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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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耐火等级划分标准

厂房耐火等级划分标准

厂房耐火等级划分标准
厂房耐火等级的划分标准主要依据厂房的类型和可燃性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厂房耐火等级可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可燃性从一到四递增。

具体来说,对于高层厂房、甲类和乙类厂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对于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独立甲类和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对于单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当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此外,对于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对于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等特殊场所,其耐火等级也有相应的规定。

在防火构造方面,甲类厂房不能用防火卷帘划分防火分区,其他都可以。

甲乙厂房内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4小时,一二级单层厂房的柱耐火极限不低于小时和2小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咨询消防专家。

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

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

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1、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3.1.1条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表表12、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条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表2注:1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2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丁戊类厂房装设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1.1条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表34、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第4.2.1条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表4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②独立建造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1.00倍;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⑥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中规定的“占地面积”均指建筑面积;5、甲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3.4条甲类物品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表5。

(完整版)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完整版)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四、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五、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房分为五类,甲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 28℃的液体;2、爆炸下限< 10%的气体;4、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7、在密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 28℃到< 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 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 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丁类:其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附录二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类别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闪点 <28℃的液体爆炸下限 <10%的气体闪点 <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泵房,甲醇、乙醇、丙酮、丁酮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乙炔站、氢气站、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等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压缩厂房电解水或电解盐厂房,化肥厂的氢、氮甲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金属钠、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酸钙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附录三库房、堆场、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类别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闪点 <28℃的液体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醋酸钾、汽油、丙铜、丙烯、60度以上的白酒爆炸下限 <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 <10%气体的固体物质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硫化氢、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甲自行分解或在空气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常温下能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钾、钠、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当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极易分解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钠、硝酸铵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闪点≥ 28℃至 <60℃的液体煤油、松节油、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10%的气体爆炸下限≥氨气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苯、发烟硫酸、漂白粉硫磺、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松香、萘氧气、氟气乙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桐油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动物油、植物油、沥青、石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闪点≥ 60℃的液体60℃的油、糠醛丙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可燃固体丁戊难燃烧物品非燃烧物品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岩棉、陶瓷棉、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A 类,安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同时满足耐火隔热和耐火完整性, 0.5小时(丙级) 1小时(乙级) 1.5小时(甲级)和 2小时, 3小时。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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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防火等级划分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厂房防火等级划分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四、五、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六、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房分为五类,甲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到<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类:其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附录二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附录三库房、堆场、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小时(丙级)1小时(乙级)1.5小时(甲级)和2小时,3小时。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四、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五、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房分为五类,甲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到<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类:其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附录二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附录三库房、堆场、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瓷棉、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A类,安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同时满足耐火隔热和耐火完整性,耐火等级分别为0.5小时(丙级)1小时(乙级)1.5小时(甲级)和2小时,3小时。

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

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

厂房、库房火灾危险类别、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表1、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3.1.1条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表表1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性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流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磨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酸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至<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丁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流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流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性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2、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表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条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表2生产类别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厂房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甲一级二级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者外,宜采用单层4000300030002000----乙一级二级不限6500040004000300020001500--丙一级二级三级不限不限2不限8000300060004000200030002000-500500-丁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40001000不限2000-4000--1000--戊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31不限50001500不限3000-6000--1000--注:(1)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

工业建筑钢结构厂房防火等级划分标准

工业建筑钢结构厂房防火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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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分类记忆法

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分类记忆法

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分类记忆法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种规模大小的工厂越来越多。

随之而来的,是火灾的危险性与日俱增,火灾对人们的财产和生命造成的伤害也日益凸显。

因此,如何防范厂房火灾,依然是当前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将介绍一个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分类记忆法,以便更好地帮助大家识别和防范厂房火灾的危险。

一、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的分类1、一级厂房一级厂房是指具备防火防爆能力,没有爆炸、火灾危险的工厂。

该类厂房可以使用普通灭火器将火灾扑灭。

一级厂房包括:钢铁制造、机械制造、电气制造、纺织制造、食品饮料等行业。

2、二级厂房二级厂房通常指可能发生爆炸或火灾,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的工厂。

该类厂房每月都需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示范,加强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以避免在发生火灾时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级厂房包括:化工制品、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气体制造等行业。

3、三级厂房三级厂房一般是指火灾和爆炸危险较高的工厂,该类厂房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消防专项安全演练,培训员工消防知识,确保在火灾和爆炸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理和控制,尽可能减少伤害和损失。

三级厂房包括:石油化工、危险品加工、危险储存、易燃液体储存等行业。

4、四级厂房四级厂房是指火灾和爆炸危险极高的工厂,该类厂房每日都需要进行安全巡查和明火检查,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消防培训,确保在火灾爆炸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和有效控制,以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四级厂房包括:危险烟花爆竹生产、油气输送等行业。

