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多人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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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公司章程

多人公司章程

多人公司章程第一篇:多人公司章程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201年月日,服务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由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会议由主持,经公司全体股东研究决定,通过以下事项:1、选举为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选举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3、聘任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4、通过公司章程。

上述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自然人股东签字、盖章:2014年月日第二篇:学校公司章程(多人)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适用于民办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住所学校名称:有限公司,学校住所:。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学校为自愿举办,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办学宗旨XXX(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应当符合《教育法》等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第五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人数,全日制在校生保持在XX人以内。

第六条办学内容及形式:学前教育;普通全日制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文化教育培训(与办学许可证内容一致)第七条外部关系(一)依法依规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主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

(二)接受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框架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履行社会责任,以优质的教育服务社会,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传承和发展先进文化,寻求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学校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章程及章程修订说明模板

章程及章程修订说明模板

一、章程【组织名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以下简称“本组织”)的宗旨是:______。

第二条本组织的性质为______。

第三条本组织的住所地为______。

第四条本组织的主要任务是:______。

第五条本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______。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本组织的会员分为______(如: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七条会员资格的取得:(一)单位会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经批准可成为本组织的单位会员:1. 符合本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2. 在本组织业务领域具有代表性;3. 愿意遵守本组织章程。

(二)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经批准可成为本组织的个人会员:1. 热爱本组织的事业;2. 具有与本组织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愿意遵守本组织章程。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一)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享有下列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加本组织的活动;3. 获得本组织的资料和服务;4. 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5. 退出本组织的权利。

(二)单位会员还享有下列权利:1. 对本组织重大决策的知情权;2. 对本组织财务状况的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一)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承担下列义务:1. 遵守本组织章程;2. 执行本组织的决议;3. 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4. 积极参加本组织的活动;5.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单位会员还承担下列义务:1. 向本组织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业务资料;2. 协助本组织开展业务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一)会员大会;(二)理事会;(三)监事会(如有);(四)理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的职权:(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本组织的重大事项;(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本组织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秦永强、任宇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秦永强、任宇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秦永强、任宇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8【案件字号】(2020)豫01民终480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于岸峰张永军陈贵斌【审理法官】于岸峰张永军陈贵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秦永强;任宇新【当事人】秦永强任宇新【当事人-个人】秦永强任宇新【代理律师/律所】秦汝良河南昇融律师事务所;贾磊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秦汝良河南昇融律师事务所贾磊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秦汝良贾磊【代理律所】河南昇融律师事务所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秦永强【被告】任宇新【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合同回避证据不足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秦永强提供的收据内容为“今收到秦永强股金叁拾万元整(十股),备注:从2015年12月16号至12月31号按月息1分5付利息,从2016年1月1号起正式转入股金"。

该收据系河南富朗赛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会计张艳霞、出纳窦慧出具,所涉款项亦是支付给了河南富朗赛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雪华,利息亦由张雪华向秦永强支付,且在原一审中庭审中秦永强称转款的时候是为投资河南富朗赛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情况,无法认定秦永强就案涉款项与任宇新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秦永强要求任宇新返还该30万元及利息证据不足,一审判决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杭州公司章程

杭州公司章程

第五版本:参考式样(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公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心若文具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杭州市下沙区(县、市)学林路1212号。

第四条公司在杭州工商管理行政局(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6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

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一个法人(自然人)股东投资:(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股东:黄子奇(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兴兴法定地址:浙江理工大学以集资方式出资10万元、……,在2014年10月2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股东:黄子奇(请填写自然人姓名)家庭住址:浙江理工大学身份证号码:362430199412295789以集资方式出资10万元、……,在2014年10月20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可对《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作出决定,也可对下列职权作出决定:11、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1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2022年最新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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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最新公司章程 word 电子版XX 公司章程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公司从事运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五条公司名称:第六条公司住所:安庆市宜秀区五横乡 XX 村(社区)第七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代表全体股东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辟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第九条公司具体职责为:保护和管理农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水面资源;经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产生方式第十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XX 村(居)清产核资结果中的资产总值,本村(居)的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造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

第十一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为元,债权总额元,债务总额元,其中可量化经营性资产净额为元。

