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批(18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合格单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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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本科院校名单

上海自考本科院校名单

上海自考本科院校名单上海自考本科院校名单如下:1. 上海财经大学2. 东华大学3. 华东理工大学4. 华东师范大学5. 复旦大学6. 上海交通大学7. 同济大学8. 华东政法大学9. 上海理工大学10. 上海大学11. 上海师范大学12. 上海海洋大学13. 上海中医药大学14. 上海外国语大学15. 华东医药大学16. 上海音乐学院17. 上海戏剧学院18.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19. 上海体育学院20. 上海政法学院21. 上海电机学院22. 上海电力学院2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4. 上海健康医学院25.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6. 上海工艺美术学院27. 上海杉达学院28. 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29. 上海师职院30. 上海商学院3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32.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33.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34.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35.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36. 上海东方职业技术学院37.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38. 上海联合职业技术学院39. 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40.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41. 上海建桥学院42. 上海旅游高级职业学院43. 上海出版印刷高级职业学院44.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45.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46.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47.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48. 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49.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50. 上海商船高级职业学院51. 上海信息职业技术学院52. 上海旅游职业学院53.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54.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55.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56. 上海医疗器械高级职业学院57.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58. 上海民航管理干部学院59. 上海兴韦信息职业技术学院60. 上海工会政治学院61. 上海民航职工大学62.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63. 上海工会农工学院64. 上海公安进修学院65.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66. 上海市崇明一类技师学院67. 上海外事外语学院68. 上海文化艺术职业学院69. 上海交通学院7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7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72.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73. 上海信息职业技术学院74. 上海工商学院75. 上海工职技术学院76.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77. 上海新媒体、广告职业学院78. 上海健康医疗技术学院79. 上海机电职工大学80. 上海文化影视职业学院81. 上海旅游职业学校82.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83. 上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84. 上海工商外国语学院85. 上海明诚职业技术学院86. 上海文化传媒职业学院87.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88. 上海现代信息职业技术学院89. 上海惠桥职业技术学院90. 上海农大周立波奥申高级职位学院91.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92.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93. 上海技师学院94. 上海电影制片厂95. 上海市光彩高级职业学院96. 上海闽东职业技术学院97. 上海光彩工贸学院98. 上海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99. 上海食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00. 上海市新农村职工大学。

上海本科自考机构

上海本科自考机构

上海本科自考机构上海本科自考机构,是专门为想要通过自考方式获得本科学位的学生提供服务的教育机构。

自考是指学生独立自主地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考试后获得相应学分,最终获得学位证书的一种学习方式。

自考相对于全日制大学本科来说,具有时间灵活、无需上课、学习自主等特点,非常适合想要提升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其他没有机会参加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学生。

在上海,有许多本科自考机构可以为学生提供辅导和培训服务。

下面我将介绍几家知名的本科自考机构。

第一家是上海交通大学自考助学中心。

作为一所国内知名的高校,上海交通大学的自考助学中心提供了一流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

他们的课程设置非常全面,涵盖了文学、法学、经济学、工学、管理学等多个领域。

同时,他们还提供了优质的教学团队和一流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二家是上海财经大学自考助学中心。

上海财经大学作为中国金融高等教育的翘楚,其自考助学中心也在本科自考领域有着优势。

该助学中心的课程设置主要以经济学、管理学等金融相关学科为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

此外,上海财经大学自考助学中心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学生提供了课程实践、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机会。

第三家是上海外国语大学自考助学中心。

上海外国语大学自考助学中心以外语教育为特色,为学生提供了多元化的语言学科的学习机会。

该助学中心的课程设置包括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等多个语种,满足学生对外语学习的需求。

此外,上海外国语大学自考助学中心还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除了以上介绍的几家机构外,上海还有许多其他的本科自考机构,不同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提供不同的教学资源和服务。

无论选择哪家机构,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和学习时间,通过自考方式获得本科学位。

综上所述,上海本科自考机构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专业的教学团队,帮助学生通过自考方式获得本科学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二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二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二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10.31
•【字号】沪教委职成〔2007〕36号
•【施行日期】2007.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二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沪教委职成〔2007〕36号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验收评估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6〕28号)的要求,我委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对本市立项并已基本建成的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进行了验收评估。

根据评估意见,经我委审核,同意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的“国际商务开放实训中心”等14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为第二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通过验收评估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努力探索对社会开放的有效机制,完善培训模式,积极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校企合作培养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全面提升实训中心的运行效益。

