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巡)考工作规定
巡考员的职责与纪律
巡考员的职责与纪律
1.巡考员要带头学习并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熟悉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及考场分布等情况。
若发现问题,巡考人员应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整。
2.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
除考试开始和结束时的检查外,在考试过程中,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一次以上。
3.巡考员应佩戴“巡考员”证,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考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
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
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考试领导小组和监考人员所在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4.在考试开始后,巡考员应着重检查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考场纪律。
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件,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5.巡考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工作。
6.巡考员在巡考期间应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改进考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考试结束后,巡考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签字后交回考务工作小组。
学校监考巡考工作规定
学校监考巡考工作规定监考巡考工作规定(一)监(巡)考规定1.监(巡)考工作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教职员工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监(巡)考工作。
配合学校做好监(巡)考工作,是全校教职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2.学校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范围的监(巡)考工作,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范围的监(巡)考工作,定期开展监(巡)考人员培训。
3.各类校级、省级、国家级考试的监(巡)考,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校级期末考试巡考人员由校长办公室安排),学院级考试的监(巡)考,由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所有具有监(巡)考资格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监(巡)考安排。
4.原则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监考所带班级课程考试。
5.监(巡)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做好监(巡)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职责1.监考人员应服从学校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严格履行职责,坚决制止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既要严格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又要关心爱护考生,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考生考试水平的正常发挥。
3.监考人员应主动接受巡考人员对考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监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4.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看书、看报、吸烟、交流或使用通讯工具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宜。
监考教师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
5.主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主副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前的座位安排、试卷分发等准备工作。
6.学生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学生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
7.敦促和监督学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用品存放在指定或远离学生座位的地方。
8.检查学生就座情况,要求学生按指定座位就座。
对于重新编排考生座次时,拒不服从安排的考生,令其离开考场。
9.开考前5分钟,向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读《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考试守则》(见附件)。
巡视巡查考勤管理制度
巡视巡查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巡视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员工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规范考勤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秩序,促进员工积极履行职责,实现公司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员工。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员工考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时间1. 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周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班次,但需保证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3. 因工作性质特殊,部分岗位需实行弹性工作制或值班制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4.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调整工作安排。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
(2)签到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实施。
(3)员工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至9:30,下午签到时间为17:30至18:30。
(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备,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外出期间,员工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客户拜访记录等。
(3)未按时签到且未提前报备的,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2)经核实确因忘记签到且无其他违规行为的,由直属上级审批后,可进行补签。
(3)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超出部分按迟到处理。
考试有关职责(主考、巡视员、监考教师)
考点主考职责一、全面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考生考试。
三、维持好考试纪律,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四、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证考试安全。
五、开好学生会议,教育学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六、开好监考教师会议,学习考试有关规定,明确监考职责,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
七、熟悉考试业务流程,保证考试各个环节有序进行。
八、配合巡视员抓好考试期间的考务工作。
九、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保证用电、试卷装订工具、英语听力考试设备、师生生活等到位。
十、安排好信号员,保证考试信号准确无误。
十一、如实填好《考点记录》,收集监考教师填写的《考场记录》,一并交巡视员。
十二、做好考试期间学校安全等事务性工作。
本人承诺:我已熟悉上述主考职责,考试期间严格履行主考职责,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签名):20 年7月3日考点巡视员职责一、按时领取试卷,并做好试卷的分发、收取和保管、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
二、监督主考履行职责,保证考试各环节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
