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源农药登记经验分享
如何做好田间农药登记试验
贵州省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交流材料余庆县如何做好农药田间小区登记试验工作总结(余庆县植保植检站)农药田间小区药效登记试验,是对农药产品特性、应用技术、药害及药效进行观察和记载,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农药的登记和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农药田间小区登记试验报告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是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和重要保证。
农药田间小区登记试验是农业部药检所对生产厂家进行农药登记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其进行登记提供依据,是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使用农药的前提和保证。
如何做好农药登记试验,结合我站多年来工作经验,就农药田间小区登记试验中常见的技术问题,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供同行参考。
一、了解当地病虫发生情况和试验田基本情况,是做好农药登记试验的基础1、了解当地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种植面积,种植区域,能否达到做试验的要求。
2、了解当地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的发生为害情况,要求做到了解发生为害种类,发生种类的发生规律,防治适期,防治指标,分布区域,为害情况。
3、了解试验田的田间肥力情况,⑴根据试验田的地形,如试验田的面坎面的肥力比后坎面的肥力高,做小区时处理与面坎平行,重复与面坎垂直;⑵根据田间作物的长势确定田间小区的分布,做到重复内小区间作物长势基本一致;⑶作物播种前撒播油菜等小粒种子植物,根据长势了解田间肥力情况;⑷根据上季作物的田间长势情况了解肥力情况。
二、拟定试验实施方案,是做好农药田间小区试验的前题和保障在接到省站下达的农药登记试验后,根据协议书试验对象和要求,认真学习《农药田间试验准则》中的相关内容,根据《农药田间试验准则》的要求拟定农药试验的具体实施方案,为农药登记试验提供了保证。
拟定试验方案时结合当地作物的生长情况,根据防治对象的发生情况和特点,明确防治适期三、签定试验协议,明确奖惩,是做好农药登记试验的关健每个试验实行负责制,由一个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牵头负责,实行经费包干,签定试验协议书,责任到人,明确奖惩,对不能完成试验的,每个试验惩试验负责人200元,其参加它人员100元,确保了试验的顺利完成。
谷物种植中的农药使用记录要点
谷物种植中的农药使用记录要点谷物种植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药的使用是保证作物品质和产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农药使用的安全和规范,农民应该做好农药使用记录的工作。
在谷物种植中,农药使用记录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农药的种类和批次信息:首先,农民应该准确记录使用的农药的名称、生产厂家、批次号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有助于跟踪农药的使用情况,以及在需要时进行检验和回溯。
2. 农药使用时间和地点:农民需要记录每次农药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这有助于确定农药使用的频率和剂量,并在必要时进行农田的环境监测,以保证农药的合理使用。
3. 农药的使用方法和剂量:准确记录农药的使用方法和剂量是农药使用记录的核心内容。
农民应该详细记录每次使用的农药种类、使用方法(如喷洒、撒播等)、使用的农药剂量和配制比例等。
这有助于确保农药的正确使用和有效控制病虫害。
4. 农药残留期和安全间隔期:农民需注意农药残留期和安全间隔期的记录和把握。
农药残留期是指农药在农产品中的存在时间,安全间隔期是指农药施用后作物采收前的时间间隔。
记录这两个要点可以帮助农民合理安排农药使用的时间,并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5. 农药使用人员和防护措施:在农药使用记录中,农民还应该记录参与农药施用的人员姓名和所采取的防护措施。
这有助于跟踪农药使用人员的安全操作,以及及时发现和纠正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6. 农药使用效果和问题:最后,农民还应该记录农药使用后的效果,包括病虫害的防治效果、作物生长情况等。
同时,如果在农药使用过程中遇到了问题,如药剂失效、作物异常等,也应该进行记录。
这些记录有助于总结农药使用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优化农药的使用管理。
综上所述,谷物种植中的农药使用记录要点对农民来说至关重要。
通过准确记录农药的种类和批次信息、使用时间和地点、使用方法和剂量、农药残留期和安全间隔期、使用人员和防护措施以及使用效果和问题等要点,农民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农药的使用,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欧盟植物源农药登记
欧盟植物源农药登记口/吴康一、欧盟植物源农药的定义 起初,欧盟把植物源农药叫作植物提取物(plant extract),近年来欧盟对植物源农药有了新的定义:来自于天然产物,经过物理方法提取,没有化学或微生物工艺过程的农药。
而我国植物源农药的定义没有强调不能有化学和微生物的过程。
