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
2024年医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2024年医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1. 医学在职博士专业招生范围涉及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
二、招生计划2. 本次医学在职博士招生计划共计100名,分布在不同专业领域。
三、报名条件3. 希望报考医学在职博士的考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应学历的国家认可的学位证书;(2) 在国家认可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从事医学、医药卫生等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3) 具备较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临床成绩;(4) 遵守《关于规范医学在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
四、报名时间4. 报名时间设定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
五、报名方式5.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招生全球信息站进行全球信息站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六、考试科目和方式6. 医学在职博士招生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英语)等。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考试安排7. 考试安排将在报名截止后的一个月内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信息将通过邮件或招生全球信息站公告方式通知。
八、录取程序8. 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招生全球信息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入学手续9. 被录取的考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相关入学手续,报到注册。
十、学习时间和学位授予10. 医学在职博士学习时间一般为3-4年,完成学业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医学在职博士学位。
以上即是2024年医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希望有意报考的考生们能够认真阅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和考试,祝愿大家获得满意的成绩和学业收获。
十一、学习内容和课程安排11. 医学在职博士学习期间,学生将接受系统的专业课程教育和科研指导。
课程设置将涵盖医学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前沿科研成果、临床实践技能等,旨在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南医大研(2011/2012)31号关于招收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有关学院:我校是教育部首批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试点单位,自2003年起招收和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经验。
2010年,我校获得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近年来,为满足广大在职医务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需求,我校在多年试点的基础上,已从2009年起扩大到全部附属医院招生。
鉴于2012年报考我校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人数比往年有大幅增加,其中有相当部分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考生。
为促进前后期相关学科交叉融合,促进我校转化医学研究的开展,提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对我校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和培养模式作如下调整:(1)我校临床(口腔)医学博士生导师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主要招收低年资(住院医师)临床医生,着重培养临床能力。
(2)部分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我校将实行由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博士生导师跨学科联合招生和培养,着重培养临床研究能力。
(3)参加联合培养的基础学科(含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等)博士生导师仅限已与临床(口腔)临床医学相关教授有前期合作基础者,须根据本人研究方向,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相应合作伙伴联合招收和培养研究生。
(4)每位导师每年招收该类型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名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6名;联合招生的研究生数量可计入基础学科导师名下。
过线生源较多的导师按录取排名自动录取前两名,第三名及之后的考生中,医疗职称是主治医师及以上的考生可按双向自愿选择原则录取到基础学科导师名下进行联合培养,医疗职称是住院医师的可转至相同专业其他未招满的临床导师名下。
(5)攻读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三方双向选择原则,须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由临床导师负责临床能力培养,基础导师负责临床研究能力培养,博士论文选题必须符合紧密结合临床的转化医学研究范围;发表论文博士生作为第一作者,基础导师作为通讯作者,临床导师可作为并列通讯作者。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细那么〔修订稿〕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学位(1999)5 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方法?[学位(1998)6 号]文件的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一委两部一局)?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1998)59 号]精神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学位(2021)49 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细那么,现公布如下:总那么一、为确保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授予质量,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各附属医院分管教学和科研的院长组成的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为贯彻有关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从我校的实际出发,由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实施细那么、各科培养方案及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各附属医院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实施情况作定期检查评估,以确保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一、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对象(一)统招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完成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并取得第一阶段合格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1、完成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人员:在取得合格证书4年之内,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修满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学位课程;可申请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具有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年龄原那么上不超过40岁的我校各附属医院〔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的在职临床医师,可在结束课程后申请按照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型进行后续培养,并申请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医学在职博士个人自述
医学在职博士个人自述
尊敬的招生委员会:
我是一名医学在职博士生,非常荣幸能够有机会向您介绍我自己。
我本科毕业于XXX大学医学院,获得了临床医学专业的学士学位。
在本科期间,我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临床实习、科研项目等,这些经历让我对医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热情。
毕业后,我选择了留在医院工作,成为一名临床医生。
在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同时也积极参与医院的科研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也意识到了需要更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因此,我决定报考医学在职博士学位。
我希望通过深入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医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这个学位的获得,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和社会。
在我的研究中,我将重点关注某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面的问题。
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一定能够取得一些有意义的成果。
同时,我也将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与同行们分享我的研究成果和经验。
最后,我想再次表达我对医学事业的热爱和追求。
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在职医学博士招生简章2024
在职医学博士招生简章2024一、招生计划1. 本次在职医学博士招生计划为100人。
2. 招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口腔医学。
3. 招生计划根据各专业需求,分别设置名额。
二、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3年以上。
3. 拥有注册医师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 有较好的科研、医疗临床技术水平。
5. 申请者必须具有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并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相关规定。
6. 申请者需满足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要求。
三、报名材料1. 唯一识别信息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在职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表》。
3. 有代表性的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4. 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5. 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推荐信。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流程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 报名地点:北京市招生办公室。
3. 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带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在职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表》,现场进行报名。
4. 考试安排:招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面试时间为6月10日。
五、录取方式1. 招生考试成绩排名前100的考生,确定为在职医学博士生。
2. 录取名单将在招生办公室全球信息站上公布,同时通知相关考生。
3. 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方式1. 在职医学博士生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适合的学习方式。
2. 学习期限为3年,学习期间需完成规定的学分和研究任务。
七、学制1. 在职医学博士学制为3年,免修课程。
2. 学习期满,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1. 学习期间学费为每年xxx元。
