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过程。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建设的最后一步,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竣工验收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竣工验收的流程1. 准备阶段建设单位需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如施工图纸、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 竣工验收组织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成立竣工验收组织,确定组织成员,并制定验收计划。
3. 现场勘查验收组织成员对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勘查,主要包括对工程结构、设备设施、室内装修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 技术资料审查验收组织成员对建筑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等,以验证工程质量和合规性。
5. 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对竣工的建筑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向验收组织成员详细介绍工程的设计原则、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情况。
6. 检测和检验验收组织成员对建筑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检验,包括结构荷载试验、设备运行试验、室内环境检测等,以验证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7. 验收报告编制验收组织成员根据现场勘查、技术资料审查和检测检验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8. 验收结果审定相关管理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定,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可以交付使用。
9. 竣工验收备案经过审定的竣工验收报告将被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竣工验收的注意事项1. 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验收,不能擅自开展使用或销售等活动。
2. 验收组织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 现场勘查应全面、细致,对关键部位和重要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4. 技术资料审查要仔细核对,确保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操作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操作程序1. 竣工验收准备1.1. 验收依据- 工程合同文件- 设计文件及图纸- 国家及地方建设规范和标准-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1.2. 验收资料准备- 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记录- 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提供工程量清单和结算资料-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2. 竣工验收组织2.1. 验收组织机构- 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小组- 验收委员会或小组成员应包括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2.2. 验收职责- 负责组织、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审查竣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提出验收意见和改进措施- 确定工程结算和付款事宜3. 竣工验收程序3.1. 初步验收-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单位初验- 业主组织预验收3.2. 验收委员会审查- 审查竣工资料-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听取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3.3. 验收表决- 委员会成员对工程质量、工程量、结算等进行表决- 形成验收意见,需2/3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3.4. 整改落实- 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进行复验4. 竣工验收后工作4.1. 工程移交- 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施工单位提供工程保修卡4.2. 工程结算- 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办理付款手续4.3. 资料归档- 将所有竣工资料归档保存- 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规定4.4. 工程保修- 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 业主对保修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5. 附则- 本操作程序的解释权归业主所有- 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依法解决---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操作程序的详细说明,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程序要求执行,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的程序。
竣工验收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非常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
在进行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整理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工程变更、竣工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其次是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自检,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竣工验收申请书、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申请材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确保完整。
三、组织验收。
相关部门会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相关专家等。
他们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四、验收过程。
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将对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逐一检查。
包括建筑结构、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环保设施等方面。
同时还要对工程的符合设计文件、合同要求、相关标准等进行评定。
五、验收结果。
验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评定,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的质量情况、安全情况、环保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六、验收合格。
如果工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验收人员将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建设单位可根据合格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工程投入使用。
七、验收不合格。
如果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验收人员将出具竣工验收不合格报告。
建设单位需根据不合格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合格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一、准备工作。
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首先是收集整理工程竣工的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记录等。
其次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的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在完成准备工作后,需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相关资料和报告等。
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三、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环节。
验收人员将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各个方面。
同时,还将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进行评定,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验收报告。
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将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对工程各个方面的评定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建设单位需根据验收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五、主管部门评定。
主管部门收到整改报告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评定。
如果整改合格,主管部门将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工程验收工作完成。
如果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建设单位需继续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需将相关资料和证书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整改报告、合格证书等。
备案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全部结束。