第十二条本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经营性资产实行折股量化,变集体资产共同共有为按份所有,变成员为股东。

第十三条本公司可量化经营性资产金额全部按成员个人股量化到个人,不设集体股。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30【案件字号】(2020)豫民终1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蔡靖陈国防来敬【审理法官】蔡靖陈国防来敬【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郭留希【当事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郭留希【当事人-个人】郭留希【当事人-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成龙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梁固本北京泰樾律师事务所;靳咪斯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张亚争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成龙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梁固本北京泰樾律师事务所靳咪斯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张亚争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成龙梁固本靳咪斯张亚争【代理律所】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北京泰樾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郭留希【本院观点】(一)关于本案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委托代理违约金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明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拍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关于本案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

华晶公司上诉称原债权人农投金控公司未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向不同主体出借大额资金,属于非法放贷行为,借款合同应为无效。

公司变更名称时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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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本公司名称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制定如下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公司,是指原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的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以下简称“新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系新公司设立的基本法律文件,对新公司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第四条新公司的住所地为:___________。

第五条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

第六条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七条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出资时间:___________。

第十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

第四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新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为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章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新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七条新公司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八条新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新公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十条新公司因以下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第二十一条新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公司章程模板工商版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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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公司股东为发起人,股东人数为____人。

第六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

第七条股东出资额:人民币____元。

第八条股东出资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个月内。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

第十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剩余财产的分配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转让其股权,除非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____个月内召开。

第十六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需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九条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每届任期____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股东决议范文(29篇)

股东决议范文(29篇)

股东决议范文(29篇)股东决议范文(通用29篇)股东决议范文篇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佛山市有限公司股东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决定:一、同意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名称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地址变更,地址由变更为。

三、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变更为:。

四、同意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万元变更为万元。

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

五、同意原股东将所持本公司 %的股份,原价万元,以万元转让给,批准了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或者同意新增股东,新股东出资万元。

六、股权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

七、同意选举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意担任公司经理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经理职务;同意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时免去的公司监事职务。

(或者:同意继续担任公司职务)八、其他事项:九、同意就变更事项修改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十、决定委托到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本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公章)股东决议范文篇2股东拟独资设立的_有限公司,决定委派担任_有限公司的首届执行董事(或者委派、担任_有限公司的首届董事会董事),任期__年;委派担任首届监事(或者委派、担任_有限公司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首届监事会),任期__年;聘任为经理。

股东:(盖章)200_年__月__日股东决议范文篇3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如下决定:(l)成立_________ 公司,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股东为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签署公司章程;(3)任命(或:委派)________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____年;聘任____为公司经理(或:成立公司董事会,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等人为董事,任期____年;)(4)任命(或:委派)________担任公司的监事,任期____年;(或:成立公司监事会,任命[或:委派] ____、____、____等人为监事,任期____年;)(5)指定公司拟任员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机构________)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章程及修正案模板

章程及修正案模板

一、章程【章程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组织名称】(以下简称“本组织”),本组织为【性质】。

第二条本组织宗旨:【宗旨描述】。

第三条本组织住所:【住所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为【机构名称】,负责制定和修改本章程,决定本组织重大事项。

第五条【机构名称】由【人数】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务名称】1名,【职务名称】若干名。

第六条【机构名称】成员的产生办法如下:(一)【职务名称】由【产生方式】选举产生;(二)【职务名称】由【产生方式】选举产生;(三)【职务名称】由【产生方式】选举产生。

第七条【机构名称】成员的任期【年限】,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机构名称】会议制度:(一)【机构名称】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机构名称】会议应当有【出席人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三)【机构名称】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表决人数】以上成员通过。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本组织会员分为【会员类别】。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本章程;(二)【具体条件】;(三)【具体条件】。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相关程序】;(三)【相关程序】。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组织的活动;(二)【具体权利】;(三)【具体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章程;(二)【具体义务】;(三)【具体义务】。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当书面通知本组织,并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经费第十五条本组织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本组织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机构名称】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批准日期】起生效。

二、修正案【修正案名称】第一条本修正案针对【章程名称】进行以下修改:(一)将【原条款】修改为【新条款】;(二)将【原条款】删除;(三)增加【新条款】。

深圳市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国华投资有限公司、开封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科美教育投资有