2. 学生需按时缴纳学费,逾期不缴纳者停止学籍。
九、通联方式北京市招生办公室通联通联方式:010-xxx以上为2024年在职医学博士招生简章,欢迎各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医学工作者积极报名,共同促进医学研究和医疗技术的发展。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0年12月修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学位(1999)5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9)36号]文件的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一委两部一局)《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8)59号]精神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学位(2010)49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细则,现公布如下:一、为确保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授予质量,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各附属医院分管教学和科研的院长组成的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为贯彻有关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从我校的实际出发,由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各科培养方案及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各附属医院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实施情况作定期检查评估,以确保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一、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1、获相应临床(口腔)专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4、已获本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5、原则上,一般应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第一阶段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6、通过卫生部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进入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
(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第二阶段合格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在取得合格证书3年之内,须通过卫生部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修满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学位课程;可申请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一览表
学院代码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三级学科附院学位类型学习方式拟接收推免人数备注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1内科学心血管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6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1内科学呼吸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1内科学消化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1内科学内分泌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1内科学血液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4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1内科学肾脏第二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1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2儿科学儿科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3老年医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1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4神经病学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脑科医院学术学位全日制1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4神经病学鼓楼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1因接收推免生,该专业招生指标已满,不再接受普通招考考试报名。
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脑科医院学术学位全日制1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3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10外科学骨外第三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1因接收推免生,该专业招生指标已满,不再接受普通招考考试报名。
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11妇产科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12眼科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1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14肿瘤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7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2000不区分院系所100217麻醉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学术学位全日制1因接收推免生,该专业招生指标已满,不再接受普通招考考试报名。
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南京医科大学2016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16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一、2016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标准分30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过线考生按录取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50%)排名(报考单独招生和联合培养考生分开排名),依次录取,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
三、对于过线生源较多的导师按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人数,根据录取排名自动录取,报考单独招生和联合培养考生分开录取。
录取为联合培养的考生,请联系临床导师,确定基础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生导师(含临床学科不是主任医师的博士生导师)(下同),并须于6月1日前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见附件2)至研招办。
四、本批次未能录取的过线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可以按双向自愿选择原则调剂至相同二级学科(内、外科要求相同三级学科)其他未招满的临床学科导师名下(拟接收调剂考生的博导名单见附件3)。
跨学科联合培养录取同时占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导师名额(具体原则及要求见附件4)。
医疗职称为主治及以上的考生才可申请跨学科联合培养。
有关考生须于6月1日前提交相应的书面申请至研招办,申请表见附件2、5。
五、每位导师每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名(含联合培养招生人数)且累计在读人数不超过10名;联合培养招生的研究生数量同时计入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导师名下。
六、录取的2016级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于2016年9月(开学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并在导师所在医院科室或课题组从事临床技能或临床科研训练。
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者主要进行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下者主要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七、我校博士外语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有效期为两年,未能录取的过线考生,可以申请明年入学,占用接收导师明年的招生指标。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我校是教育部首批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试点单位,自2003年开始招收和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2010年获得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开始招收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
为促进前后期相关学科交叉融合,促进我校转化医学研究的开展,提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和培养工作做如下规定:(1)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主要招收低年资在职临床医师(住院医师)(具体报考条件参见当年招生简章),着重培养临床能力。
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可报考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合培养博士生),着重培养临床研究能力。
(2)基础学科(含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和人文医学等)博士生导师须根据本人研究方向,可申请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并指定有资格招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的临床学科博士生导师一人作为合作导师。
(3)此类考生在基础学科导师所在专业进行复试,录取后由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博士生导师跨学科联合培养。
(4)每位导师(临床学科导师或联合培养基础学科导师)每年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一般不超过1名。
(5)联合培养博士生由临床学科导师负责临床能力培养,基础学科导师负责临床研究能力培养,博士论文选题必须符合紧密结合临床的转化医学研究范围;发表的论文博士生作为第一作者,基础学科导师作为通讯作者,临床学科导师可作为并列通讯作者。
(6)联合培养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6年,其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8个月,其中自入学之日起至第二年的12月31日必须脱产进行博士课程学习和在基础学科导师课题组进行科研训练。
(7)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日常管理(含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由基础学科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二级学院管理费划归基础学科导师所在学院,临床技能考核费划归临床学科导师所在学院;基础学科导师作为第一导师,临床学科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导师指导费划归基础学科导师。
南京医科大学口腔专业保研去向公示
南京医科大学口腔专业保研去向公示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口腔专业保研去向公示,以下是口腔专业保研学生的去向情况:
1.有部分学生选择继续在南京医科大学深造,进入该校口腔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继续进行口腔医学的学习和研究。
2.还有一些学生选择了其他国内知名医科大学的口腔专业研究生项目,如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他们将在这些学府深造,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口腔医学专业能力。
3.一部分学生选择了出国留学,前往一些口腔医学领域发达的国家进行深造,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
他们将在这些国家的大学攻读口腔专业研究生学位,并与国际口腔医学领域的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
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培养方案