三、监督指导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遵守考场纪律,正确、按时收发、装订试卷。
四、督查考试违纪行为,每场考试都要定时或不定时巡视,及时发现并制止考试违规行为。
对考试违规行为做好记录。
五、收取保存好监考教师的手机。
六、完成好县巡视员安排的各项工作。
本人承诺:我已熟悉上述巡视员职责,考试期间严格履行巡视员职责,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签名):20 年7月3日监考教师职责及要求一、认真学习本职责与要求,熟知监考职责。
二、按时到达考点,不迟到。
参加靠前考务会议。
三、检查指定考场的布置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必须按规定场次监考,不得调换。
四、按照考场安排表中的分工履行职责:第一位教师为第一监考人,负责领试卷、发卷、查卷。
第二位教师为第二监考人,负责清场(清桌洞)、做好考场记录,记录各年级考试人数、缺考人数、缺考学生姓名、考号、年级等。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远程视频监控巡考人员的职责及要求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远程视频监控巡考人员的职责及要求一、监考人员(一)负责安全生产考试监考工作,由市考试中心统一管理、派遣;监考时,佩戴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件。
(二)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严肃考场纪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市考试中心。
(三)严格核查考生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确保考生身份与申报一致。
(四)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五)监督考生按规定考试,现场处理考试违纪行为,维护考场秩序。
(六)严格遵守监考有关纪律和规定。
(七)监督考评人员的考评工作。
(八)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填写考场记录表并签名,交考试机构存档。
二、考评人员(一)负责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实际操作考试评分工作,由市考试中心统一管理、派遣;考核时,佩戴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件。
(二)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技师以上资格,实际从事相应专业和岗位5年以上,熟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急救知识。
(三)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定,对考试场地、设备、工具和辅材等进行核查和检验。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分,具有独立的考试评分权力,并对评分结果负责。
(五)严格遵守考试有关纪律和规定。
(六)实际操作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实考评情况,出具考试成绩单并经考生确认签名,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经监考人员核对后,连同考场记录一起封入档案袋,由监考人员交市考试中心存档。
三、远程视频监控巡考人员(省考试中心)职责:(一)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的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二)重点检查监考人员执行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发现监考、考评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批评指正。
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情况,应当场制止,并要求监考人员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如实纪录。
(三)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巡考情况汇总,如有严重违纪的考生、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试点,应当及时向省考试中心报告。
(四)如实填写《远程巡考情况记录表》,签字后交省考试中心存档,并对巡考结果负责。
监考教师职责
【推荐】监考教师职责监考教师职责11、明确主监考和副监考的职责。
主监考负责取送试卷;副监考负责核对学生考试证,组织学生签到(外语类考试需取送录音机)。
2、主监考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卷)后进入指定考场。
副监考提前15分钟直接进入指定考场,排好考场,将书桌桌口朝前。
3、要求学生严格按考场座次表指定位置就坐,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要督促学生将随身携带的`书籍、笔记、纸张、书包、手机、bp机、商务通、随身听等涉嫌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
不允许学生自备草纸。
4、考前10分钟副监考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
对照座次表,核对考试证、学生人数。
考前三分钟主监考分发试卷,要求学生填写好班级、学号和姓名。
5、监考教师对试卷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提出询问时,应核查后予以当众答复。
如试题确有明显错误,应由考场工作人员通知任课教师更正。
6、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60分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迟到。
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监考时,必须经主管考试负责人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聊天、接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8、在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时,监考老师要格外注意保持考场的高度安静。
9、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对违纪者,要及时制止。
对严重违纪和作弊者当场没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考试违纪记录表》一式三份,签名后连同收缴的有关证据立即送教务处。
对拒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10、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注意。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收卷(包括试卷、草纸),待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若发现试卷份数和学生人数不符,造成试卷缺失,要追究监考教师的责任。
考试实施方案,监考、巡考、考务
考试实施方案,监考、巡考、考务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考试对于学校和教育机构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校的教学质量。
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必须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考试实施方案,安排好监考、巡考和考务工作。
一、监考工作:监考是考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监考人员的素质和细心程度直接影响到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为了保证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要明确监考人员的职责,监考人员需要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监考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监考规章制度、监考流程、监考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考人员的专业素养。
要加强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监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巡考是对监考工作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巡考人员负责巡视考场,查看考生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考试,防止作弊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在巡考工作中,巡考人员需要保持警惕,全面检查考场环境和考生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巡考人员在巡视考场的过程中,要注意与监考人员之间的配合,密切协作,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考务工作是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考试场地的布置、试卷的发放和回收、考生的准考证核对等工作。
为了保证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提前制定详细的考务计划,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