二、欧盟植物源农药管理的法规 在欧盟植物源农药管理的法规中,植物源农药和化学农药放在一起,都是在Regulation(EC)No 1107/2009的管理法规之下,具体的详细资料要求有三个:Regulation(EU)No 283/2013原药登记要求、Regulation(EU)No 284/2013制剂登记要求和SANCO/11470/2012-rev.8,20 March 2014,GUIDANCE DOCUMENT ON BOTANICAL ACTIVE SUBSTANCES USED IN 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
其中前面两个既覆盖了化学农药,也覆盖了植物源农药。
而SANCO/11470/2012-rev.8,20 March 2014,GUIDANCE 3月6日,“第八届中国国际生物防治技术发展论坛”在上海开幕。
论坛以“博采众长 加快发展”为主题,聚焦国际生物防治技术,追踪全球生物防治技术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等热点话题,相互交流学习。
来自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国内外资深专家、学者,企业领导,经销商,新闻媒体等行业人士参加了此次会议。
丛山咨询技术总监、中谱检测咨询顾问吴康先生与大家分享了“欧洲植物源农药登记”。
DOCUMENT ON BOTANICAL ACTIVE SUBSTANCES USED IN 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 是专门针对植物源农药的指南文件。
三、植物源农药登记的要点 首先,植物源农药是天然产物,通常来说,它们是以碳骨架作为基础的,可能化学结构上有比较多的环。
农药登记注意事项
农药登记注意事项
农药登记注意事项包括:
1. 申请人信息与农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中企业名称等有关信息应保持一致。
2. 农药名称、含量、剂型等信息与申报产品一致。
3. 农药种类、用途和登记种类的选择正确。
4. 需要提交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随附新农药研制者身份证明文件。
6. 如果以境外企业的身份提交登记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有关国家和地区登记与使用情况说明、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机构或代理机构的说明及营业执照。
7. 在产品毒性分级后应加括号注明原药的毒性级别。
如果原药是剧毒、高毒农药,应注明不得用于果树、蔬菜(包含食用菌类)、瓜类、茶树、中草药(材)和卫生杀虫剂,特殊情况,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由剧毒原药加工成的制剂产品应当加入警戒色或警戒气味等以提高使用者的警觉。
8. 注意中毒症状和急救治疗措施,安全警句,安全间隔期:即最后一次施药时间距作物收获时的天数,环境影响:应注明对环境生态有危害影响的事项,贮存运输特殊要求以及其它相关注意事项。
此外,农药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并且要将农药和食物分开。
在使用农药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并确保遵守当地的法规和规定。
农药登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农药登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农药登记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药政、生测部分)内容:“一收、二看、三查、四审”即:一收:接收资料(或接受咨询);二看:看什么产品和登记种类;三查:审查登记政策,核查登记种类,检查登记资料;四审:初审,专业角度:产品化学、应用技术(包括标签)、产品毒理、残留和环境;部门分工:药政、生测、分析、残留一、药政部分(一)登记相关政策、《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94号、199号、274号、322号、494号等;、农药行政保护或专利,农药专利备案表;、仲丁威限制用于室内卫生杀虫剂产品、含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啶虫脒成分产品最低含量限制;、吡虫啉、杀虫单、氯氰菊酯、多菌灵原药最低含量限制;、其它(二)农药登记种类、尚未登记的产品的登记种类:新农药登记、新制剂登记(包括新剂型、新含量、新混配制剂)、相同产品登记;、已登记的产品的登记种类:新的使用范围和方法登记(新作物、新的防治对象、新的使用方法)、分装登记、续展登记;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杀菌剂;( ) 除草剂;(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卫生杀虫剂;( ) 杀鼠剂;( ) 其它:产品登记类别( ) 新农药( ) 新剂型( ) 新含量()新混配制剂()相同产品( ) 新使用范围或方法( ) 相同使用范围或方法()其它3、如何确定农药登记种类:与已登记产品比较,确定所属的登记种类,保护期外的相同产品登记,审核相同产品认定证明。
(三)登记资料、要齐全: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所对应的登记种类和阶段核提交相应的资料;、要规范编制:目录和页码要与时刻表登记材料的排放顺序相符,相对应;用70克以上白色A4纸,提交2份完整且完全一致的登记资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采用马口钉等装订牢固,避免散落、丢失。
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意见)申请表(按登记审批机构提供的样张填写))产品摘要资料)产品化学或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质量检验报告以及生产工艺等)毒理学试验报告)室内生物活性报告、配方筛选、田间药效和田间示范试验报告)残留试验报告)环境试验报告)相同产品证明材料(对相同产品))技术鉴定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标签、说明书)制剂所用的原药来源和登记情况(由提供原药的单位出具))其它:包括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产品专利、商标说明等。