深圳市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国华投资有限公司、开封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科美教育投资有

深圳市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国华投资有限公司、开封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科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申请再审案文章属性•【案由】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号】(2011)民提字第6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再审裁判规则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

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

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正文深圳市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国华投资有限公司、开封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科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年民提字第6号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深圳市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青年学院内教学楼407号。

法定代表人:曹碧琼,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继军,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魏国涛,北京市中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郑州国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16号9号楼2803号。

法定代表人:张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段克强,北京市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海威,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开封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迎宾路71号。

法定代表人:连启胜,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伟杰,河南青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珠海科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20楼东座B区2室之二。

法定代表人:张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段宪师,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州市金水区变更所需表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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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变更所需资料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多人公司章程(3篇)

多人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事项,保障公司合法、合规、高效运营。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具体经营范围,如: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等)。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是指对公司出资,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允许的形式。

第八条股东出资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隐瞒。

第九条股东出资后,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享公司利润;3. 依法转让其出资;4.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 股东大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6. 公司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7.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5.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二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多个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多个股东)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经济秩序,促进公司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X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XX 市XX 路XX 号。

第四条公司由X 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园林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古建造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设计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花卉种植及销售;建造材料、装修装璜材料、竹木制品的销售;竹木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

第六条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九条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一览表:第十条 各股东需在认缴期限内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一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 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 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 盖章。

出资证明书壹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壹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 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 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三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 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的权利:认缴额 (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比例 认缴期限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公司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024公司章程(完整版)

2024公司章程(完整版)

2024公司章程(完整版)公司章程一、总则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本公司运营、管理及股东间权益关系,制定本章程。

二、公司设立及名称1. 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债务风险,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出资额。

3. 注册地:公司注册地设在XXXX市XXXX区XXXX街XX号。

4. 营业期限: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三、公司股权1. 股权种类:公司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具有一般股东权益,优先股享有特定优先权利。

2. 股份注册登记:公司股权以股份形式存续,股东享有注册登记股东权益。

3. 股东权益限制:公司设立期间及公司转让期间,股东的转让、质押、冻结、强制执行等行为受到限制。

4.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决策、选举等职权。

5.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董事长为董事会主席。

6.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保护股东利益,董事会决策需经监事会审议。

四、经营管理1. 公司目标:公司的目标是成为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2.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

3. 公司决策:公司决策遵循法定程序,形成决策记录并进行保存。

4. 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透明和便于监督。

五、股东权益及利润分配1. 股东权益:公司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股东权益。

2. 利润分配:公司实行以盈利为目标的经营,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3. 增资扩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可以实行增资扩股,向现有股东配售新增股份。

六、公司变更及解散1. 公司变更:公司发生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的变更,须经股东会议决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经股东会议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成立清算组股东决议

成立清算组股东决议

成立清算组股东决议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终止后执行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当公司解散时就需要成立清算组,下面给大家带来成立清算组股东决议范文,供大家参考!成立清算组股东决议范文一郑州xxx有限公司于20xx年2月16日在郑州市金水区xx路xxxxx48号楼2单元3层召开了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口头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

经代表表决权100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0的股东反对,代表0的股东放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下事项:1、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杨xxx、郭xxx组成,其中xxx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年2月16日成立清算组股东决议范文二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依法解散,本出资人作出如下决定:1、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组成,其中由担任组长、由担任副组长。

2、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3、……××公司股东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日期:年月日成立清算组股东决议范文三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或_______董事)参加,经全体董事(或_______董事)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议:1、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其中由______担任组长、由________担任副组长。

2、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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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河南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郑州市xx4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礼仪庆典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演出经纪服务;摄影服务;城市景观亮化工程;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照明工程;音响设备、舞台设备的销售及租赁。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王x 4000万元货币 80% 2049年12月31日王xx 1000万元货币 20% 2049年12月31日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议事规则: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举行 1 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作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其他决议,应经三分之二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选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设经理一名,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五条本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选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其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讲公司资金以其人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讲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和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股东出资转让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三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三十四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依照以上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的股东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得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四)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九章股东会会议需要规定的其他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公司经营期限长期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公司法》为准。

股东签字或盖章:2020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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