在布置考场时,要保证考场的整洁和安静,保证考生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考试;在试卷发放和回收过程中,要保证试卷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试卷的泄露和错发。
考生的准考证核对也是考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保证每个考生的身份信息和准考证号码的准确性,避免出现混淆和错位。
考试实施方案是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的基础,监考、巡考和考务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只有加强考试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才能确保考试的质量和效果,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保障。
希望各个教育机构在考试实施过程中,能够重视这些工作,加强组织规划、加强教育培训,共同努力,确保每一场考试都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巡视工作人员的职责
巡视工作人员的职责
1、巡视人员必须明确巡考工作的目的意义,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视任务。
2、要佩戴统一巡视标志,提前到考点检查考前准备工作。
掌握考场设置、考生人数及监考人员配备情况。
若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建议考点主任进行必要的调整。
3、巡视人员自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负责本区的巡视工作。
4、巡视人员要认真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监考人员职责》操作,协助解决疑难问题,发现徇私舞弊者,应立即与主考及考点主任进行研究,作相应处理。
5、与监考教师密切配合,发现作弊考生,督促监考人员将违规违纪情况如实记入相应的记录单上。
6、检查监考人员是否尽职,对不遵守监考规定的要提出批评,对严重失职的应建议考点主任迅速更换,并追究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7、巡考人员要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监考规则与考试纪律
考场外突发状况处理
天气突变
如遇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考生安全转移至室内等安全 场所。
交通堵塞
监考人员应提前规划好路线,确保考生按时到达考场。如遇交通堵塞等突发状况,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寻 求交警等部门协助,尽快解决问题。
监考人员自身突发状况处理
监考人员突发疾病
采用技术手段如监控摄像头等加 强考场监管,提高作弊行为的发
现率。
提高监考人员素质
定期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素养和责任
心。
完善考试纪律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考试纪律 规定,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
罚措施。
未来监考规则与考试纪律的发展趋势
技术手段的应用
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监考规则与考试纪律将更加依赖于技术手 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
确定备足够的 监考人员。
监考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遵守考试时间
监考人员需遵守考试时间 ,确保考试按时进行。
注意考场动态
监考人员需时刻关注考场 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处理。
保持中立
监考人员需保持中立,不 偏袒任何一方考生,严格 按照考试规则进行监考。
02
考试纪律规定
考生突发疾病
考生答题卡损坏
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迅 速联系医疗人员前来救治,同时保持 考场秩序,防止其他考生受影响。
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并重 新发放答题卡,同时安抚考生情绪, 确保其顺利完成考试。
考生丢失身份证或准考证
监考人员应安抚考生情绪,让其提供 有效证件复印件或照片,并立即报告 考点主考,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更加严格的监管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未来监考规则与考试纪律将更加严格, 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也将更加严厉。
巡考工作职责
Word 文档仅供参考
巡考工作职责
巡考人员主要是监督、检查、协助考点的各项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执行学院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传达哈工大教育理念。
2、发现教学、考试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与总结我院远程教学相关工作,帮助学院办学工作的提高献计献策。
3、如到达时间充裕,应参加考点的考试工作会议或检查考点的考试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考场布置、试卷准备与密封、考试监考安排、考试通知落实等。如发现问题,应向考点负责人明确说明学院的考试要求,指导其纠正错误。
4、考试过程中检查考点的考风考纪,核实考生人数,抽查核查考生身份,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如由于到达时间的原因未能参加考点的考试工作会议或检查考点的考试准备工作,应在考试巡考过程中适当检查学习中心的上述工作。检查试卷的收受、装订、封装、保管等,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工作指导。
5、记录存在的问题,提交巡考工作书面总结,参加巡考总结会,如实准确向学院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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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巡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巡考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巡考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巡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巡考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一、巡考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巡考工作人员的选拔应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巡考工作。
三、巡考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巡考规程、操作流程、危机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巡考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一、巡考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考计划,按时、按地点进行巡查,发现并及时报告各类问题。
二、巡考工作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过程中的情况,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巡考工作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整改工作的跟踪和督办。
四、巡考工作人员应做好巡查工作的书面汇报和交接工作,确保巡查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流转。
第四章巡考工作人员的管理一、巡考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一致,遵纪守法。
二、巡考工作人员应展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做到诚实守信、忠于职守。
三、巡考工作人员应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利益,做到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四、巡考工作人员应注重团队协作,与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五、巡考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机密保管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
第五章巡考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一、对于表现优秀的巡考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二、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和职业操守的巡考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巡考工作人员的权利保障一、巡考工作人员应享有与职业身份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二、巡考工作人员应享有与其职业身份相适应的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
三、巡考工作人员应受到公司的尊重和关怀,不受歧视和侮辱。
第七章附则一、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管理层。
