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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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X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规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中共XXX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和职责

(一)常委会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XXX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中央新时期关于XXX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XXX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努力推进XXX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XXX。

(二)县委常委会是全县的领导核心。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实行领导。常委会在县委

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职权,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委会的决议、决定。

(三)常委会的职责

1、召集全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负责全委会决定、决议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全委会的监督。

2、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决定;传达学习中央、区、市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区、市党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结合本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对下级党组织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研究制定全县性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并监督执行。

4、审议全委会向县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审定向全委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县纪委常委会向县纪委全委会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向县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5、其他必须由常委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四)需常委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1、重要事项的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重要干部的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

(1)研究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战略。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报告、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及决算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决定。

(2)研究制定全县产业政策导向、经济体制改革等重大经济发展政策;研究XXX地方性制度规定。

(3)研究决定重大项目立项、选址、建设;年度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县级预算内和县级预算外项目100万以上资金安排;县级对口援助项目方案。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制定干部管理使用的具体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干部;讨论决定县管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研究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立案、处理;决定全县科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向上级党委和同级党政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5)研究决定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

(6)研究决定上级部门增加的使用方向未明确的财政预算;县级财政超收部分的使用。

(7)研究决定县属企业(总量)10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和县属企业的成立、改制方案。

(8)全县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及安排;地籍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

(9)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10)重点资源开发中的重大问题。

(11)“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2)10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

2、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和县政协党组及县属各单位提出的其他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对县级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领导机关中的党组织请示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3、对全县社会局势稳定工作和开展反分裂斗争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作出决定,对处置全县突发事件进行指导、指挥,并负责向市委报告情况。

4、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重要问题。

5、全县党的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6、听取县属部门、单位、系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相关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7、必须由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或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常委会成员认为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议事和决策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县委常委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书记组织常委会活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常委会成员自觉增强全局观念,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支持书记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三)常委会议事和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常委会作出的集体决定。常委会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常委会的决定,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四)常委会决定重要问题,应当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常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常委会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时,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严格执行决策规则,认真履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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