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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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文件

〔2016〕号

关于印发《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与

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为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请遵照执行。

医院

2016年8月27日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所有部门、科室。

二、定义

(一)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四)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患沟通办公室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患沟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医患沟通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主任:

成员:

职责:

1、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2、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3、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4、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的工作;

5、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6、负责医疗医疗事故、医疗损害鉴定资料的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7、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三)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组长:科主任

副组长:护士长

组员:科主任指定

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督促科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部妥善解决;

6、配合医务部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和落实

医务部每年组织2次全员性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患沟通、知情同意的培训与考核;

科教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院性的三基知识、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

科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三基知识、专业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二)实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科室医疗与安全质控小组定期自查医疗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2、科室发生医疗不良事件要及时向相应职能部门报告,同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减少对患者的伤害;

3、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不良事件要及时作出反应,协调相关部门,指导临床科室积极处置,将损害降到最低;

4、医务部每月将典型的不良事件在科主任会议上进行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其他科室不发生类似事件;

(三)多渠道通报点评医疗安全信息

通过院周会、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医疗质量报告等途径,公布医疗投诉与纠纷处理结果、存在的医疗缺陷、医疗赔偿责任人处罚有关信息等,让全院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危害性及防范的重要性。

(四)加强行风建设

行风办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的培训与监督,对患者满意度调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违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切实做好行风建设。

(五)加强医患沟通

1、各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患沟通制度。住院患者至少三次正式的医患沟通,即入院时、住院期间、出院时。对病情发生变化的危重症患者、家属不配合治疗、有纠纷倾向的

患者,要进行重点沟通。

2、医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性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科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在日常查房中,上级医师要将沟通的技巧作为查房内容,对下级医师进行培训。

(六)加强重点病人关注

1、医务部对重点患者(包括疑难危重患者、四级及特殊手术患者、非计划再次手术患者、住院超30天患者、纠纷倾向患者等)实行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对重点患者的治疗情况、病历书写情况等实施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要求整改。

2、四级及特殊手术实施审批管理及高危手术医务部参与谈话制度。所有四级及特殊手术均需携带病历至医务部进行审批,对风险较高的手术,医务部参与科室的术前谈话。

3、疑难危重患者全院讨论制度。对疑难危重患者,根据诊疗科室的需求,可以申请医务部组织全院会诊,制定科学诊疗方案,提高疑难危重患者救治的成功率。

(七)严格落实考核制度

对违规违纪、缺乏责任心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五、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一)医疗纠纷的应急处理

1.医疗纠纷的风险分级

根据发生医疗纠纷当时患方的情绪、态度、行为等的激烈程度,将医疗纠纷事件进行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级风险:

(1)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患者在病房发生非医疗意外事件,如摔伤、烫伤等,家属不满,讨要说法;

(3)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当事医务人员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

二级风险:

(1)患方聚众5人以下在医院内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者非正常死亡,家属对医疗过程质疑,经解释无效,停尸在病房,影响其他患者诊疗。

一级风险:

(1)患方聚众5人以上在医院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物品损坏,医务人员人身受到伤害;

(3)新闻媒体介入(记者采访、录音录像),可能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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