希望各有关主管单位继续加大对已经立项的实训中心建设的支持和推进力度,
为构建上海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二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考点场地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考点场地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考点场地立项建设
项目名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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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
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考点场地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沪教委职〔2015〕3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场地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南》(沪教委学〔2018〕42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市教委研究确定6个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化考点(具体名单见附件),开发周期为一年。

希望各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考点的统筹和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执行标准化考点和市级评卷点相关的设计原则、功能要求、系统建设配置及技术规范,按照相关的标准认真建设,有力支撑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附件: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化考点立项项目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
附件
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化考点立项项目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标准化考点1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2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3上海科技管理学校4上海市交通学校5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6上海食品科技学校
——结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通报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二期)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通报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二期)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通报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二期)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8.16•【字号】沪教委学[2012]47号•【施行日期】201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通报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二期)结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47号)各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要求(沪教委学〔2012〕28号),2012年市教委委托市教科院和市学生事务中心对本市新升本科院校、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和民办院校开展了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估。

经我委研究,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绩效评估后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结果通过各高校自评、专家集中审议、学校现场答辩和学校互评等程序,我委研究确定并经网上公示评估结果如下:(一)优秀(8所,排名不分先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建桥学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合格(25所,排名不分先后)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三)特色项目(7类30项,排名不分先后)1.资助育人方面有特色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电机学院;2.勤工助学方面有特色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3.助学金工作方面有特色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4.助学贷款工作方面有特色上海海关学院、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5.困难生认定方面有特色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杉达学院;6.应急帮困方面有特色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7.其他工作方面特色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自考获取学位名单

上海自考获取学位名单

上海自考获取学位名单摘要:1.上海自考简介2.获取学位的条件和流程3.学位名单发布及查询方式4.注意事项和实用建议正文: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自学考试作为一种灵活、开放的教育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在上海,自学考试同样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机会。

本文将为您介绍上海自考获取学位的相关事宜,帮助您顺利完成学业。

一、上海自考简介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上海自考)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一项旨在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学习需求的教育考试。

考生通过自学或参加助学班,按照考试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二、获取学位的条件和流程1.报考条件: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相关自学考试本科专业。

2.学习流程:(1)选定专业和科目: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在自考专业目录中选择合适的专业和科目。

(2)购买教材和辅导资料:结合课程大纲,购买相应的教材和辅导资料,进行自学或参加助学班学习。

(3)参加考试:按照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自学考试。

(4)申请论文答辩:达到论文答辩条件的考生,可向主考院校申请论文答辩。

(5)获得学位: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三、学位名单发布及查询方式1.名单发布:主考院校将在每年固定时间,公布通过论文答辩的考生名单。

2.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学位名单:(1)登录主考院校官方网站;(2)关注主考院校官方微信公众号;(3)前往主考院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注意事项和实用建议1.慎重选择专业和科目,结合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避免盲目跟风。

2.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保按部就班地完成学业。

3.积极参加助学班或自学,提高学习效果和通过率。

4.关注考试动态,按时报名、购书、备考。

5.论文答辩前,充分准备,了解答辩要求和流程。

总之,上海自考为广大学子提供了flexible 和实用的学习途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2006年招收“专升本”新生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2006年招收“专升本”新生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2006年招收“专升本”新生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5.15•【字号】沪教委学[2006]51号•【施行日期】2006.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2006年招收“专升本”新生的批复(沪教委学〔2006〕51号)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你们《关于2006年招收“专升本”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我委同意2006年秋季继续在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和上海杉达学院18所本科院校进行专升本招生改革试点。

报考对象、报考资格、电子预注册、招考工作日程和其它相关规定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6〕3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学〔2006〕45号)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学校和招收人数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六年五月十五日附件: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学校和招生人数表┌───────────────┬───────────────┐│学校名称│招生人数│├───────────────┼───────────────┤│上海交通大学│100│├───────────────┼───────────────┤│同济大学│150│├───────────────┼───────────────┤│华东师范大学│70│├───────────────┼───────────────┤│华东理工大学│22│├───────────────┼───────────────┤│华东政法学院│100│├───────────────┼───────────────┤│上海戏剧学院│40│├───────────────┼───────────────┤│上海大学│240│├───────────────┼───────────────┤│上海理工大学│260│├───────────────┼───────────────┤│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上海中医药大学│40│├───────────────┼───────────────┤│上海师范大学│170│├───────────────┼───────────────┤│上海电力学院│70│├───────────────┼───────────────┤│上海水产大学│85│├───────────────┼───────────────┤│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20│├───────────────┼───────────────┤│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20│├───────────────┼───────────────┤│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20│├───────────────┼───────────────┤│上海海事大学│75│├───────────────┼───────────────┤│上海杉达学院│90│└───────────────┴───────────────┘。