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
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近年来,农药登记工作成为农业领域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环节。
农药的合理使用不仅能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还能保护植物和环境的生态平衡。
而农药的登记制度就是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使用而设立的。
在本文中,笔者将为您详细介绍农药登记工作的流程和内容,并分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农药登记工作流程1. 立项与准备阶段在农药登记工作开始之前,相关部门需要明确立项,并组织人员进行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确定农药登记的目标和范围、确定登记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登记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等。
2. 数据收集和评估阶段在这一阶段,相关单位和研究机构将会收集和整理与农药相关的大量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农药的化学成分、毒性和生态学等方面的评估数据,以及农药的生产和使用情况等。
在收集完数据后,对这些数据进行评估,以确定农药是否符合登记的要求。
3. 试验和评价阶段在这一阶段,农药的试验和评价是决定登记是否通过的关键环节。
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以及对农药的稳定性、毒性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
试验和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农药登记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
4. 登记批准阶段在农药的试验和评价阶段通过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试验数据和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讨论和研究。
经过专家讨论和审议,决定是否批准农药的登记,以及农药的使用范围和限制等。
5. 监管和更新阶段一旦农药登记批准通过,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监管,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还需要进行农药的更新和整理工作,及时调整农药登记的内容和标准,以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农药登记工作的内容农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农药产品的注册农药产品的注册是农药登记工作的核心内容。
农药注册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的试验和评价数据,并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区标准。
注册的农药产品需要包含产品名称、成分、用途、使用方法、剂型、包装和标签等信息,并在注册之后才能合法生产和销售。
农药田间试验申请及登记药效资料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农药田间试验申请及登记药效资料应注意的若干问题近年来,在农药登记田间试验审评和登记药效资料审评中,我们发现申报资料存在一些共性常见问题,现予以总结,希望对农药生产企业办理登记有所帮助。
1田间试验申请应注意的问题1.1关于产品含量1.1.1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应为整数根据农业部第946号公告,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为整数,应避免出现无意义的小数位。
混剂有效成分总含量应尽量调整为整数,避免总含量表示值出现无意义的小数。
特殊情况,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源农药、卫生杀虫剂等,含量难以调整为整数,应以方便使用为原则,可不为整数,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1.2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以质量百分含量(%)表示根据农业部第1158号公告,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以质量百分含量(%)表示,但若1158号公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以“克/升”表示的,或目前已有以“克/升”表示的相同产品登记,含量可延用质量体积比“克/升”表示。
微生物等特殊农药含量的表示方法以科学、准确、符合农药特性为原则。
1.1.3有效成分含量梯度设定和间隔值应符合规定946号公告规定了有效成分含量设定的基本原则,(1)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的梯度不得超过5个;(2)乳油、微乳剂、可湿性粉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登记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3)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的变化间隔值不得<5(%)或50(克/升);(4)有效成分含量<10%(或克/升)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的变化间隔不得<有效成分含量的50%。
