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工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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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管部装卸工薪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装卸薪酬管理

1、目的:完善装卸工资分配,有效激励装卸员工的工作激情,充分体现多劳多得,

公平公正进行分配,确保公司产品的正常装卸。

2、范围:适用于成品库装卸班组全体成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

3、职责:

3.1生产系统制定和完善本方案,并报请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2仓管部经理负责参与并落实本方案的执行,同时对数据的收集和真实性负责。

3.3库房主任严格按要求统计并录入装卸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3.4装卸班长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的执行,并负责任对装卸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统

计准确数据后上报库房主任。

4、细则:

4.1岗位设定。

4.1.1岗位编制30人,每10人为一小组,设小组长1名,共分3个小组;另根据

当月单量和板片纸器结构,由仓管部申请,报系统批准后交总经办招聘1~3名储备人员;

4.1.2装卸班组设班长1名,负责对各小组装卸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4.1.3每周轮换1个小组装纸器和1个小组上夜班;特殊情况由班长或部门进行协

调安排

4.1.4班长固定上白班,并每天轮流在各组间参与计件,同时安排整个装卸的相关

工作。

4.2计件定额。

4.2.1公司额定工价

4.2.1.1标准工价:装板片:1.2元/方;卸板片:1.6元/方;装纸器:1.4元/方;卸纸器1.8元/方。

4.2.1.2加班补贴;装卸人员当月累计出勤按26天作为基数,每超出1天,公司补贴50元。

4.2.1.3全勤奖每人70元(由班组提取30元,合计100元),新员工补贴按对应管理制度执行(仓管部每月签字上报);

4.2.1.4老员工因方量不足且当天正常安排出勤,按标准工价测算当日计件工资不足新员最低补贴的工资时,参照新员工补贴制度执行;

4.2.1.5出早车:夜班出早车30元/人。

4.2.1.6下午5点后跟车,按20元每车单列到个人(含伙食补贴);

4.2.1.7对于下午5点前出厂,9点后回厂,未享受跟车补贴的,给予10元伙食补贴;

4.2.1.8中车在8方以内的送货原则不单独安排装卸,由司机单独协调下车,公司支付下车费用;装卸跟中车不足12方时,按12方计算,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贴;

4.2.1.9装卸彩面均按5元/托盘计件;

4.2.1.10每月按计件工资总额的3%以现金的形式列支,用于班组长管理津贴和员工激励。

4.2.2装卸工资分配细则

4.2.2.1装卸工资总额按4.2.1条,每月末由财务将最终工资数据交储运进行分配,仓管部按下述各条分配细则及要求分配到个人;

4.2.2.2当月个人板片纸器装卸总方量大于1800方时,对超过1800方的部分每方给予0.5元的超产奖励;

4.2.2.3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装卸工作,共同计件,日常工作由班长及组内员工相互配合,互相监督。

4.2.2.4小组按出勤人数平均分配本组当日装卸的总方量,其中小组长在月末根据其当月的出勤天数计算所得小组人均工资。

4.2.2.5班长和组长在日常计件时均同其他装卸人员系数相同,班长在月末根据其当月的出勤天数计算所得工资;班组长津贴从每月拨付的3%中支付,每人保底津贴为200元,当月人均小组出勤的平均方量大于65方后,每增加一方,上升10元,现金造表发放;

4.2.2.6月末小组长、班长和库房主任对每个小组装卸人员的当月工作情况进行系数评定并张贴公布,小组成员当月在班组的表现不同,有一定的正负系数偏差,正式员工偏差不得大于5%。

4.3:装卸数量准确考核

4. 3.1每月在装卸当月工资中提取40元,公司单独新增60元,用于对装卸人员装车时品种和数量准确性的考核,每季度进行考核。

4. 3.2按装卸人员所装车辆送达客户处发生的差错金额大小设置考核标准:

4. 3.3实施详见《装卸货数量准确性考核实施细则》。

4. 3.4季度内没有出现所列错误,按300元/人现金发放,若有则按对应条款扣出,不扣负数;中途离职,若无遗留事项,则对所扣金额全部退还;

4.4出勤管理

4.4.1加班补贴;装卸人员当月累计出勤按26天作为基数,每超出1天,公司补贴50元。

4.4.2装卸人员出满勤(指凡接装卸任务均准时参加并计算考勤,无请假),并每月给100

元的全勤奖励,其中班组自提30元,公司单列70元。

4.4.3每人每月准事假1天,不倒扣工资,若总出勤没有达到27天,无全勤奖;当月员工本人出勤大于等于27天时,若有请假,则全勤奖按50%发放。

4.4.4病假必须有乡镇以上医院的盖章证明,请病假时不倒扣工资。

4.4.5请假人员一律填写书面假条,对因事电话临时请假的需在上班后12小时内补上假条,否则每次加扣10元,时间在2天以内的请假直接向主任请(夜班中途临时事假可向小组长填写假条请),超出上述时限需向部门经理请假;严禁不请假或未经同意擅离岗位的情况发生,若一经发生,均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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