总结,工程竣工验收流程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主管部门也需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程竣⼯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程竣⼯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店铺⼩编为您准备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程竣⼯验收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程竣⼯验收程序具体如下:1.根据建设项⽬(⼯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验收两个阶段进⾏。
规模较⼤、较复杂的建设项⽬(⼯程),应先进⾏初验,然后进⾏全部建设项⽬(⼯程)的竣⼯验收。
规模较⼩、较简单的项⽬(⼯程),可以⼀次进⾏全部项⽬(⼯程)的竣⼯验收。
2.建设项⽬(⼯程)在竣⼯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设计及使⽤等有关单位进⾏初验。
初验前由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图表、竣⼯决算、⼯程总结等必要⽂件资料,由项⽬(⼯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项⽬(⼯程)竣⼯验收办法》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程)竣⼯验收办法》的通知四、竣⼯验收程序。
1.根据建设项⽬(⼯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验收两个阶段进⾏。
规模较⼤、较复杂的建设项⽬(⼯程),应先进⾏初验,然后进⾏全部建设项⽬(⼯程)的竣⼯验收。
规模较⼩、较简单的项⽬(⼯程),可以⼀次进⾏全部项⽬(⼯程)的竣⼯验收。
2.建设项⽬(⼯程)在竣⼯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设计及使⽤等有关单位进⾏初验。
初验前由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程)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图表、竣⼯决算、⼯程总结等必要⽂件资料,由项⽬(⼯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验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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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组织程序
竣工验收组织程序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达到使用要求,进而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和可持续使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竣工验收组织程序。
一、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开始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
首先是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等。
其次是确定验收范围和验收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然后是确定验收组成员,一般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
最后是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和流程。
二、现场勘查竣工验收的重点是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验收组成员需要对工程的各个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包括结构安全、建筑材料使用、装修装饰、设备安装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对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进行复核,确保质检结果真实可靠。
三、技术交底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方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程质量问题和验收要求。
施工方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验收组成员做出书面承诺。
技术交底的目的是确保施工方对工程质量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文件审核竣工验收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文件审核。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等。
审核的目的是核实施工方提供的文件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五、综合评定综合评定是竣工验收的核心环节,也是决定验收结论的关键。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勘查、技术交底和文件审核的结果,综合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
评定结果一般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情况。
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
六、验收结论竣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做出验收结论。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方案一、前言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实体建设完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经过验收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工程已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并且可以正常使用和交付使用单位的活动。
目的在于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使用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定》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4.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5.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规定》6. 相关规范和标准三、竣工验收的程序流程1. 确定验收组成员验收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确保代表了各方利益,且具备专业性和公正性。
2. 确定验收时间确定验收时间,必须在工程实体全部完成,并且相关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毕之后进行。
3. 验收文件准备验收文件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安全生产资料、环保审批文件、相关申报表等。
4. 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5. 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编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进行评审。
6. 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合格验收和不合格验收。
如不合格,必须指明具体问题,并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合格验收。
7. 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签字盖章,并形成验收合格证书。
同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交付工程。
四、竣工验收的重点内容1. 工程质量主要检查工程的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方面的质量情况,包括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建筑装饰的美观性、给排水系统的畅通性、电气系统的用电安全性等。
2. 工程安全主要检查工程的施工工艺、结构安全、设备运行稳定性等方面的安全情况,包括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安全出口设置等。
简述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
简述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
1、组织验收:建设单位派出相关负责人组织有关企业参加验收,根据建设主体的要求,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的质量管理措施、严格的施工技术要求以及竣工的施工质量及工程量进行验收。
2、实物验收:验收组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施工
技术说明,以及工程规范要求,对工程的实物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及抽查。
3、记录验收:验收组进行验收时,应当真实、准确的记录验收
内容,完成验收记录表,并应当将验收记录表的内容与相关企业签字确认后,作为验收证书的依据。
4、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签字确认验收记录表后,由建设主体组
织施工单位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当详细的涵盖验收过程中所检查的内容,以及验收结果的确认情况。
5、审核确认:建设主体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进行审核确认,
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企业。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组织准备: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竣工验收方案,并组织工程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2. 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申请应当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信息,以及相关验收标准的达标情况等。
3. 验收现场勘查:有关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验收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勘查和技术检测,了解工程质量状况,确定验收范围和方法,提出验收意见和建议。
4. 验收意见反馈:有关部门应当将验收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
并要求其整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
如有必要,还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5. 验收结论:在经过整改后,有关部门组织验收专家对工程进