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100200)一、培养目标攻读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要求是: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献身于科学的强烈事业心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临床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全面了解临床医学的发展动向,掌握本学科常用的研究方法、实验技能和评价手段,能独立承担和主持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能在本学科前沿学术领域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详见当年医学院招生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四、培养方式着力塑造以“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博士生导师教育文化观,强化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引导博士生导师做好博士生求知的指导者、学术的引路人和品德的垂范者。
1、博士生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
强化导师在博士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责任,特别是在博士资格考核、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预答辩等环节中的指导和督促作用。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
3、导师应加强对博士生的培养过程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博士生的培养计划,使博士生培养、立德树人、科学研究紧密结合起来。
五、课程设置A. 普通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选修公共必修课程2门,分别为博士生英语课程和博士生政治课程,专业学位课程2-4门,其中导师讲授课程限1门。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0年12月修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学位(1999)5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9)36号]文件的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一委两部一局)《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8)59号]精神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学位(2010)49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细则,现公布如下:一、为确保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授予质量,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各附属医院分管教学和科研的院长组成的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为贯彻有关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从我校的实际出发,由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各科培养方案及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各附属医院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实施情况作定期检查评估,以确保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一、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1、获相应临床(口腔)专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4、已获本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5、原则上,一般应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第一阶段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6、通过卫生部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符合以上条件者,可申请进入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
(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第二阶段合格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在取得合格证书3年之内,须通过卫生部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修满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学位课程;可申请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
人单位予以推荐。 2. 已获西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的医学硕士学位。 3. 获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2 年以上
(即 2018 年 9 月 1 日之前获硕士学位)。 4. 已获西医临床(口腔)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执业范围
7. 研究成果达到相应要求(详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及
学 位 授 予 条 例 ( 2019 年 7 月 修 订 ) 》 ,
/2019/0314/c10782a144958/page.htm);
8. 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十一、说明: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 网报时间:2019 年 12 月 21 日~2020 年 1 月 1 日 报名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
3. 报名费:250 元(含代收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费 120 元) 四、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英语。 2020 年 3 月 14 日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在职医师申请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英语”(以下简称“全 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准考证在考试前 3 天内到南京医科大 学江宁校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 证。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 语统一考试”者,复试合格,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成绩=英语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关于招生人数
按照《2020 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0 年每位导师招收 1 名;
为非学历教育,只招收从事西医临床(口腔)工作的在职医师考生,
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
博士专业学位,但不能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十二、如后期国家和我校出台新的此类研究生教育政策,我校将及时
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学位等相关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研招
网公布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与报考专业一致)。 5. 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
致),或已获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 或已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 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6. 报考跨学科联合培养类型在职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已取得专科医师规范 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
联合培养类型,按照《2020 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 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招生专业目录》,基础导师和临 床导师联合招收 1 名。 九、学习费用
学费每人每年 20000 元×3 年,共计 元。 十、授予学位要求(2019 版供参考)
1. 所有学位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 2. 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 3 年,不超过 6 年; 3. 完成培养计划,通过中期考核; 4. 完成学位论文,技能考核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5. 取得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 书; 6. 取得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且在三年有效期 内;
日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并在导师所在医院 科室或课题组从事临床技能或临床科研训练。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及 以上者主要进行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医疗职称为主治医师以下者主要 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三、报名
1. 报 名 材 料 : 详 见 当 年 我 校 研 招 网 (/)报名通知公告。
复试:全国医学博士外语成绩下达以后,我校公布进入复试考生 名单,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过线考生进行复试。 五、关于英语合格证书有效期
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第三年度申 请学位有效。 六、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
我校鼓励各临床专业和非临床专业导师招收联合培养在职临床 (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倡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为导向 的人才培养模式。基础学科(含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 学、生物学和人文医学等)博士生导师和临床学科导师跨学科联合培 养招收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已获主治医师及以 上职称或已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二阶段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着重培养学生的临床研究能力。
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临床 学科导师负责临床能力培养,基础学科导师负责临床研究能力培养, 博士论文选题必须符合紧密结合临床的转化医学研究范围;发表的论 文博士生作为第一作者,基础学科导师作为通讯作者,临床学科导师 可作为并列通讯作者;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 18 个月,其中自入学之 日起至第二年的 12 月 31 日必须脱产进行博士课程学习和在基础学科 导师课题组进行科研训练。(具体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跨学科联 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七、录取
联 系 人:刘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9222
E-mail:degree@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101 号 德馨楼 A217 南京医
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
2020 年在职医师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 考生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临床医学院,仅第一临 床医学院和口腔医学院的导师最多可以同意 1 名非南京医科大学附 属医院或临床医学院的考生报考,但不再同时接收其他考生报考。
8. 东南大学和徐州医科大学的兼职导师仅接收各自院校附属医
院在职医师报考。 9. 报考导师签字同意。
二、学制及学习安排 学制 3-6 年。 录取的 2020 级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于 2020 年 9 月(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