上海哪里有自考本科

上海哪里有自考本科

上海哪里有自考本科
上海有许多大学和教育机构提供自考本科学位的教育服务。

以下是上海一些知名的自考本科学位学习地点:
1.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本科自学考试指定办学单位之一。

学校提供多个专业的自考本科学位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法学、英语等。

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上海市自学考试指定的普通高校之一,设有自学考试委员会。

学校开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等专业的自考本科学位课程。

3.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是以法律为特色的本科自学考试办学单位。

学校开设有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的自考本科学位课程。

4. 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是上海市本科自学考试办学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新闻学等专业的自考本科学位课程。

5. 上海市职业大学:上海市职业大学是上海市自学考试指定的普通高校之一,设有自学考试教育学院。

学校提供多个专业的自考本科学位课程,包括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此外,上海还有许多培训机构和成人教育学校也提供自考本科学位课程的教学服务。

感兴趣的人可以在百度、搜狗等搜索引
擎上搜索“上海自考本科学位教育”等关键词,了解更多的学习地点和相关信息。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3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3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筹)名单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科〔2012〕39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增强高校知识服务社会的能力,我委启动开展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

经学校遴选申报,我委组织专家论证,现同意将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张江研究院”等17个知识服务平台列为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筹)(名单详见附件)。

上述知识服务平台从2012年6月开始立项筹建,我委将于一年后组织对各知识服务平台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正式立项建设名单。

希望各依托高校切实加强对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的管理,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推进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协助解决建设和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以保证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的顺利实施。

附件: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筹)”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附件:第二批“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筹)”名单序号依托学校知识服务平台名称负责人平台类型2012年度下拨经费(万元)代号1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张江研究院(上海药物创制产业化开发中心)(筹)金力A300ZF12102上海交通大学未来媒体网络协同创新中心(筹)吴旦A300ZF12113同济大学节能环保汽车与智能交通系统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筹)余卓平A300ZF12124华东师范大学可信物联网产学研联合研发中心(筹)何积丰A300ZF12135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筹)许建和A500ZF12146东华大学上海市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学研开发中心(筹)余木火A500ZF12157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筹)王洪卫C200ZF12168上海大学上海新材料及应用产学研合作中心(筹)施利毅A1000ZF12179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院(筹)杜志淳B500ZF121810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筹)孙海鸣C200ZF12191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检测与评估服务中心(筹)程维明B500ZF12201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香料香精及化妆品研究中心(筹)刘宇陆B200ZF122113上海金融学院上海金融发展研究中心(筹)储敏伟C200ZF12221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经济运行风险预警与管理研究中心(筹)唐海燕C500ZF122315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筹)瞿志豪A1000ZF122416上海电机学院大型铸锻件制造技术产学研合作中心(筹)黄兴华A1000ZF122517上海商学院上海商贸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筹)朱国宏B500ZF1226注:知识服务平台的类型分为三种A--经济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B--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C--高级战略研究中心——结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教高厅[2004]1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教高厅[2004]1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教高厅[2004]19号2004年6月16日)2003年,我部组织了对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

根据专家组的考察意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认真研究确定:上海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原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华侨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中医学院、西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20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优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燕山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化工学院、东北电力学院、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原南方冶金学院)、山东工商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南中医学院、广西民族学院、重庆医科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兰州医学院等19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良好;鞍山师范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青海民族学院等3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结论为合格。

希望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继续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巩固和发展教学工作的成果,进一步做好改革和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专家组对上海大学等42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评估意见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26•【字号】教委终[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委终〔2008〕17号)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各有关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管理,依法规范办学单位的办学行为,促进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教委决定对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对本市各类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的专项检查和评估,建立客观公正的“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质量”评价制度和“办学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的准入标准,依法加强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办学行为的管理。

二、检查范围本市范围内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办学活动的各类办学单位。

包括: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及所属办学机构、成人高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办学单位。

三、检查实施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负责此项专项检查的实施。

由市教育评估院会同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相关职能处室和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依托相关主考高校开展检查和评估。

2.本专项检查所需费用由市教委统一支付,不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本专项检查采用“试点先行,面上推行”方式进行。