此外,1158号公告还对阿维菌素等47种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做出规定。
1.1.4有效成分含量不宜过低或过高常量喷施的农药产品的稀释倍数应当在500~5000倍范围内。
如果有效成分含量过低或过高,稀释倍数将超出合理范围。
应当结合产品活性、制剂加工、实际使用等情况,科学合理设定产品的含量,尽量使稀释倍数在规定的范围内。
植物源农药分类及使用方法
植物源农药分类及使用方法生物防治就属于绿色防控的一项常用技术,本文提到的植物源农药又是生物防治中利用生物调控害虫密度,或抑制病原菌的传播蔓延的一种手段。
植物源农药从狭义上来说是来源于植物体的农药(从人工栽培或野生植物中提取活性成分),其有效成分通常不是单一化合物,而是植物有机体中的一些、甚至大部分有机物质。
具有环境友好、对非靶标生物安全、不易产生抗药性、作用方式特异、促进作物生长并提高抗病性、种类多、开发途径多等特点。
按防治对象来说,植物源农药可分为植物源杀虫剂、杀菌剂和杀螨剂三类。
国内常见的植物源农药(有效成分名称+毒性级别)杀虫剂:苦参碱(低毒)、藜芦碱(低毒)、烟碱(中等毒)、油酸烟碱(低毒)、血根碱(低毒)、毒藜碱(低毒)、百部碱(低毒)、辣椒碱(低毒)、莨菪碱(低毒)、马钱子碱(剧毒)、乌头碱(剧毒)、苦皮藤素(低毒)、鱼藤酮(中等毒)、茴蒿素(低毒)、新狼毒素A(低毒)、川楝素(低毒)、印楝素(低毒)、蛇床子素(低毒)、茶皂素(低毒)、异羊角扭苷(低毒)、桉油精(低毒)、闹羊花素一Ⅲ(低毒)、八角茴香油(低毒)。
杀菌剂:苦参碱(低毒)、小檗碱(低毒)、丁香酚(低毒)、香芹酚(低毒)、儿茶素(低毒)、大蒜素(低毒)、乙蒜素(低毒)、大黄素甲醚(低毒)、黄芩甙+黄酮(低毒)。
杀螨剂:植物源杀螨剂不到整个市场比例1/10,与日益增长的需求比较看,开发还有非常大的上升空间,能进行商品化生产的更是少之又少。
目前在农药信息网登记的只有藜芦碱(低毒)、印楝素(低毒)用于防治茶黄螨、红蜘蛛。
如何使用?预防为主发现病虫害及时用药,不要等病虫害大发生时才防治。
植物源农药药效一般比化学农药慢,用药后病虫害不会立即见效,施药时间应较化学农药提前2~3天,而且一般用后2~3天才能观察到其防效。
与其他手段配合使用病虫害危害严重时,应当首先使用化学农药尽快降低病虫害的数量、控制蔓延趋势,再配合使用植物源农药,实行综合治理。
农药登记管理要求
农药登记管理要求
农药登记管理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 农药登记需要满足基本要求。
农药名称应使用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中文通用名称,植物源农药名称可以用植物名称加提取物表示。
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的名称用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表示。
2. 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制剂产品的配方应当科学、合理、方便使用。
3. 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
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
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
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
4.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
农业农村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5.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
《植物源农药》课件
植物生长调节剂
通过调节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 的激素水平,达到控制害虫和 病原体的目的。
植物杀菌素
具有抑制多种植物病原真菌生 长的特性。
植物源农药的制备方法
1
发酵法
2
利用微生物对植物材料进行发酵,产生
具有杀虫、杀菌作用的物质。
3
提取法
将植物材料浸提出有效成分,并进一步 经过纯化和浓缩。
合成法
通过化学反应合成具有农药活性的分子。
《植物源农药》PPT课件
植物源农药是现代农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本课件将介绍农药的定义和分类, 探讨植物源农药的特点、种类、制备方法、应用范围,以及它们的优缺点和 未来发展趋势。
农药的定义和分类
农药是指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化学药剂或生物制剂。根据化学结构和作 用机制,农药可以分为杀菌剂、杀虫剂、杀真菌剂和除草剂等不同类型。
植物源农药的应用范围
农业 园艺 林业
保护农作物免受病虫害的侵袭。 控制花卉和果树上的害虫和病原体。 保护森林资源,控制森林病虫害。
植物源农药的优缺点
优点
环境友好、安全可靠、多样化的活性成分、易于 制备和应用。
缺点
活性成分含量不Hale Waihona Puke 定、作用范围有限、制备成本 较高。
植物源农药的发展趋势
绿色农业
植物源农药是绿色农业发展的重 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 景。
科学研究
通过深入研究植物成分和作用机 制,不断开发新型植物源农药。
环保意识
社会对环境友好型农药的需求不 断增加,植物源农药具备巨大发 展潜力。
植物源农药的特点
1 生物可降解
植物源农药通常具有良好的生物可降解性,对环境影响较小。
2 天然来源
新农药登记的9个关键步骤
18/856农药登记新农药登记的9个关键步骤 《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申请农药登记的,应该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新农药研制者,是指在我国境内研制开发新农药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步:必须明白什么是新农药 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定义,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