行再次检测,达到验收标准后出具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状况、达到验收标准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等内容。
6. 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结论公示,并按照
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竣工验收结论和相关材料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竣工验收工作的科
学性和规范性。
工程竣工验收要经过的程序有哪些
⼯程竣⼯验收要经过的程序有哪些当在竣⼯验收过程中发现⼀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
法律咨询:⼯程竣⼯验收要经过哪些程序?律师回答:1、由竣⼯验收⼩组组长主持竣⼯验收。
2、建设、施⼯、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汇报⼯程项⽬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国家法律、法规和⼯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检查验收。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条建筑⼯程勘察、设计、施⼯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企业在⼯程设计或者施⼯作业中,违反法律、⾏政法规和建筑⼯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五条建筑⼯程实⾏总承包的,⼯程质量由⼯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六条建筑⼯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设计⽂件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件选⽤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产⼚、供应商。
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包括两个环节: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在竣工验收环节,业主或委托方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业主或委托方将验收结果备案,并及时处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工程尽快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准备工作1.确定验收方案:业主或委托方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竣工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内容、标准、程序和责任。
2.组织验收人员:业主或委托方应组织专业人员参与验收,确保验收的客观、公正性。
3.通知施工单位:业主或委托方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能够协商一致。
二、竣工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验收人员应对工程整体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等各个方面,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工程量验收:验收人员应核实工程量清单,确认工程量与合同约定一致,避免工程量纠纷。
3.工程安全验收:验收人员应对工程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确保工程满足安全要求。
4.工程合格证书颁发:经验收合格后,业主或委托方应颁发工程合格证书,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整改问题: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验收人员应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三、竣工验收备案1.备案手续:验收合格后,业主或委托方应将验收结果备案,包括工程合格证书、验收报告等文件。
2.处理问题: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业主或委托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备案。
3.工程使用:竣工验收备案后,工程可以正式投入使用,业主或委托方应做好后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长期安全可靠地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是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完工的重要环节,只有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和规范的备案管理,才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业主或委托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验收的客观、公正性,避免后续纠纷发生。
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程序(3篇)
第1篇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定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约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工程实体质量、设计文件执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和验收结论的过程。
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 通知工程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 验收内容(1)工程实体质量: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
(2)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设计文件是否得到全面、准确执行,包括图纸、技术规范、标准等。
(3)合同履行情况:审查施工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工程量、质量、工期等。
5. 验收结论验收组对工程施工质量、设计文件执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 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三、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 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
3. 工程设计文件执行情况良好。
4. 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良好。
5. 工程档案资料齐全。
6. 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完备。
通过以上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程序,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功能,为后续工程投入使用奠定坚实基础。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一般程序一、工程竣前检查申报1、建设工程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施工单位进行自评,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2、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质监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查。
4、建设单位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取得上述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表",质监工程师在"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表"上填写是否同意进行竣前检查意见。
质监工程师整理汇总质量监督技术档案有关资料,单位工程监督明细表"经监督科长签字后,连同"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表"、市检测站及本站设备科出具的"报验通知单"一并报站办公室。
6、质监机构受理工程竣前检查后,质监机构负责人在"工程竣工前检查申报表"上签署进行竣前检查的人员名单意见。
二、对工程进行竣前检查质监机构派出的竣前检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如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可通知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质监机构竣前检查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整改报告、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等一并归入监督档案,工程竣前检查结果在站办公室登记后,工程监督档案转站备案室。
三、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验收组人员应主要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为验收组成员。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该工程的质监机构,通知书式样。
站办公室登记后转质监工程师。
3、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科长会同质监工程师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1)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宣布根据《条例》、建设部规章、青岛市建委印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工程已通过质监机构的竣前检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宣布参加验收的单位、验收主办人,验收组成员名单、专业、职称等:宣布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
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及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及验收程序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建筑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并应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厚,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成员名单书面同志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2)审阅工程建设的技术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竣工验收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最后一环,常常会因为资料的问题而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