二、记忆法为了方便大家记忆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以下提供了一个简单易记的方法:1、二三结合二级、三级是高危工厂,故可以书写成“火2.3危”,记得“火”表示火灾,且2.3加起来就是5级。

2、一级为安一级厂房是安全的工厂,可以书写成“安1爽,一安二三”。

3、四级警惕四级厂房是最危险的工厂,需要警惕,可以书写成“4个注意,四级需防”。

以上是一个简单易懂,容易记忆的厂房的火灾危险等级分类记忆法。

丙类厂房耐火等级要求

丙类厂房耐火等级要求

丙类厂房耐火等级要求丙类厂房是指危险性较小的工业厂房,其耐火等级是指在火灾发生时,建筑物能够承受火灾的热量和压力,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要求是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丙类厂房耐火等级的要求。

一、耐火等级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 一级耐火等级:能够在火灾发生后2小时内保持完整,不发生结构破坏和火势蔓延。

2. 二级耐火等级:能够在火灾发生后1小时内保持完整,不发生结构破坏和火势蔓延。

3. 三级耐火等级:能够在火灾发生后0.5小时内保持完整,不发生结构破坏和火势蔓延。

4. 四级耐火等级:能够在火灾发生后0.25小时内保持完整,不发生结构破坏和火势蔓延。

5. 五级耐火等级:能够在火灾发生后0.15小时内保持完整,不发生结构破坏和火势蔓延。

二、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要求如下:1. 墙体的耐火等级要求丙类厂房的外墙和隔墙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二级或三级。

外墙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二级,是因为外墙是建筑物与外界的隔离层,一旦外墙着火,火势很容易蔓延到整个建筑物。

隔墙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三级,是因为隔墙是建筑物内部的隔离层,一旦隔墙着火,火势很容易蔓延到整个建筑物。

2. 屋面的耐火等级要求丙类厂房的屋面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二级或三级。

屋面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二级,是因为屋面是建筑物的顶部,一旦屋面着火,火势很容易蔓延到整个建筑物。

屋面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三级,是因为屋面是建筑物内部的隔离层,一旦屋面着火,火势很容易蔓延到整个建筑物。

3. 柱、梁、板的耐火等级要求丙类厂房的柱、梁、板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二级或三级。

柱、梁、板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二级,是因为柱、梁、板是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一旦柱、梁、板着火,建筑物的承重能力会受到影响。

柱、梁、板的耐火等级要求为三级,是因为柱、梁、板是建筑物内部的隔离层,一旦柱、梁、板着火,火势很容易蔓延到整个建筑物。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表3.2.1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5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6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等标准的规定。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3.2.8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3.2.10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表3.2.1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5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3.2.6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等标准的规定。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8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3.2.10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标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标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标准
工厂房防火等级划分标准:
一、划分依据。

1、根据危险性要求,结合工厂房使用、建设和维护等情况,将工厂房分为A、B、C、D4个等级。

2、按照消防安全设施对火灾发生时的防护、灭火等级要求,A等级最高,D等级最低。

二、A、B、C、D等级的具体要求。

A等级:要求施工材料、设备、结构、装饰等可以抵御大火蔓延的破坏力,消防设施可防护无人、火势持续传输,设置有较高灭火率与防护率的消防设施。

B等级:要求施工材料、设备、结构、装饰等可以抵抗中等火势蔓延的破坏力,消防设施可防护无人、火势持续传输,设置有较低灭火率与防护率的消防设施。

C等级:要求施工材料、设备、结构、装饰等可以抵抗小火蔓延的破坏力,消防设施可防护无人,火势仅有限时传输,设置有较低灭火率与防护率的消防设施。

D等级:要求施工材料、设备、结构、装饰等可以抵抗小火蔓延的破坏力,消防设施可防护有人,火势仅有限时传输,设置有较低灭火率与防护率的消防设施。

厂房、仓库耐火等级

厂房、仓库耐火等级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²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²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²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5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6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等标准的规定。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8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3.2.10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3.2.11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2.12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0h。

钢结构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钢结构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钢结构厂房防火等级划分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四、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五、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房分为五类,甲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到<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类:其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附录二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附录三库房、堆场、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A类,安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同时满足耐火隔热和耐火完整性,耐火等级分别为0.5小时(丙级)1小时(乙级)1.5小时(甲级)和2小时,3小时。

丁戊类防火等级

丁戊类防火等级

丁戊类防火等级
丁戊类防火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丁戊类厂房是指火灾难度大、易燃物质较多、存在较大火灾危险的厂房。