计划在2008年底前完成。

四、检查内容1.办学资质。

包括:办学单位的办学资质、自考助学的审核备案、办学过程中的“联合办学”等情况。

2.办学条件。

包括:办学场地和校舍教室条件、师资条件、全日制办学的学生食宿条件和安全卫生许可、租赁办学的手续和合法租赁协议等情况。

3.办学行为。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6.18•【文号】教职成函〔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6.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要求,教育部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提交的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和校外教学点予以备案和公布。

教育部汇总备案的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820个(其中,本科专业411个、专科专业409个),专业点23260个(其中,本科专业点13120个、专科专业点10140个)。

教育部汇总备案的2024年校外教学点7099个,其中地方高校省内设点5711个,地方高校跨省设点299个,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设点1089个。

根据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由各省级考委组织向社会公告。

自即日起,可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通过备案的专业和校外教学点信息。

其中,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查询网址为(/admission/index),校外教学点备案结果查询网址为(/teaching-point/index/),具体信息以平台公布为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二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二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二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
试点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16]1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3.04
【实施日期】2016.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二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6〕18号)
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要求,经过各校申报、专家答辩评审等程序,我委确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机械电子工程”等19个专业列入第二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现公布试点专业建设名单(见附件)。

请各高校根据《上海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管理意见》(沪教委高〔2015〕17号),加强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内涵建设,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健全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改革,构建起各个层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
系。

附件:第二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附件
第二批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名单。

社会助学机构的教学支持规范服务及其完善——以“二学历教育”为例

社会助学机构的教学支持规范服务及其完善——以“二学历教育”为例

社会助学机构的教学支持规范服务及其完善——以“二学历教育”为例张鹰(奥孚工商进修学院,上海200001)[摘要]作为社会助学机构,其助学服务的规范与否,影响着助学效果和机构自身的健康成长。

社会助学机构的现实状况总体是健康的,但社会助学机构教学支持服务中也不乏一些不规范之处:招生咨询不规范,教学手段不给力,支持服务不到位,办学体制有待完善,教学目标错位。

基于上海“二学历教育”的学习特点,提出进一步规范社会助学机构教学支持服务的建议:1.规范服务从招生做起;2.努力营造规范的教学环境;3.丰富“二学历教育”的助学手段;4.规范管理人员的工作标准;5.树立终身教育的助学理念;6.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和导向作用。

[关键词]二学历教育;自考;助学;规范服务[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18)09-0222-03[收稿时间]2018-03-25[作者简介]张鹰(1954-),男,江苏宜兴人,本科(硕士学位),副教授,研究方向:继续教育、信息化教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完整的教育形式,由个人自学、机构助学、国家考核三大基本环节有机构成。

其中,助学机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支持服务体系改革和逐步完善进程中的产物。

社会助学机构,是通过整合社会的教育资源,为自考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考试帮助的助学机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长期教育实践证明,社会助学机构的助学活动和良性发展,有利于自考学生正确学习理念的形成,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学生学习效果的提升。

同时,其弥补了自考教育在“教学”这一环节上的“短板”,是对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可持续科学发展的贡献。

二学历教育,是学生获得第二专业学历或学位的学习过程。

有别于一般高校的“辅修二专业”,本文所述的“二学历教育”特指全日制在读大学生通过自考方式获得第二专业毕业文凭或学位的学习过程。

目前在上海,这一学习方式已越来越受到在校大学生的青睐和关注。

上海市高教自考助学机构一览表

上海市高教自考助学机构一览表

上海市高教自考助学机构一览表
近来正值本市高教自考各助学单位集中开展招生工作之际,不少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了解和询问有关本市高教自考社会助学单位的资质和办学等情况。

为了维护考生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广大考生提供可信的自考助学信息,我们对近年来审批合格且年审通过的本市高教自考社会助学机构集中向社会再作统一公布(见列表),提请广大考生在参加本市高教自考助学时,应选择有资质的高教自考社会助学机构报名。