笔者在此给出一条如何判定新农药的办法:在中国已经获得登记的有效成分的农药,无论后来登记剂型、防治对象、登记含量如何变化,都不属于新农药。
第二步:哪些人可以申请新农药的登记 新农药研制者可以申请新农药登记。
此处的新农药研制者是指在中国境内研究发现某种新农药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有关组织。
申请新农药登记的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步:了解新农药的基本属性 申请新农药登记,首先登记申请人应了解该农药的研发过程、生产工艺、产品基本理化性质、基本的作用方式和作用谱及防治病虫草害的效果。
第四步:申请新农药命名 申请新农药登记应向有关机构申请新农药命名,获得命名证书及准确的中文通用名。
第五步:申请新农药登记试验 申请人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开展新农药的登记试验,提交以下材料:(1)新农药登记试验申请表;(2)境内外研发及境外登记情况;(3)试验范围、试验地点(试验区域)及相关说明;(4)产品化学信息及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报告;(5)毒理学信息;(6)作物安全性信息;(7)环境安全信息;(8)试验过程中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9)试验过程需要采取的安全性防范措施;(10)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新农药登记试验申请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农业农村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对试验的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试验,颁发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农药登记注意问题
注意点1:如何尽快熟悉一系列的农药登记管理政策。
观点:2017年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公布以来,农业部公布了系列关于农药管理的文件,这些文件之间相互关联性强,且如不深入研究,难以达到很容易理解。
所以各企业的登记人员应积极认真的学习和领会所有文件的内容。
建议各企业登记人员按如下办法学习和领会:首先,通读所有的文件,在读的过程中记录下自己不理解的知识点;其次,整理不理解的知识点,逐一向官方询问确认,向专业登记机构询问,逐个消灭各不理解的知识点;再次,梳理自己的所有未申报提交的产品登记资料,逐一比对后列出缺项清单,汇报企业领导尽快决策下一步的行动。
注意点2:2017年10月31日前,是否要提交登记材料。
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569号公告明确要求该公告即《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那么在此之前该公告仍未生效,至少在该日之前,向农业部提交农药登记资料仍按2007年12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0号令即《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执行。
因各企业前期数年的产品登记资料均是以《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为基础予以准备的,所以,无论最终政策如何执行,唯有在2017年10月31日前这些资料能以上报,该日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内,各企业不可能有满足《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登记资料可以上报。
注意点3:2017年10月31日前受理的登记材料,是否就能按《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予以审查。
观点:既然政策法规和官方的管理规定我们无法左右,但我们能左右的是自己的行为。
比较而言,在2017年10月31日之前上报登记资料,还能按《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予以受理。
我们的认识就是:能上报的绝不等待,而和今后登记资料审查以什么为标准无关,毕竟上报了比还未能上报又前进一步。
注意点4:2017年10月31日前无法上报的产品登记资料,怎么办?观点:首先定位产品的登记类型,然后根据登记类型和《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的类型比对,缺少什么材料补充什么材料。
水稻农药开发登记建议
水稻农药开发登记建议作者:张震来源:《河南农业·教育版》 2018年第12期摘要:水稻“三虫三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钻心虫、纹枯病、稻瘟病和稻曲病)是发生最广、为害最大的水稻病虫害。
根据笔者近几年病虫害防治经验,通过对水稻农药市场行情了解和防效反馈,分析目前农药登记的产品和特点,以期能为企业农药开发登记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水稻;病虫害;农药登记水稻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播种面积和产量仅次于玉米。
据2015 年国家统计局粮食产量公告显示,我国水稻播种面积为3 020 000km2,产量2.08亿t,约有65%的人口以稻米为食。
