看 出 , 与 其 它 的 组 织 形 式 相 比 ,有 限 合 伙 制 在 风 险 投 资 的 运 作 中 是 最 为 有 效 的 组 织 形 式 。其 巧 妙 而 独 特 的 制 度 设 计 符 合 并 适 应 了高 科 技 产 业 发 展 的内在需 要 ,有效 地解决 了企 业 中的 权 利 与 责 任 的 信 息 不 对 称 等 问 题 , 形 成 了强 有 力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 极 大 促 进 了 对 风 险 投 资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 因此 ,我 们 在 构建 我国 的风险投 资体 系时应 该积极
析 了有 限合 伙 制 与 子 公 司制 . 较 风 险 比
投 资 的 组 织模 式 ,对 于 构建 中 国特 色的
风 险投 资 制 度 具 有 一 定 的意 义 。
合 理 地 运 用 已筹 集 到 的 资 金 。 3 、独 特 的 报 酬 体 系 。有 限合 伙 企 业 中 普 通 俞 伙 人 从 合 伙 关 系 中得 到 两 种 报 酬 ,一 是 少 量 的 管 理 费 ,二 是 存 投 资 成 功 后 获 得 2 % 投 资 收 益 。 这 样 , 一 般 俞 0 伙 人 通 过 1 的 出 贤 额 , 可 以获 得 类 似 % 就 期 权 形 式 的 2 % 的 利 润 分 享 权 , 成 为 合 0 伙企业 的 内部股东 ,大 大激 励 了风险投 资家去 努力工 作 。

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

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

1、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是什么,各有哪些利弊?先讲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基于合伙协议(设立程序、管理方式、分红模式等自由度高,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多);公司基于章程(自由度相对较低,公司法强制规定了很多内容)。

2.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有全体合伙人共有,企业没有独立财产、不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由企业所有,企业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

3.投资人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称为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的钱不够还债,合伙人还须拿出家里的钱补充清偿——当初投资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全部家当有多少);公司的投资人称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即企业的钱不够还债,股东无需拿出家里的钱补充清偿——当初投资多少,赔光就算了)。

4.其他区别,都是浮云。

再说利弊:•合伙之利:自由(也可说是松散)——公司之弊:强制(也可说是规范);•合伙之弊:无限责任——公司之利:有限责任;•利弊不在于抽象比较,须在个案中具体分析,且不同角色立场分析各异。

合伙制的特点:(1)合伙的规模一般不会太大,合伙人数不会太多;公司则可以不断生长,以至变成一个庞大的“帝国”,合伙是长不了这么大的。

(2)合伙相对公司来说最主要的优点是避免双重纳税。

(3)合伙适合人力资源是主要资产的行业(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管理咨询、投资银行);如果主要资产中有大量实物(包括知识产权),需要采用公司的形式。

优劣很难说,合伙建立的方式比较灵活,合作方式也多种多样,合伙更凸现其人合性质,公司制企业更凸现其资合性质,比如合伙经营出现问题或者终止经营,各方可以取回自己的财产,而公司制企业必须经过清算程序确认各方对清算财产的分配,否则不得取回财产,投入经营的资产进入公司后也就发生混同,投资人拥有的只是份额,而不是具体的某项资产。

补充一下啊,合伙和公司最大的区别还在于税赋不一样。

公司有两层所得税,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层面缴纳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理念下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的形式选择

纳税筹划理念下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的形式选择
为科 学 。 中国现 行企业 组织 形式 的所得税 制 , 个人 成完 善 的企业法 人制 度 、 业 自负盈 亏制度 、 使 企 出资者 独资 企业 、合伙 制企业 之 于公 司制企 业 的税 负优 势 有 限责任 制度 、 学 的领 导体制 与组 织管 理制度 。 科 此
明 显。
种 制 度优 于 合伙 制 企 业等 组 织 形态 之 处在 于 :. 1企 业 资产 具有 明确 的实物 边 界和价 值边 界 ,具有确 定 的投资 者行 使所 有者职 能 ,切实 承担起 相应 的出资
公 司制 企 业 具 有 其 他 组 织形 式 无 可 比拟 的 非税 优 理 人 员 组 成 的相 互 依赖 又 相互 制 衡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势, 这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司制企业 的税收劣势。 当 构 , 有 效运 转 ;. 业 以生 产 经 营 为主 要职 能 , 并 3企 有
投 资 者选择 或 者 转换 企业 组 织 形式 时 , 同时 关注 会
以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 管理科学为条件 治 因素 ” 让很 多 的投 资 者 并不 愿 意 将 资金 投 放 其 以免承担 更 高的风 险 。 融机 构对 合伙制 企业 和 金 的新 型企业 制度 , 不具 备完 备 的企业法 人制度 、 企业 中,
自负盈 亏制 度 、 出资者 有 限责任制 度 、 科学 的领 导体 公 司制 企业 的贷款 姿态 便是 例证 。公 司制 企业更 容
成对 这两 类企 业征税 与 其他企 业 组织形 式在 收入 的 方面 都不 一样 , 导致 各类 企业税 负 不公平 。在 国外 ,
自由签 订 的。 况且 合伙 企业形 态下 , 同情况 下存在 不
增加 合伙 企业 的经 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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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B>在与《金融街PE资讯》的探讨过程中,大多数PE公司表示“避税”是考虑采用合伙制的主要原因。

在美国,大多数的PE公司都采用合伙制,这样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否则,以公司制形,除了与合伙制企业一样缴纳15%的资本利得税以外,还需交纳35%的公司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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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因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利润已经缴纳所得税,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无需再缴纳所得税,因此基本上不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至于个人投资者,除了基金主体缴纳所得税,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从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还要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因此产生了所谓的双重征税。

但如果是合伙制形式,基金主体虽然不交税,但个人收益会按35%缴纳个体工商经营所得(收入5万以上)。

</DIV> 另外,在中国,国家为了扶持创投企业,对其实行低税政策,税率是按15%计算,如果投资的是中小高科技公司,那么对外投资总额的70%还可以用来抵扣税款。

这样算下来,合伙制的税收诱惑并不算很大。

但是创投公司的抵扣政策需要在项目投资两年后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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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主体:</B>公司制的制度相对完善,设有董事会、监事会,这种形式简单清晰,对出资人有一定保障,也易于被各类市场主体接受;有限合伙制没有法人主体,没有注册资本,只是一个认缴资金。

其中LP,也就是有限合伙人负责提供基金资本,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不得执行企业日常事务,否则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对于基金管理人(GP),主要以自身的投资技能入股,投入1%的资本金,获得项目增值部分的20%收益,并每年收取2%左右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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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管理人的利益,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拥有绝对决策权,每次项目投资前的入资(Capital Call),对出资方有严格的要求,经常会在法律文本上体现,假如LP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资金到位,之前所投的资金或项目股权将归管理人GP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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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效率:</B>合伙制的设置有利于管理人对项目的有效独立决策,在资本缴付的安排、增减资表决上手续简单,保底分成条款引起的委托理财纠纷也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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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B>合伙制没有法人主体,普通合伙人虽承担公司无限连带责任,但因为中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自然人的破产制度,合伙人的诚信问题无法保障,责任很难追溯。

在基金初设的融资时期,合伙制形式造成的融资成本和难度也可能相应增大。

另因为合伙制很大程度上是事前协议约束,在后期LP对GP的管理监督也较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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