二、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3篇)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的职责包括:1. 确保考试流程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秩序。
2. 维护考试场所的安全和秩序,防止考试作弊和舞弊行为。
3. 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严格按照考试规则和要求进行监考。
4. 分发试卷和考试材料,确保每位考生都按时得到试卷,协助考生填写姓名、考号等必要信息。
5. 监督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进行作弊行为,例如抄袭、传递答案等。
6. 解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合理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7. 确保考试过程中考生的安全和心理健康,关注考生的身体状况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8. 记录考试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如迟到考生、缺考考生等情况。
9. 在考试结束后,收回和检查试卷,保证试卷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10. 配合学校教务部门进行考试后的信息处理和成绩统计等工作。
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职责(二)一、前言作为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是学校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考试期间,监考巡考教师要严格遵守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考试前、考试时和考试后三个时间段详细阐述中学考试监考巡考教师的职责。
二、考试前1.充分准备考试前,监考巡考教师应详细研究学校的考试纪律,了解考试规则和要求,并对考试流程进行充分的准备。
同时,还需要对考试场地、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一切准备就绪。
2.组织培训监考巡考教师要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向监考教师介绍考试程序和纪律要求,解答疑问,提高监考教师的素质和能力,确保他们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监考任务。
3.制定考试方案根据学校的要求,监考巡考教师要制定合理的考试方案。
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考试顺序等等。
同时,还要制定考场巡查计划,确保考场环境安全、整洁,并确保考生能够正常发挥。
三、考试时1.考场准备监考巡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要对考场进行准备,包括检查各类考试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监考用品齐全、完好,并将考试桌椅、黑板、墨水等进行检查和调整,保证考试环境整洁、安全。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试环境的秩序和公平,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守则。
第二条监考员是考试组织机构的代表,在考试中负责监督考生的行为和考场的秩序。
第三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四条监考员应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规章制度。
第五条监考员应保守考试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六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不得懈怠或有失职行为。
第七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组织机构的安排和工作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的指挥。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监考员在考试前应认真学习考试内容和相关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第九条监考员应按时到达考场,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如检查考场、考生座位等。
第十条监考员应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确保考生身份真实并与考试名单一致。
第十一条监考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制止考生可能存在的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监考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监督考生的行为,并及时记录违规情况。
第十三条监考员应在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对考生的答卷和考试材料,确保不出现失误。
第十四条监考员应及时向考试组织机构报告考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五条监考员应端正自己的仪容仪表,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监考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偏袒任何一方考生。
第十七条监考员应保密考试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外界。
第十八条监考员应礼貌待人,不得采取粗暴行为对待考生或其他监考员。
第十九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不得私自离开考场。
第二十条监考员应与其他监考员保持密切合作,共同维护考试秩序。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监考员,考试组织机构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考试内容、有意偏袒考生、擅离职守等。
第二十三条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职整顿、甚至开除监考员资格等。
公司对项目监理部工作巡视考核制度
xxxx公司对项目监理部工作巡视考核制度根据公司贯彻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手册》规定,对“在监工程”项目监理部管理服务过程工作质量的监视和测量,验证三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公司制定巡视检查工作制度。
1.1编制计划,采用滚动检查的方法,定期和随机抽查、测量各在监工程项目监理部工地;1.2检查和监视测量内容:1)检查并测量监理资料的完善程度。
该施工时段应完成和收集的资料及记录是否齐全,并对其编制或记录的完善程度实施评价;尚应检查项目监理部是否按时向业主方提交了监理成果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各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
2)检查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所需的设施及资源配置。
了解该项目监理部的设施及资源配置是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检查监理人员配备及出勤情况,人员工作能力、状态等人力资源情况。
3)巡视施工现场,对监理工作实际状况进行检查。
(1)检查现场施工质量状况,验证监理人员对质量的控制是否到位,有无效果,有无措施。
并对发现的监理人员不合格行为进行纠正和现场培训。
(2)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土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及降水措施、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工程、起重吊装作业、拆除爆破工程、幕墙施工、网架与索膜结构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高空作业及三宝四口安全设置等),有无安全隐患,监理监督管理资料措施是否到位。
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隐患检查与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应给予纠正和教育,并下发监理行为不合格,要求整改的书面通知。
(3)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检查现场文明施工是否到位(道路硬化、安全通道、材料堆放、垃圾清理等),对重要环境因素(扬尘、噪音、污废水排放、固体垃圾堆放抛洒、运输车辆密封及清洗、焚烧各类废弃物等)的控制监理人员监督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了解现场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实施,有无进度失控情况及纠偏的监理措施。
1.3了解相关单位对该项目监理部工作的评价1)访问建设单位负责人或甲方驻工地代表,谈话了解建设单位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了解考核监理人员协调工作能力及工作状况。
监考人员职责规章制度
监考人员职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场秩序,规范监考工作,特制定本监考人员职责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考试的监考人员,包括主考官、副主考官、监考员和巡考员等。