因此,保持我国水稻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稳定物价和保持经济稳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病虫害是威胁我国水稻高产、稳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如,温度上升、降雨分布不均、灾害性天气频繁出现等,使有害生物分布区域扩大、发生世代增多、生态适应性变异,最终导致某些病虫害暴发成灾,加重粮食作物的损失。
据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测报和估算,全国水稻病虫害今后几年仍将呈偏重发生态势。
目前,喷施农药是病虫害防治的主要手段,在世界范围内各大企业均在研究开发用于病虫害防治的药剂,近几年市场上也出现了几大火热产品,如,氯虫苯甲酰胺、嘧菌酯、三环唑、阿维菌素等,这些产品部分具有专利保护(如,氯虫苯甲酰胺,专利直至2021 年到期),国内企业无法进行上市登记;对于不具专利保护的有效成分(如,阿维菌素),企业在农药登记时经常出现“一窝蜂”现象,导致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因此,本文通过对近几年水稻农药市场行情了解和防效反馈,分析农药登记的产品和特点,希望能为企业农药开发登记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一、水稻虫害农药开发登记近年来在水稻种植过程中常会出现稻飞虱、钻心虫、稻纵卷叶螟等虫害,严重影响水稻产量,并且出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发生范围不断上升,二化螟、三化螟等比20世纪九十年代上升了近50%;二是发生频率高,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在局部地区连年大发生;三是为害程度加重,二化螟、三化螟等造成的自燃损失率比20世纪90年代上升了2~3倍。
植物源农药实验报告(3篇)
第1篇一、实验目的本研究旨在探究植物源农药在农业害虫防治中的应用效果,分析不同植物源农药对特定害虫的防治效果,为有机农业的病虫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验材料1. 害虫:茶尺蠖、茶小绿叶蝉2. 植物源农药:5%鱼藤酮乳油、0.5%藜芦碱可溶性液剂、0.2%苦皮藤乳油、0.3%苦参碱水剂、0.3%印楝素乳油、7.5%鱼藤酮乳油3. 仪器设备:喷雾器、量筒、电子天平、培养皿、显微镜等4. 试验地:有机茶园三、实验方法1. 实验设计:采用随机区组试验设计,将实验地划分为若干小区,每个小区种植相同数量的茶树。
2. 害虫处理:在茶尺蠖低龄幼虫和茶小绿叶蝉高峰期,对每个小区进行不同植物源农药的喷施处理。
3. 数据收集:喷施处理后,每隔1、3、7、10天调查虫口减退率和防治效果,记录数据。
四、实验结果与分析1. 5%鱼藤酮乳油对茶尺蠖的防治效果:喷施5%鱼藤酮乳油800倍液,茶尺蠖的虫口减退率在喷施后1、3、7、10天分别为85%、90%、95%、100%。
2. 0.5%藜芦碱可溶性液剂对茶小绿叶蝉的防治效果:喷施0.5%藜芦碱可溶性液剂800倍液,茶小绿叶蝉的虫口减退率在喷施后1、3、7、10天分别为80%、85%、90%、95%。
3. 其他植物源农药的防治效果:0.2%苦皮藤乳油、0.3%苦参碱水剂、0.3%印楝素乳油、7.5%鱼藤酮乳油对茶尺蠖和茶小绿叶蝉的防治效果均较好,其中0.3%印楝素乳油600倍液对茶小绿叶蝉的持效性最好,药后7天防效达100%。
五、结论1. 植物源农药在农业害虫防治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2. 5%鱼藤酮乳油和0.5%藜芦碱可溶性液剂对茶尺蠖和茶小绿叶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3. 0.3%印楝素乳油对茶小绿叶蝉的持效性较好。
4. 植物源农药在有机茶园害虫防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六、建议1. 进一步研究植物源农药的复配作用,提高防治效果。
2. 探究植物源农药在防治其他农业害虫中的应用效果。
农药行业中的农药注册与使用心得体会
农药行业中的农药注册与使用心得体会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农药的使用量也逐渐增加。
然而,农药的合理注册和正确使用对于农业生产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分享一些农药注册与使用的心得体会,旨在提高农药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一、农药注册的重要性农药注册是指农药产品上市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认证和检验流程。
这个过程确保了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
因此,农药注册是农药行业的一项必备程序,也是农药行业与农民的信任基础。
在实际操作中,我认识到农药注册还有几个重要的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要了解并遵守当地和国家的农药注册法规。
不同地区和国家对农药的注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及时更新相关法规的知识对于顺利进行农药注册非常重要。
此外,与农药相关的研究报告和数据也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以支持农药注册的申请。
二、农药使用的技巧与经验除了农药注册,正确的农药使用也是农药行业从业人员必备的技能。
以下是一些我在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些注意事项:首先,了解目标病虫害的生态学特性是农药使用的基础。
不同的病虫害存在着不同的生长环境和生命周期,因此选择合适的农药和使用时机非常重要。
这需要从事前调查和观察中积累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来支持。
其次,农药的使用剂量和频率需要根据农田和作物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过量使用农药不仅会带来经济负担,还可能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潜在的危害。