希望以下这些内容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一、工程竣工验收流程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
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工程规模较大或是较复杂的应编制验收方案。
6、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7、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8、施工单位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按照验收各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9、工程验收合格对不合格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其它验收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10、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县住建委。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程序
建设⼯程竣⼯验收有哪些程序建设⼯程竣⼯验收的程序竣⼯验收应由监理⼯程师牵头,项⽬经理配合进⾏。
1.施⼯单位作竣⼯预验施⼯单位竣⼯预验是指⼯程项⽬完⼯后要求监理⼯程师验收前由施⼯单位⾃⾏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作遇到⿇烦,最好邀请监理⼯程师参加。
预验⼯作⼀般可视⼯程重要程度及⼯程情况,分层次进⾏。
通常有下述三层次:(1)基层施⼯单位⾃验。
基层施⼯单位,由施⼯队长组织施⼯队约有关职能⼈员,对拟报竣⼯⼯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检查验收。
主要包括竣⼯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程资料是否齐全,⼯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图及使⽤要求等。
若有不⾜之处,及时组织⼒量,限期修理完成。
(2)项⽬经理组织⾃验。
项⽬经理部根据施⼯队的报告,由项⽬经理组织⽣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检,⾃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
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图设计要求,达到竣⼯标准后,可填报竣⼯验收通知单。
(3)公司级预验。
根据项⽬经理部的申请,竣⼯⼯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评价。
对不符合要求的项⽬,提出修补措施,由施⼯队定期完成,再进⾏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2.施⼯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施⼯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仔细的审查。
3.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监理⼯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验收,则应由监理⼈员组成验收班⼦对竣⼯的⼯程项⽬进⾏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修理甚⾄返⼯。
4.由监理⼯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在监理⼯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正式验收。
竣工验收流程
竣工验收流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建设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竣工验收的流程。
首先,建设单位需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手续、施工图纸、施工日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这些资料是进行竣工验收的基础,必须齐全准确。
其次,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
申请材料需要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图纸等资料。
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随后,主管部门会组织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委员会由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验收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情况进行评定,提出相应的验收意见。
在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配合验收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同时,建设单位也可以对验收意见进行答复和说明,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最后,主管部门根据验收委员会的意见,做出验收结论。
如果工程合格,主管部门会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如果工程存在质量、安全或环保问题,建设单位需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总之,竣工验收流程是一个严格的程序,需要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才能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流程办事,共同维护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房建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房建工程竣工验收流程1.准备阶段在房建工程完工前,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这包括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制定验收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参与验收,制定验收标准和程序,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和设备。
2.召集验收人员和确认时间建设单位需要向验收人员发出通知,确认验收时间,并告知验收地点。
验收人员一般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消防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3.现场验收在预定的验收时间和地点,召集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人员首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竣工图纸、工程变更记录和材料验收单等。
4.检查工程质量和设备设施验收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装修装饰、水电设备、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等,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验收人员需要查看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记录,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5.室内外环境评估验收人员对室内外环境进行评估,包括通风照明、噪音、空气质量、污染物处理等。
对有问题的地方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6.进行功能验收验收人员对房屋进行功能验收,包括房屋的使用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居住或使用需求。
同时,还需要对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7.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验收人员对消防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消防通道、灭火器、防火门、安全疏散通道等。
确保符合相关消防和安全规定,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8.缺陷整改和保修责任如果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或缺陷,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满足相关标准。
施工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9.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现场验收后,验收人员需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对工程质量、材料设备、环境和功能进行总结评价。
该报告需要由所有参与验收的单位进行签字确认。
10.办理相关手续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办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取得使用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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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也许不全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将竣工验收10项条件和资料向质监站汇报建设单位向质监站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质监站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质监站审查建设单位递交的竣工验收10项条件和资料符合条件的,发给建设工程不符合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重新确定验收时间•添加评论评论读取中...取消•jieryouh | 2009-10-12 05:46:23•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不错 | 有0人认为这个回答没有帮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第1条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第5条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 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利,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9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