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测试题库598题(含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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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精编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完整考试题库598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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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3.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4.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5.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6.(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7.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9.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0.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3.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4.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15.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16.《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新精选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题库完整版598题(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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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4.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5.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6.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8.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

9.(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10.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活动。

11.生鲜乳应当冷藏。

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12.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1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6.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17.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此种情形的召回为(三)级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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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3.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5.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6.(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7.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8.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9.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1.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2.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3.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14.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15.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6.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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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3.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5.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6.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8.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11.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1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15.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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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2.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4.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5.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6.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7.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8.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9.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0.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11.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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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3.(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4.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6.(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7.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8.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0.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1.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2.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3.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14.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5.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16.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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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2.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3.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6.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8.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9.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0.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11.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2.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13.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14.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延续。

15.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16.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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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3.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4.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5.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7.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8.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9.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0.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1.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12.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14.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15.食品生产许可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产场所的现场核查。

1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7.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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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3.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4.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6.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7.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8.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9.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0.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11.(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精选最新版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题库598题(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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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2.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4.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5.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6.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7.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8.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9.(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10.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3.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4.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5.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16.《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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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2.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3.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4.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5.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6.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7.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8.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9.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1.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2.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3.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模拟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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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4.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5.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6.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8.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0.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1.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2.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13.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14.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行政执法机关对查获的涉案物品,应当如实填写(涉案物品清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5.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延续。

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测试题库598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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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2.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3.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4.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5.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6.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8.(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9.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0.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1.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4.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15.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16.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17.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精选最新版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题库完整版598题(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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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2.食品生产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做出行政许可之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3.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4.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5.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6.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7.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组成。

8.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9.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10.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14.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15.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16.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7.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最新版精选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完整考题库598题(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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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2.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6.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8.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9.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10.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11.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1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13.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14.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5.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最新版精编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题库完整版598题(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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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2.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3.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4.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5.(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6.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7.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8.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9.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10.加工助剂(加工辅助物),本身不作为(食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制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

11.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新版精选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题库完整版598题(含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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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2.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4.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5.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6.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7.(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8.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10.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2.食品生产企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用人群年龄段划分为(1)到(10)岁和(10)岁以上。

1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5.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6.《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17.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精选最新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模拟考试598题(含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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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3.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4.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5.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6.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7.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8.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9.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10.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11.(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12.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4.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1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16.已经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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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安全知识考试598题(含标准答案)一、填空题1.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2.规格是指(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3.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4.配料,是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5.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6.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

8.(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9.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生产活动。

10.生鲜乳应当冷藏。

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

11.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12.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

13.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15.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6.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17.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此种情形的召回为(三)级召回。

18.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19.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20.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21.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2.食品生产许可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产场所的现场核查。

23.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2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5.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26.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28.《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29.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30.公安机关收到有关“瘦肉精”线索后应立即进行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迅速依法立案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在接到线索之日起(2)日内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移送部门,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

31.人民检察院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司法建议),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32.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3.公安机关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立案监督。

34.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3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3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22)条。

37.《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一年七月九日)起施行。

3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3年5月4日)起施行。

39.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0.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 .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41.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42.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43.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4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45.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 等合法主体资格。

46.《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47.《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所称产品除食品外,还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48.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4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50.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1.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

52.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53.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54.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

55.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57.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58.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59.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60.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61.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62.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63.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64.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作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6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66.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

67.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68.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9.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 .(食品).营养.生物. 环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70.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71.《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1月18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72.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 10 )倍的赔偿金。

73.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等信息。

7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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