这类厂房的建筑结构和防火材料应具有很高的防火等级,能够在45分钟内防止火焰和热量扩散到结构其他部位。

一级丁戊类厂房还应装有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设备等。

二级丁戊类厂房是指火灾难度次高、易燃物质较多、存在较大火灾危险的厂房。

这类厂房的建筑结构和防火材料应具有较高的防火等级,能够在30分钟内防止火焰和热量扩散到结构其他部位。

二级丁戊类厂房也应装有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设备等。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四、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五、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房分为五类,甲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到<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类:其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附录二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附录三库房、堆场、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A类,安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同时满足耐火隔热和耐火完整性,耐火等级分别为0.5小时(丙级)1小时(乙级)1.5小时(甲级)和2小时,3小时。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厂房防火等级划分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四、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五、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房分为五类,甲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到<60℃的液体;2、爆炸下限≥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助燃气体;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丙类: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的液体;2、可燃固体丁类:其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附录二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类别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甲闪点<28℃的液体闪点<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泵房,甲醇、乙醇、丙酮、丁酮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爆炸下限<10%的气体乙炔站、氢气站、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等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电解水或电解盐厂房,化肥厂的氢、氮压缩厂房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金属钠、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附录三库房、堆场、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类别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甲闪点<28℃的液体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醋酸钾、汽油、丙铜、丙烯、60度以上的白酒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硫化氢、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钾、钠、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当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极易分解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钠、硝酸铵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乙闪点≥28℃至<60℃的液体煤油、松节油、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爆炸下限≥10%的气体氨气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苯、发烟硫酸、漂白粉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硫磺、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松香、萘助燃气体氧气、氟气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桐油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丙闪点≥ 60℃的液体动物油、植物油、沥青、石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60℃的油、糠醛可燃固体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丁难燃烧物品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戊非燃烧物品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岩棉、陶瓷棉、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A类,安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同时满足耐火隔热和耐火完整性,耐火等级分别为0.5小时(丙级)1小时(乙级)1.5小时(甲级)和2小时,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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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防火等级划分
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5h的非燃烧体:
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
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
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
四、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
五、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
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
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房分为五类,
甲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v 28 C的液体;2、爆炸下限v 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
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
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
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28 C到v 60 C的液体;2、爆炸下限
> 10%的气体;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 C的液体雾

丙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60 C的液体;2、可燃固体
丁类: 其有下列情况的生产:
1、 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 火焰的生产;
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 产;
3、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附录二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
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举 例

闪点<28 C 的液体
闪点<28 C 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泵房,甲醇、乙醇、丙 酮、丁酮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乙炔站、氢气站、 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等厂房压缩机室及鼓
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 电解水或电解盐厂房,
化肥厂的氢、氮 压缩厂房
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 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
金属钠、 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三氯化磷厂房, 多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 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 燃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 晶硅车间三氯
身自燃点的生产
附录三 库房、堆场、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举 例
闪点<28 C 的液体
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醋酸钾、汽油、丙铜、丙烯、 60度以上的白酒
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 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硫化氢、液化石油气、 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
电石、碳化铝
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
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 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 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 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 或硫磺 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 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
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 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
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
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 位,酸钙厂房
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 次氯
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类别
能产生
爆炸下<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
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金属钾、钠、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
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
或爆炸的物质
当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钠、硝酸铵
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极易分
解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
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

闪点》28 C至<60 C的液体煤油、松节油、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爆炸下限>10%的气体氨气
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苯、发烟硫酸、漂白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粉乙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硫磺、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松香、萘
助燃气体1氧气、氟气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桐油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
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动物油、植物油、沥青、石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闪点》60 的液体
60 C的油、糠醛

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
谷物、面粉、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可燃固体——机等电
子产品
丁难燃烧物品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岩 ' 棉、陶
戊非燃烧物品
瓷棉、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
小时
企业各类厂房建筑物耐火等级选择表
耐火
电气防爆区域
建筑物要求
适用建筑范围
等级
电气防爆选型
0区

钥筋混凝土或砖墙

ia(S
)
与钢筋混凝土结构
一级

组成的混合物
加工不燃物质的厂房 (4) 办公楼和二层以上车间办公室
二级
(5)
2区 的混合结构
h 木屋顶和砖墙组成
2区
三级
h 2区 四级
H
料可修
全隔热防火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同时满足耐火隔热和耐火完整性 (丙级) (6) 二层 除适用于 于 适用于(7)
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參改可编辑 1区 范文范例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范文
类,对 易燃易爆厂房、库房
(7)办公楼和单层车间办公室
1小时(乙级) 使用、加工易燃气体、液体的生产厂
3小时
1.5小时(甲级) 的砖木结构 木屋顶、难燃烧体 墙
1 小时
0.5小时,耐火元整性分别为
分隔热防火门,要求隔热元整性 小时。

1小时,1.5 小时,2
5 —小时,2
B^类部 小时,: 钢结构屋架钢筋混 凝土、柱或砖墙组
成 ib , q ,s 耐火等级分别为 和 2小
时,3小时 A 类,安 0.5小时 生活职务设施工厂民用建筑超过 面积不大于 600 m2
(4) 、(5) 、(6)外还适用
(3)礼堂、剧院 除适用(1) 、(2)
、(3)夕卜还适

隔热没有要求,耐火完整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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