第三条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监考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经过考试院或相关单位的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监考工作。
第五条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保持中立公正,不得有利己之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章监考人员职责第六条主考官是全面负责考试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考试方案、审核考生资格、安排监考人员等工作。
第七条副主考官是协助主考官进行监考工作,负责具体安排考场人员,协调解决考试中的问题。
第八条监考员是具体负责考场内监考工作的人员,包括核对考生身份、发放试卷、监督考试过程等工作。
第九条巡考员是巡视考场的人员,主要负责监督考场秩序,防止作弊行为发生。
第十条监考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聊天不玩手机、不违纪不失职,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监考程序第十一条考试前,主考官要提前制定考试方案,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安排监考人员。
第十二条考试当天,监考人员要提前到考场报到,协助安排考生入场,核对身份信息。
第十三条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定。
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按规定收集试卷,检查考生信息,维护考场秩序。
第十五条考试结果发布后,监考人员要保护考试秘密,不得泄露考生信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监考人员如发现作弊行为,应积极配合学校或考试院的调查,依法处理作弊者。
第四章监考责任第十七条监考人员如违反相关规定,失职渎职,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监考人员如发生作弊行为,将被禁止担任监考工作,并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第十九条监考人员如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一经发现即处理。
第二十条监考人员如故意泄露考生信息,导致考试公平性受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巡考员的工作职责
巡考员的工作职责
1、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徇私、不舞弊。
2、检查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和保密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县上、镇上规定的要求。
3.督促、协助主考学校对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培训。
4.检查考风考纪及监考教师、主考学校执行有关“监考纪律”的情况。
5、巡视考场要勤,要“循环”巡视考场,不得坐在办公室里聊天闲谈。
巡视考场时,如发现考生有舞弊者,督促监考员按规定作出处理和记录违纪事实;对不负责任、有意放纵学生作弊、协助并伙同学生作弊等违纪教师或考务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主考学校领导,并作好记录交教育助理由镇上处理。
6、协同主考学校领导共同研究和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舞弊行为和突发事件。
7.巡考员要根据有关考试管理规定,每天填写《巡考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对考场情况作出评估,写出书面意见报教育助理。
8、在巡考过程中,如发现考场的组织、管理工作有不足之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考学校领导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学校巡考制度的规定
学校巡考制度的规定一、巡考次数与考试科目的规定:学校通常会规定巡考的次数和考试的科目。
巡考次数一般根据学年学期的不同进行安排,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月考、周考等不同形式。
考试科目一般包括主要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以及其他选修学科等。
学校还可以根据需要针对特殊情况进行补考或者重考。
二、巡考形式与命题难度的规定:学校可以根据巡考目的和学生特点确定巡考的形式,如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
巡考命题一般需要适应学生的学习水平和能力,并根据不同学科的要求进行科学设置。
一般来说,巡考命题应该包括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三、考试时间地点与监考人员的规定:学校应该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确保学生能够有充分准备并能在安静的环境下完成考试。
考试期间应该有专门的监考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四、考试答卷与阅卷评分的规定:学校应该制定关于考试答卷的规定,如答卷格式、作答要求等。
同时,学校还应该组织专门的老师对考试答卷进行阅卷评分,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准确。
五、考试成绩与学习反馈的规定:学校应该及时发布考试成绩,并将成绩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同时,学校还应该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找出学生的问题所在,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辅导或者资源支持。
六、考试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学校应该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如作弊、抄袭等,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与诚信性。
七、通过巡考结果的使用:学校可以根据巡考结果,评选优秀学生、设置奖励措施等,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学校巡考制度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巡考制度的规定,学校能够明确学生学习要求与目标,并能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跟踪,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素养,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巡考制度也能够促进学生诚信学习、规范考试行为。
因此,学校应该制定相应的巡考规定,并加强对巡考制度的宣传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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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巡)考工作规定
一、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是教学任务。
每个考场配备监考人员二人,按《考场安排表》规定分别为主考、监考,负责本考场的监考工作。
2、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学生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3、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准备好试卷,必要时准备好草稿纸。
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的清理和随机编排考生座位号等工作。
4、开考前要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检查考生学生证,明确开考时间和交卷时间,宣布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5、监考人员在考场内除回答试题印刷模糊的问题外,不得给学生作任何涉及试卷答案内容的提示。
6、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有作弊行为时,应即时处理,当场宣布,将违纪情况记录在案,并报告巡视员或教务处。
7、在监考时间内应集中精力监考,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抽烟、聊天、看书报、使用手机等及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8、严格掌握考试时间,按时发卷、收卷。
不得拖延考试时间,在规定交卷时间前10分钟提示学生准备交卷。
考试时间终止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防止和制止结束前的混乱现象。
9、考试结束,收齐点清试卷份数,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于当天交教务处。
二、考场巡视员职责
1、考场巡视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2、考场巡视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所巡视的考场,检查监考人员的到位情况。
3、巡视各考场,督促和协助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纪律。
及时向教务处通报有关情况。
4、考试结束,及时填写《巡视员日志》,记录各考场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考场执行情况,于当天交至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