因此,合理使用农药是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此外,农药使用前后的设备清洁和保养也是农药行业从业人员需要关注的重点。
使用过的农药容器和设备需要彻底清洁,以防止不同农药之间的混合和交叉感染。
同时,设备的保养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风险防范与安全措施在农药行业工作过程中,风险防范和安全措施是绝不能忽视的。
以下是一些建议:首先,了解并遵守农药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措施。
在使用农药之前,对农药的毒性、控制措施和急救方法有充分的了解非常重要。
农药监管经验做法总结汇报
农药监管经验做法总结汇报农药监管经验做法总结汇报一、引言农药是保障农作物健康、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不规范使用农药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农药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本篇汇报旨在总结农药监管的经验做法,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从业者提供参考。
二、监管体系建设1.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药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
2. 增强监管能力:加强农药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3.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监管工作中汲取有益经验。
三、农药登记与审批1. 严格农药登记程序:确保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农药使用提供依据。
2. 加强农药审批管理:建立透明、公正、科学的审批机制,严格把关农药上市准入。
四、农药经营与销售1. 严格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农药经营者需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确保农药经营的合法性。
2. 建立农药销售台账:监管部门应要求经营者建立销售台账,记录销售农药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方便监管和溯源。
五、农药使用与监测1. 加强农药使用宣传教育:向农民普及正确的农药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的农药安全意识,促使农民规范使用农药。
2. 建立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超标问题。
六、农药储存与运输1. 规范农药储存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储存农药,确保农药不会泄漏或过期。
2. 加强农药运输管理:建立农药运输登记和管理制度,确保农药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污染或安全事故。
七、农药相关事件处理1. 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农药相关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减少损失和风险。
2. 加强处罚力度:对于涉及农药安全问题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和处罚,维护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
八、宣传与培训1.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农药的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和农药经营者的农药安全意识。
2. 组织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农药监管人员和农药从业者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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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药企业对于植物源农药的登记需求与日俱增,本文针对植物源农药登记的相关要点总结如下:
01、植物源农药登记概况
植物源农药,是指有效成分直接来源于植物体的农药。
目前已经登记的植物源农药包括苦参碱、苦参提取物(苦参碱)、鱼藤酮、印楝素、印楝籽提取物(印楝素)、藜芦根茎提取物(藜芦胺)、除虫菊索、烟碱、苦皮藤素、校油精、八角茴香油、狼毒素、雷公藤甲素、莪术醇、蛇床子素、丁子香酚、大黄素甲醛、香芹酚、小集碱、密烯醇、茶皂素、螺威、大蒜素、d-柠檬烯、互生叶白千层提取物(菇烯醇)、异硫氨酸烯丙酯、银杏果提取物(十五烯苯酚酸、十三烷苯酚酸)、补骨脂种子提取物(苯丙烯菌酮)、白藜芦醇、博落回提取物(硫酸血根碱)等。
02、植物源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03、植物源农药登记要点
(1)植物源农药名称一般用“植物名称加提取物”表示。
(2)只有一个明确的有效成分起作用的,用该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称命名。
(3)提供原料植物的相关信息以及原料植物的处理过程、萃取方法、纯化过程等。
(4)同意植物源农药登记母药。
(5)植物源农药母药,峰面积2主峰面积50%的成分以及含量210%的成分,一般应规定为标志性有效成分(溶剂除外)。
(6)植物源农药登记的申请类型中没有相同产品的登记类型。
(7)原则上不同意化学农药和植物源农药混配制剂登记。
(8)原则上不同意减免植物源农药母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