2019年上半年上海高等教育考试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外省市名单

2019年上半年上海高等教育考试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外省市名单

【导语】⾼考频道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9年上半年上海⾼等教育考试⾃学考试考籍转出外省市名单已公布,具体如下:d v a l i g n = " t o p " > p >省、区、市主考学校姓名受理情况⽢肃复旦⼤学吴飞接收陕西上海⼯程技术⼤学朱肖肖逾期接收上海交通⼤学周黎卫逾期接收上海外国语⼤学厉森逾期接收华东师范⼤学董贤芳逾期接收四川华东政法⼤学张峻萍接收上海外国语⼤学魏青露接收重庆上海⼯程技术⼤学曹福⽣接收复旦⼤学彭祥友接收华东师范⼤学何飞接收华东政法⼤学陈柳阳接收华东政法⼤学邹倩接收海南复旦⼤学陈倩倩逾期接收上海⽴信会计⾦融学院陈益逾期接收上海财经⼤学黄楠楠逾期接收上海⽴信会计⾦融学院张程逾期接收上海⽴信会计⾦融学院华雯逾期接收上海对外经贸⼤学孙芝岭逾期接收华东师范⼤学戴琴逾期接收复旦⼤学朱其玮逾期接收上海⽴信会计⾦融学院⾦佳雯逾期接收上海外国语⼤学吴怡菁逾期接收复旦⼤学张倩逾期接收王张伟逾期接收陈春茂逾期接收李德才逾期接收上海⽴信会计⾦融学院冀国均逾期接收华东师范⼤学张昊逾期接收⼴东上海财经⼤学宋盼接收复旦⼤学任莉退回上海财经⼤学刘轩接收复旦⼤学吴伟容退回湖南华东师范⼤学罗新桥接收上海外国语⼤学王⼦豪接收湖北上海师范⼤学杨芸逾期接收复旦⼤学丁振斌逾期接收上海财经⼤学秦擎宇逾期接收河南上海⼤学李晓静接收上海应⽤技术⼤学潘逸杰接收华东理⼯⼤学王晓明接收复旦⼤学段伊川接收上海外国语⼤学许宇航接收⼭东华东政法⼤学伦军接收上海财经⼤学韩利接收复旦⼤学李晓接收上海⼤学张清龙接收华东师范⼤学⾼华源接收华东师范⼤学姚慧接收江西上海外国语⼤学吴⾹珍接收安徽上海财经⼤学尹双镇接收华东师范⼤学单⼩红接收华东师范⼤学单⼩红接收华东政法⼤学柯婷婷接收华东政法⼤学刘毅接收复旦⼤学王静接收上海师范⼤学李秀云接收上海外国语⼤学徐娟接收上海财经⼤学晋安冉接收上海⼤学张泽辉接收华东师范⼤学范学蠡接收浙江华东师范⼤学唐四平接收上海师范⼤学王婵接收华东师范⼤学任潇接收上海财经⼤学王美琼接收上海财经⼤学陈美华接收江苏上海财经⼤学陈记芳接收上海⼤学蔡悦退回上海交通⼤学张秀海接收华东政法⼤学徐⾦龙接收华东师范⼤学张丽娜接收复旦⼤学马佩佩接收华东政法⼤学李艳胜接收华东师范⼤学董现富接收华东政法⼤学王⼦建接收华东师范⼤学蔡新慧接收上海财经⼤学张丽霞接收复旦⼤学许召退回华东师范⼤学王安妮退回华东师范⼤学黄慧慧接收上海财经⼤学朱丹丹接收复旦⼤学邓秀玥接收上海财经⼤学鲁德婷接收复旦⼤学⾼中阳接收复旦⼤学王韩笑接收上海师范⼤学李川接收华东政法⼤学章弈宸接收上海外国语⼤学李昭炎接收上海交通⼤学史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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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批(18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合格单位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沪教委终[2008]17号)的有关精神,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依据“检查评估结果”,公布“第二批18家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所辖区县或所属高校办学单位自考助学办学地点办学形式1原卢湾区上海沪光进修学院斜土路788号业余
2
徐汇区上海富民专修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全日制
3上海交大南洋现代教育中心金山亭枫公路1915号
4长宁区上海市长宁科技进修学院安西路35号全日制保德路863号业余
5
普陀区上海信息管理专修学院浦东新区南汇惠南镇拱极路2151号全日制
6上海华理信息进修学院长风一村43号全日制7普陀区科技进修学院曹杨路500号业余
8
杨浦区上海沪东科技进修学院凤城路101号
9上海市商业金融专修学院浦东新区南汇城南路1408号
10上海同华进修学院阜新路25号全日制11松江区上海天佳进修学院松江大学城文汇路1128号
12奉贤区上海城市进修学院奉贤区科工路998号
13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蒲汇塘路18号业余1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内业余15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校内业余16上海托普信息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校内业余17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校内业余18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校内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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